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的改革作為新一輪司法改革的重大任務。本書對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的含義進行了深入解讀,在此基礎上對其與三機關分工、配合、制約原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訴訟全過程以司法審判為標準的主張的關系進行了深度剖析,進而對如何推進此項改革提出了宏觀思考和獨到見解。其中特別對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與刑事辯護制度的深層邏輯關系進行揭示和闡述,以此為指導,從推進此項改革對刑事辯護提出五個方面要求的視角展開研討,提出目標。本書具有鮮明的時代性、理論的前沿性和觀點的創(chuàng)新性,在同類選題的研究成果中可謂獨樹一幟。
顧永忠
河北阜平人,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全國律師協(xié)會刑事業(yè)務委員會副主任。從事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律師制度與律師實務等課程教學、研究30余年,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法學期刊發(fā)表論文上百篇,出版著作、教材30余部。承擔國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人民檢察院等的科研項目十余項。從事專兼職律師27年,辦理了一批在國內外有廣泛影響的重大、疑難、復雜刑事辯護案件,其中無罪辯護成功案件15例。
肖沛權
廣東廣州人,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中國政法大學錢端升青年學者、碩士生導師,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法學院訪問學者,研究方向為刑事訴訟法學、證據(jù)法學。先后在《政法論壇》《法學》《比較法研究》等刊物發(fā)表論文40余篇,獨著、合著(譯著)4部、參編教材多部。主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北京市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等多項,研究成果獲全國首屆碩博英才獎、第二屆陳光中訴訟法學優(yōu)秀博士學位論文獎、中國政法大學優(yōu)秀博士學位論文獎等獎勵。
章 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的含義與提出
節(jié) 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的含義
第二節(jié) 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的提出
第二章 以審判為中心與相關幾個重要問題
節(jié) 以審判為中心與分工、配合、制約原則的關系
第二節(jié) 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第三節(jié) 以審判為中心與以司法審判標準為中心
第三章 以審判為中心的改革與庭審實質化
節(jié) 庭審實質化是以審判為中心改革的核心內容
第二節(jié) 庭審實質化改革的推進、實施
第四章 刑事偵查、檢察與以審判為中心的改革
節(jié) 刑事偵查與以審判為中心的改革
第二節(jié) 刑事檢察與以審判為中心的改革
第五章 刑事辯護在以審判為中心改革中的地位、作用
節(jié) 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是充分保障辯護權的
訴訟制度
第二節(jié) 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對辯護權的保障
第六章 以審判為中心的改革與律師辯護全覆蓋
節(jié) 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的提出背景
第二節(jié) 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的實現(xiàn)路徑
第七章 庭審實質化的程序要求與辯方質證權的保障
節(jié) 庭審實質化的程序要求
第二節(jié) 辯方質證權的內容及其有效保障
第三節(jié) 辯方質證權有效保障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第四節(jié) 辯方質證權有效保障的完善對策
第八章 庭審實質化的證據(jù)要求與非法證據(jù)排除
節(jié) 庭審實質化的證據(jù)要求
第二節(jié) 非法證據(jù)排除規(guī)則在我國法律上的確立與發(fā)展
第三節(jié) 辯方申請非法證據(jù)排除面臨的問題與對策
第九章 庭審實質化的定罪要求與證明標準的堅守
節(jié) 庭審實質化的定罪要求
第二節(jié) 我國法律上定罪證明標準的演變與發(fā)展
第三節(jié) 司法實踐中運用證明標準進行辯護的情況與問題
第四節(jié) 庭審實質化與證明標準的堅守
第十章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與刑事辯護
節(jié) 完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含義
第二節(jié)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下的刑事辯護
附錄:本項目研究期間發(fā)表的主要論文
以審判為中心背景下的刑事辯護突出問題研究
疑罪從無判決的再審
關于完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幾個理論問題
完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親歷觀察與思考、建議
基于福清市等地刑事速裁程序中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調研
庭審實質化與交叉詢問制度
以《人民法院辦理刑事案件審普通程序法庭調查規(guī)程(試行)》為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