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經濟學是運用有關經濟學的理論、方法研究法學理論和分析各種法律現象的學說,它以“個人理性”及個人主義方法論為研究方法基礎,以經濟學意義上的“效率”為核心衡量標準,以“成本—效益”及*大化方法為基本分析工具。本書在回顧侵權法經濟學分析歷史的基礎上,基于法經濟學中有關經濟人、效用*大化和稀缺性三個基本假設,在波斯納定理、帕累托*優(yōu)標準、卡爾多—希克斯效率標準和理性選擇理論的指導下,運用個人主義方法論、實證分析、規(guī)范分析、激勵分析、均衡分析和博弈論等法經濟學分析工具,對侵權法進行了深入系統(tǒng)的分析和研究,研究內容主要包含與侵權法密切相關的侵權行為構成要件、歸責原則、損害賠償和法律適用等問題。通過經濟學分析和解釋,作者得出了一些有關侵權法方面的認識和結論,并在此基礎上,分別對我國《侵權責任法》規(guī)定的侵權實體法規(guī)則和《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規(guī)定的侵權法律適用規(guī)則進行經濟學評析,通過分析其中存在的立法不足進而提出完善建議。
侵權法律制度屬于民事基本法律制度,是保障民事權益、維護經濟秩序、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規(guī)范。它承載著民事權益的保護和人的行為自由雙重價值目標,由此決定了侵權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滿足兩個方面的目的:一是保護被侵權人;二是減少侵權行為。從經濟學角度對侵權法進行分析和研究,對于我國侵權法律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筆者擬對侵權法進行系統(tǒng)的經濟學分析,采用法經濟學的研究方法對侵權行為的界定、歸責原則、損害賠償及法律適用等相關問題從經濟學的視角進行論證,賦予其存在的經濟合理性,并審視我國侵權法律制度,通過分析其中存在的立法不足進而提出完善的建議。
從經濟學視角分析侵權法,具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理論意義:
第一,關于侵權行為的界定,筆者擬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使用實證分析和規(guī)范分析兩種研究方法,對界定侵權行為的三大要件,即損害、因果關系和過錯進行系統(tǒng)的經濟學分析,從而為侵權行為的界定提供一種全新的思路和見解。
第二,關于侵權行為歸責原則,筆者基于經濟學的視角,分別分析了三種歸責原則是否能夠為當事人提供有效預防的激勵機制,確定出何種歸責原則在何種預防條件下屬于最優(yōu)的選擇。
第三,關于侵權損害賠償,從經濟學角度考慮,侵權法律制度設定損害賠償的目的是促使行為人采取最優(yōu)的注意水平和最優(yōu)的行為水平,從而實現帕累托最優(yōu)和社會效用最大化。筆者從經濟學角度對影響損害賠償的各種因素存在的合理性進行分析,并對損害賠償法律制度發(fā)揮作用的機制進行闡述,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
第四,關于侵權法律適用,筆者區(qū)分私人視角和國家視角,對侵權法律適用領域中,體現屬地主義的侵權行為地法,體現屬人主義的當事人共同住所地法和體現自治思想的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分別進行了經濟學分析,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
本書圍繞侵權法四個核心問題展開:一是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問題;二是侵權歸責原則問題;三是侵權損害賠償問題;四是侵權法律適用問題。首先,使用法經濟學的相關研究方法,結合相關法經濟學理論,對侵權行為的三個構成要件,即損害、因果關系和過錯,進行了系統(tǒng)的分析和論證。其次,區(qū)分單方事故和雙方事故,分別分析了無責任歸責原則、過錯責任歸責原則和嚴格責任歸責原則對行為人采取注意的程度和從事行為的水平所產生的不同激勵作用,分析在這些歸責原則的規(guī)制下,是否能夠實現均衡?能否達到社會最優(yōu)狀態(tài)?對于侵權損害賠償問題,則是結合歸責原則和損失形態(tài),論證了不同形態(tài)損失應該確立的賠償規(guī)則。對于侵權法律適用問題,則是區(qū)分私人視角和國家視角,對不同的侵權法律適用規(guī)則進行了簡要分析。在上述論證的基礎上,筆者針對我國侵權法律制度存在的立法缺陷,又提出了完善建議。
本書分為前言和正文兩大部分。前言的內容包括選題的意義、論文的寫作思路、結構安排、創(chuàng)新與不足五個部分。
正文分為七章:
第一章,侵權法經濟學分析的文獻綜述。本章主要是通過對相關文獻的梳理,了解該領域的研究進展,從而明確本書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內容。
第二章,侵權法分析的法經濟學理論基礎和研究方法。本章論述了侵權法分析的法經濟學理論基礎和研究方法。從法經濟學的淵源和發(fā)展、基本理論、基本假設和基本方法四個方面,對與侵權法分析相關的法經濟學知識進行了簡要系統(tǒng)的分析,為本書的研究奠定了理論基礎。
第三章,侵權行為構成要件的經濟學分析。本章從經濟學的視角對侵權行為的三個構成要件,即損害、因果關系和過錯,進行了系統(tǒng)的分析和論證。
第四章,歸責原則VS預防激勵。本章區(qū)分單方事故和雙方事故,分別分析不同歸責原則對行為人采取注意的程度和從事行為的水平所產生的不同激勵作用。
第五章,侵權損害賠償經濟學分析。本章結合歸責原則和損失形態(tài)對損害賠償金額的確定進行了論證。區(qū)分可替代損害和不可替代損害兩種形態(tài)的損害,論述相關損害賠償規(guī)則是否可以達到實現社會成本最小化和最優(yōu)預防激勵的效果。在這一章的最后部分,又專門闡述了懲罰性損害賠償金存在的經濟合理性。
第六章,侵權法律適用的經濟學分析。本章基于國際私法經濟學分析的兩個視角,首先,闡述了侵權法律適用的經濟學原理,即實現事故成本最小化以及國內實體政策和規(guī)制利益的最大化。其次,論述了侵權行為地法和當事人共同住所地法兩種不同的侵權法律適用規(guī)則存在的經濟合理性。最后,從經濟學視角論證了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在侵權法律沖突領域適用的合理理由。
第七章,對我國侵權法律制度的評析和建議。本章旨在前文對侵權法進行系統(tǒng)經濟學分析的基礎上,分別對《侵權責任法》規(guī)定的侵權實體規(guī)則和《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規(guī)定的侵權沖突規(guī)則進行經濟學評析,通過分析其中存在的立法不足進而提出完善建議。
本書創(chuàng)新之處體現在以下兩點:其一,本書試圖從經濟學視角對侵權法進行全面地分析和研究,不僅對侵權實體法律規(guī)則進行了經濟學分析,而且還對侵權法律適用的經濟學原理進行了簡要闡述,與以往的研究相比,更具系統(tǒng)性;其二,本書在對侵權法領域中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歸責原則、損害賠償和法律適用四個核心問題進行系統(tǒng)經濟學分析的基礎上,針對我國的侵權法律制度存在的立法不足,提出了完善建議。
本書的不足之處在于,因篇幅所限,筆者僅對侵權法理論問題進行分析和研究,沒有詳細論述具體侵權行為類型。并且,因研究能力所限,筆者在本書最后一章為我國侵權法制建設所提出的立法建議,沒有進行實證檢驗,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本書的說服力,筆者今后將在這方面做進一步的努力。
李婧,女,漢族,1980年出生,山東梁山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和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聯合培養(yǎng)博士后研究人員,國家“2011計劃”司法文明協同創(chuàng)新中心研究人員,吉林大學法經濟學博士,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學術成果有論文《試論妨礙調解成功的當事人心理偏誤及排除》《法治語境下司法核心公信力探析——對公正裁判力的法理學考量》《破產制度的效率分析》《專利制度的效率分析》等。本著作系國家“2011計劃”司法文明協同創(chuàng)新中心研究成果。
第一章 侵權法經濟學分析的文獻綜述/
第一節(jié) 侵權法經濟學分析理論研究進程綜述/
第二節(jié) 侵權行為構成要件的經濟學研究綜述/
一、損害/
二、因果關系/
三、過錯/
第三節(jié) 侵權行為歸責原則的經濟學分析綜述/
一、過錯責任歸責原則的經濟學分析/
二、嚴格責任歸責原則的經濟學分析/
第四節(jié) 侵權損害賠償的經濟學分析綜述/
一、過錯責任歸責原則下最優(yōu)可替代損害賠償的
經濟學分析/
二、嚴格責任歸責原則下最優(yōu)可替代損害賠償的經濟學分析/
第五節(jié) 侵權法律適用的經濟學分析綜述/
一、巴克斯特與比較損害說/
二、波斯納與比較規(guī)制優(yōu)勢說/
三、對侵權法律適用規(guī)則的實證分析/
四、溫考克—凱伊絲與政策和實用主義理論/
五、奧哈拉—里波斯坦與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
第六節(jié) 小結/
第二章 侵權法分析的法經濟學理論基礎和研究方法/
第一節(jié) 法經濟學的發(fā)展軌跡/
一、法經濟學的理論淵源/
二、法經濟學的發(fā)展歷程/
第二節(jié) 與侵權法分析相關的法經濟學基本理論/
一、波斯納定理(Posner Theorem)/
二、帕累托最優(yōu)標準(Pareto Optimality Criterion)/
三、卡爾多—?怂剐蕵藴
(KaldorHicks Efficiency Criterion)/
四、理性選擇理論(Rational Choice Perspective)/
第三節(jié) 與侵權法分析相關的法經濟學基本假設/
一、經濟人假設/
二、效用最大化假設/
三、稀缺性假設/
第四節(jié) 與侵權法分析相關的法經濟學基本方法/
一、個人主義方法論/
二、實證分析方法和規(guī)范分析方法相結合/
三、激勵分析方法/
四、均衡分析方法/
五、博弈論方法/
第五節(jié) 小結/
第三章 侵權行為構成要件的經濟學分析/
第一節(jié) 損害——基于威懾效能分析/
一、侵害人收益Vs受害人損失/
二、事前安全規(guī)制Vs事后損害責任/
第二節(jié) 因果關系/
一、事實原因和近因/
二、因果關系和最優(yōu)注意水平/
三、因果關系中的不確定性/
四、不可預見性/
第三節(jié) 過錯/
一、漢德公式——確定過錯的標準/
二、確定過錯的相關因素/
第四節(jié) 小結/
第四章 歸責原則Vs預防激勵/
第一節(jié) 注意水平/
一、單方事故/
二、雙方事故/
第二節(jié) 行為水平/
一、單方事故/
二、雙方事故/
第三節(jié) 小結/
第五章 侵權損害賠償的經濟學分析/
第一節(jié) 可替代損害之損害賠償的經濟學分析/
一、歸責原則Vs損害賠償/
二、與確定損害賠償相關的因素/
第二節(jié) 不可替代損害之損害賠償經濟學分析/
一、最優(yōu)賠償規(guī)則/
二、有效威懾Vs風險分散/
第三節(jié) 懲罰性損害賠償金存在的經濟合理性/
一、通過引導受害人積極追償而達到最優(yōu)威懾/
二、校正損失計算錯誤所致的補償不足/
三、制止侵害人從事獲得違法效用的侵權行為/
四、鼓勵市場交易/
五、基于懲罰侵害人的目的/
第四節(jié) 小結/
第六章 侵權法律適用的經濟學分析/
第一節(jié) 分析模式:私人視角Vs國家視角/
一、私人視角:實現事故成本最小化/
二、國家視角:實現內國實體政策和規(guī)制利益的
最大化/
第二節(jié) 侵權行為地法(Lex Loci Delicti)Vs當事人
共同住所地法(Law of Common Domicile of Parties)/
一、適用侵權行為地法的經濟合理性/
二、適用當事人共同住所地法的經濟理由/
第三節(jié) 當事人意思自治(Party Autonomy)/
一、私人視角下事前選擇方式和事后選擇方式的
對比分析/
二、國家視角下事前選擇方式和事后選擇方式的
對比分析/
第四節(jié) 小結/
第七章 對我國侵權法律制度的評析和建議/
第一節(jié) 我國侵權實體法規(guī)則之經濟學評析/
一、預防性侵權責任的立法評析和完善建議/
二、補償性侵權責任的立法評析和完善建議/
第二節(jié) 我國侵權法律適用規(guī)則之經濟學評析/
一、效率視角下的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
二、規(guī)制視角下的屬地法和屬人法之爭/
第三節(jié) 小結/
結 論/
參考文獻/
一、中文類/
二、外文類/
主要科研成果/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