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學的發(fā)展與中國犯罪學學科建設》從社會科學發(fā)展史和人類對犯罪現象認識過程的角度分析了犯罪學作為一門學科的形成、產生和發(fā)展,運用學科制度化理論對中國犯罪學學科建設和發(fā)展的方向及路徑進行了探討。通過對犯罪學形成、產生和發(fā)展路徑的考察,總結了西方犯罪學發(fā)展的經驗、規(guī)律和發(fā)展趨勢,并對中國犯罪學學科建設的現狀、特點及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研究。最后,《犯罪學的發(fā)展與中國犯罪學學科建設》探討了如何利用西方犯罪學發(fā)展的經驗促進中國犯罪學學科建設與發(fā)展、如何在刑事立法司法和刑事政策制定中充分發(fā)揮犯罪學基礎學科的作用以及在當前中國社會犯罪學如何充分發(fā)揮其治理犯罪的功能等問題進行了探討。
靳高風,男,河南商水人,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犯罪學學院副教授、副院長,當代犯罪問題研究中心主任。主要從事犯罪學學科建設、當代中國犯罪問題、犯罪預防和有組織犯罪問題的研究。著有《當前中國有組織犯罪現狀與對策》、《犯罪預防理論與實務》;主編、參編《犯罪學》(復旦大學“博學叢書”)等多部教材:主持、參與翻譯《解讀犯罪數據》、《刑事司法中的風險》等多部著作;發(fā)表論文30余篇。
第一章 犯罪現象認識論的發(fā)展
第一節(jié) 人類關于犯罪現象的認識
一、早期的唯心主義的犯罪解釋:惡魔神怪崇拜
二、唯物主義認識論的開始:把犯罪與社會聯系起來
三、系統(tǒng)認識犯罪現象的開始:古典學派的理性主義
四、經驗研究的開始:通過統(tǒng)計認識犯罪現象
五、從科學認識犯罪現象的開始:實證主義研究
第二節(jié) 犯罪現象認識論與犯罪學的產生
一、關于犯罪學產生的不同觀點
二、關于犯罪學產生的不同觀點評析
三、古典學派的犯罪現象認識論與相關刑事學科
四、實證學派的犯罪現象認識論與犯罪學
五、從學科產生視角看刑法學和犯罪學的關系
第二章 犯罪學的形成與產生
第一節(jié) ,犯罪學的形成基礎和過程
一、犯罪學形成的基礎
二、犯罪學形成的過程
第二節(jié) 犯罪學產生的標志
一、犯罪學研究對象的確立
二、犯罪學研究方法和范式的形成
三、犯罪學基本范疇及其知識體系的確立
四、犯罪學學科價值的實現
五、犯罪學學科名稱的確定
六、犯罪學學科制度化進程的開始
第三章 犯罪學的發(fā)展與成熟
第一節(jié) 犯罪學研究方法的成熟
一、社會科學方法論是犯罪學發(fā)展的基礎
二、走向科學的犯罪學研究
第二節(jié) 走向獨立的犯罪學
一、犯罪學發(fā)展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
二、犯罪學是一門跨學科的社會科學
三、犯罪學學科地位的確立
第三節(jié) 犯罪學學科制度化的初步完成
一、犯罪學學科制度化進程的深化
二、犯罪學學科制度化初步完成的標志
第四節(jié) 作為一門成熟學科的犯罪學
一、犯罪學具有明確的研究對象
二、犯罪學具有確定的基本范疇
三、犯罪學具有完善的理論體系
四、犯罪學具有完整的知識體系
五、犯罪學具有獨特的社會價值
第四章 犯罪學的危機與方向
第一節(jié) 犯罪學的危機與重構
……
第五章 中國犯罪學學科建設與發(fā)展
第六章 結論
參考文獻
后記
一、犯罪學形成的基礎
二、任何學科的形成和產生都不是一蹴而就的,犯罪學也一樣,其產生需要一個歷史積淀的過程。人類社會關于犯罪現象的認識為犯罪學的形成與產生在理論上、方法上都提供了基礎,尤其是古典學派和犯罪統(tǒng)計學派的研究,其對犯罪學形成和產生的貢獻尤為直接。
(一)古典學派:犯罪學的形成和產生的基礎和契機
從犯罪學產生的角度來說,古典學派的研究首先為犯罪學的產生提供了契機和理論基礎。犯罪統(tǒng)計學派的研究顯示了古典學派刑罰政策在犯罪率持續(xù)增長的社會現實面前的無能為力和失敗,社會需要新的治理犯罪的理論來解決現實的犯罪浪潮問題,于是實證學派的新視角、新方法和新理論應運而生。從這一意義上說,犯罪學首先是作為古典學派的對立物而產生的,是批判古典學派理論的結果。①其次,古典學派研究為犯罪學的產生提供了理論基礎。沃爾德等犯罪學家明確指出古典學派理論和實證學派理論實際上是貌離神合的,是一脈相承的。他們指出:一般認為古典學派理論實證學派理論是對立的,但這并非事實,相反古典學派理論也可以被解釋為是一種暗含著與實證主義觀點非常一致的人類行為理論。例如,貝卡利亞把刑事司法體系看作是影響個體決定是否值得犯罪的社會環(huán)境因素之~,并不是只關注刑罰的威懾作用,因此,貝卡利亞理論的正確定位應該是“犯罪學傳統(tǒng)的初級階段”。因此,古典學派和實證學派從事的是相同的事業(yè),兩者都試圖確定影響犯罪行為發(fā)生的因素,兩者的基本爭論是經驗的而非理論的:哪些因素對犯罪行為影響較大,而哪些較小。②這種一脈相承性也體現在后來新古典學派和當代古典主義學派的研究及其對刑事立法、司法制度影響之中,古典學派理論在20世紀的復興說明了古典學派在社會需要中的活力,也說明了兩個學派理論實際上是融合交織在一起向前發(fā)展的。這也說明他們在犯罪原因的探求、犯罪對策的尋求方面具有較大的一致性。
。ǘ┓缸锝y(tǒng)計學派的研究:犯罪學的形成和產生的方法論指向
以格雷、凱特勒為代表的犯罪統(tǒng)計學派把犯罪現象作為一種社會事實,從社會生態(tài)的角度用統(tǒng)計的方法認識社會存在的宏觀的犯罪現象,這種研究的視角和方法為20世紀的犯罪學研究提供了方法論指向。他們的研究是龍勃羅梭、菲利及芝加哥學派等犯罪學研究的基礎。如果說古典學派的研究為犯罪學的產生提供了基礎和契機,那么犯罪統(tǒng)計學派的研究則為犯罪學的產生提供了方向性的理論基礎和方法論指向。在理論上,他們對社會因素與犯罪現象關系的揭示啟發(fā)了后來的犯罪社會學的研究者。在方法上,一改古典學派的思辨?zhèn)鹘y(tǒng),獨辟蹊徑,開創(chuàng)了認識犯罪現象的新方法,開辟了社會學方法分析犯罪現象的新途徑。在邏輯起點上,一改古典學派把犯罪作為法律現象為起點的思維,把犯罪當做一種社會現象進行研究。因此,正如休·巴洛所指出的,格雷和凱特勒的研究在方法論上是犯罪學的起源。①從學科制度化的意義上說,雖然犯罪統(tǒng)計學派開始并注重把犯罪作為社會現象來研究,但這些研究與古典學派的研究一樣,對犯罪學的研究起著基礎作用,更準確地說,19世紀初期的犯罪統(tǒng)計學的研究,在理論上促使犯罪研究者把犯罪與社會聯系了起來;在方法論上引導犯罪研究者使用自然科學的經驗研究方法來從事犯罪問題的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