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系鄭州大學歷史學院劉保剛教授在近代思想史研究領域的新作,全書從西方公民理念及中西方公民教育史比較出發(fā),從公民教育思想演變,公民道德教育,公民教育中的權利、義務、責任意識,人格教育,公民精神,公民能力與素質,女性公民教育,傳統(tǒng)文化與現(xiàn)代公民,公民教育流派與人物等方面展開論述,全面展現(xiàn)了中國民國時期公民教育的探索、爭鳴與發(fā)展情況,對近代教育史、社會史、思想史的研究有啟發(fā)意義,也對當今社會的公民素質教育、道德養(yǎng)成及傳統(tǒng)文化的傳承有借鑒意義。
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國近代公民教育思想研究”(項目批準號11BZS052)結項成果,本書對中國近代公民教育思想進行了較為系統(tǒng)、全面的研究。
序
《中國近代公民教育思想研究》一書即將付梓。循例,序言多是請別人代寫。我亦不能免俗。我首先想到了以前的恩師。我的博士論文出版時,即請恩師崔之清先生作序。那已是近十年前之事了。今諸位恩師都年事已高,有的甚至身體欠佳,實不忍打擾也。其次,我亦確實在心
中不止一次地渴望并想象一位學界先進、前輩為本書作序,一者為本書增色,二者吾亦得附驥尾以顯名。無奈我學問淺陋,生性孤僻,與學界幾無交往,無顏冒昧求人,不得其門而入。非不愿,實不能也。此絕非推脫之言,蓋紀實也。擾人不忍,求人無緣,只有親自為之!
我本主要從事中國近代政治思想史研究。偶然機遇,轉入中國近代公民教育思想研究。其間,有猶豫,有忐忑,也不時捫心自問是否不務正業(yè)?當然,在猶豫、忐忑中,也有收獲。最大的收獲就是以此為題,成功申請了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國近代公民教育思想研究》一書就是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國近代公民教育思想研究”的結項成果。公民是一個源于西方的概念。在西方,公民思想的發(fā)展經歷了古代、中世紀、前現(xiàn)代、現(xiàn)代、后現(xiàn)代幾個時期。每個時代公民思想的發(fā)展,都有自身顯著的特色。在中國,公民理念是一個舶來品,是民族生存危機下的產物。民族生存危機促使民族的覺醒。民族要生存,就必須有公民。本書從公民思想的歷史演變,公民道德,公民的權利、義務、責任意識,公民能力與素質,公民精神,女公民,傳統(tǒng)文化與公民,中國近代公民教育流派與人物幾個方面,對中國近代公民教育思想進行了較為系統(tǒng)、
全面的研究。
作為作者,我當然不能對本書內容、質量信口雌黃。是垃圾,是庸品,是精品,自有讀者(當然,前提是有人讀)評判。我所可質諸心而無愧者有二:一是本書一字一言皆為本人所寫,非贗品;二是本書確為國內學界第一部系統(tǒng)論述中國近代公民教育思想的著作。質量雖不敢必,此二者卻敢有自信。
拉雜言之,言不盡意。是為序。
劉保剛
2017年6月25日
劉保剛,歷史學博士,鄭州大學歷史學院教授。主要從事中國近代思想文化史研究,出版專著《二次革命后孫中山政治思想研究》《全球化與現(xiàn)代化-近代中國的發(fā)展歷程》,參編《中國歷史》(晚清民國卷)、《黃河文化史》等多部著作,發(fā)布學術論文30余篇。
第一章 西方公民理念的歷史演變
第一節(jié) 西方古代公民身份
一、古希臘的公民身份
二、羅馬的公民身份
第二節(jié) 中世紀的公民身份
第三節(jié) 文藝復興時期的公民身份
第四節(jié) 西方現(xiàn)代公民身份的形成
一、現(xiàn)代個人主義
二、日常生活的肯定與公私領域的區(qū)分
三、民族國家的形成及個人、社會、國家關系的探討
四、公民身份與公民權利的延伸
五、紛爭的繼續(xù):當代公民思想史
六、小結:公民教育與公民教育思想
第二章 中國近代公民教育思想演變的歷史考察
第一節(jié) 清末民初的公民教育思想
一、公民教育思想的興起
二、清末公民教育思想
三、清末公民教育思想之評價
第二節(jié) 新文化運動時期的公民教育思想
一、個人主義
二、和平主義
三、世界主義
四、理性精神
五、小結
第三節(jié) 新文化運動后的公民教育思想(—)
一、尚武精神的重新提倡
二、民族主義的高漲
三、國家主義倫理觀的重新興起
第四節(jié) 抗戰(zhàn)后中國的公民教育思想
第三章 中國近代公民教育中的公民道德教育
第一節(jié) 中國近代公民教育中的公德問題
一、國家、民族意識
二、社會公共心
三、公共秩序
四、誠實守信
第二節(jié) 公德私德關系之探討
第三節(jié) 公德缺失原因之探討及其養(yǎng)成
第四節(jié) 道德本源之探討
第四章 中國近代公民教育中的權利、義務、責任意識
第一節(jié) 中國近代公民教育中的權利意識
一、權利意識覺醒時期(甲午戰(zhàn)前—)
二、參與意識覺醒時期(—)
三、倫理人權時期(—)
四、法治人權時期(—)
五、權利理論的深入探討時期(—)
第二節(jié) 中國近代公民教育中的義務、責任意識
一、中國近代公民教育中的義務意識
二、中國近代公民教育中的責任意識
第五章 中國近代公民教育中的人格教育
第一節(jié) 獨立人格
第二節(jié) 平等人格
第六章 公民精神之鑄造
第一節(jié) 人文精神之鑄造
一、近代人文主義的興起
二、中國近代人文主義者之主張
第二節(jié) 公民法治精神的鑄造
一、法治思潮的興起
二、法治內涵的界定
三、法治意義的探討
四、法治精神的養(yǎng)成
第七章 公民能力與素質的養(yǎng)成
第一節(jié) 公民能力的養(yǎng)成
一、公民能力問題的提出
二、公民能力的養(yǎng)成
第二節(jié) 公民素質的養(yǎng)成
一、文化素質
二、科學素質
三、文明行為與形象
第八章 中國近代女性公民教育思想的歷史考察
一、塑造“國民之母”的時期
二、從塑造“國民之母”到男女平權
三、追求女子獨立人格
四、女子解放運動的深入發(fā)展期
第九章 傳統(tǒng)文化與現(xiàn)代公民
第一節(jié) 家庭、家族與公民
一、家庭與家族問題的提出
二、家庭、家族制度與現(xiàn)代公民的沖突
三、家庭革命改良論
四、家族制的另一種解讀
第二節(jié) 禮樂精神與現(xiàn)代公民
第三節(jié) 心學與現(xiàn)代公民
一、心學與自由意志
二、心學與個人自信
三、心學與力行精神
第四節(jié) 宗教與公民
第十章 中國近代公民教育流派與人物研究
第一節(jié) 中國近代公民教育流派研究
一、梁漱溟公民教育思想研究
二、晏陽初公民教育思想研究
三、職業(yè)教育派公民教育思想研究
第二節(jié) 中國近代公民教育代表人物公民教育思想研究
一、梁啟超公民教育思想簡介
二、孫中山公民教育思想簡介
三、胡適公民教育思想簡介
四、魯迅公民教育思想簡介
結語 回顧與反思
參考書目
后 記
禮樂精神與現(xiàn)代公民
梁漱溟認為儒家之教有兩個主干:孝悌與禮樂。孝悌在近代受到猛烈的攻擊,禮教也不例外,其被稱為“吃人的禮教”。賀麟說:“非禮勿視、聽、言、動,若不善加解釋,而加以權威化,簡直會束縛得人不敢動彈。無怪會引起人認‘禮教吃人’‘以理殺人’的反抗!蹦敲矗袊枷爰覍ΧY樂精神有哪些新詮釋呢?從公民教育角度而言,有幾點值得注意。
其一,以法治釋禮教。梁啟超在《論中國宜講求法律之學》中說:“有禮義者謂之中國,無禮義者謂之夷狄。禮者何?公理而已。義者何?權限而已!闭绿滓嗾J為,禮是法度之通名。
其二,自我尺度的樹立。古代學者對于禮的詮釋大致有兩個特色:一是多從不變的角度看待禮。宋明理學都把理看作先驗的秩序:程朱理學認為理是一個外在的客觀存在,心能認識理;陸王心學雖認為理內在于心,但事實上依然承認了外在權威,“只不過是這些權威成立的根據(jù),也要在‘內’中尋找而已”。無論是外在先驗秩序還是內在先驗秩序,這個先驗秩序或是說天理都具有確定性。天理既有其不變性,那么禮就具有不變者。張載稱:“禮變有不須變者,如天序天秩,如何可變?禮不必皆出于人,至于無人天地之禮,自然而有,何假于人?天之生物,便有尊卑大小之象,人順之而已,此所以為禮也。學者有專以禮出于人,而不知禮本天之自然!倍腔景讯Y當作人的行為儀則。從這一角度出發(fā),他們不太贊成從廣義角度去解釋禮。清朝學者孫希旦說:“蓋《周禮》乃制治、立法、設官、分職之書,于天下事無不該攝,禮典固在其中,而非專為禮設也!睂O希旦之所以不認為《周禮》為專門的禮書,起因于《周禮》中的禮具有廣義。按照孫希旦的理解,禮主要是恭敬退讓的人事儀則。從確定性、外在性詮釋禮,就是否定了人的自我選擇。然而傳統(tǒng)思維與現(xiàn)代思維的最大區(qū)別就是由外在權威向內在權威的轉變,即自我選擇。自我是權威的尺度,所以中國近代思想家大多以理釋禮。禮就是理,不是先天不變的一物。理來源于人的理性,來源于心中的情理,是人的理性自我選擇之物。熊十力說:“夫本體之理,其在人,而發(fā)現(xiàn)于日用云為之際也,只是隨其所應,恰到好處!吨杏埂匪啤泄(jié)’是也。豈有一定規(guī)范?(注意‘一定’二字。隨事中節(jié),即隨所應,無非規(guī)范。然不可云有一定規(guī)范。如其一定,則不足以應萬變而皆貞也。理豈死物耶?)”梁漱溟說:“根本不應當定一客觀標準令人循從。話應當看是誰說的,離開說話的人,不能有一句話。標準是隨人的,沒有一個絕對標準。”吳宓亦認為禮應當是精神之標準,就一己此時的身份地位,為其所當為之事,而非在繁文縟節(jié)。
既然理來源于理性的自我選擇,那么禮就不是以外在儀節(jié)束縛人、規(guī)范人,而是理性的自我實現(xiàn)。賀麟認為不能從束縛的消極角度釋禮,而應該從人的自我實現(xiàn)的積極角度釋禮。他說:
非禮勿視,并非消極地不看外物,而是看盡天下之物,不能亂吾心之明。非禮勿聽,不是消極地不聽外物,而是聽盡天下之聲,不能亂吾心之聰。非禮勿言,不是消極地不說話,而是我自己所說的話,非外物所能推翻駁倒。非禮勿動,不是消極地無有行動,而是自己的行為堅定,非外物所可轉移。換言之,……非禮勿視、聽、言、動,不是束縛自己,而是依理以視、聽、言、動,因而實現(xiàn)自己。……有了先天自我的立法性和靈明性,則視、聽、言、動自有準則(即有禮),而視、聽、言、動所接觸之外物自有條理,自受規(guī)范,因外物并非形骸自為,而乃為自我所建立,受自我之陶鑄而成者。
禮既然是精神標準,那么盡禮就是盡理性精神所規(guī)定的理性義務!皬投Y者,就一己此時之身分地位,而為其所當為者是也。易言之,即隨時隨地,皆能盡吾之義務,而絲毫無缺憾者也。故對父母則孝,對兄弟則友,對師長則敬,對鄰里則睦,對貧弱則恤。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交際酬酢,則藹然如春,無人能比其溫雅。遇國有大事,則執(zhí)干戈以衛(wèi)社稷,凜如霜雪,屹如金剛,無人能及其勇武。若而人者,可謂能有禮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