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基礎》共分為十一個學習情境,分別為:稅收基礎知識,增值稅法,消費稅法,企業(yè)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和煙葉稅法,關稅法和船舶噸稅法,資源稅法、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房產稅法、契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稅務行政法制。
《稅收基礎》均依據新的稅收法律、法規(guī)編寫而成,體系完整,結構合理,資料翔實,內容豐富。在編寫過程中,以“成果導向”教育理念為指導,貫徹以學生為中心,以能力為本位的教育要求,注重學生“知識、能力、素養(yǎng)”的培養(yǎng),設計了學習目標、知識拓展、同步練習等模塊,增強了教材的趣味性、實用性,符合學生的年齡特點和興趣需要,有助于提高學習效率,融入了“成果導向”教學改革的成果,配備了課程大綱、學習評量表、雙向細目表等樣表,便于教師實施教學。
本書是根據職業(yè)教育發(fā)展的需要和職業(yè)院校會計類專業(yè)的培養(yǎng)目標,結合“成果導向”教育理念,貫徹以學生為中心,以能力為本位的教育理念,由編寫人員根據多年的教學實踐經驗編寫的。在編寫過程中以最新的稅收法律、法規(guī)為依據,并結合最新出臺的稅收政策對相關內容進行了更新、調整、補充、完善,使其更貼近中國稅收理論、稅收制度和稅收征收管理的實際。本書共分為十一個學習情境,分別為:稅收基礎知識,增值稅法,消費稅法,企業(yè)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和煙葉稅法,關稅法和船舶噸稅法,資源稅法、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房產稅法、契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稅務行政法制。
本書均依據最新的稅收法律、法規(guī)編寫而成,體系完整,結構合理,資料翔實,內容豐富。在編寫過程中,以“成果導向”教育理念為指導,貫徹以學生為中心,以能力為本位的教育要求,注重學生“知識、能力、素養(yǎng)”的培養(yǎng),設計了學習目標、知識拓展、同步練習等模塊,增強了教材的趣味性、實用性,符合學生的年齡特點和興趣需要,有助于提高學習效率,融入了“成果導向”教學改革的成果,配備了課程大綱、學習評量表、雙向細目表等樣表,便于教師實施教學。
本書由張振和付琳擔任主編,魏艷華擔任副主編,白雪鳳、劉鵬以及哈爾濱中翰華晨稅務事務所有限公司張媛媛參加了本書編寫工作。具體分工如下:學習情境一、學習情境十一由張振和編寫,學習情境三、學習情境六、學習情境七、學習情境十由付琳編寫,學習情境二、學習情境五由魏艷華編寫,學習情境四由白雪鳳編寫,學習情境八、學習情境九由劉鵬編寫。全書由張振和修改、總纂和定稿。
本書在編寫過程中參考了很多文獻資料,得到了有關專家、院校領導,以及立信會計學版社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
限于作者水平有限,如有不足或錯漏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學習情境一 稅收基礎知識
學習子情境一 稅法認知
學習子情境二 稅法要素
學習子情境三 稅收的立法與執(zhí)法
學習情境二 增值稅法
學習子情境一 增值稅概述
學習子情境二 增值稅征稅范圍
學習子情境三 增值稅納稅義務人
學習子情境四 增值稅稅率和征收率
學習子情境五 增值稅的稅收優(yōu)惠
學習子情境六 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
學習子情境七 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
學習子情境八 計算進口貨物增值稅
學習子情境九 使用和管理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學習子情境十 增值稅征收管理
學習情境三 消費稅法
學習子情境一 消費稅概述
學習子情境二 消費稅的基本要素
學習子情境三 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學習子情境四 消費稅征收管理
學習情境四 企業(yè)所得稅法
學習子情境一 企業(yè)所得稅概述
學習子情境二 企業(yè)所得稅基本法律規(guī)定
學習子情境三 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學習子情境四 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學習子情境五 企業(yè)所得稅稅收優(yōu)惠
學習子情境六 企業(yè)所得稅征收管理
學習情境五 個人所得稅法
學習子情境一 個人所得稅概述
學習子情境二 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學習子情境三 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
學習情境六 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和煙葉稅法
學習子情境一 城市維護建設稅法
學習子情境二 煙葉稅法
學習子情境三 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學習情境七 關稅法和船舶噸稅法
學習子情境一 關稅概述
學習子情境二 關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學習子情境三 關稅減免
學習子情境四 關稅征收管理
學習子情境五 船舶噸稅法
學習情境八 資源稅法、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
學習子情境一 資源稅法
學習子情境二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法
學習子情境三 耕地占用稅法
學習情境九 房產稅法、契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
學習子情境一 房產稅法
學習子情境二 契稅法
學習子情境三 土地增值稅法
學習情境十 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印花稅法和環(huán)境保護稅法
學習子情境一 車輛購置稅法
學習子情境二 車船稅法
學習子情境三 印花稅法
學習子情境四 環(huán)境保護稅法
學習情境十一 稅務行政法制
學習子情境一 稅務行政處罰
學習子情境二 稅務行政復議
學習子情境三 稅務行政訴訟
附錄一 會計專業(yè)培養(yǎng)目標、核心能力和能力指標表
附錄二 “稅收基礎”課程大綱
附錄三 “稅收基礎”課程單元評量參考樣表
附錄四 “稅收基礎”課程期末紙筆測驗雙向細目表
《稅收基礎》:
一、稅收與稅法的概念
稅收是政府為了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憑借政治權力,強制、無償地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把握稅法的概念必須在深入理解稅收內涵的基礎上進行。理解稅收的內涵需要從稅收的分配關系本質、國家稅權和稅收目的三個方面來把握。
(一)稅收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重要工具,其本質是一種分配關系
國家要行使職能必須有一定的財政收入作為保障。取得財政收入的手段多種多樣,如征稅、發(fā)行貨幣、發(fā)行國債、收費和罰沒等,其中稅收是大部分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我國自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稅收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重大多數年份都維持在90%左右。近幾年,隨著非稅收入(如土地拍賣收入等)的增加,稅收收入占財政收入總額的比重有所下降。在社會再生產過程中,分配是連接生產與消費的必要環(huán)節(jié),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分配主要是對社會產品價值的分割。稅收解決的是分配問題,是國家參與社會產品價值分配的法定形式,處于社會再生產的分配環(huán)節(jié),因而從本質上它體現的是一種分配關系。
。ǘ﹪艺鞫惖囊罁钦螜嗔Γ袆e于按生產要素進行的分配
國家通過征稅,將一部分社會產品由納稅人所有轉變?yōu)閲宜校虼苏鞫惖倪^程實際上是國家參與社會產品的分配過程。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形成的這種分配關系與社會再生產中的一般分配關系不同。分配問題涉及兩個基本問題:一是分配的主體,二是分配的依據。稅收分配是以國家為主體進行的分配,而一般分配則是以各生產要素的所有者為主體進行的分配;稅收分配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進行的分配,而一般分配則是基于生產要素進行的分配。稅收是憑政治權力進行的分配,是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基本觀點,也是我國稅收理論界長期以來的主流認識。關于國家征稅的依據即國家為什么可以對公民征稅這個問題,從稅收思想史來看有多種觀點,如公需說、保險說、交換說、社會政策說等。隨著市場經濟的發(fā)展,我國稅收理論界也有一些學者認為用交換說更能說明政府和納稅人之間的關系,即國家依據符合《憲法》的稅收法律對公民和法人行使一種請求權,體現的關系類似公法上的債權債務關系,政府依據稅法擁有公民和法人某些財產或收入的債權,公民或法人則對政府承擔了債務,這種債務即稅收。公民或法人繳納稅收即償還了債務以后就擁有了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的權利,此時稅收相當于一種價格,公民和法人與政府應該具有某種等價交換的關系,國家行使請求權的同時,負有向納稅人提供高質有效的公共產品的義務;從納稅人這方面來講,在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的同時,也依法負有納稅的義務。在這種等價交換中,稅收體現了一種平等性,即國家和納稅人之間的對等和平等。
(三)國家課征稅款的目的是滿足社會公共需要
國家在履行其公共職能的過程中必然要有一定的公共支出。公共產品提供的特殊性決定了公共支出一般情況下不可能由公民個人、企業(yè)采取自愿出價的方式,而只能采用由國家(政府)強制征稅的方式,由經濟組織、單位和個人來負擔。國家征稅的目的是滿足提供社會公共產品的需要,以及彌補市場失靈、促進公平分配等的需要。同時,國家征稅也要受到所提供公共產品規(guī)模和質量的制約。
稅法是國家制定的,用以調整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在征納稅方面的權利及義務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稅法構建了國家及納稅人依法征稅、依法納稅的行為準則體系,其目的是保障國家利益和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稅收秩序,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稅法體現為法律這一規(guī)范形式,是稅收制度的核心內容。一國稅收制度是在稅收分配活動中稅收征納雙方所應遵守韻行為規(guī)范的總和i其內容主要包括各稅種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為了保證這些稅法得以實施的稅收征管制度和稅收管理體制。
稅法具有義務性法規(guī)和綜合性法規(guī)的特點。首先,從法律性質上看,稅法屬于義務性法規(guī),以規(guī)定納稅人的義務為主。稅法屬于義務性法規(guī),并不是指稅法沒有規(guī)定納稅人的權利,而是指納稅人的權利是建立在其納稅義務的基礎之上,處于從屬地位。稅法屬義務性法規(guī)的這一特點是由稅收的無償性和強制性特點所決定的。稅法的義務性、強制性,不僅有國家權力作為后盾,而且有一系列的制度措施作保障;稅法作為強制性規(guī)范,即對于一切滿足稅收要素的納稅人,均應根據稅法繳納稅款,而不允許行政機關與納稅人之間達成默契變動法定納稅義務的內容。其次,稅法的另一特點是具有綜合性,它是由一系列單行稅收法律、法規(guī)及行政規(guī)章制度組成的體系,其內容涉及課稅的基本原則、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稅收管理規(guī)則、法律責任和解決稅務爭議的法律規(guī)范等。稅法的綜合性特點是由稅收制度所調整的稅收分配關系和稅收法律關系的復雜性所決定的。
稅法的本質是正確處理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因稅收而產生的稅收法律關系和社會關系,既要保證國家稅收收入,也要保護納稅人的權利,兩者缺一不可。片面強調國家稅收收入或納稅人權利都不利于社會的和諧發(fā)展。如果國家征收不到充足的稅款,就無法履行其公共服務的職能,無法提供公共產品,最終也不利于保障納稅人的利益。從這個意義上講,稅法的核心在于兼顧和平衡納稅人的權利,在保障國家稅收收入穩(wěn)步增長的同時,也保證對納稅人權利的有效保護,這是稅法的核心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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