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策略、技術與案例》是一本從實務出發(fā),由專門從事刑事辯護實務的律師著述,用案例教學的方式手把手傳授刑事辯護技術與方略的著作。《刑事辯護:策略、技術與案例》選取真實的案例,通過不同的案例,展示不同的辯護技術與方略對裁判意見產(chǎn)生的影響;新穎的體例結構,清晰地呈現(xiàn)刑事辯護學理論在刑事辯護實務中的運用,讓讀者體驗從辯護觀點的形成、論證,到影響裁判結論的動態(tài)過程,進而深刻學習刑事辯護學的基本理論、策略與技術。
編寫說明
刑事訴訟是調整國家公權力和公民個人權利之間關系的活動,這要求從事刑事辯護的律師必須具有專業(yè)技能。這是一本從實務出發(fā),由專門從事刑事辯護實務的律師著述,用案例教學的方式手把手傳授刑事辯護技術與方略的著作。
本書所使用的案例絕大部分來自廣東守靜律師事務所辦理的刑事案件。在編輯本書時,案例中所有當事人以及地名,均使用了化名。
本書在編著時注意突出了以下特色:
1.案例教學。本書選取的皆為真實的案例,注意保持原汁原味,通過選取了常見、典型的案例,通過案例教學的方式,傳授不同案件刑事辯護的技術與方略;注意還原辦案過程中的刑事辯護律師對案件推敲、研判、形成辯護觀點、參與法庭審判以及形成有效辯護的全部過程。
2.有效辯護。本書選取的案例皆為辯護意見有效地影響了裁決結論的案例。通過不同的案例,展示不同的辯護技術與方略對裁判意見的影響,有的是撤回了起訴,有的是不起訴,有的是判處了無罪,有的是判處緩刑,有的是減少了起訴罪名,有的是降低了量刑的刑期。
3.體例新穎。本書體例新穎,一目了然地展示了刑事辯護理論在刑事辯護實務中的運用,將枯燥的刑事辯護理論運用于刑事辯護實務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讓讀者體驗從刑事辯護觀點的形成、論證,到影響裁判結論的動態(tài)過程,深刻學習刑事辯護學的基本理論、策略與技術。
主編:林昌熾、門金玲
本書著者分工如下:(順序不分先后)
林昌熾:案例1:黃某元內(nèi)幕交易案;案例14:武某強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容留他人吸毒、尋釁滋事案;案例20:余某青受賄案。
門金玲:案例4:歐陽某某合同詐騙案;案例19:藍某貪污共犯案;案例25:歐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
羅鑫嘉:案例3:陳某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案例5:余某亮合同詐騙案。
刁林豐:案例2:李某武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案例6:陳某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案例7:薛某某騙取出口退稅案;案例11:張某某假冒注冊商標案。
楊帆:案例8:張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案;案例13:謝某侵犯商業(yè)秘密案;案例28:陳某詐騙案。
劉珊珊:案例12:楊某某假冒注冊商標案;案例16:蒂娜販賣毒品案;案例29:程某某詐騙案。
李月新:案例10:吳某走私普通貨物案;案例18:陳某販賣毒品案;案例26:王某故意傷害案。
袁媛:案例9:劉某走私普通貨物案;案例21:吳某受賄案;案例27:王某職務侵占罪案。
薛潮平:案例15:甄某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搶劫、敲詐勒索、非法拘禁、開設賭場案。
黃云:案例17:程某某販賣毒品案;案例23:劉某搶劫、故意殺人案;案例24:蔣謀珍等人故意殺人案。
方壯毅、賴隹文:案例22:鐘某某私分國有資產(chǎn)改判無罪案。
吳丹紅:案例30:周某某非法買賣危險物質案。
門金玲
于北京碧桐園寓所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日
林昌熾,男,1965年出生,廣東省人。1985年7月畢業(yè)于廣東省人民警察學校(現(xiàn)為廣東警官學院),從事刑事警察工作。1988年起至今為執(zhí)業(yè)律師,期間留學英國兩年,獲法學碩士學位。廣東守靜律師事務所創(chuàng)始人,守靜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律師。
曾歷任深圳市律師協(xié)會第八屆副會長,深圳市第四、五屆人大代表;寶安區(qū)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人大法工委委員、區(qū)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區(qū)司法局黨總支委員、中共新安街道龍井社區(qū)黨委委員;1999年深圳市司法局批準榮立三等功;2000年當選為“深圳市首屆優(yōu)秀律師”;2008年被中華全國律師協(xié)會評為“2005至2007年度全國優(yōu)秀律師”;2009年被深圳市委、市政府授予“深圳市勞動模范”榮譽稱號;2011年被司法部授予“黨員律師標兵”榮譽稱號;2013年被聘為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咨詢專家。林昌熾律師致力于推動我國的法治建設,全面參政議政,承擔社會責任,熱心公益事業(yè),參與行業(yè)管理,獲得崇高的榮譽,是目前深圳律師界唯yi的勞動模范。
林昌熾律師從事刑事法律工作三十年,專業(yè)素養(yǎng)深厚,辦案經(jīng)驗豐富,以“善于把握全局、解決典型疑難法律問題”著稱。其工作態(tài)度嚴謹,作風穩(wěn)健,行事低調,注重實效,深受社會及業(yè)界的認可。1996年至2010年創(chuàng)辦廣東寶城律師事務所并擔任主任,該所被中華全國律師協(xié)會授予“2008-2010年度全國優(yōu)秀律師事務所”。2011年始至2015年6月,林昌熾律師致力于刑事辯護專業(yè)化道路的探索,籌建北京市尚權(深圳)律師事務所并擔任主任。組建“春秋刑事辯護團隊”,業(yè)績卓著,辦理了一批精品案件。如“深圳建市以來規(guī)模zui大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沙井龍哥案)”“廣電系統(tǒng)泄露內(nèi)幕信息案”以及大量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2015年7月13日,林昌熾律師創(chuàng)辦廣東守靜律師事務所,開啟了刑事辯護專業(yè)所品牌化建設與刑事辯護專業(yè)化的新篇章。
門金玲,女,1969年出生,河北邯鄲人。北京大學法學院訴訟法學博士畢業(yè),現(xiàn)任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學院副教授,京都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主要研究領域為刑事訴訟法學、證據(jù)法學、法律診所教育;在《政法論壇》《中國刑事法雜志》《河北法學》等期刊上發(fā)表論文十余篇,參加撰寫論著數(shù)部,參與過國家社科基金、公安部、司法部、北京市、全國律協(xié)刑辯委員會以及其他民間課題十余項;獨著《偵審關系研究》(社科文獻出版社2011年版);主編《刑事辯護實務指南》(法律出版社2015年第2版);專業(yè)辦理刑事案件,并常年從事刑辯律師培訓工作。
第一章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妨害公司、企業(yè)管理秩序罪
第一節(jié)破壞金融管理秩序
案例1:黃某元內(nèi)幕交易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與罪名
三、罪名解讀
四、本案爭議焦點
五、總體辯護策略
六、具體辯護工作
七、辯護觀點之論證——來自黃某元第一辯護人林昌熾
八、辯護觀點之論證——來自黃某元第二辯護人刁林豐
九、辯護意見對裁判結論的影響
辦案手記
第二節(jié)妨害公司、企業(yè)管理秩序
案例2:李某武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與罪名
三、罪名解讀
四、辯護策略
五、法庭爭議焦點及辯方觀點
六、辯護意見對裁判結論的影響
七、辯護觀點之論證
辦案手記
案例3:陳某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與罪名
三、辯護策略
四、一審法庭爭議焦點及辯方意見
五、一審辯護意見之論證
六、一審判決書對辯護意見的采納
七、二審上訴及辯護意見之論證
八、二審判決書對辯護意見的采納
九、行賄類犯罪辯點總結
辦案手記
第二章擾亂市場秩序罪,生產(chǎn)、銷售偽劣商品罪
第一節(jié)合同詐騙
案例4:歐陽某某合同詐騙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與罪名
三、本案爭議焦點
四、辯護觀點及論證
五、控告及非法證據(jù)排除申請
辦案手記
案例5:余某亮合同詐騙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與罪名
三、案件爭議焦點及具體分析
四、辯護要點與策略
五、證據(jù)分析
六、辯護工作對案件結果的影響
七、辯護觀點之論證
辦案手記
第二節(jié)生產(chǎn)、銷售偽劣商品
案例6:陳某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與罪名
三、罪名解讀
四、辯護策略及辯護要點
五、法庭爭議焦點及辯方觀點
六、辯護意見對裁判結論的影響
七、辯護觀點之論證
辦案手記
第三章危害稅收征管罪、走私罪
第一節(jié)危害稅收征管
案例7:薛某某騙取出口退稅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與罪名
三、罪名解讀
四、辯護策略
五、不起訴法律意見書及檢察機關的采納
辦案手記
案例8:張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與罪名
三、辯護策略及要點
四、法庭爭議焦點及辯方意見
五、辯護意見對裁判結論的影響
六、辯護觀點之論證
辦案手記
第二節(jié)走私
案例9:劉某走私普通貨物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與罪名
三、本案所涉及的基本法理及辯護策略
四、法庭爭議焦點
五、辯護意見及論證
六、法院判決書及對辯護意見的采納
案例10:吳某走私普通貨物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罪名及初步疑點
三、辯護策略及要點
四、辯護意見對裁判結論的影響
五、辯護觀點之論證
六、“合理避稅”與“犯罪行為”的邊界
辦案手記
第四章侵犯知識產(chǎn)權罪
第一節(jié)侵犯注冊商標
案例11:張某某假冒注冊商標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罪名解讀
三、辯護策略
四、辯護觀點及論證
辦案手記
案例12:楊某某假冒注冊商標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與罪名
三、辯護要點及策略
四、法庭爭議焦點及辯方觀點
五、法院判決及對辯護意見的采納
六、律師辯護觀點之論證
辦案手記
第二節(jié)侵犯著作權、商業(yè)秘密
案例13:謝某侵犯商業(yè)秘密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與罪名
三、本案辯護策略
四、法庭爭議焦點及辯方意見
五、辯護詞摘選及對判決結果的影響
辦案手記
第五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一節(jié)黑社會性質組織
案例14:武某強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容留他人吸毒、尋釁滋事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與罪名
三、罪名解讀
四、辯護策略
五、法庭爭議焦點及辯方觀點
六、辯護觀點之論證
七、辯護意見對裁判結論的影響
辦案手記
案例15:甄某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搶劫、敲詐勒索、非法拘禁、開設賭場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與罪名
三、本案的辯護策略
四、法庭爭議焦點
五、辯護觀點及論證
六、法院判決書及辯護意見對裁判結論的影響
辦案手記
第二節(jié)販賣毒品
案例16:蒂娜販賣毒品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與罪名
三、辯護策略及要點
四、法庭爭議焦點、辯方意見及對裁判結論的影響
五、律師辯護觀點及論證
辦案手記
案例17:程某某販賣毒品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與罪名
三、本案爭議焦點
四、辯護觀點及論證
五、判決書主要內(nèi)容及評注
辦案手記
案例18:陳某販賣毒品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罪名及初步疑點
三、辯護策略及要點
四、法庭爭議焦點及辯方觀點
五、辯護意見對裁判結論的影響
六、辯護觀點之論證
辦案手記
第六章職務犯罪
第一節(jié)貪污賄賂
案例19:藍某貪污罪共犯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和罪名
三、控辯雙方爭議焦點
四、辯護意見及其論證
五、辯護意見對合議庭的影響及變更罪名
辦案手記
案例20:余某青受賄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與罪名
三、罪名解讀
四、辯護策略
五、法庭爭議焦點及辯方觀點
六、辯護觀點及論證
七、裁判結論對辯護意見的采納:撤回起訴
辦案手記之一
辦案手記之二
案例21:吳某受賄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與罪名
三、總體辯護策略
四、一審法庭爭議焦點
五、一審辯護意見及論證
六、一審法院判決意見及對辯護觀點的采納
七、二審辯護觀點及論證
八、二審法院判決書及對辯護意見的采納
辦案手記
第二節(jié)私分國有資產(chǎn)
案例22:鐘某某私分國有資產(chǎn)改判無罪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與罪名
三、控辯雙方在一審中的爭議焦點
四、一審辯護觀點及論證
五、一審判決書及對辯護意見的回應
六、二審啟動:抗訴與上訴
七、二審辯護觀點及論證
八、二審判決對辯護意見的采納:撤銷原判,直接改判無罪
辦案手記
第七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
第一節(jié)故意殺人
案例23:劉某搶劫、故意殺人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與罪名
三、總體辯護策略
四、辯護觀點及論證
五、判決書主要內(nèi)容及評注
辦案手記
案例24:蔣某珍等人故意殺人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與罪名
三、辯護觀點及論證
四、判決書對辯護意見的采納
辦案手記
第二節(jié)故意傷害
案例25:歐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與罪名
三、控辯雙方法庭爭議焦點
四、一審辯護觀點之論證
五、一審判決書及對辯護意見的采納
辦案手記
案例26:王某故意傷害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罪名及初步疑點
三、辯護策略及要點
四、法庭爭議焦點與辯方觀點
五、辯護觀點及對裁判結論的影響
辦案手記
第八章侵犯公民財產(chǎn)罪、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節(jié)侵犯公民財產(chǎn)
案例27:王某職務侵占罪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與罪名
三、辯護策略及要點
四、法庭爭議焦點
五、辯護觀點及論證
六、法院判決書及對辯護意見的采納
第二節(jié)詐騙
案例28:陳某詐騙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與罪名
三、本案辯護策略
四、法庭爭議焦點及辯方觀點
五、辯護觀點之論證
六、判決書摘要及辯護意見對裁判結果的影響
辦案手記
案例29:程某某詐騙案
本案導讀
一、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與罪名
三、辯護策略及要點
四、法庭爭議焦點及辯方意見
五、法院裁判及對辯護意見的采納
六、律師辯護觀點之論證
辦案手記
第三節(jié)危害公共安全
案例30:周某某非法買賣危險物質案
本案導讀
一、專業(yè)背景資料與案情簡介
二、起訴書指控事實與罪名
三、本案爭議焦點
四、辯護觀點及論證
五、辯護意見對審查起訴的影響:不起訴決定書
后記:守望刑辯,靜待花開
《刑事辯護:策略、技術與案例》:
黃某元本人從不炒股,直到2011年3月應組織要求申報時才知道老婆炒A上市公司股票,他在證監(jiān)會調查此案前不知道他及近親屬不準炒A上市公司,亦未簽保密協(xié)議及規(guī)定,其本人有人員安置及維穩(wěn)的職責。在非內(nèi)幕信息敏感期黃某元有維穩(wěn)的工作職責,在內(nèi)幕信息敏感期他依然有這個職責。要求其本人既要履行好維穩(wěn)職責,又要對改革重組、網(wǎng)臺分離的字眼滴水不漏、不予涉及,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ㄎ澹o法認定本案各被告人“相關交易行為明顯異常”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內(nèi)幕交易、泄露內(nèi)幕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規(guī)定:相關交易行為明顯異常,要綜合各種情形,從時間吻合程度、交易背離程度、利益關聯(lián)程度等方面認定。
結合本案,被告人的交易行業(yè)顯然是不符合內(nèi)幕交易的行為特征的,相關交易行為沒有明顯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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