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堅持理論聯(lián)系實際,充分反映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反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最新經(jīng)營,反映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學術研究的最新進展,努力形成具有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法學教材體系。
緒論
一、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的研究對象
二、學習和研究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的理論指針和基本方法
三、學習和研究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的意義
四、本書的體系和結構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一節(jié) 行政法與行政法學
一、行政的概念和特征
二、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和作用
三、行政法的歷史發(fā)展
四、行政法學
第二節(jié) 行政法的淵源
一、行政法淵源的概念和特征
二、我國行政法的淵源
第三節(jié) 行政法律關系
一、行政關系與行政法律關系
二、行政法律關系的分類
三、行政法律關系的主體
四、行政法律關系的內容、客體、特征與變動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jié) 概述
一、行政法基本原則的概念與意義
二、行政法基本原則體系
第二節(jié) 依法行政原則
一、職權法定
二、法律優(yōu)先
三、法律保留
第三節(jié) 行政合理性原則
一、比例原則
二、平等對待
第四節(jié) 程序正當原則
一、行政公開
二、程序公正
三、公眾參與
第五節(jié) 誠信原則
一、誠實守信
二、信賴保護
第六節(jié) 高效便民原則
一、高效原則
二、便民原則
第七節(jié) 監(jiān)督與救濟原則
一、監(jiān)督原則
二、救濟原則
第三章 行政組織法
第一節(jié) 概述
一、公共行政組織與行政機關
二、行政組織法的界定
三、行政組織法的分類
四、行政組織法的地位與功能
五、行政組織法的歷史沿革
……
第四章 公務員法
第五章 行政行為概述
第六章 行政立法
第七章 授益行政行為
第八章 負擔行政行為
第九章 行政機關的其他行為
第十章 行政司法
第十一章 行政應急
第十二章 行政程序
第十三章 監(jiān)督行政
第十四章 行政復議
第十五章 國家賠償與補償
第十六章 行政訴訟
第十七章 行政訴訟受案范圍與管轄
第十八章 行政訴訟參加人
第十九章 行政訴訟證據(jù)
第二十章 行政訴訟程序
第二十一章 行政訴訟法律適用
第二十二章 行政訴訟裁判與執(zhí)行
第二十三章 涉外行政訴訟
閱讀文獻
人名譯名對照表
后記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
。ㄒ唬┪鞣絿夜珓諉T制度的建立
現(xiàn)代意義上的國家公務員制度,最初形成于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是人事行政制度走向現(xiàn)代化的重要標志。
1.英國公務員制度。英國是最早產(chǎn)生公務員法律制度的國家。早在17世紀,英國資產(chǎn)階級革命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政府任用官員實行的是“恩賜官職制”。進入18世紀以后,政黨分贓制取代了恩賜官職制。從19世紀開始,英國對舊官吏制度逐步進行改革。1854年,著名的《諾斯科特一屈威廉報告》提出了對文官制度改革的四項建議:(1)初任文官通過考試任用;(2)文官的提升遵循功績制原則;(3)各部人員統(tǒng)一管理;(4)區(qū)別智力工作和例行的機械性工作。該報告成為英國現(xiàn)代常任文官制度形成的基礎。1855年和1870年政府先后頒布了兩個樞密院令,規(guī)定了公開競爭考試、擇優(yōu)錄用文官的原則。這兩個樞密院令的頒布標志著西方第一部公務員法的誕生。1968年,著名的《富爾頓報告》列舉了公務員制度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一系列改革建議。20世紀80年代,英國內閣首相撒切爾夫人再次對公務員制度進行大規(guī)模改革,主要包括裁減冗員、擴大政府各部的人事自主權、使公務員工資與民間企業(yè)人員收入保持基本平衡三個方面。
2.美國公務員制度。美國的公務員法律制度是在否定“政黨分贓制”,借鑒吸取英國公務員法律制度的基礎上,經(jīng)過數(shù)次改革而逐步發(fā)展起來的,其最大的貢獻是建立了科學的職位分類制度。1883年1月國會通過了由議員彭德爾頓提出的《文官制度法案》。其主要內容有:(1)設立文官事務委員會;(2)確立功績制原則;(3)實行職位保障;(4)文官政治上保持中立。該法律是美國最早的公務員法,奠定了美國公務員法律制度的基礎,標志著美國公務員法律制度的產(chǎn)生。20世紀70年代后期,隨著政府公共管理職能的擴大,政府管理的公共事務趨向復雜化,政府管理的效率問題凸顯,傳統(tǒng)的公務員制度已經(jīng)很難適應新的形勢。1978年,美國國會通過了《公務員制度改革法》,這是繼1883年以后美國公務員制度最大的一次改革,建立了高級公務員制度等一系列新的制度以適應時代的發(fā)展。
3.德國公務員制度。德國是擁有悠久官員制傳統(tǒng)的國家。德國在1873年制定了《帝國官員法》,該法為各邦制定官員法奠定了法律基礎,但該法還不具備公務員法的性質。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后,德意志帝國垮臺,建立了資產(chǎn)階級政府,開始建立公務員法律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西德于1949年制定并實施了《德意志聯(lián)邦共和國基本法》,在參照其他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公務員制度、繼承《帝國官員法》的基礎上,逐漸形成了一套比較完善的現(xiàn)代公務員法律制度。
4.法國公務員制度。法國公務員立法最早始于大革命時期。19世紀下半期之后,政府制定了許多公務員法規(guī),但這些法規(guī)都是適用于某類公務員的特別法規(guī),沒有一個適用于各類公務員的普遍性立法。法國公務員制度最早的立法是1941年9月14日維希政府的公務員一般地位法,適用于各類公務員,但該法不久就被廢除。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法國在改革舊官吏制度的基礎上,于1946年10月,議會通過了政府擬定的《公務員總章程》,這是法國政府普遍性的公務員法律,也是法國一部比較完備的公務員法。1959年2月,法國制定了新的《公務員總章程》來取代舊的總章程。1983年和1984年,法國又制定了新的公務員法,取代1959年的總章程,F(xiàn)行的法國公務員法共分為三編,由三部法律組成——《公務員權利義務法》《國家公務員章程》《地方公務員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