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原文采用一九七九年中華書局影印本《十三經(jīng)注疏·論語注疏》,個別章句采用他本者,在注中加以說明。
書中僻難字以漢語拼音注音。聯(lián)綿詞注音意在表示其雙聲疊韻關系。由于語音演變,拼音未能表出其雙聲抑或疊韻者,加注反切。書中數(shù)詞除括號中公元用阿拉伯數(shù)字外,一律使用漢字,以保持字體統(tǒng)一。
注釋力求訓釋準確而文字簡明。凡尊用前人注解,皆原文引用;必要時加以疏解。凡注者自己體會,必要時引用前人相近解釋以為佐證。
沒有前人指引,后人會寸步難行。但前代注疏受時代局限,大多重視文字訓詁,忽視書中前后有關章次的聯(lián)系,忽視語言的特定環(huán)境,忽視文章內(nèi)在的深層含義,以致有些內(nèi)容不無誤解。本書充分尊重前人注釋,不輕疑;但也不輕信,一切按實事求是的原則對待。凡提出新的解釋,詞義則必有訓詁來源,內(nèi)容則必有事實根據(jù),務使文辭更為順暢,并盡可能提供旁證。
為辯正影響較大的誤解,或辨析古人突出的分歧,或考證有關的史實,或解說特殊的問題,于一般注解之外,另用星評的形式予以表述。全書計有星評三百馀則。根據(jù)內(nèi)容需要,文字不拘一格。
《論語》系多人分散記錄,編纂極其混亂。有本是同一段話而分割成為兩章或三章者,本書在星評中具體說明并加以組合。全書計有五十二章分別組合成為二十四章。為保持經(jīng)典的嚴肅性,對原文不作任何改變。
黃瑞云(1932),別號黃黃山,湖南婁底人,
教授。一九五八年畢業(yè)于武漢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先
后在湖北工農(nóng)中學、湖北教育學院、華中師范大學、湖
北師范大學任教。從事中國古典文學的教學與研究,業(yè)
余進行文學創(chuàng)作。著有《老子本原》《莊子本原》《論語
本原》《詩苑英華》《詞苑英華》《歷代抒情小賦選》《歷
代絕妙詞三百首》等; 參與主編《歷代辭賦總匯》。文
學創(chuàng)作有《長夢瀟湘夜雨樓詩詞集》《溪流集》《快活的
答里·坎曼爾》《黃瑞云寓言》《黃瑞云散文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