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刑法》譯介的15 篇文章,均出自英、美、日等國的大家手筆。議題涵蓋刑法總論、分論,研究方法覆蓋刑法教義學、刑事政策學,集中展現(xiàn)一批優(yōu)秀外國刑事法學者在中國刑法研究上的造詣,也借機展現(xiàn)這些學者心中的中國法治圖景。
這部由中華海歸學人翻譯的作品,表達了外國著名學者對中國的感情和對中國刑法的態(tài)度。閱讀這部作品,會時而感到溫暖,時而感到羞愧,但是,大多的時候會生發(fā)一種催人奮進的沖動和力量!
序言
刑法這一古老的學科,對于中國來說有著獨特的意義。從法制史的角度來看,隨著國家的產(chǎn)生以及社會的進化,犯罪和刑罰才得以被有意識、有計劃和有目的地規(guī)定在一部刑法里,成為階級統(tǒng)治的工具。此外,從歷史上看,所謂的中國法制史,基本上就是一部刑法簡史。古老的中華帝國的歷代帝王,都試圖利用這一法律工具的巨大威懾力,來維護其統(tǒng)治地位。直至清末民初,近代中國刑法的百年變革才得以啟動。也正是由此開始,中國刑法才得以實現(xiàn)從傳統(tǒng)刑法、近代刑法到現(xiàn)代刑法的歷史性轉(zhuǎn)變,完成從理念到體系、從內(nèi)容到技術的重大變革,建立起理念先進、體系完善、結(jié)構合理、內(nèi)容科學的現(xiàn)代刑法體系。清末的變法,引進了西方國家的法律作為范本,其中尤以刑法為甚。為了與世界文明發(fā)展的需求接軌,清政府從多種渠道引進西方國家的刑法作為參照,并且聘請日本法學博士岡田朝太郎幫同考訂,易稿數(shù)四。雖然最終成效甚微,無力回天,但好賴算是為中國刑法的吐故納新開啟了一扇窗。國民政府于1935年頒布的刑法,也對包括日本、德國、蘇聯(lián)等國的刑法進行了大量借鑒。直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六法全書被統(tǒng)統(tǒng)廢除,我國的刑法又一次被推倒重來。如馮軍教授所言,在修改刑法時,一定要大膽借鑒發(fā)達國家已經(jīng)取得的刑事立法經(jīng)驗和成果,雖然不能盲目照搬國外立法,但是,決不能以驕矜之心拒不吸收他國成果,背離刑事立法的世界趨勢。但是,也誠如周光權教授所云,中國刑法學過去學蘇俄,今天學德日,過段時間又學英美,沒有自己的范疇和命題,更談不上獨立的研究范式,朝三暮四,缺乏學科起碼的自信,基本理論框架沒有定型化。當然,2006年的這一論斷,能否依舊適用于今日的中國刑法學,是一個值得探究的問題。但自數(shù)年前,由于犯罪構成要件的德日三階層理論,和我國傳統(tǒng)四要件理論所引發(fā)的刑法學界大辯論表明,當下的中國刑法學,仍舊面臨著周光權教授所稱之進退兩難的窘境。
解決這一宏大背景下的難題,當然并非本卷力所能及。編者們的主要思考在于當刑法學界有關中國刑法學該往何處去的討論方興未艾,以及由此而產(chǎn)生對國外刑法理論大量需求的同時,能否為刑法學界提供機會,來一窺域外學者們,是如何看待我國刑法理論及其發(fā)展進程的。編者們期許,這樣一種相互印證的做法,或許能為刑法學派之爭仍處于誕生初期劉仁文:《中國刑法學六十年》,載《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1期。且中國刑法學仍顯幼稚同前。的我國,提供一種來自域外的推力,從而使得中國刑法學的100年規(guī)范發(fā)展路程走得更為順暢。
為此,本卷首先將以中國刑法學界的老朋友、早稻田大學的西原春夫教授對中國刑法的友情寄語開篇;接下來,曾任香港城市大學教師的多賓森,結(jié)合2000年初期發(fā)生的一系列重大事件,全面回顧了我國1997年所頒布的《刑法》;在基本理論部分,我們先以早稻田大學小口彥太教授對中國罪刑法定原則的幾點思考作為開始,然后介紹英國倫敦大學國王學院的丹尼斯·約翰·貝克以及趙霞,結(jié)合田文華案、鄭筱萸案,以及相當性原則等英美刑法理論,對中國刑法理論和原則進行的討論;其后以小口彥太教授對中國刑法的犯罪概念以及犯罪構成要件的討論,作為本部分的結(jié)束。在犯罪主體部分,我們將以一橋大學講師伹見亮對中國法人犯罪理論以及條文中的問題之梳理開篇,其后介紹伹見亮對中國刑法中的單位概念的探討,以及法人的刑事責任與對從業(yè)人員的處罰等兩篇文章;本部分的最后,以早稻田大學宇野和夫教授對我國刑法中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的認定標準之分析結(jié)尾。在本卷的最后部分,我們?yōu)榇蠹页尸F(xiàn)了域外學者就刑事處罰以及刑事政策主題進行的探討。本部分首先介紹蘇珊·卓沃斯基斯對我國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發(fā)展歷程以及現(xiàn)實意義之探討。她在其后補充了對中國死刑問題的研究,探討了司法改革與死刑制度的互動,并結(jié)合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中所扮演的角色、發(fā)布的各式法律文件以及死緩制度,來探討中國司法改革中的政治考量。就死刑改革問題,西頓霍爾大學的陸梅吉也給出自己的觀察,并分析了公眾參與在未來中國死刑改革中的潛能。在本卷的最后,關東學院的足立昌勝教授以一種新穎的觀點,解讀了刑事處罰與行政處罰的區(qū)別。
本卷選文標準,以日文及英文為據(jù)。一方面是由于日本學者的觀點,對我國刑法學者來說,所具有的借鑒意義更大,其研究也更為深入、系統(tǒng);而英語語系國家的學者對我國刑法理論的研究,較之德國與日本學者所作之研究而言,素來介紹不多,對其集中介紹,有助于補足我國刑法學界的空白。另一方面,主要受譯者語言能力范圍所限,未能囊括德國學者的文章,不可不算是遺珠之憾。所幸,我國刑法學界已經(jīng)引入許多德國知名刑法學者的大量相關著述,念及至此,編者的愧疚得以稍減幾分。而如譯者對原文的重述,無法讓讀者擊節(jié),那么一定是譯者水平所限,絕非原作者之責任。編者希冀這一卷小書能為我國刑法學界尋找前行之路照亮方向。
何天翔毛乃純
陳夏紅
甘肅岷縣人。法學博士。現(xiàn)為《中國政法大學學報》副編審,中國政法大學破產(chǎn)法與企業(yè)重組研究中心研究員。歐洲破產(chǎn)協(xié)會(INSOL
Europe)、國際破產(chǎn)協(xié)會(INSOL)會員。在《法治周末》開設專欄《方寸正義》。
毛乃純
鄭州大學法學院講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早稻田大學法學博士。
何天翔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荷蘭馬斯特里赫特大學知識產(chǎn)權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學博士,主要研究方向為知識產(chǎn)權法、歐盟刑法。
總序 大洋彼岸的回聲
序言
卷首語
與中國刑事法的20年
總體回顧
中國1997年《刑法》:實質(zhì)性變革還是華而不實
基本理論
對中國的罪刑法定原則的兩點考察
責任關系、罪刑相應及相當性原則中國刑法理論與原則之比較研究
再論中國刑法中的犯罪概念
中國的犯罪概念和犯罪構成要件理論
犯罪主體
中國的法人犯罪理論與條文上的問題點
中國刑法中單位概念的限定化
中國的法人刑事責任及對從業(yè)人員的處罰
中國刑法中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的認定標準問題
刑事處罰與刑事政策
中國和諧社會時代背景下的刑事處罰難題
中國的死刑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死刑緩期執(zhí)行和刑罰改革中的政治考量
中國死刑爭議中的寬與嚴
中國的治安管理處罰與刑事罰一元的刑法體系與具有刑法補全機能的治安管理處罰
譯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