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的權威》中,作者考察了國家與政治權威的本質;先后批判了慣例主義、契約論、同意理論和社群主義對國家的證成;鑒于國家權威與政治義務的密切關系,作者還討論了政治義務的可能性以及服從在政治生活中的意義。在此基礎上,作者得出了一種關于國家權威與一般性政治義務的懷疑主義立場,不過他明確地將自己的立場與無政府主義相區(qū)分,并認為這種立場不意味著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按照法律的要求去行動。圍繞著這些核心問題與基本立場,作者恣意揮灑、旁征博引,對諸多重要的政治哲學、法哲學問題以及眾多思想家進行了鞭辟入里的分析和審視。
本書承擔著一個略顯老套的任務,即要解釋并評價國家向其公民主張的權威。有人曾經(jīng)指出:“權威問題具有一個壞名聲,一個哲學家要討論這個問題的話,就必然會引起懷疑和敵意!盵1J如果我預先就指出,這本書出自權威的懷疑者而非權威的狂熱支持者,那么我或許可以避免某些懷疑,不過毫無疑問,我只有通過吸引他人來做到這一點。本書斷言,現(xiàn)代國家主張了一種總體上無法得到證成的權威。但同時,本書又不是一名哲學無政府主義者的作品。我主張,政治權威有時候是合法的,不過這種觀點離經(jīng)典政治義務理論所暗示的那些觀點還有一定的距離。如果在這一點上我是對的,那么大多數(shù)現(xiàn)代法律理論與政治理論就是建立在一種錯誤的觀點之上。沒有必要解釋政治建制如何才能為一般性的服從義務提供根據(jù)。就像其他各種業(yè)已失敗的超驗性論證一樣,這些論證也在為一個完全錯誤的前提尋找可能性條件,因為并不存在這種義務。
本書原本是我向牛津大學提交的博士論文。我要感謝查爾斯·泰勒(Charles
Taylor),他最先向我介紹這些問題,通過言傳身教讓我認識到政治理論對我的重要意義,然后又在我的研究的準備階段給我以指導。后來,我的導師換成了約瑟夫·拉茲(Joseph
Raz).他給我的持續(xù)鼓勵和批評是無價的。我從我們的多次討論和他本人的著作中學到了許多東西,或許我本來應該學到更多的。我還要感謝英國國家獎學金委員會(Common-wealth
Scholarship Commission)、加拿大社會科學與人文研究委員會(Social Science and
Humanities Research Council)和我的父母,感謝他們在我求學于納菲爾德學院期間給我的支持。
此外,還有很多人曾給予我?guī)椭麄冇械慕o我提出建議,而更多的則是提出批評。其中,我要特別感謝約翰·菲尼斯(John
Finnis)、斯蒂文·盧克斯(Steven Lukes)、尼爾·麥考密克(NeilMac Cormick)、大衛(wèi)·米勒(David
Miller)、帕特里克·諾維爾一史密斯(Patrick Nowell Smith)以及杰里米·沃爾德倫(Jeremy
Waldron)。他們糾正了我的許多錯誤,不過如果本書還有什么錯誤的話,責任自然在我。我在牛津大學林肯學院以及后來在多倫多約克大學的學生們也為這些論證的較早版本付出了努力,并幫助改進了我的論證。我還要感謝莫淑妍(Shu-Yan
Mok)在準備本書定稿時給予的幫助。我虧欠丹尼斯·里尤姆(Denise
Reaume)太多了,無法在這里加以表達:她經(jīng)常抽出白己的研究時間來和我討論,鼓勵我,批評我,并且在其他很多方面改善了我的作品和我的世界。
前言
第一章 社會秩序與社會關系
1.政治權威問題
2.對系統(tǒng)的支持
3.秩序與穩(wěn)定性
第二章 權威的本質
1.優(yōu)先性
2.良心與承諾
3.建議與權威
4.自主性的價值
5.獨立于內容的承諾
5.1 制度
5.2 實踐理論
5.3 普遍性
6.一些反駁
7.有效性
7.1 無所謂(indifference)
7.2 間接證成
8.合法權威與權力
第三章 國家的自我形象
1.國家懷疑論
2.功能主義
3.強制與權威
4.法律的地位
5.至上地位與壟斷
6.范圍
7.大小
8.分享國家的自我形象
第四章 權威與慣例
1.慣例的概念
2.慣例、契約與同意
3.協(xié)調問題與規(guī)范
4.共同利益
5.全體一致與權威
6.權威與慣例的創(chuàng)造
7.權威的必要性
8.權威的充分性
9.法律的規(guī)范性
第五章 社會契約
1.什么是契約論
2.公共產(chǎn)品與囚徒困境
3.囚徒困境的困境
4.由權威來提供公共產(chǎn)品
5.無政府狀態(tài)下公共產(chǎn)品的提供
5.1 益品的完全共享性
……
第六章 被統(tǒng)治者的同意
第七章 承諾與共同體
第八章 政治義務的可能性
第九章 服從與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