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價:35 元
叢書名: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chuàng)新項目資助
- 作者:陳敬根 著
- 出版時間:2018/4/1
- ISBN:9787567130302
- 出 版 社:上海大學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D996.19
- 頁碼:263
- 紙張:膠版紙
- 版次:1
- 開本:32開
海運貨損賠償責任規(guī)則是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公約和各國海商法的核心內容之一,關涉船貨雙方的核心利益,70余年來,國際社會對此給予高度關注。海運貨損賠償責任規(guī)則先后出現(xiàn)的不同立法例及學界的廣泛討論,也表明此問題仍存在非常大的研究空間!秶H海運貨損賠償責任規(guī)則研究》對在目前吸納已生效的三部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公約的主要內容基礎上,就海運貨損賠償責任規(guī)則而言,如何廣泛借鑒《鹿特丹規(guī)則》的有益經驗,繼續(xù)探討研究和充實完善我國海運貨損賠償責任規(guī)則,作了充分的研究。
陳敬根,男,滿族,出生于遼寧鳳城,法學博士,主要從事海商海事海洋法研究,上海大學法律事務辦公室副主任,上海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上海大學ADR與仲裁研究院副秘書長,《產權法治研究》編輯部主任。中國行為法學會粵港澳臺聯(lián)絡處副秘書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海洋學會海上維權與執(zhí)法研究分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期刊研究會理事,上海市法學會自貿區(qū)法治研究會理事、航空法研究會理事,上海市法學會法學期刊研究會副秘書長。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l項,中國法學會、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民政部、國家旅游局等省部級項目6項,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文化發(fā)展基金等6項。2016年入選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教育法學人才培養(yǎng)計劃”(2016JYFxR018)。發(fā)表學術論文20余篇。執(zhí)行主編《中國海事案例裁判要旨通纂:海上貨物運輸卷》。代表作品有:《海運貨損賠償責任規(guī)則的變遷:從(漢堡規(guī)則)到(鹿特丹規(guī)則)——兼論我國海商法相關條款的修改》《海上安全風險管控的區(qū)域性安排與制度構建》《海洋法律爭端中海事安全議題的導入》《南極旅游海事風險的法律規(guī)制:規(guī)范構成與制度完善》《難民和非安全移民海上管控前置的法律困境與對策》等。
導言
第一章 國際海運“貨物”與“貨損”——兼論遲延交付的定性
第一節(jié) 貨物的概念與種類I
一、基于便利運輸?shù)呢浳锓诸?br>二、基于法律規(guī)范的貨物分類1
三、評析
第二節(jié) 貨損的類型與原因組合
一、Average的溯源與類型
二、無單放貨和錯交貨所致貨損
三、貨損原因組合
第三節(jié) 遲延交付與貨損
一、相關國際公約下遲延交付的定性
二、《海商法》下遲延交付的定性
第四節(jié) 過錯與貨損
一、出現(xiàn)貨損是確定貨損賠償責任的前提
二、貨損在過錯責任制下的意義
第二章 國際海運貨損賠償責任基本規(guī)則
第一節(jié) 歸責原則——兼析責任基礎的內涵
一、歸責原則的概念與在國際海上貨物運輸中的地位
二、歸責原則與責任基礎
三、國際海上貨物運輸中歸責原則的演變
第二節(jié) 不負責事項:免責事項的合理外延及不負責事項之所依歸
一、免責事項及其合理外延
二、不負責事項之所依歸者
第三節(jié) 首要義務:兩種觀點的爭論
一、首要義務是合同義務群中的主給付義務
二、首要義務是即使存在不負責事項時仍被考量是否有效履行的義務
三、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領域中的首要義務
第三章 國際海運貨損賠償責任確定路徑:國際公約的視角
第一節(jié) 《海牙規(guī)則》下海運貨損賠償責任的確定路徑
一、路徑a:不適航
二、路徑b:不負責事項A
三、路徑c:不負責事項B
四、評析
第二節(jié) 《漢堡規(guī)則》下海運貨損賠償責任的確定路徑
一、路徑a:火災事由
二、路徑b:非火災事由
三、評析
第三節(jié) 《鹿特丹規(guī)則》下海運貨損賠償責任的確定路徑
一、路徑a
二、路徑b-b1
三、路徑b-b2-c
四、路徑b-b3-b3 Ⅰ和b-b3-b3Ⅱ
五、評析
第四節(jié) 國際海運貨損賠償舉證責任分配:困境號l生質
一、舉證責任分配的理論與評析
二、國際海運貨損舉證責任面臨的邏輯難題
三、舉證責任:平衡利益的“調節(jié)器”
第四章 多因致貨損賠償責任的分擔
第一節(jié) 多因致貨損賠償責任分擔立法例
一、瓦里斯庫拉原則
二、平均分攤損失原則
三、嚴格區(qū)分責任原則
第二節(jié) 《海牙規(guī)則》下多因致?lián)p承運人賠償責任
一、未履行適航義務與不負責事項共致貨損
二、未履行管貨義務與不負責事項共致貨損
三、未履行直航義務與不負責事項共致貨損
第三節(jié) 《漢堡規(guī)則》下多因致?lián)p承運人賠償責任
一、對《漢堡規(guī)則》第5條第7款的理解
二、具體適用
第四節(jié) 《鹿特丹規(guī)則》下多因致?lián)p承運人賠償責任
一、未履行適航義務與不負責事項共致貨損
二、未履行管貨義務與不負責事項共致貨損
三、未履行直航義務與不負責事項共致貨損
第五章 《海商法》下海運貨損賠償責任規(guī)則與完善
第一節(jié) 海運貨損賠償責任的確定路徑
一、路徑a:不適航
二、路徑b:火災
三、路徑c:其他不負責事項
四、評析
第二節(jié) 多因致?lián)p承運人賠償責任
一、未履行適航義務與不負責事項共致貨損
二、未履行管貨義務與不負責事項共致貨損
三、未履行直航義務與不負責事項共致貨損
四、評析
第三節(jié) 《海商法》下海運貨損賠償責任規(guī)則存在的問題
第四節(jié) 《海商法》下海運貨損賠償責任規(guī)則的完善建議
一、改采嚴格區(qū)分責任原則的可能性
二、適當改良瓦里斯庫拉原則的可能性
結語
附錄
一、美國紐約州南區(qū)法院與美國法院系統(tǒng)
二、聯(lián)合國文號
三、聯(lián)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
四、《海牙規(guī)則》
五、《漢堡規(guī)則》
六、《鹿特丹規(guī)則》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