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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環(huán)境:類型學——書法史的理論與方法

書法環(huán)境:類型學——書法史的理論與方法

定  價:30 元

        

  • 作者:賴非 著
  • 出版時間:2003/5/1
  • ISBN:9787501014484
  • 出 版 社:文物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J292-09 
  • 頁碼:
  • 紙張:膠版紙
  • 版次:
  • 開本:16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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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史是由眾多書法人物、事件、作品、現(xiàn)象匯成的歷史長河。對書史中的任何一件作品和事物來說,它們都是生產(chǎn)目的明確、要求也明確的客觀產(chǎn)物;然而對書史長河的演化來講,由陶文、甲骨文、大小篆,到隸書、魏書和楷書,一步一趨的變化卻是一個自然的過程。過程的完成不是上天的安排,也不是任何人的主觀意念,而是靠書法(書寫)自身的規(guī)律來實現(xiàn)的。書法主體盡管是書法的生產(chǎn)者,是書法歷史的創(chuàng)造者,但主體在書史中并不是書法演變規(guī)律的控制者、主宰者,書法史有其自身的運動機制。
書法的運動機制,一方面來自它外部(它存在的環(huán)境)的力量;另一方面來自它內(nèi)部的原因,即來自漢字——書法整體的結構。
從理論上講,漢字與書法有本質(zhì)的區(qū)別;從書法欣賞上論,漢字與書法甚至可以判若鴻溝。然而,從書史發(fā)展的事實上看,漢字與書法密不可分,它們就像一張紙的兩個面,共同形成了漢字與書法的一個重要特征(雙重性特征)。更為重要的是,藝術文字的書寫方法起初無不來自實用的書寫。書壇上,各種筆法是相互影響、相互促進的,它們在歷史上從沒有嚴格地分過“家”。所以,書法的發(fā)展根本上是漢字——書法整體的發(fā)展,單純的“書法藝術史”是不存在的。因此我們只有從整體的眼光,才能不忽視那些被忽視了多年的恰恰又是書史根基的作品、事物和現(xiàn)象。只有把實用的書寫與藝術的書寫、實用的作品與藝術的作品、實用的書手與藝術的書家,看作統(tǒng)一的、不可分割的漢字——書法整體,我們才算找到了探索書法史發(fā)展演變奧秘的基礎。我們必須把這點作為一項原則,貫徹在書史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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