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價:38 元
叢書名:高職高專測繪專業(yè)規(guī)劃教材
- 作者:譚立萍主編
- 出版時間:2013/2/1
- ISBN:9787551702881
- 出 版 社:東北大學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P271
- 頁碼:205
- 紙張:
- 版次:1
- 開本:16K
本書對地籍管理與測量理論和技術內容進行了全面論述,在保留了實際工作中仍然使用的地籍測量技術的基礎上,根據編者的實踐和對當今地籍測繪技術的掌握和了解,增加了許多新理論、新規(guī)定、新技術,突出了實踐教學,并增加了部分地籍管理的內容。
《地籍測量與房產測繪/高職高專測繪專業(yè)規(guī)劃教材》對地籍管理與測量理論和技術內容進行了全面考慮,在保留了實際工作中仍然使用的地籍測量技術的基礎上,根據編者的實踐和對當今地籍測繪技術的掌握和了解,并查閱了大量有關資料,增加了許多新理論、新規(guī)定和新技術,突出了實踐教學,并增加了部分地籍管理的內容,使《地籍測量與房產測繪/高職高專測繪專業(yè)規(guī)劃教材》更為全面,適合用作土地管理和測繪專業(yè)教材,也可供地籍測繪工作者在工作中參考。
隨著我國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土地管理工作逐漸被社會各部門所重視,地籍管理與測繪工作也走向科學化、自動化和法制化。為適應新形勢下我國地籍管理和測繪工作的需要,尤其高等職業(yè)技術教育的蓬勃發(fā)展,測繪專業(yè)急需一本適合自己辦學層次的地籍測繪教材,以滿足專業(yè)教學的需求。
本書對地籍管理與測量理論和技術內容進行了全面考慮,在保留了實際工作中仍然使用的地籍測量技術的基礎上,根據編者的實踐和對當今地籍測繪技術的掌握和了解,并查閱了大量有關資料,增加了許多新理論、新規(guī)定和新技術,突出了實踐教學,并增加了部分地籍管理的內容,使本書更為全面,適合用作土地管理和測繪專業(yè)教材,也可供地籍測繪工作者在工作中參考。
本教材由遼寧省交通高等?茖W校李勇教授主審。
由于編者水平有限,書中難免存在缺點和疏漏之處,懇請讀者批評指正。
編者
2012年12月
□□章 緒論
1.1 地籍概述
1.2 地籍測量
本章思考題
第2章 地籍調查
2.1 地籍調查概述
2.2 土地分類體系及其含義
本章思考題
第3章 土地利用現狀調查
3.1 概述
3.2 土地利用現狀調查的準備工作
3.3 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外業(yè)工作
3.4 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內業(yè)工作
3.5 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成果形成及檢查驗收
3.6 土地利用變更調查
本章思考題
第4章 土地條件調查
4.1 土地條件調查概述
4.2 自然條件調查
4.3 社會經濟條件調查
4.4 土地分等定級概述
本章思考題
第5章 權屬調查
5.1 土地權屬概述
5.2 土地權屬調查概述
5.3 準備工作
5.4 外業(yè)界址調查
5.5 填寫地籍調查表及繪制宗地草圖
5.6 權屬調查資料的檢查與歸檔
本章思考題
第6章 地籍控制測量
6.1 地籍控制測量概述
6.2 地方獨立坐標系與國家坐標系
6.3 地籍控制測量的要求
6.4 地籍控制測量的方法
本章思考題
第7章 數字地籍測量
7.1 地籍勘丈概述
7.2 界址點及其地籍要素的測量
7.3 地籍圖的測繪
本章思考題
第8章 房地產測繪
8.1 房地產測繪概述
8.2 房產平面控制測量
8.3 房產調查
8.4 房產要素測量
8.5 房地產圖繪制
8.6 房地產面積測算
8.7 房產變更測量
本章思考題
第9章 建設項目用地勘測定界
9.1 建設項目用地勘測定界概述
9.2 勘測定界的準備工作
9.3 勘測定界的外業(yè)調查
9.4 勘測定界的外業(yè)測量
9.5 勘測定界的內業(yè)工作
本章思考題
□□0章 變更地籍調查及測量
10.1 變更地籍調查及測量概述
10.2 農用地變更地籍調查技術要求
10.3 變更界址點調查及測量
10.4 界址的恢復與鑒定
10.5 日常地籍測量
本章思考題
□□1章 遙感技術在地籍測量中的應用
11.1 遙感技術概述
11.2 航測法地籍控制測量
11.3 航測法測量地籍界址點
11.4 利用遙感圖像制作地籍圖
11.5 地籍調繪與宗地草圖制作
本章思考題
參考文獻
2.2.3 我國現行土地分類系統(tǒng)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第四條、第二十七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十條、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fā)展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需要,有效實施城鄉(xiāng)地政統(tǒng)一管理,以1984年制訂的《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技術規(guī)程》中的“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及其含義”和1989年制訂的《城鎮(zhèn)地籍調查規(guī)程》中的“城鎮(zhèn)土地分類及含義”為基礎,制訂了城鄉(xiāng)統(tǒng)一的土地分類。
□□□□□頒布的《全國土地分類(試行)》,在以上兩個土地分類的基礎上,采用三級分類:3個一級類,15個二級類、71個三級類。
(1)一級類設3個
即《土地管理法》規(guī)定的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三大類的界定,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
。2)二級類設15個
原土地利用現狀分類8個一級類中的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及新設的“其他農用地”等5個地類共同構成農用地。
原城市土地分類的商服、工礦倉儲、公用設施、公共建筑、住宅等5個一級類及原來兩個分類中都有的特殊用地、交通用地(除農村道路)和從土地利用現狀分類的水域中分離出來的水利建設用地等共8個地類構成了建設用地。
原土地利用現狀分類的未利用土地(除田坎)和未進入農用地、建設用地的其他水域共同構成未利用地。
。3)三級地類設71個
它是在原來兩個土地分類的二級地類基礎上調整、歸并、增設而來的。
全面完成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和城鎮(zhèn)、村莊地籍調查是全面實施城鄉(xiāng)統(tǒng)一的土地分類的必要條件。目前,我國城鎮(zhèn)和村莊地籍調查工作尚未完成,要全面實施城鄉(xiāng)一體化的分類不可能一步到位.因此,需要過渡。
按《全國土地分類(試行)》標準,在完成城鎮(zhèn)和村莊地籍調查的地區(qū),結合年度土地變更調查,重點對城鄉(xiāng)居民點和獨立工礦用地,按新標準進行補充調查;對水域用地進行必要的補充調查、調整,將其“一分為三”,分別歸人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依照轄區(qū)總面積不變和不重不漏的原則,將城鄉(xiāng)土地統(tǒng)一合并、歸類,全面過渡到新的全國土地分類標準。
尚未完成城鎮(zhèn)和村莊地籍調查的,這些地方的土地變更調查與圈內的城鎮(zhèn)和農村地籍調查仍分別進行。城鎮(zhèn)和村莊地籍調查直接執(zhí)行新的土地分類。土地變更調查和全國統(tǒng)計年報暫時無法全面執(zhí)行新的土地分類,需要有一個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新修改的土地分類建設用地中的“商服用地”“工礦倉儲用地”“公用設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特殊用地”等6個二級類及“交通用地”中的“街巷”一個三級地類暫不啟用,仍沿用原分類中的“居民點及工礦用地”,編號為“20”,其下的三級地類過渡期間均可暫不變動,其三級地類包括“城市用地” “建制鎮(zhèn)用地” “農村居民點” “獨立工礦用地”“鹽田”“特殊用地”!熬用顸c及獨立工礦用地”中包含的農用地、水域、其他建設用地,付灣期間均可暫不變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