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旨在圍繞碳排放權交易規(guī)則及相關合同爭議解決的主題,嘗試做“搭橋式”“跨領域”的研究和分享,在“碳交易領域”和“法律界”之間,對碳排放權概念、交易標的的產生、碳交易法規(guī)框架、現有交易規(guī)則和流程、交易合同的類別和特點、已發(fā)生案件的類別和爭議內容等,進行較系統(tǒng)的梳理總結,并結合法律案例,分析碳排放權本身的政策性特點及其法律風險防范,特別是如何選擇適合的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妥善處理法律案件。
本書的特點是,以“法律界”理解的方式,總結碳排放權交易的法律體系及規(guī)則流程;以“碳交易領域”理解的方式,解讀合同爭議解決方式選擇及案件處理。希望促進兩個跨界領域的相互理解,提高跨界溝通效率,以便共同提升交易法律風險意識和管理水平。
●以“法律界”理解的方式,總結碳排放權交易的法律體系及規(guī)則流程
●以“碳交易領域”理解的方式,解讀合同爭議解決方式選擇及案件處理
總序
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仲裁中心(以下簡稱北仲)是首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重新組建的仲裁機構之一。成立二十余年來,北仲始終堅持“公正、獨立、專業(yè)、高效、卓越”的價值目標,堅持專業(yè)化、國際化的發(fā)展方向,已經逐漸成為了國內領先并在國際上有一定影響力的多元爭議解決中心,成為踐行仲裁法精神、銳意改革創(chuàng)新的一面旗幟。
北仲一直致力于打造多元爭議解決研究中心,不斷推動知識的固化與實踐經驗的總結推廣,助力行業(yè)前沿探索,形成體系化的研究布局。自成立伊始,北仲就編輯《北京仲裁》(前身為《北京仲裁通訊》),搭建多元化爭議解決理論研究和實務經驗交流的平臺。從2013年起,北仲每年組織專家編寫中英文同時出版的《中國商事爭議解決年度觀察》,對具體實體領域的上一年的爭議解決進行綜述,介紹新頒布的法律法規(guī),深入分析典型案例,探究行業(yè)熱點問題,展望行業(yè)發(fā)展方向,為中外專業(yè)人士研究中國爭議解決發(fā)展提供詳實的資料,并基于此在歐洲、亞洲、北美等地舉行發(fā)布會!爸袊俨梦膸臁蓖ㄟ^精選北仲經典案例,并邀請業(yè)內專家進行評析,為讀者提供原汁原味的裁決書,是業(yè)界了解、研究中國仲裁的重要窗口。 “北仲爭議解決新視野譯叢”則著力于引進國際優(yōu)秀而富有影響力的作品,為國內從業(yè)者提供了解國際行業(yè)發(fā)展的動態(tài),以期借“它山之石”攻自家之“玉”。此外,北仲還設立了科研基金項目,每年選取一些在業(yè)內引起反響且具有實踐指導意義的問題給予一定的資助,推動業(yè)界形成研究合力。
作為北仲研究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北仲文庫”設立于2013年,全稱為“北仲爭議解決新探索文庫”,旨在全面分享作者學術思想觀點,系統(tǒng)展示多元化爭議解決領域的學術成果。自設立以來,“北仲文庫”始終以促進爭議解決行業(yè)理論研究為目標,積極鼓勵和支持在多元化爭議解決領域有原創(chuàng)性、探索性、實踐性研究學術成果的研究者,力求通過資金資助、平臺宣傳支持等多種手段,促成具有理論和實務應用價值并與多元化爭議解決主題相關著作的出版發(fā)行。
我們期待業(yè)內同仁和社會各界朋友關注“北仲文庫”,為“北仲文庫”提供更多有思想、有創(chuàng)新、能夠體現行業(yè)引領者對于行業(yè)發(fā)展探索的作品,也歡迎對“北仲文庫”的遴選和編輯出版提出富有見地的意見和建議。北仲會繼續(xù)努力,秉承北仲一以貫之的進取和務實之精神,將“北仲文庫”打造成多元化爭議解決研究領域的品牌項目。
是為序。
北仲爭議解決新探索文庫編委會
2020年2月28日
序
2016年,我在北京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北仲)審理一件關于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購買權交易合同爭議仲裁案時,注意到“碳交易領域”和“法律界”存在較為隔膜的現象。聯(lián)想到數年前在北仲審理另兩件關于清潔能源機制委托開發(fā)合同爭議仲裁案時,也曾觀察到類似情況,我萌生了開展相關研究以聯(lián)接這兩個貌似交集不大領域的興趣。
幸運的是,2017年,我作為牽頭人以此想法為基礎申報的“碳排放權交易規(guī)則及合同爭議解決研究”課題,入選北仲為期兩年的重點科研項目。我們項目組的構成充分匹配了課題“搭橋式”“跨領域”研究的目標和特色——北京環(huán)境交易所的時任副總裁周丞先生和高級經理高原女士,不僅具有對碳排放深入思考、廣博的國際視野及豐富的交易實操經驗,他們自身的法律專業(yè)教育背景和在政府機構及交易所的工作背景,更增添其復合型研究特點的說服力;而北仲的副秘書長丁建勇先生及其帶領的法律顧問劉文鵬先生和馬賽女士,對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則具有卓越的、一以貫之的精深專注。我們團隊集合了領域中兩個如此出色的行家里手,大家在研究中展示了極致的專業(yè)合作精神,使得課題順利結題并于2019年獲評“北仲科研基金優(yōu)秀項目”。
在課題研究的過程中,項目組閱讀梳理了大量法律法規(guī)、交易規(guī)則、項目合同、爭議案例以及專著和文章,在體會研究艱辛之際,也意識到因在先研究較少涉及溝通融合兩個領域的視角,如果此課題研究能成書出版,則可以更廣泛地分享研究成果。于是,我們進一步申請并有幸獲得“北仲文庫”項目的出版支持。
溝通產生價值,對于新型業(yè)務尤其如此。
碳排放權交易無疑是新型業(yè)務。對于正在或擬從事碳領域工作的讀者,希望本書可以在三個方面有幫助:一是較完整了解現有的碳排放權的交易規(guī)則;二是知曉碳排放權交易合同的類別和特點;三是結合法律案例理解碳排放權本身的政策性特點及其法律風險防范,特別是如何選擇合同爭議解決方式以及法律案件的應對和處理。當然,如果讀者還能夠在閱讀中,思考碳排放權交易的發(fā)展未來,以及相關法律規(guī)則和行業(yè)政策的供給、選擇及約束邊界,則是我們更加欣慰并期待的。
碳排放權交易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仲裁或訴訟,既體現項目非訴法律咨詢的質量,更需要律師和法律顧問提供案件代理服務。對于具有法律背景的讀者,希望本書可以幫助其快速理解碳排放權的概念、交易標的的產生、碳交易法規(guī)框架、規(guī)則和流程、交易合同的類別和特征,及已發(fā)生的案件類別和爭議內容。如果讀者通過閱讀,能夠初步構建碳排放權交易相關知識圖景,因而提高與碳客戶的溝通效率或節(jié)省研究成本,則是我們不勝欣喜的。
本書的篇幅不大甚至可以說是濃縮型。但是,我為項目組的成果感到自豪,因為在如此特別的視角下,大家克服了諸多困難和挑戰(zhàn),基本完成預定研究目標,而其中的若干研究和初步成果還具有一定的開創(chuàng)性。本書的特點是,以法律界理解的方式整理重述碳排放權交易和法律體系及規(guī)則,以碳領域理解的方式總結解讀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及案件處理。
本書不是將碳交易領域及法律界的既有研究成果進行拼接。事實上,隨著研究的推進,我們才意識到這個獨特視角所帶來的集成研究難度。法律界的相關系統(tǒng)研究幾乎空白;碳領域的諸多著述多著眼于碳市場、碳政策及碳業(yè)務本身。這從另一個角度支持了我們對選題價值的認識,也更加堅定了我們出版分享的信心。
能夠順利完成本書的研究和出版,首先要感謝北仲秘書長林志煒先生,他的獨到遠見和熱情鼓勵給了我們克服困難和挑戰(zhàn)的極大信心。在申辦課題研究和文庫項目過程中,北仲課題項目負責人王瑞華女士、林晨曦先生承擔了大量的工作,值得我們誠摯的感謝。在課題調研過程中,華能資本服務有限公司副總法律顧問兼風控部經理宋紅梅女士給予了熱忱幫助,華能碳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總法律顧問鐘青先生及其同事楊以樓先生、董淑榮先生與我們進行了專業(yè)而深入的研討,我們對他們表達誠摯的感謝,也希望特別說明他們所介紹的公司先進管理經驗令人印象深刻,他們關于碳政策的深入思考給了我們很多共鳴和啟發(fā)。當然,在本書歷經“新冠疫情”得以付梓之際,我們特別的感謝應送給法律出版社的趙明霞老師,本書也是她帶領出版社的同事辛勤而無畏工作的成果。*后,感謝本書的每一位共同作者及其家人,感謝大家付出的寶貴時間和智慧。
由于能力、資料、時間所限,盡管我們在研究、寫作的過程中盡了*大努力,但不足之處仍在所難免,望廣大讀者批評指正。
黃 瑞
2020年4月26日于北京
黃瑞,畢業(yè)于北京大學,中國通用咨詢投資有限公司原總法律顧問,仲裁員、調解員、爭議評審員。曾擔任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商務部招標采購立法咨詢專家,代理境內外大型基礎設施項目咨詢及爭議解決,審理商事仲裁案件二百余件。
高原,畢業(yè)于中國人民大學,現任北京環(huán)境交易所碳交易中心高級經理。參與北京市碳排放權電子交易平臺及核證自愿減排量交易平臺的管理運營,碳中和服務,碳交易、碳金融課題研究等相關工作。
馬賽,畢業(yè)于巴黎政治學院,現為香港中文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2017~2018年任職北京仲裁委會/北京國際仲裁中心仲裁秘書。
劉文鵬,畢業(yè)于外交學院,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仲裁中心顧問。經辦包括能源在內的商事仲裁案件五百余件。在《北京仲裁》《商法》等刊物發(fā)表專業(yè)文章數篇。
周丞,畢業(yè)于外交學院國際關系專業(yè)。2003~2011年在外交部工作,長期從事氣候變化國際談判,了解國際碳市場的政策和動向。2012~2018年在北京環(huán)境交易所,負責北京市碳交易試點,并參與全國碳市場的規(guī)則設計,對國內碳市場有較深理解。
丁建勇,畢業(yè)于清華大學,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仲裁中心副秘書長。分管負責節(jié)能環(huán)保在內的各類商事仲裁案件管理,對合同爭議解決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深入理解。
目錄
■第一章碳排放權交易背景及相關基本概念
一、科斯定理與碳排放權交易機制
(一)科斯定理
(二)總量控制與交易
二、碳排放權交易基本原理與實施步驟
(一)設定排放總量
(二)確定覆蓋范圍
(三)分配排放配額
(四)進行排放權交易
(五)排放抵消機制
(六)監(jiān)測、報告、核查與清繳(MRV和履約)
三、碳市場主要交易標的
(一)碳排放權配額
(二)項目減排量
(三)金融化的衍生品
■第二章碳排放權交易相關法律規(guī)定
一、國際公約
(一)《聯(lián)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二)《京都議定書》
(三)《巴黎協(xié)定》
(四)《〈巴黎協(xié)定〉實施細則》
二、國外法規(guī)政策
(一) 歐盟
(二) 美國
(三) 韓國
三、國內法規(guī)政策
(一)國家層面
(二)地方層面
■第三章碳排放權交易方式和交易規(guī)則
一、碳排放權的交易種類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所內交易
(二)衍生品交易
(三)相關服務
二、試點區(qū)域碳排放交易規(guī)則
(一)碳排放權交易規(guī)則簡述
(二)七試點交易規(guī)則介紹
(三)北京碳排放權交易試點交易規(guī)則體系
三、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展望
(一)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進展
(二)監(jiān)管變革
(三)基礎設施和能力建設
(四)試點碳市場與全國碳市場關系
(五)完善全國統(tǒng)一碳排放權交易規(guī)則的立法思考
■第四章碳排放權的法律性質
一、碳排放權法律性質的相關規(guī)定
(一)國際層面
(二)國內層面
二、碳排放權法律性質的學術爭議
(一)國際層面
(二)國內層面
■第五章碳排放權交易合同的類別和內容
一、碳排放配額轉讓合同
(一)交易安排
(二)合同主要內容
二、CCER轉讓合同
(一)交易安排
(二)合同主要內容
三、碳排放配額回購融資合同
(一)交易安排
(二)合同主要內容
四、碳排放配額質押合同
(一)交易安排
(二)合同主要內容
五、CCER開發(fā)合同
(一)交易安排
(二)合同主要內容
六、碳排放權場外期權交易合同
(一)交易安排
(二)合同主要內容
七、碳排放權場外掉期交易合同
(一)交易安排
(二)合同主要內容
八、碳中和項目服務合同
(一)交易安排
(二)合同主要內容
■第六章碳排放權交易合同爭議解決機制及案件特點
一、碳排放權交易特點對于合同爭議解決的需求分析
(一)碳排放權交易具有政策性極強的特點
(二)交易合同履行的穩(wěn)定性受政策影響較大
(三)合同爭議解決涉及的專業(yè)復合性較強
二、具體交易合同爭議解決方式選擇及案件處理
(一)選擇爭議解決方式的考慮因素
(二)選擇仲裁解決爭議的考慮因素
(三)約定仲裁協(xié)議的注意事項
(四)調解解決碳交易合同爭議的注意事項
(五)碳交易合同爭議仲裁或訴訟案件處理
三、碳排放權相關案件爭議的內容和特點
(一)爭議的內容
(二)案件的特點
(三)反映的問題
■第七章碳排放權相關實務及爭議案例研究
一、實務案例
[案例一]北京某碳配額回購交易案例的產品設計及分析
二、爭議案例
(一)[案例二]深圳某重點排放單位未按時履行配額清繳義務被處罰的行政訴訟案例
(二)[案例三]北仲某風力發(fā)電項目CCER購買權協(xié)議爭議仲裁案例述評
(三)[案例四]北仲某廣西水電站項目開發(fā)CDM相關服務合同爭議仲裁調解案例
(四)[案例五]江蘇某光伏發(fā)電項目CCER開發(fā)合同解除訴訟案例
(五)[案例六]上海太比雅環(huán)保有限公司訴北京挪華威認證有限公司CDM開發(fā)審定服務合同訴訟案例
(六)[案例七]湖南某水電站發(fā)電機組設備買賣合同爭議涉CDM損失訴訟案例
■附錄碳排放權交易相關法規(guī)、政策及交易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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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