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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與思:我的學術旨趣與經歷

觀與思:我的學術旨趣與經歷

定  價:59 元

        

  • 作者:梁治平 著
  • 出版時間:2020/6/1
  • ISBN:9787509011089
  • 出 版 社:當代世界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D920.4-53 
  • 頁碼:286
  • 紙張:膠版紙
  • 版次:1
  • 開本:32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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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年,梁治平先生考入西南政法學院,從這里開始,他走上了“以讀書為樂,以學術為業(yè)”的人生道路!叭雽W界數(shù)十載” 的“求學”與“為學”經歷,成就了梁先生“學重說理,文尚簡約”“每著一書,每撰一文,必苦心孤詣,力求發(fā)人所未發(fā)”的大家風范。
  《觀與思:我的學術旨趣與經歷》亦是其四十年的學術心得,文字凈雅,言必有據(jù)。作為恢復高考后的第一代大學生,改革開放后成長起來的第一代學者,梁先生的學術經歷既是其上下求索、探尋發(fā)現(xiàn)的過程,亦是大變革時代的一份側記。


這本集子收錄的,主要是與我個人學術生平有關的文字,其中,最早在《學術思想評論》(第三輯)刊出的學術自述《在邊緣處思考》,雖然寫于二十年前,卻最完整,也最有代表性,而以“在邊緣處思考”來勾畫我的學術立場、學問脈絡乃至人生軌跡,似乎也最恰切。因此,在考慮本書書名的時候,我第一個想到的便是這個標題。遺憾的是,此前我的另一本文集已經用它做了書名,為避免因為書名重復而給讀者造成困擾,我只好另擬書名。盡管如此,在這篇說明題旨的自序里,從“在邊緣”這一立場出發(fā)加以申說,可能依然是恰當?shù)摹?/p>

通常, “邊緣”是相對于“中心”或者“主流”而言!对谶吘壧幩伎肌诽岬,從中學到大學,從學生到學者,我似乎是一步步走向“中心”,然而與此同時,在學術路向乃至從業(yè)機構選擇等方面,我卻把自己一步步“邊緣化”了,講的主要是這一層。不過, “在邊緣”還意味著其他一些東西,比如距離和距離感,疏離意識,觀察姿態(tài),審慎態(tài)度,以及由此生發(fā)的反思意識等。同一篇文章在提到閱讀黃仁宇的感受時寫道:“我最欣賞的恐怕還是作者那種論列歷史的高屋建瓴,駕馭史料的從容不迫,以及,那種既切近歷史同時又與之保持距離的學者姿態(tài)。” 這里,所謂“學者姿態(tài)”或“學者風范”,在我那時的理解中,是同“耐心的研究和嚴肅的思考”“學術的和理性的開放立場”“平心靜氣的學術的態(tài)度”等要素聯(lián)系在一起的。在當時的語境中,這意味著要從“更具反省意味的立場上去理解和把握傳統(tǒng)”“以公平心對歷史,對古人,對他者”。倘非如此,則不僅會“妨礙對問題更深入的探討,還可能使研究者喪失反省的意識和能力”,令有生命力的理論,最后蛻化為意識形態(tài)。(以上引文均出自《在邊緣處思考》一文 )而這一切,都與“距離”有關。


在這里, “保持距離”還意味著要抑制學者作為社會成員的主觀沖動,意味著要暫時地懸置研究者本人價值上的好惡。因為, “單憑自己的好惡去裁判歷史是危險的和不公正的,那些熱衷于影射的歷史學者,既失去了對于歷史真實的了解,也喪失了學者的品格”。我接著又補充說:“我這樣說,并不是反對歷史研究中的現(xiàn)代意識,事實上,任何人都不可能不受當下問題和情境的影響。我所反對的,是把學術研究中的這兩個維度混淆在一起的做法!保ㄒ耐希┧^兩個維度,簡單說就是價值與事實,盡管后者最終也只能以主觀方式呈現(xiàn)出來。


這種與“在邊緣”相伴的距離感,其含義還可以借一則故事來說明。若干年前,一位朋友轉來一篇講大陸新儒家的文章,文中引述某學者的話,提到一種說法,說某某是文化新儒家,某某是政治新儒家,又某某是經濟新儒家,梁某(按指我)則是法治新儒家。這位朋友因此建議我出來講講“近年的思想進路,相信很多朋友想知道”。下面是我回信中的相關內容:



也謝謝你傳來的資訊,讓我知道自己原來是新儒家的一分子。類此封號皆好事者為之,兄不必認真。其實,該“有人”提及諸人當中,據(jù)我自己看,唯獨我最不像新儒家。因為我最少排他性,所謂無黨無派,但對于各黨各派,均愿作同情之了解。這種立場的“代價”,便是成為各派信息傳送的對象,有時也難免被歸入不同派別之中。兄自謙只是較理想的讀者,仿此,我或許可以把自己算作一個還過得去的傾聽者。傾聽者也會有自己的立場,但基本上不太極端,也不太強硬。更重要的也許是,他不在“力圖解決……問題”的某群人里。當今之世,此種若即若離狀態(tài)最不易被理解和歸類,因此所有顯見的標簽,均去真實甚遠。



傾聽是理解的前提,也是達至理解的重要途徑,而“不在‘力圖解決……問題’” 的人群當中,或有助于保持距離,虛心觀照,而聽得真切。世人(當然也包括專家學者之流)輒謂:事實昭然,勝于雄辯。但最基本的“事實”卻是,人各一心,所見不同。其實,透過有色眼鏡看世界,原本出于“自然”,更何況,人們要揭示的“事實”,往往利益攸關,牽動人心。故論者若不能與論說對象保持距離,所見必狹,對與己意不符的“事實”,或難免“充耳不聞”“視若無睹”。而“在邊緣”所帶來的距離感和反思意識,能讓我們盡可能擺脫無形中支配我們的好惡和預設,從而獲得更大自由,進而更好地傾聽他人,理解他者。而這,不但是在邊緣處思考的要義,也是法律文化研究的旨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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