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仲馬式的懺悔
——多余的《茶花女》
書應需而至,是我的一大快事。這次應約翻譯《茶花女》,法國友人斯坦麥茨教授得知,就贈給我一種好版本。所謂好版本,就是有名家安德烈·莫洛亞作序,正文后又有注釋,還附錄了有關作者和人物原型的資料。無獨有偶,譯完小說要寫“譯者序”時,我又在書櫥里發(fā)現(xiàn)一本應需之書,波羅·德爾貝什著的《茶花女與小仲馬之謎》(沈大力與董純合譯)。這一發(fā)現(xiàn)改變了我寫序的方向。
最初想寫的序題為《多余的茶花女》,是因為看了一篇批評外國文學名著的重譯現(xiàn)象的文章。不料文章剛看過,就有出版社約譯《茶花女》,全然不顧已有多種譯本的存在。像燕山這樣一家不大的出版社,本來就有自家的譯本,為什么還情愿再出一份稿酬,約人重譯呢?這倒值得有使命感的出版家深思。
對我而言,約稿卻之不當,受之又有“多余”之嫌,因此就要趁寫序之機,找?guī)讞l辯白的理由,F(xiàn)在想來未免多余了,還是按照經(jīng)濟規(guī)律辦事,讓市場去淘汰多余的吧。多種譯本并存不算最壞的局面,可以比較優(yōu)劣,不斷提高譯文質(zhì)量,至少還可以滿足讀者的不同口味。設使某家出版社買了一部外國名著的版權(quán),推出的卻是一種拙劣的版本,那情況就更尷尬了:誰想重譯都不成,最終倒霉的是讀者和作者。
小仲馬就不會碰到這種尷尬事了,他的作品已列入人類共有的文化遺產(chǎn),誰翻譯都不受限制。如果小仲馬在天或地下之靈有知,他看到自己的作品在中國爭相翻譯,一定會竊笑和得意非凡:廣泛流傳是一些作家成功的不可替代的標志。我說小仲馬竊笑和得意,是因為他在本國還從未受如此禮遇,贏得一致的贊賞。
說來也怪,在世界上,《茶花女》是流傳最廣的名著之一,而在法國還稱不上經(jīng)典杰作,也就是說進不了學校的課堂。在課堂之外,《茶花女》在舞臺上成為久演不衰的保留劇目,還由威爾第作曲改編成歌劇,可以入選世界歌劇十佳;至于搬上銀幕的版本就更多了,世界著名影星嘉寶等都演繹過茶花女。可見,從名氣上講,《茶花女》不亞于任何經(jīng)典名著。
就是在法國文學界,也無人不承認,《茶花女》是一舉成功的幸運之作。一八四八年,小說《茶花女》一發(fā)表,就成為熱點的暢銷書。改編成戲劇四年后得以公演,又一炮打響。小仲馬春風得意,成為文壇的寵兒。此后小仲馬又創(chuàng)作并發(fā)表了許多小說和戲劇,有些還轟動一時,總之,到了一八七年大仲馬去世的時候,小仲馬的榮耀已經(jīng)完全遮蔽了父親的名聲。他擁有廣大的讀者和觀眾,在許多人眼里是他那時代最偉大的作家。一八七五年,小仲馬進入法蘭西學院,可謂功德圓滿,成為四十位“不朽者”之一。
對于這樣一位成功的作家,稱頌者自然大有人在,其中不乏喬治·桑、托爾斯泰、莫泊桑等名家,但時至今日,批評之聲仍不絕于耳。最新的批評之作,就是擺在我面前的這本《茶花女與小仲馬之謎》,寫于一九八一年,作者以尊重史實的態(tài)度,披露《茶花女》神話的底細。書中第五頁這樣一段話特別引起我的注意:
“她將在祭壇上為資產(chǎn)者的體面而獻身!毙≈亳R為自己虛構(gòu)的“純真愛情”辯白,對父親說:“我希望一舉兩得,即同時拯救愛情與倫理。既然也贖了罪,洗滌自身的污穢,任何權(quán)威都不可能指責我選擇了一個婊子當小說的女主人公。有朝一日,倘若我申請進法蘭西文學院,他們也無法說我頌揚過淫蕩!
這段話又讓我想起我本不愿理睬的、一種對《茶花女》的最輕蔑的評價,即說這是一部“玫瑰露”小說。寫一個名妓的故事則是不爭的事實,而這名妓又確有其人,名叫瑪麗·杜普萊西,一個淪落風塵的絕色女子。且不說紈绔子弟、風流雅士趨之若鶩,大仲馬也與之有染;單講小仲馬,一八四四年二十歲上,就得到比他大半歲的瑪麗的青睞,很快成為她的“心上情人”?墒且荒曛螅瑑蓚人就因爭吵而分手,小仲馬給瑪麗寫了《絕交書》。
小仲馬想躋身文壇,試筆不成,早就打名妓瑪麗的主意,開始搜集寫作的素材。就在瑪麗患肺病咯血期間,他就把她獻上祭壇,寫成了小說《茶花女》,又改編成劇本,成功首演被稱為十九世紀法國最重大的戲劇盛事。
然而,小仲馬的創(chuàng)作命運已定,此后不管他又寫出多少作品,也只是綠葉,陪襯他桂冠上的那朵大茶花!恫杌ㄅ肥撬ㄒ坏,始終是他成功的基點和頂點,也一直是對他評價或毀或譽的起點和終點。
此后小仲馬的全部文學創(chuàng)作活動,都旨在逃出《茶花女》這個魔圈,逃出這塊骷髏地,另建他的文學王國;他要走下原罪的十字架,坐上真正的文學寶座。
于是,他開創(chuàng)了“命題戲劇”,主張“戲劇必須服務于社會的重大改革,服務于心靈的巨大希望”。他按照這種主張創(chuàng)作的一些劇本,連題目都已命定:《半上流社會》(1855)、《金錢問題》(1857)、《私生子》(1858)、《放蕩的父親》(1859)、《婦女之友》(1864)……
于是,無論法國進入第二帝國時期,還是變成資產(chǎn)者顯貴們的共和國,小仲馬始終以倫理的權(quán)威自居,高舉社會道德這桿大旗。
于是,他不失時機地懺悔青春時期的“原罪”:“讀者朋友,我懷著對藝術(shù)的熱愛和尊重,寫了所有這些劇本,唯獨第一種例外,那是我花一周時間炮制出來的,單憑著青年的膽大妄為和運氣,主要是圖錢,而不是有了神圣的靈感!
他所說的“例外”,當然是指《茶花女》,令人深思的是,圍繞著給他帶來最大名利的這部作品,他總是否定別人肯定的東西。
想當初,小仲馬寫《茶花女》時,拋卻功利的動機不說,他畢竟是寫自身的一段感情經(jīng)歷,尤其這是同一個紅極一時的名妓不可能長久的戀情,極具新聞看點,即使原本原樣寫出來,就可以成為暢銷讀物了,更何況是美化(藝術(shù)加工)了呢?
小仲馬自然不會簡單地敘述同妓女的愛情故事,否則他就真的創(chuàng)作出一部“玫瑰露”小說了。他深感“同時拯救愛情和倫理”的必要,以免落個頌揚淫蕩的惡名。因此,他一方面把這段放蕩行為美化成“純真愛情”,另一方面又準備為了倫理而犧牲掉愛情。
應當指出,小仲馬的高明處,就是通過懺悔的口吻來完成這種美化的。他采用懺悔的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固然是模仿普萊伏神甫的《瑪儂·列斯戈》,也是受繆塞的《世紀兒的懺悔》的啟發(fā)。但是,一般意義的懺悔,總是痛悔自己的所作所為,而小仲馬痛悔的是他在現(xiàn)實中莫須有的、僅僅在作品中才有的思想和行為,這是最大的區(qū)別,也是他成功的創(chuàng)新。
在小仲馬的筆下,一次放蕩行為轉(zhuǎn)化為“純真愛情”,阿爾芒一片真心追求茶花女,卻總誤解瑪格麗特的真情。故事自始至終,兩人都在表述這種心跡。更令人叫絕的是,阿爾芒和茶花女要爭取社會和家庭的認同,把他們不為倫理所容的關系納入倫理的規(guī)范,獲得合法的名分,為此不惜一切代價,只可惜碰到不可逾越的障礙,從而釀成悲劇。
F薩爾塞一八八四年談到《茶花女》時,有這樣一段話:“這個年輕人根本不在乎規(guī)則,也不理睬他所不了解的傳統(tǒng)習慣。他將這個熱辣辣、活生生的故事搬上舞臺,再現(xiàn)日常生活的各種細節(jié)……他卻沒有意識到引入生活細節(jié)的同時,就更新了戲劇的力量,進行了一場變革……這是舞臺上所見到的最真實、最感人的作品之一!
正是這種“熱辣辣、活生生的故事”,給了作品以感人的力量和長久的生命力。但小仲馬認為這是要贖的“罪”,要洗滌的“污穢”。他認定《茶花女》的成功是他懺悔的成功。的確,偽裝成純真愛情的放蕩,再加上懺悔的調(diào)解就既能滿足那些有產(chǎn)者的欲望,又符合當時社會的道德觀念了。
然而,小仲馬混淆了,或者根本沒有分辨清藝術(shù)的成功和社會的成功。他錯誤地以為社會的成功就是藝術(shù)的成功!恫杌ㄅ分笏氖甑奈膶W創(chuàng)作,小仲馬在社會成功的路上步步攀登,不斷地懺悔他的原罪《茶花女》。
四十年社會成功的掌聲和喝彩一旦靜下來,他的眾多作品擺到《茶花女》的旁邊一比,就顯得多么蒼白。
白白懺悔了四十年。
小仲馬仿佛要奪回那四十年,就在一八九五年亡妻之后,他又娶了比他年少四十歲的亨利埃特·雷尼埃。
新婚半年之后,他便去世了。
應小仲馬臨終的要求,家人沒有把他葬到他家在故鄉(xiāng)維萊科特雷的墓地,而是葬在巴黎蒙馬特爾公墓,離茶花女瑪麗·杜普萊西的香冢僅有百米。
這也許是小仲馬的最后懺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