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稿對刑法修訂與刑法解釋的范疇、分類、權力屬性等理論問題進行深層次理論分析,并對域外刑法修訂權與解釋權配置制度加以研究借鑒,以立法權與司法權之糾葛為研究起點。選取實證與思辨為支撐點、微觀與宏觀雙重指導的研究范式,深刻剖析解釋性立法和立法性解釋出現的現實根源,從不同維度加以檢視與思量,論證說理逐級展開,層層遞進。通過從應然和實然兩個維度為論證提供可選擇的雙向進路,為刑法修訂和刑法解釋尋找理性刑法坐標,以在堅守罪刑法定原則前提下,以最經濟的立法方式實現相對穩(wěn)定的刑法文本與絕對多元的社會現實之對接。作者認為,將刑法修訂與刑法解釋進行比較研究是解決當前諸多理論問題的一把鑰匙,厘清兩者之間的界限才能使刑法修訂和刑法解釋各歸其位、各司其職。
總序
科學研究是高校非常重要的一項功能,也是一所大學綜合實力、核心競爭力的主要指標。開展學術活動、產出學術成果、培養(yǎng)學術人才是高校完成人才培養(yǎng)、科學研究、社會服務等使命的主要手段。大學之所以成為大學,學術的興盛正是主要的標志之一,只有學術水平提高了,才能更好地完成培養(yǎng)人才和服務社會的目標。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從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治黨治國治軍的高度,肯定了哲學社會科學的重要意義。習近平總書記在2016年5月17日召開的“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指出,“要加大科研投入,提高經費使用效率。要建立科學權威、公開透明的哲學社會科學成果評價體系,建立優(yōu)秀成果推介制度,把優(yōu)秀研究成果真正評出來、推廣開”,為新時期哲學社會科學的發(fā)展指明了方向。學術專著是廣大教師平時研究成果嘔心瀝血的精心積累,它的出版則是優(yōu)秀研究成果推廣的重要手段和高端平臺。做好學術著作的組織出版能夠提高教師科研活動的積極性,弘揚優(yōu)秀學術,開拓創(chuàng)新,也能為學校的科研事業(yè)作出應有的貢獻。
華東政法大學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圍繞上海教育中長期規(guī)劃綱要的總體目標,按照建設“雙一流”高水平教學研究型多科性特色大學的戰(zhàn)略要求,遵循科研發(fā)展規(guī)律,加強管理,精益求精,在科研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績。一直以來,學校的優(yōu)秀學術成果持續(xù)增長,學術影響力有所提升,學?蒲泄ぷ魅张市赂。
法學是華東政法大學的主要學科,是學校的知名品牌。推介法學研究成果是科研管理部門的服務項目和重要職責。這次推出的“棠樹文叢”就是華東政法大學法學教師的優(yōu)秀成果。之所以將法學文叢取名“棠樹文叢”,其出處來自《詩經》!对娊·甘棠》云:“蔽芾甘棠,勿翦勿伐”,這是說周初召公巡行理政,在甘棠樹下聽訟決獄,斷案公正無私,其事流芳后世,歌詩以載。法平如水,民心所向,古今無異,故以“棠樹”為法學叢書命名。這次組織出版“棠樹文叢”,可以促進華政的法學研究水平,提升法學學科的影響力,為實現依法治國的宏偉目標和弘揚法律的公平正義添磚加瓦。
其他學科在華東政法大學也在迅速發(fā)展。多科性交叉融合發(fā)展也是學校的一個顯著特色。華政的政治學、外語、社會學、新聞傳播等眾多學科在全國大學和科研機構等體系中已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力,并占據了重要的學術地位。這次推出的“理因文叢”,則是華東政法大學其他學科教師的優(yōu)秀成果。之所以將其取名“理因文叢”,其出處來自華政松江新校區(qū)的一位古人。約一千七百年前,松江人陸機在其名作《文賦》中寫道:“伊茲文之為用,固眾理之所因”,文以傳理、文以載道,是對學術著述的最高期許。以“理因”二字命名叢書,正是希望這套著作能考眾理之妙,釋學術之道,追求學術本義,成為展示華東政法大學科研水準與成就的窗口。恩格斯曾經說過:“一個民族要想站在科學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沒有理論思維!崩碚撗芯烤褪且页鍪挛锏陌l(fā)展規(guī)律,探尋世界的奧秘,開啟人類的智慧!袄硪颉蔽膮驳某霭嫫鹾狭颂骄渴吕肀驹粗狻
高層次優(yōu)秀科研成果的出版是教師和科研管理部門共同追求的目標,也是我們貫徹落實《華東政法大學學術專著出版資助管理辦法》的舉措。我們希望通過這次學術專著推進活動,規(guī)范學校圖書出版工作,進一步激發(fā)我校教師的科研積極性,多出成果,出優(yōu)秀成果,展現華政學術豐采。
華東政法大學科研處2019年3月5日
第一章刑法修訂與刑法解釋概述1
第一節(jié)刑法修訂和刑法解釋的范疇界定1
第二節(jié)刑法解釋權與修訂權的權力屬性12
第三節(jié)刑法修訂與解釋權配置的域外借鑒24
第二章應然層面下刑法修訂的功能定位34
第一節(jié)刑法修訂的內在動因34
第二節(jié)刑法修訂的外在表現47
第三章應然層面下刑法解釋的功能定位72
第一節(jié)刑法解釋的動因72
第二節(jié)刑法解釋的外在表現85
第四章實然層面下刑法修訂與刑法解釋之現實糾纏106
第一節(jié)修訂機關自降身價任意解釋106
第二節(jié)解釋機關越俎代庖創(chuàng)設立法122
第三節(jié)立法解釋喪失制度存在價值150
第五章刑法修訂與刑法解釋的界限厘定156
第一節(jié)刑法修訂與刑法解釋的應然界限156
第二節(jié)界限劃分之實證價值175
后記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