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提出了一系列有關“治國理政”的新觀點新理念。為了全面落實依法治國、推進法治國家的建設,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依法治國又明確提出了五個方面的具體要求。十八屆四中全會則擘畫了建設法治中國的璀璨宏圖。十八屆四中全會是第一個以“依法治國”為主題的中央全會,這次富有深遠歷史意義的全會開啟了法治中國建設的新篇章。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的基本要求可以概括為以下八個方面:人大民主科學立法,執(zhí)政黨依法依憲執(zhí)政,政府依法行政,社會依法治理,法院獨立公正司法,法律監(jiān)督體系完善,法律服務機制健全,法治文化繁榮昌盛。在這八項“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中,《決定》提出了若干創(chuàng)新性理念和制度性建構內(nèi)涵,為法治中國建設指明了前進的道路和努力的方向。
今年是新中國成立71周年。在人類歷史上,或許71年只是短暫一瞬間,但71年的光輝歷程中,中國共產(chǎn)黨人帶領億萬民眾完成了中華民族有史以來最為廣泛、最為深刻、最為生動的社會變革,迎來了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光明前景。當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包括法學研究者在內(nèi)的廣大法律和法學工作者正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更加堅定的理想信念、強烈的責任擔當,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爭做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者,爭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發(fā)展者,爭做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研究者,爭做法治中國建設的宣傳者。他們以人民為中心,資政建言,奉獻出更多更好的滿足法治中國建設重大現(xiàn)實需求的法治研究成果,發(fā)展出契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中國氣派、中國風格,充分體現(xiàn)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的法治理論,為法治中國建設鼓與呼,為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做出法律和法學工作者應有的貢獻。
任職于西南政法大學的鐘樞教授正是這樣一位致力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研究者和法治中國建設的宣傳者。歷經(jīng)兩年多完成的《法治中國建設述要》一書,集中反映和表達了作者深切關注法治中國建設的法律人情懷,是一部法治中國建設基礎研究之力作。該書以馬克思主義特別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將法治中國建設置于幾千年中國法制史一脈相承的宏大歷史敘述中,從法治建設現(xiàn)實問題與法制歷史回顧、法治中國建設的精神前提、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因素、法治中國建設的基本脈絡、依法治國的歷史成就等諸多方面,在思想武裝、理論創(chuàng)新、實踐探索等多個層面對法治中國建設作了既全面又系統(tǒng)的梳理展示。這對于提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理念和助推全面依法治國實踐具有一定的應用價值和積極作用;同時,對于深化和拓展法治中國建設這一宏大課題的研究也有所裨益。在該書的“代前言”中,作者把人治、德治、法制、法治、依法治國與法治中國等一系列既有語義區(qū)別又有內(nèi)在聯(lián)系的概念或術語,從思想、理論和學術層面作了細致梳理,在我看來,這是難能可貴且值得充分肯定的。
法治中國建設既前景光明,又任重道遠。法治中國建設宏大工程中的基礎研究的迫切性和艱巨性不言而喻。在法學研究領域,有一些看似已有定論且早已達成學界共識的法學基本概念(如“法制”“法治”)等,看來還有待進一步鑒別和厘清,還需要繼續(xù)研究和深入討論,還應該接受時代的檢驗。有學者提出,“在一些情況下,‘法制’和‘法治’是可以混用的,沒有必要認為‘法治’優(yōu)于‘法制’!薄啊ㄖ巍⒉槐取ㄖ啤冗M’,在中國傳統(tǒng)的話語體系中,在中國的政治史、法律史上,并不存在‘法治’優(yōu)于‘法制’的因素,千萬不要用中國象形文字所帶來的‘刀的寒光’和‘水的親和’來直觀理解‘法制’與‘法治’,更不要用西方概念錯誤翻譯、對應之后再反過來曲解中國的概念!薄啊ㄖ巍辉~在古漢語中更加側重于‘以法律來治理’,更接近‘以法治國’的工具層面,而‘法制’更體現(xiàn)法律的本體價值。在當代語境下,無論用‘法制’還是‘法治’,其核心價值都必須是社會主義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國,這一點是始終不變的追求!薄啊ㄖ尾灰酥巍c‘法制’概念并不矛盾,‘法制’同樣不容納凌駕于法律之上的個人意志與權力。在此基礎上,‘法制’的概念體系更加旗幟鮮明地強調(diào)制度建設是法治建設極其重要的因素!鼻袼剑骸吨匚觥胺ㄖ啤迸c“法治”構建中國的“制度法學”》,載《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9年第3期。以上觀點在我看來是頗值得商榷的。
“依法治國”從無到有,從引發(fā)爭議到載入憲法,從人治到法治,從“法制”到“法治”,其過程不可謂不漫長,不可謂不艱難。1997年10月,黨的十五大報告明確提出“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1999年3月,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憲法》的修正案,在憲法層面對法治與法治國家予以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边@是中國法治進程中重要的里程碑。
我國法學界在1979年至1982年間曾在“法治”與“人治”的問題上展開過一場持久而深入的學術爭鳴。當時出現(xiàn)過三種針鋒相對的觀點:有人主張“要法治,不要人治”;另有人主張“法治與人治應當結合”;還有人主張“法治概念不科學,必須拋棄”。我們姑且稱之為“法治論”、“結合論”和“取消論”!敖Y合論”認為,“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是人制定的,也要人去執(zhí)行;我們既要重視法的作用,也要充分調(diào)動人的積極性。這就好比法是“武器”,人是“戰(zhàn)士”,只有人掌握了武器,才能產(chǎn)生出戰(zhàn)斗力。我認為,這種理解不完全符合法治與人治的原意,法治與人治有特定的內(nèi)涵和語境,不應當在“法治”與“法的作用”、“人治”與“人的作用”之間簡單地畫等號。法治與人治既是兩種治國理念,也包含著對應的治國原則和方法。作為治國理念,“法治論”認為,一個國家的長治久安和發(fā)展繁榮,主要依靠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胺ㄖ握摗辈⒉环裾J領導人的作用和權威,但同時認為,國家的長治久安離不開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并保障其得以有效實施!叭酥握摗钡闹鲝垊t與此完全相反!叭酥握摗闭J為,國家的長治久安和發(fā)展繁榮的關鍵不在于是否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而是需要賢明的領導者。作為一種治國原則,“法治論”要求法律具有權威,任何組織和個人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都要嚴格依法辦事。“人治論”則與之相反,認為權大于法,主張或默認組織和個人的權威高于法律的權威。
認為“法治”與“法制”是同一回事,“法治”這一概念可以不用,其實是一種誤讀。實際上,“法治”與“法制”這兩個概念,既有聯(lián)系,也有區(qū)別。“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簡稱,是相對于經(jīng)濟、政治、文化等制度而言的,“法治”則是相對于“人治”而言的。“法制”的內(nèi)容指法律及其相關的各項制度如立法制度、司法制度等,而“法治”則是同“人治”相對立的一種治國理論和若干原則。任何國家在任何時期都有自己的法律制度,但不一定是實行“法治”,希特勒統(tǒng)治時期的德國也有法律制度,但它并不是實行“法治”。通觀世界歷史,沒有哪一個國家沒有法律制度,但并非所有的國家形態(tài)都實現(xiàn)了“法治”!胺ㄖ巍蓖魏胃拍钚g語一樣,有著自己特定的內(nèi)涵、外延和意義,以及相應的社會作用場域和適用環(huán)境。
在當代中國法治語境下,黨和國家出臺一系列措施,通過精準扶貧、區(qū)域戰(zhàn)略、改善民生,切實保障人權得到充分尊重并得以實現(xiàn),這是完善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經(jīng)濟基礎和理論前提,也是我國全面深化改革和進一步擴大開放的基礎保障。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必備要素。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當中,法治具有獨特的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從宏觀層面來說,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中國建設的全過程、全領域、全方位,既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時代要求,也是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的內(nèi)在之需。因此,必須把法治中國建設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有機地結合起來。
我國法治實現(xiàn)的進程與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xiàn)“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到本世紀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強國的偉大進程相適應,而實現(xiàn)現(xiàn)代化強國的一個重要標志就是法治中國。在中國共產(chǎn)黨成立一百年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在新中國成立一百年時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清晰地標示了實現(xiàn)中國夢的戰(zhàn)略步驟、歷史階段和實踐方向。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不可能一蹴而就,如期實現(xiàn)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為實現(xiàn)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乃至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奠定堅實的基礎。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的法治中國建設為中華民族實現(xiàn)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了法治保障。
實現(xiàn)包括法治夢在內(nèi)的中國夢,是勤勞、智慧、勇敢的14億中國人民共同的愿望,也是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包括廣大法律工作者、法學工作者在內(nèi)的政法界全體成員同全國人民一道,在中國共產(chǎn)黨堅強、正確的領導下,勠力同心,團結奮斗,是法治中國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廣大法律工作者、法學工作者應當始終保持高昂的政治熱情,充滿對法治的信仰,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砥礪前行,積極投身全面依法治國的宏偉實踐,擔當作為、創(chuàng)新理論、服務實踐,大力推進法治和法學理論研究,使法治和法學理論研究充分發(fā)揮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智庫功能和資政建言作用,為法治中國建設做出應有的貢獻。于法學基礎理論研究來說,愿《法治中國建設述要》這樣的著述產(chǎn)出更多一些、更好一些、更精一些。
序 | 李步云 / 001
人治、德治、法制、法治、依法治國與法治中國(代前言) / 006
一、人治、德治、法制與法治 / 006
二、依法治國與法治中國 / 031
第一章法治建設的問題與法制和法治的歷史回顧 / 001
一、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中國化問題 / 001
二、法治建設的幾個問題 / 004
三、中國及其中華法系的歷史回顧 / 019
四、新中國法治建設的曲折歷程 / 045
五、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中國化的歷史進程 / 049
第二章法治中國建設的精神前提 / 062
一、黨的領導的堅強保證 / 062
二、人民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主體地位 / 073
三、維護公平正義的價值目標 / 084
四、實現(xiàn)人權的根本保障 / 096
五、憲法至上的法治信念 / 109
六、全體公民的法治信仰 / 123
第三章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因素 / 138
一、全面依法治國的內(nèi)涵 / 138
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必然性和艱巨性 / 145
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三個著力點 / 148
四、全面依法治國必須遵循的三個基本原則 / 154
五、全面依法治國的動因 / 158
六、全面依法治國的動力 / 160
第四章法治中國建設的基本脈絡 / 169
一、歷史回顧——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過程 / 169
二、《決定》通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歷史起點 / 171
三、總體目標——建設法治中國 / 176
四、基本方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統(tǒng)籌謀劃 / 185
五、方針任務——法治新“十六字”方針的提出與施行 / 192
六、戰(zhàn)略抉擇——提出全面依法治國的歷史原因和現(xiàn)實考量 / 205
七、兩個重點——依法執(zhí)政與依法行政 / 208
八、重要舉措——維護憲法權威與確保法律實施 / 214
九、關鍵環(huán)節(jié)——“全面依法治國”對其他三個“全面”的重要作用 / 220
十、五個體系——法治中國建設的重要目標 / 234
十一、四個保障——經(jīng)濟保障、政治保障、思想保障、國際環(huán)境保障 / 238
第五章依法治國的歷史成就 / 243
一、開啟社會主義法治的新紀元(1949—1978) / 244
二、開創(chuàng)依法治國的新時期(1978—2012) / 255
三、進入全面依法治國的新時代(2012—) / 266
結束語:愿法治之光照亮中國 / 293
后記 / 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