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編說明
自從到大學工作以后,就不時會有出版社約我寫文學史。很多文學教授,都把寫一部好的文學史當作畢生志業(yè)。我至今沒有寫,以后是否會寫,也難說。不久前就有一份高等教育出版社的文學史合同在我案頭,我猶豫了幾天,最終還是沒有簽。曾有寫文學史的學者說,他們對具體作家作品的研究,是以一個時代的文學批評成果為基礎的,如果不參考這些成果,文學史就沒辦法寫。
何以如此?因為很多學問做得好的學者,未必有藝術感覺,未必懂得鑒賞小說和詩歌。學問和審美不是一回事。舉大家熟悉的胡適來說,他寫了不少權威的考證《紅樓夢》的文章,但對《紅樓夢》的文學價值幾乎沒有感覺。胡適甚至認為,《紅樓夢》的文學價值不如《儒林外史》,也不如《海上花列傳》。胡適對知識的興趣遠大于他對審美的興趣。
《文學理論》的作者韋勒克也認為,文學研究接近科學,更多是概念上的認識。但我覺得,審美的體驗、“一個靈魂喚醒另一個靈魂”的精神創(chuàng)造同等重要。巴塔耶說,文學寫作“意味著把人的思想、語言、幻想、情欲、探險、追求快樂、探索奧秘等等,推到極限”,這種靈魂的赤裸呈現,若沒有審美理解,沒有深層次的精神對話,你根本無法真正把握它。
可現在很多文學研究,其實缺少對作家的整體性把握。僅評一個作家的一部作品,或者是某一個階段的作品,都不足以看出這個作家的重要特點。比如,很多人都做賈平凹小說的評論,但是很少涉及他的散文,這對于一個作家的理解就是不完整的。賈平凹的散文和他的小說一樣重要。不久前阿來出了一本詩集,如果研究阿來的人不讀他的詩,可能就不能有效理解他小說里面一些特殊的表達方式。于堅也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很多人只關注他的詩,其實他的散文、文論也獨樹一幟。許多批評家會寫詩,他寫批評文章的方式就會與人不同,因為他是一個詩人,詩歌與評論必然相互影響。
如果沒有整體性理解一個作家的能力,就不可能把文學研究真正做好。
基于這一點,我覺得應該重識作家論的意義。無論是文學史書寫,還是批評與創(chuàng)作之間的對話,重新強調作家論的意義都是有必要的。事實上,作家論始終是中國現代文學的一個寶貴傳統(tǒng),在1920—1930年代,作家論就已經卓有成就了。比如茅盾寫的作家論,影響廣泛。沈從文寫的作家論,主要收在《沫沫集》里面,也非常好,甚至被認為是一種實驗。中國現代文學研究界的許多著名學者都以作家論寫作聞名。當代文學史上很多影響巨大的批評文章,也是作家論。只是,近年來在重知識過于重審美、重史論過于重個論的風習影響下,有越來越忽略作家論意義的趨勢。
一個好作家就是一個廣闊的世界,甚至他本身就構成一部簡易的文學小史。當代文學作為一種正在發(fā)生的語言事實,要想真正理解它,必須建基于堅實的個案研究之上;離開了這個邏輯起點,任何的定論都是可疑的。
認真、細致的個案研究極富價值。
為此,作家出版社邀請我主編了這套規(guī)模宏大的作家論叢書。經過多次專家討論,并廣泛征求意見,選取了五十位左右最具代表性的作家作為研究對象,又分別邀約了五十位左右對這些作家素有研究的批評家作為叢書作者,分輯陸續(xù)推出。這些作者普遍年輕,銳利,常有新見,他們是以個案研究的方式介入當代文學現場,以作家論的形式為當代文學寫史、立傳。
我相信,以作家為主體的文學研究永遠是有生命力的。
謝有順
2018年4月3日,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