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作者約翰·奧斯丁被譽為“現(xiàn)代英國法理學之父”,亦是法律實證主義創(chuàng)始人之一。其法律思想和理念集中體現(xiàn)在《法理學的范圍》一書中。本書的出現(xiàn),導引了影響深遠的分析法學的浮出。這一文本,是綱領性的旗幟性的文獻。即使是在今日,我們也依然需要重新關注、閱讀、解釋和回應這一文本所提出的觀念和問題。
適讀人群 :法律本科以上及相關專業(yè)感興趣的人士 隨著思考范式的變遷,我們會對奧斯丁的法理學觀念產生新的解讀和意見。在這個意義上,本書依然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優(yōu)秀的“分析”范本。從中,可以體會“分析法學”的方法起點,應該欣賞步步銜接的邏輯推論,應該品味漸次深入的思考開掘。
約翰??奧斯丁(1790-1859),英國法學家,“現(xiàn)代英國法理學之父”,法律實證主義創(chuàng)始人之一;1818—1825年從事律師職業(yè),1826年被任命為倫敦大學*一任法理學教授;曾于1828—1832、1834年在倫敦大學和英國法學協(xié)會會所開設法理學系列講座。其代表著作《法理學的范圍》(1832、1863)和《法理學或者實證法哲學講演錄》(1863)均根據(jù)講座內容整理而成。
譯者簡介:
劉星,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訪問學者。已出版著譯作品多部。
導論
第一講
第二講
第三講
第四講
第五講
第六講
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