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是古老而又現代的政治現象。本書為作者的博士論文,共分為五章。 導論 論述選題的背景以及研究意義、國內外研究現狀、創(chuàng)新之處。 章論述選舉的概念以及治理困境和治理方向。 第二章論述完善制度是法律治理的根本路徑。法律規(guī)范由假定條件、行為模式、法律后果(包括制裁)構成,法律制度總要依賴制裁才使之得以全面實施。 第三章論述選舉的內容。選舉形式上是選舉人集體投票確定當選人的一種方式,但是選舉是個內涵豐富的概念。選舉根源于人的社會性。 第四章論述違法濫用選舉權的原因。 第五章論述違法使用選舉權的法律治理路徑。
本書主要創(chuàng)新之處在于著眼選舉中濫用選舉權產生的主要根源并尋找治理的法治路徑,這是本文的重要創(chuàng)新之一。另外,選舉是由候選人所主導的,這一基本認知成為本書立論的重要根據,它突破了人們慣常的認識選舉是由選舉人所主導的。
本書共分為五章。
章論述賄選的概念,治理賄選的困境和治理方向。有選舉就有發(fā)生賄選的可能,賄選是選舉中難以避免的畸形現象,同時又是選舉中可以控制的現象。制裁不是治理賄選的完全有效的手段,但又是不可或缺的手段。選舉制度的完善是治理、控制賄選的根本出路。
第二章論述完善制度是法律治理賄選的根本路徑。法律規(guī)范由假定條件、行為模式、法律后果(包括制裁)構成,法律制度總要依賴制裁才能得以全面實施。人們守法的原因包括接受行為模式和害怕制裁,行為模式和制裁均有利于規(guī)范人們的作為。正是由于行為模式規(guī)范作用的不足,才需要引入制裁以便補充規(guī)范作用。又因制裁的規(guī)范作用具有局限性,法律治理應當更重視行為模式的規(guī)范作用。針對違法行為發(fā)生的原因,制度防范能夠保證行為模式的規(guī)范作用,能夠保證人們遵守法律。選舉是賄選發(fā)生的前置性條件,沒有選舉就沒有賄選。不研究和認識選舉,就無法了解賄選發(fā)生的原因,也就無法獲得治理賄選的依據和路徑。賄選的法律治理應當著眼于選舉本身,著力于選舉制度的完善。
第三章論述選舉的內容。選舉是選舉人集體投票確定當選人的一種方式,但是選舉是一個內涵豐富的概念。選舉源于人的社會性。人是社會性的動物,人有共同生活的需要。共同生活需要社會管理,社會管理需要政治權力。政治權力需要政治精英,政治精英可以通過強力掌握政治權力。誰來行使政治權力難以由共同體決定,行使政治權力的目的與共同需要之間往往會發(fā)生錯位。但是,政治權力為獲得認可與服從又不得不滿足共同需要。因此,在社會管理中,社會管理人與社會公眾之間存在事實上的相互依賴關系,政治權力應當滿足共同需要。選舉通過社會公眾選擇社會管理人的制度安排,制約政治權力,替代和防范專制,保障共同需要被滿足。在選舉中,候選人為贏得選舉競爭必須使選舉人信賴其能夠認真對待權力,滿足選舉人的共同需要。選舉往往并不是人們通常理解的由選舉人主動挑選候選人,而是由選舉人被動參與選舉并選擇候選人。選舉作為制約政治權力的手段,制約政治權力是選舉制度設計的標準,但是選舉本身存在著內在矛盾,影響選舉制約作用的發(fā)揮。要保障選舉,防范選舉問題的產生,應從加強法制建設、強化民主理念和重視政黨政治三個方面做起。
第四章論述賄選產生的原因。候選人在選舉中爭奪選票的目的是爭奪政治權力。候選人選擇賄選手段的目的是能夠勝選,勝選的目的是獲得政治權力,政治權力的誘惑越大,候選人參加選舉的動因就越強;候選人勝選的概率越小,選擇賄選的動因則越強。選舉制度本身為賄選的發(fā)生提供了外在條件:選舉是候選人的承諾及其宣傳引導的,候選人具有相當大的賄選操作空間;選舉人被動參與選舉,有的人不會認真對待選舉權,甚至還有濫用選舉權的傾向;選舉作為集體行動與個人行為之間的沖突,個人行為在集體行動中缺失個人激勵,選舉人有可能濫用選舉權;選舉制度的基礎不夠寬泛,為賄選提供了便利環(huán)境;賄選行為的隱蔽性,降低了賄選人的違法成本。此外,賄選發(fā)生的原因還包括:選舉人和候選人的民主意識都不強;政黨未發(fā)揮規(guī)范作用。民主是選舉的理念,既能引導候選人、選舉人又能引導選舉的制度安排。選舉人缺失民主理念,不但不會認真對待選舉權,反而有可能濫用選舉權;候選人缺失民主理念,不但不會尊重選舉人的集體意志,反而有可能濫用被選舉權。在西方國家,政黨之間相互制約能夠規(guī)范選舉行為;在社會主義國家,黨的統一領導可以更好地規(guī)范選舉行為。
第五章論述賄選的法律治理路徑。賄選確實是一種必須通過制度建設而不能完全依賴美德治理的問題。賄選的法律治理路徑應當基于賄選發(fā)生的原因。針對候選人的賄選動因,應加強對賄選人的制裁,增加候選人的違法成本,規(guī)范權力運行,加強反腐,減少候選人對權力的不當期待。針對有錢人群體具有更強烈的賄選動因,應對重點人群實施重點監(jiān)管,強化對有錢人群體參選的監(jiān)管制度。針對候選人的賄選操作空間,引入競選承諾規(guī)則,引導其以競選承諾的方式進行競爭,保障充分競爭以普惠選舉人。針對個人行為在集體行動中缺失個人激勵而濫用權利的問題,以及賄選行為具有隱蔽性的屬性,引入針對賄選的舉報制度,加強對選舉人揭露賄選的個人激勵,以增加候選人的違法成本。針對選舉制度的基礎不夠寬泛的問題,著者認為:應擴大選舉的制度基礎,增加賄選操作的難度。更重要的是,針對政黨未能在選舉中發(fā)揮有效的規(guī)范作用這一問題,必須加強政黨對選舉的規(guī)范作用。由政黨推薦政治過硬、本領高強的候選人,并通過黨紀、黨規(guī)對本政黨的候選人、選舉人進行持續(xù)性的引導和制約。針對選舉人和候選人濫用權利的傾向,在觀念上,強化民主意識,強化對賄選的認識,使選舉人認真對待選舉權,使候選人尊重選舉人的集體意志;強化法治意識,使選舉人、候選人不得違法濫用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朱文鑫,男,漢族,講師,1989年出生,江蘇溧陽人,F任職于中共海南省委黨校法學教研部。本科就讀于南京師范大學,法學專業(yè),期間通過司法考試;碩士就讀于南京師范大學(推薦免試),法學理論專業(yè),師從龔廷泰教授;博士就讀于中共中央黨校,法學理論專業(yè),師從中國著名法學家卓澤淵教授。在《學習時報》《人民法治》發(fā)表文章多篇;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司法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等多項課題;撰寫的多篇咨政報告獲省部級領導肯定性批示。主要研究方向:依法治國、法政治學、自由貿易港法治建設。
目錄
導論
一、研究的意義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
三、創(chuàng)新之處
章賄選的分析
節(jié)賄選的概念
一、賄選的概念解析
二、賄選的危害分析
第二節(jié)賄選是選舉難以避免的現象
一、賄選的歷史經驗分析
二、賄選發(fā)生的理論分析
第三節(jié)賄選不僅僅是制裁不力的問題
一、羅馬共和國對制裁的過度依賴
二、治理賄選不能過度依賴制裁
第二章完善制度是治理賄選的根本路徑
節(jié)遵守法律的兩種理由
一、接受行為模式而遵守法律
二、害怕制裁而不敢違反法律
第二節(jié)制裁的規(guī)范作用分析
一、制裁的規(guī)范作用的必要性
二、制裁的規(guī)范作用的有效性
三、制裁的規(guī)范作用的局限性
第三節(jié)法律治理應當重視行為模式的規(guī)范作用
一、行為模式的規(guī)范作用可能被忽略
二、行為模式的規(guī)范作用體現為制度防范
三、行為模式的規(guī)范作用受外在條件的影響
四、完善制度是改變外在條件的重要方式
第四節(jié)賄選的法律治理應當著眼于選舉
一、選舉是一種制度性安排
二、競選以選舉制度為基礎
三、完善選舉制度是治理賄選的根本路徑
第三章選舉是是制約政治權力的工具
節(jié)選舉是由選舉人決定人選
一、選舉的實踐表現為共同表決
二、選舉通過共同表決確定人選
三、選舉是自下而上地確定人選
四、共同表決并不限于政治選舉
五、選舉的共同表決有特殊內涵
六、選舉容易被理解為主動選擇
第二節(jié)選舉源于制約政治權力的需要
一、人的社會性與政治權力的產生
二、政治權力與共同需要的分離
三、民主和選舉與防止政治權力濫用
四、制約政治權力是選舉的目的
第三節(jié)選舉能夠發(fā)揮制約政治權力的作用
一、選舉通過分配制約政治權力
二、政治精英是選舉的必然結果
三、選舉的終目的是滿足共同需要
四、政治權力要求對選舉進行限制
第四節(jié)制約政治權力是選舉制度設計的標準
一、選舉的真實樣態(tài)
二、選舉本身的內在矛盾
三、選舉制度設計的內容第四章從選舉看賄選產生的原因
節(jié)賄選發(fā)生的主觀動因
一、賄選發(fā)生的主觀原始動因是欲望
二、賄選發(fā)生的主觀直接動因是勝選
第二節(jié)選舉是賄選發(fā)生的外在條件
一、選舉是候選人主導進行的
二、選舉人被動、消極地參與選舉
三、選舉作為集體行動與個人行為之間的沖突
四、選舉制度的基礎不夠寬泛
五、賄選行為具有隱蔽性
第三節(jié)民主理念的不足
一、從直接民主到選舉民主
二、選舉和民主同樣要求制約政治權力
三、民主要求社會公眾在社會管理中發(fā)揮更大的作用
第四節(jié)政黨未能發(fā)揮規(guī)范作用
一、選舉的擴大是政黨產生的重要原因
二、政黨是對抗專制的制度化手段
三、政黨是對抗過度政治參與的制度化手段
四、政黨能規(guī)范候選人和選舉人的行為
第五章賄選治理的制度防范路徑
節(jié)賄選的法律治理理念
一、治理賄選不能指望美德
二、治理賄選只能依賴制度
三、治理賄選應當從制度上控制
第二節(jié)加強賄選治理的制度建設
一、引入競選承諾規(guī)則
二、規(guī)范權力運行和加強反腐
三、加強對賄選人的制裁
四、加強政黨對選舉的規(guī)范作用
五、引入關于賄選的舉報制度
六、強化對有錢人群參選的監(jiān)管制度
七、擴大選舉的制度基礎
第三節(jié)強化民主和法治意識
一、強化選舉人的民主意識認真行使選舉權
二、強化選舉人的法治意識禁止選舉權濫用
三、強化候選人的民主意識尊重選舉人
集體的自由意志
四、強化候選人的法治意識禁止濫用被選舉權
結語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