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以鄰接權制度的體系化構建為目標,以鄰接權制度功能的確認為邏輯起點,以客體進路作為鄰接權制度體系化構建的路徑選擇,在明確界定鄰接權客體的基礎上展開鄰接權制度的體系化構建。內容包括:鄰接權制度產生的科技動因、制度原因,從著作權產業(yè)主體利益保護需求探討鄰接權制度的功能定位,鄰接權制度體系化的路徑選擇,鄰接權客體的界定,以我國現(xiàn)行法中的鄰接權制度為基礎,探討鄰接權制度的具體制度設計。
本書從歷史維度對鄰接權制度功能價值進行確認,通過對鄰接權制度產生的歷史偶然性與制度妥協(xié)性的剖析,發(fā)掘出表演者、錄音制作者和廣播組織等鄰接權人的作品傳播者的身份只是作者權理論為其披上的華麗外衣,其真實身份乃是產業(yè)投資者,鄰接權制度的功能價值就在于保護產業(yè)投資者的投資成果。
王超政,男,法學博士,煙臺大學法學院講師,研究方向為知識產權法。2007.9-2010.7就讀于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知識產權專業(yè)碩士研究生,2010.9-2013.7就讀于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知識產權專業(yè)博士研究生。畢業(yè)后就職于煙臺大學法學院。截至目前,公開發(fā)表論文6篇,主持省部級科研項目2項,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攻關項目2項。
導言 鄰接權制度何以要體系化
章 歷史視域下的鄰接權制度功能探源
第二章 產業(yè)視域下的鄰接權制度功能新定位
第三章 鄰接權制度體系化的路徑選擇
第四章 鄰接權制度體系的立法設計
第五章 我國鄰接權制度體系立法評價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