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介紹了稅法概論、增值稅法、營業(yè)稅法、消費稅法、關稅法、資源稅法、土地增值稅法、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法、房產稅法、車船稅法、契稅法等內容。
2008年的“兩稅合并”及2009年的增值稅轉型,給我國稅收領域帶來了很大的變化,本教材是根據(jù)稅、收法規(guī)并結合高職高專教學特點編寫而成的。
本教材共介紹了十八章內容,分別為:稅法概論、增值稅法、營業(yè)稅法、消費稅法、關稅法、資源稅法、土地增值稅法、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法、房產稅法、車船稅法、契稅法、印花稅法、車輛購置稅法、城市維護建設稅法、教育費附加、企業(yè)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稅收征收管理法等。
本要有以下特點:
(pan style="font-family:微軟雅黑">鮮明的高職。一是表述精練簡潔,難度適中,適合高職高專學生的閱讀;二是教材內容堅持理論夠用原則,突出職業(yè)能力的培養(yǎng)。
(2)緊扣稅收法規(guī),站在稅收理論前沿,具有很強的應用性和可操作性。
本教材由常年工作在教學線人教師編寫。其中由高霞、楊應杰、劉磊、武玉琴擔任主編,趙建林、鎖琳、周蓉暉、夏連虎、李炯梅等擔任副主編,于春燕、王龍、譚梅等為編者。后由李克橋通審了全稿。
本教材是相關院校傾力合作的結晶。盡管我們在編寫中付出了艱辛努力,但由于編者有限,錯誤疏漏之處在所難免,敬請讀者批評指正。
第一章 稅法概論章 增值稅法第三章 營業(yè)稅法第四章 消費稅法第五章 關稅法第六章 資源稅法第七章 土地增值稅法第八章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法第九章 房產稅法第十章 車船稅法第十一章 契稅法第十二章 印花稅法第十三章 車輛購置稅法第十四章 城市維護建設稅法第十五章 教育費附加第十六章 企業(yè)所得稅法第十七章 個人所得稅法
稅收的概念
稅收,是為了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由國家按照法律規(guī)定,強制地、固定地、無償?shù)貐⑴c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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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產品分配,以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分配方式。關于稅收的概念,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pan style="font-family:微軟雅黑">征稅的目的是為了滿足社會公共需要
國家征稅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社會公共需要一括國防、外交行政管理、興修水利、交通等基礎設施;舉辦文化、教育、衛(wèi)生、社會保障等公共事業(yè)。國家作為社會管理者和非物質生產部門.社會公共需要只能由其通過征稅的方式來滿足。
2稅收的本質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實現(xiàn)的特定分配關系
分配是解決社會產品歸誰占有、歸誰支配以及占有多少、支配多少的問題。國家征稅的程,也是稅收分配實現(xiàn)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一部分社會產品由企業(yè)單位及個人所有轉變?yōu)閲宜,從而改變了社會組織及成員各自占有的社會產品份額。因此,稅收的本質是一種分配關系馬克思指出:“在我們面前有兩種權力:一種是財產權力,也是所有者的權力;另一種是政治權力,即國家的權力!崩,國家從國有企業(yè)取得的利潤分紅,是國家憑借其對國有企業(yè)生產資料的所有權而取得的。與此不同的是,國家實現(xiàn)稅收分配的過程憑借的是國家政治權力而不是財產權力(生產資料所有權),這是一種超經(jīng)濟的分配。
3稅收分配的對象是國民收入
社產品是指社會各個物質生產部門的勞動者在時期內(通常為一年)所生產出來的物質資料和。社產品按其價值構成,由不變資本價值c(即生產過程中所耗費的生產資料的價值)、可變資本價值v(生產過程中所耗費的活勞動的價值.即工資)和剩余價值m(即利潤)組成。
國民收入是指一個國家在時期內(通常為一年)物質資料生產部門的勞動者新創(chuàng)造的價值和,也是社產品的價值扣除用于補償消耗掉的生產資料價值的余額,即v+m。為了保證社會再生產的順利實現(xiàn),稅收作為一種分配活動,其分配對象只能是國民收入,即v+m。
4稅收具有無償、強制、固定三個形式特征
(pan style="font-family:微軟雅黑">無償。稅收的無償是指國家征稅以后,其收入成為國家所有,不再歸還納稅人,也不支付任何報酬。稅收的無償體現(xiàn)了稅收分配的本質,是稅收“三”的核心。
(2)強制。稅收的強制是指國家依據(jù)法律征稅,而并非一種自愿交納,納稅人必須依法納稅,否則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國家征稅的方式之所以是強制的,是由稅收的無償這種特殊分配形式?jīng)Q定的。
(3)固定。稅收的固定是指國家征稅以法律形式預先規(guī)定征收范圍和征收比例,主要表現(xiàn)為國家通過法律,把“對什么征、對誰征和征多少”這些問題,在征稅之前固定下來,便于征納雙方共同遵守。稅收的固定是由國家財政收入的需要所決定的。此外,稅收的固定也同強制相聯(lián)系。
稅收的三個特征是相互依存,相互決定的。征稅的無償,必然要求征稅方式的強制。強制是無償和固定得以實現(xiàn)的保證。國家財政的固定需要,決定了稅收必須具有固定特征,稅收的固定也是強制的必然結果。二.稅收的分類
當今世界,各國的稅收體系均是由許多不同的稅種構成的,每個稅種都具有自身的特點能,但從某一特定的角度去分析,有些稅種具似的質和特點,從而區(qū)別于其他稅種而形成單獨的“一類”。
稅收分類,是按照標準對稅收制度中質相同或的稅行的歸并和綜合,是研究和評價稅收制度的重要方法。目前,對稅行分類的標準和方法很多.比較典型的有:
pan style="font-family:微軟雅黑">根據(jù)征稅對象分類
根據(jù)征稅對象的不同,稅收可以分為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和行為稅。這是重要、基本的分類方法。
(pan style="font-family:微軟雅黑">流轉稅。流轉稅是以商品流轉額和非商品流轉額為征稅對象而征收的一類稅種。商品流轉額是指商品銷售收入額,非商品流轉額是指各種勞務收入額。流轉稅類的基本特點是以商品流轉額和非商品流轉額為計稅依據(jù),在生產經(jīng)營和銷售環(huán)節(jié)征收,稅收收入不受成本費用變化的影響,而對價格的變化較為敏感。流轉稅是我國的主體稅種。涉及的稅種很多,我國現(xiàn)行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關稅等都屬于這類稅收。
(2)所得稅。所得稅是以納稅人的“所得額”或者“收益額”為征稅對象而征收的一類稅種。“所得額”,又稱“收益額”,具體是指納稅人收入減除各種成本費用及其他扣除項目后的“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的征收數(shù)量取決于“應納稅所得額”,既收入有關,也與成本費用有關。與流轉稅相比,所得稅的征收更加合理。我國現(xiàn)行的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屬于這類稅收。
(3)財產稅。財產稅是以納稅人擁有或支配的財產數(shù)量或財產價值為征稅對象而征收的一類稅種。對財產課稅,更多地考慮到納稅人的負擔能力,有利于稅負和緩解財富分配不均的現(xiàn)象,有利于發(fā)展生產、限制消費和合理利用資源。我國現(xiàn)行的房產稅、車船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資源稅等均屬于此類稅收。
(4)行為稅。行為稅是國家為了實現(xiàn)某些特定目的,以納稅人的某些行為為課稅對象而征收的一類稅種。國家開征行為稅的主要目的是,根據(jù)時期的客觀需要,限制某些特定的行為.一般具有因事、因時制宜的特點。我國現(xiàn)行的印花稅、車輛購置稅等屬于此類稅收。
2根據(jù)稅收管理權和稅收收益權的不同分類
根據(jù)稅收管理權和稅收收益權的不同.稅收可分為中央稅、地方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
(pan style="font-family:微軟雅黑">中央稅。中央稅是指稅收管理權和稅收收益權歸屬于中央的稅收,又稱“國稅”。一般情況下,屬于維護國家權益、實施宏觀調控所必需的稅種為中央稅,如我國目前的關稅、消費稅、中央企業(yè)所得稅等。
(2)地方稅。地方稅是指稅收管理權和稅收收益權歸屬于地方的稅收,又稱“地稅”。一般情況下,適合地方征收管理.稅源零星、分散,有利于調動地方積極的稅種為地方稅。我國現(xiàn)行的地方稅主括營業(yè)稅(不含鐵道部門、各銀行、各保公司集中繳納的營業(yè)稅)、個人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