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日]伊藤滋夫(Ito Shigeo),1954年名古屋大學畢業(yè)。1961年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課程)畢業(yè)(LL.M.),1994年名城大學博士(法學)畢業(yè)。1954年司法修習生,1956年東京地方法院、家庭法院助理法官,1966年東京地方法院法官,此后擔任過松山地方法院、家庭法院法官,法院事務總局家庭局兼第二課長,東京地方法院部總括法官,和歌山地方法院、家庭法院院長,名古屋高等法院部總括法官,東京高等法院部總括法官等。其間擔任過司法研究所教官,司法考試考查委員(民事訴訟法及民法),法制審議會民事訴訟法、民法部會委員。于1995年退休。此后擔任過創(chuàng)價大學法科大學院教授、法科大學院要件事實教育研究所所長,現(xiàn)為該研究所顧問、創(chuàng)價大學名譽教授及律師。
代表作有:『事実認定の基礎 裁判官による事実判斷の構造〔改訂版〕』(有斐閣、2020)、『要件事実?事実認定入門 裁判官の判斷の仕方を考える 補訂版第2刷(補訂)』(有斐閣、2008)、『民事法學入門 法學の基礎から民事実務までの道しるべ』(有斐閣、2012)、総括編集『民事要件事実講座第1巻~第6巻』(青林書院、2005~2010),編著『要件事実小辭典』(青林書院、2011),共著(巖崎政明=河村浩)『要件事実で構成する所得稅法』(中央経済社、2019)。
「要件事実と実體法」ジュリスト869號(1986)14頁以下、「民事訴訟における事実認定に関する若干の考察 家事事件における調査実務との関連を念頭に置いて」調研紀要54號(1988)1頁以下。
譯者簡介
許可,國際關系學院教授,法學博士,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副秘書長,研究方向為民事訴訟法學、要件事實論等。代表作有《民事審判方法--要件事實引論》(法律出版社,2009)、《侵權責任法要件事實分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018)。
[日]小林正弘,中譽威圣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品牌保護顧問,日本創(chuàng)價大學法學學士(2002年)、法學碩士(2004年)、法律博士(2006年),清華大學法學博士(2013年)。代表論文:「要件事実論と中國における民事裁判」法律時報84巻9號(2012)93頁以下。代表譯作:《法律家莎士比亞》(小室金之助著,法律出版社,2015),《〈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精解》(潮見佳男等主編,小林正弘、韓世遠譯,人民法院出版社,2021)。
章
要件事實理論的功能
【節(jié)】本章主要內容
【第二節(jié)】相關定義
一 要件事實的定義
二 要件事實理論的定義
【第三節(jié)】要件事實理論在民事訴訟中的功能
一 導言
二 民事判決中法律判斷的基本結構
三 要件事實理論的本質必要性
四 要件事實理論的判斷標準時
五 要件事實理論與實際的審判形態(tài)
六 要件事實理論與案情
【第四節(jié)】要件事實理論在和解與調解中的功能
一 判決程序與和解程序各自的特征
二 要件事實理論與事實認定理論在和解程序中的思考范式
【第五節(jié)】要件事實理論在家事程序、非訟程序中的功能
一 導言
二 家事審判案件要件事實之特征
【第六節(jié)】要件事實理論在民法解釋領域中的功能
一 導言
二 要件事實思維方式關注對具體事實的嚴格定性
三 要件事實思維方式關注證明責任的分配
第二章
與要件事實理論相關的民事訴訟法學理論及其他
【節(jié)】本章主要內容
【第二節(jié)】要件事實理論與事案解明
一 事案解明所需的理論定位
二 事案解明義務(狹義)理論概要
三 要件事實理論與事案解明之間的基本關系
四 要件事實理論與事案解明義務(狹義)理論之間的關系
五 事案解明義務(狹義)的否定判例
六 事案解明義務(狹義)的肯定裁判例
七 事案解明與釋明權(義務)
【第三節(jié)】要件事實理論與減輕舉證困難的對策
一 要件事實理論與舉證困難現(xiàn)象之間的關系本節(jié)之構成
二 無須調整證明責任對象事實情形下的減輕對策
三 通過改變證明責任對象事實緩解舉證困難的方法
四 關于多種舉證困難解決方案如何定位的基本思路
五 間接反證理論批判
第三章
裁判規(guī)范民法
【節(jié)】本章主要內容
【第二節(jié)】要件事實理論與實體法學
【第三節(jié)】主張責任與證明責任
一 主張責任
二 舉證責任(證明責任)
三 主張責任與證明責任的關系
【第四節(jié)】裁判規(guī)范民法的思維方式
一 裁判規(guī)范民法作為一種思維方式的必要性
二 裁判規(guī)范民法的意義
三 裁判規(guī)范民法與行為規(guī)范民法的不同特征
四 裁判規(guī)范民法與證明責任規(guī)范說
【第五節(jié)】裁判規(guī)范民法的結構
一 裁判規(guī)范民法的結構之含義
二 裁判規(guī)范民法的結構原理的基礎
三 裁判規(guī)范民法的重構過程與內容
【第六節(jié)】裁判規(guī)范民法的要件確定方法主張證明責任對象事實的確定標準
一 導言
二 證明責任分配的性質
三 作為事實本身的可分與不可分
四 作為社會存在的不可分
五 根據制度目的確定主張證明責任對象事實
第四章
與要件事實理論相關學說之評介
【節(jié)】本章主要內容
【第二節(jié)】相關理論的介紹與評價
一 規(guī)范說
二 利益衡量說
三 證明責任規(guī)范說
四 修正的法律要件分類說
五 司法研修所現(xiàn)在的觀點
六 其他見解
【第三節(jié)】裁判規(guī)范民法理論的接受程度
第五章
要件事實的內容
【節(jié)】本章主要內容
【第二節(jié)】事實與評價
一 問題本質與區(qū)別實益
二 事實的評價性
【第三節(jié)】評價性要件
一 評價性要件的思維方式
二 評價性要件的要件事實特征
三 默示的意思表示
四 權利
【第四節(jié)】事實的具體性與特定性
一 事實的具體性
二 事實的特定性
第六章
攻擊防御方法體系視閾下的要件事實
【節(jié)】本章主要內容
【第二節(jié)】要件事實對于確定案件訴訟標的的意義
一 訴訟標的的定義
二 訴訟標的在訴訟中的功能
三 通過請求原因識別訴訟標的
【第三節(jié)】攻擊防御方法體系
一 導言
二 請求原因·抗辯·再抗辯之定義
三 請求原因·抗辯·再抗辯之定位及其系列性主張
【第四節(jié)】從攻擊防御方法的角度看要件事實常見的問題
一 有理性以及主張本身失當
二 a b現(xiàn)象攻擊防御方法的包含與被包含關系
三 與法定條件具有同一內容的合意
四 不利益陳述
五 插隊現(xiàn)象攻擊防御方法上無法回避的不利益陳述
【第五節(jié)】對攻擊防御方法的個別考察
一 本節(jié)主要內容
二 請求原因中的常見問題冒頭條文的性質與借貸型合同
三 抗辯中常見的問題
四 再抗辯中常見的問題
第七章
民法(債權部分)修訂與要件事實理論
【節(jié)】修訂現(xiàn)狀與范圍
【第二節(jié)】修訂案及其對要件事實理論的影響
結 語
【節(jié)】要件事實理論與基礎法學
【第二節(jié)】要件事實理論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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