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從與百姓生活最密切聯(lián)系的婚姻家庭編和繼承編出發(fā),根據(jù)婚姻家庭編新增確立的夫妻共債共簽原則,限縮無效婚姻的范圍,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規(guī)定一個月冷靜期;繼承編增加打印遺囑、錄像遺囑形式,取消公證遺囑的優(yōu)先效力,等等,選擇當前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實務熱點、難點、疑點問題,結合法律實務經驗和人民群眾需求,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和繼承編的章節(jié)順序總結出具有代表性的法律熱點和實務問題并結合相關案例進行分析和解讀。在每個實務問題中引用的案例均來源于中國裁判文書網、中國普法網或各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盡可能引用《民法典》實施后的案例,但由于部分實務問題未能找到適用《民法典》作為裁判依據(jù)的案例,選擇了雖在《民法典》生效前進行裁判但裁判思路與《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保持一致的案例。并且律師觀點、法律依據(jù)、律師小結部分都是針對《民法典》實施后的最新規(guī)定和理解。表述時盡可能做到通俗易懂,旨在解訣多數(shù)人在社會生活中面臨的法律問題和困惑。
目 錄
第一編婚 姻 家 庭
第一章 一般規(guī)定
一、遭遇家庭暴力,如何通過法律途徑保護自己?
二、男女同居,一方能否要求法院解除同居關系?
三、同居期間形成的財產應當如何分割?
四、同居期間所生子女與婚生子女權利一樣嗎?分手后由誰撫養(yǎng)?不撫養(yǎng)的一方是否需要支付撫養(yǎng)費?
五、有配偶者與他人婚外同居,發(fā)生的贈與糾紛問題如何處理?
六、夫妻簽訂“忠誠協(xié)議”,該協(xié)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七、戀愛期間的轉賬,分手后能否要回?
八、欺詐性戀愛,受欺詐方能否要求損害賠償?
九、同居一年,一方主張“青春損失費”,法院是否支持?
十、結婚登記后男方給的彩禮是夫妻共同財產嗎?什么情形下彩禮要返還?發(fā)生糾紛時可以告誰?
第二章 結婚
一、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是合法夫妻嗎?
二、哪些情形下婚姻無效?誰可以向法院請求婚姻無效?
三、因脅迫而結婚的,婚姻可撤銷嗎?
四、一方在婚前隱瞞其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可否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五、未辦理結婚登記,一方死亡,另一方能繼承財產嗎?
六、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婚姻是否一定無效?
第三章 家庭關系
一、夫妻一方喪失獨立生活能力,能要求另一方支付扶養(yǎng)費嗎?
二、妻子擅自終止妊娠是否侵犯丈夫的生育權?丈夫能否主張損害賠償?
三、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嗎?
四、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哪些?
五、婚后夫妻一方繼承或受贈的財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如何分割?
六、夫妻一方婚前有房屋一套,婚后所得的該房租金,歸誰所有?
七、夫妻一方買彩票中獎,離婚時另一方可否要求分割?
八、“五險一金”可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九、夫妻一方借錢賭博,另一方有義務共同償還嗎?
十、結婚后,一方受傷獲得的人身損害賠償金,歸誰所有?
十一、知識產權收益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十二、夫妻一方婚內揮霍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不離婚,可否請求分割財產?
十三、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是否有效?另一方能否追回該房屋?
十四、父母能否主張子女履行精神贍養(yǎng)義務?
十五、懷疑孩子不是親生的,怎么辦?可以提起親子關系異議之訴嗎?
十六、丈夫受欺騙撫養(yǎng)非親生子女,可以要求妻子賠償精神損失并返還撫養(yǎng)費嗎?
十七、夫妻離異后一方能擅自變更子女姓氏嗎?另一方可否因此拒付子女撫養(yǎng)費?
十八、繼子女對繼父母負有法定贍養(yǎng)義務嗎?
十九、約定夫妻財產“AA制”后,還需對另一方外債負責嗎?
第四章 離婚
一、訴訟離婚與協(xié)議離婚,如何選擇?
二、離婚協(xié)議書怎么寫?
三、懷孕的妻子面對要離婚的丈夫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
四、關于《民法典》新設立的“離婚冷靜期”,該作如何理解及程序性規(guī)定?
五、法院為何在第一次起訴離婚時很少判決準予離婚?
六、在哪些情形下,法院應當判決準予離婚?
七、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八、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能否起訴離婚?
九、一審判決離婚后尚在上訴期內的,當事人可以再結婚或繼承對方遺產嗎?
十、現(xiàn)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有什么特殊規(guī)定?
十一、對于破壞軍婚的第三者,法律如何規(guī)定?
十二、離婚時,無過錯一方要求離婚損害賠償?shù)那樾斡心男?br />
十三、婚姻期間為家庭付出較多的一方,如“全職家庭主婦”,離婚時可否要求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十四、離婚時,夫妻一方放棄遺產繼承權的,怎么處理?
十五、離婚時夫妻一方主張分割小產權房,法院如何處理?
十六、股票、債券、基金等有價證券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等投資性財產,離婚時如何分割?
十七、夫妻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離婚時如何處理?
十八、婚前買房,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配偶能否主張對半分割?
十九、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的房屋在離婚時如何分割?
二十、夫妻簽訂離婚協(xié)議后未辦理離婚手續(xù)的,該離婚協(xié)議還有效嗎?
二十一、離婚協(xié)議中的“贈與”約定能否作為一般贈與合同予以撤銷?
二十二、離婚時,如何認定構成法律上的分居?
二十三、婚前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房產,在離婚時如何分割?
二十四、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資購房,該出資款應當如何定性?
二十五、離婚時夫妻的共同債務應該如何償還?
二十六、夫妻離婚后,孩子的撫養(yǎng)權歸誰怎么認定?
二十七、父母離婚是否影響與子女的法律關系?不直接撫養(yǎng)子女的一方需要承擔撫養(yǎng)費嗎?
二十八、離婚后不直接撫養(yǎng)子女的一方有權探望嗎?協(xié)議約定不撫養(yǎng)的一方不能見孩子是否有效?
二十九、面對拒不協(xié)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該如何保障權益?
三十、何種情形下?lián)狃B(yǎng)子女的一方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yǎng)費?
三十一、父母離婚后,子女是否可以要求增加撫養(yǎng)費?
三十二、什么情形下可以要求變更子女撫養(yǎng)權?
第五章 收養(yǎng)
一、哪些情形下收養(yǎng)行為無效?收養(yǎng)無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二、生父母送養(yǎng)子女可以由一方單獨送養(yǎng)嗎?
三、收養(yǎng)未成年人時約定巨額“營養(yǎng)費”“感謝費”合法嗎?
四、被他人收養(yǎng)后對生父母還有贍養(yǎng)義務嗎?
五、收養(yǎng)人虐待未成年養(yǎng)子女怎么辦?
六、如何解除收養(yǎng)關系?
七、解除收養(yǎng)關系后,子女可以繼承生父母的遺產嗎?
八、解除收養(yǎng)關系后,養(yǎng)父母有權要求養(yǎng)子女補償嗎?
第二編繼 承
第一章 一般規(guī)定
一、自然人死亡后,哪些財產屬于遺產范圍?
二、死亡賠償金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嗎?
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嗎?
四、農村宅基地上房屋被征收的,補償款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嗎?
五、“五險一金”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嗎?
六、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其股東資格能否作為遺產被繼承?有多個繼承人的,由誰繼承?
七、遺產繼承的方式有哪些?
八、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應當如何確定?
九、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shù)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如何確定繼承關系?
十、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哪個效力優(yōu)先?
十一、受遺贈人如何表示接受贈與?
十二、繼承人如何表示放棄遺產繼承?
十三、繼承人放棄繼承權后又反悔的,能否重新取得繼承權?
十四、繼承人在哪些情形下會喪失繼承權?繼承權喪失后還能恢復嗎?
第二章 法定繼承
一、什么是代位繼承?《民法典》對此有什么改變?
二、喪偶兒媳、喪偶女婿可以繼承公婆、岳父母的遺產嗎?
三、子女與父母斷絕親屬關系后,是否還能繼承父母的遺產?
四、獨生子女能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嗎?
五、在農村,對老年人生前房屋翻新擴建作出較多貢獻的人,是否可以主張繼承該房屋?
第三章 遺囑繼承和遺贈
一、公民可以通過哪些方式立遺囑?
二、如何訂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
三、作為遺囑見證人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四、共同遺囑是否有效?
五、無法認定遺囑真實性的,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六、夫妻一方擅自通過遺囑處分夫妻共有財產的行為有效嗎?
七、遺囑訂立人可以撤回或者變更遺囑嗎?
八、怎樣理解遺囑中的“必留份”?
第四章 遺產的處理
一、遺產管理人需要履行哪些職責?
二、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有義務通知其他繼承人嗎?
三、遺產與夫妻共同財產、家庭共有財產混同的,該怎樣進行遺產分割?
四、有遺囑的情況下,遺產還能按照法定繼承處理嗎?
五、胎兒是否享有繼承權?
六、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時需要返還已繼承的遺產嗎?
七、什么是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
八、解除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的,扶養(yǎng)人能要回已支出的供養(yǎng)費用嗎?
九、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如何處理?
十、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同時存在,由誰來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
十一、繼承人之間可以轉讓繼承份額嗎?
十二、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復活”后,可以要回已被分配的遺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