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國民政府對外交涉收回領事裁判權之際,上海的公共租界發(fā)生壽圣庵事件,湖社與住持為了道契的保管,打了數(shù)年官司。由于道契受到外國法律的保障,價值非比尋常,湖社遂為此與壽圣庵住持興訟。在原告被告法庭上的對質(zhì)、雙方律師的參與辯護、法官的推敲和判決,以及審判流程等方面,皆體現(xiàn)了中國近現(xiàn)代化的縮影。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臨時約法》賦予民眾保障私人財產(chǎn)的權利,故升斗小民包括僧道在內(nèi),才能依據(jù)法律,向地方勢力、當?shù)肋M行抗爭。
這是一本 以上海壽圣庵事件為中心而展開的學術著作。
劉文星,1970年生,臺灣桃園人,中國文化大學史學博士,現(xiàn)為黃岡師范學院副教授,目前從事近代中國地方社會研究,關注華人社團與民間風俗等議題。
目錄
序一
序二
大事摘記
章 緒論
第二章 事件原委
第三章 訴訟分析
節(jié) 階段
第二節(jié) 第二階段
第四章 三點觀察
節(jié) 壽圣庵的內(nèi)部管理問題
第二節(jié) 湖社對壽圣庵的階段處置
第三節(jié) 湖社對壽圣庵的第二階段處置
第五章 余論
附錄
(一) 湖社社基全案目錄
(二) 處理壽圣庵各項賬目
(三) 各項總清
(四) 壽圣精舍董事會簡章
(五) 陳公英士紀念堂董事會組織章程
(六) 《摘錄籌建社所重要議案》節(jié)錄民國二十一年一月至二十二年四月(編按: 即1932年1月到1933年4月)
(七) 捐助經(jīng)募名冊
參考資料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