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fā)〔2015〕9號)及配套文件精神,充分利用省間通道輸電能力,促進資源大范圍優(yōu)化配置和可再生能源大范圍消納,規(guī)范開展省間電力現貨交易,制定本規(guī)則。共分為總則、市場成員管理、交易組織、日前現貨交易、日內現貨交易、交易執(zhí)行與偏差處理、計量方法與結算原則、市場風險防控、信息披露、合同管理、免責條款、規(guī)則管理、附則13個部分。
省間電力現貨交易由國家電力調度控制中心(以下簡稱國調中心)和區(qū)域電力調度控制中心(以下簡稱網調)負責組織運營,省級電力調度控制中心(以下簡稱省調)和電力交易機構按職責分工配合工作。初期,在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和內蒙古電力有限責任公司覆蓋范圍內開展試點。省間電力現貨交易的所有市場成員,須遵守本規(guī)則。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是根據《公司法》設立的中央直接管理的國有獨資公司,注冊資本8295億元,以投資建設運營電網為核心業(yè)務,是關系國家能源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特大型國有重點骨干企業(yè)。公司經營區(qū)域覆蓋我國26個。ㄗ灾螀^(qū)、直轄市),供電范圍占國土面積的88%,供電人口超過11億。2021年,公司在《財富》世界500強中排名第2位。近20多年來,國家電網持續(xù)創(chuàng)造全球特大型電網最長安全紀錄,建成多項特高壓輸電工程,成為世界上輸電能力最強、新能源并網規(guī)模最大的電網,專利擁有量連續(xù)10年位列央企第一。公司投資運營菲律賓、巴西、葡萄牙、澳大利亞、意大利、希臘、阿曼、智利和中國香港等9個國家和地區(qū)的骨干能源網,連續(xù)17年獲得國務院國資委業(yè)績考核A級,連續(xù)9年獲得標準普爾、穆迪、惠譽三大國際評級機構國家主權級信用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