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以獨特的視角,具體而細密地分析了宋、元、明時期的法律制度與文化。法律有限,人之情理無限,制度如何解決這一問題?元代,成文法典缺失,這一時期的漢族士大夫采取了怎樣的應對措施?政治和法律之間是怎樣的關系?作者從具體個案入手,對這些問題予以了深入探討。作者以活法描述中國古代的司法特點;罘ú⒎请S意的司法,而是將各種調(diào)整的措施程序化,是規(guī)范化、制度性的活法這一觀點具有相當?shù)膯l(fā)性。
藍德彰(Dr.John D.Langlois,Jr.),美國著名中國史研究專家。1942年出生于紐約。普林斯頓大學東亞系學士;哈佛大學東亞系碩士;師從著名明史學家牟復禮(Frederick Mote)先生,1973年獲普林斯頓大學東亞系博士學位。藍先生曾在美國柏德文大學(Bowdoin College)任教,獲終身教席。曾任普林斯頓大學兼職教授,在經(jīng)濟系和東亞系授課。曾在美國J.P.摩根(J.P.Morgan)銀行、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等任副總裁、董事等。2010年辭世。藍先生主要的研究領域為元史、明史,特別是這一時期的思想史、政治史和法律史。他曾主編《蒙古統(tǒng)治下的中國》(China Under Mongol Rule)等著作;是《劍橋中國明代史》上、下卷(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Vol.7 and Vol.8)的作者之一,在《亞洲研究學刊》(Jourmal of Asian Studies)、《哈佛亞洲研究學刊》(Harvard Joumal of Asiaic Studies)等學術期刊上發(fā)表論文數(shù)十種。
編者序:藍德彰先生學術紀念
第一編 政治與法律哲學
第一章 漢文化主義與元代的類比:17世紀的視角
第二章 元代政治思想中的律法、經(jīng)世與《春秋》學
第三章 三教合一與明太祖的思想
第四章 蒙古統(tǒng)治下金華儒士的政治思想
第二編 立法與權威
第五章 虞集和他的蒙古統(tǒng)治者:士大夫之為辯護者
第六章 明代的法律
第七章 《大明律》與明代的權宜立法
第八章 家法中的權威:《鄭氏規(guī)范》
第三編 司 法
第九章 宋元法學中的活法
第十章 王世貞父親的死罪平反
參考文獻
編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