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爾法哲學原理的道德哲學研究--倫理精神的辯證發(fā)展之路》編著者馮川。 本書對于黑格爾《法哲學原理》中倫理思想的解讀、總結和評價,目的是探討黑格爾倫理學的發(fā)生原因、邏輯體系、核心思想、對于倫理學的意義,及理論上的缺陷。本書的意義在于,通過歷史解讀和文本解讀,以及與黑格爾自身體系和其他哲學家倫理思想的比較,運用黑格爾自身的辯證發(fā)展邏輯,綜合總結和評價其倫理精神學說,從而從共同體精神這一個側面,發(fā)現(xiàn)黑格爾哲學研究乃至整個倫理學研究一直遺漏的重要方面,即倫理就是一種共同體精神。
馮川 1970年生于南京。本科畢業(yè)于南開大學,碩士畢業(yè)于南京大學,博士畢業(yè)于東南大學人文學院倫理學專業(yè)。碩士期間在南京大學一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中美文化研究中心證書班學習。2008年受聘為南京大學一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中美文化研究中心講師。 主要研究方向為法倫理、法理學與法哲學,碩士期間師從張中秋教授、楊春福教授,博士期間師從樊和平(樊浩)教授,主要研究黑格爾法哲學與法倫理。近期主要研究方向為主體性哲學。 發(fā)表的主要論文有《從混亂到和諧一一評黑格爾的市民社會理論》、《論黑格爾倫理學的幾個突出創(chuàng)見》、《儒家思想的社會契約性質》、《黑格爾法哲學再詮釋》、《論經(jīng)濟行為和倫理行為的契合》、《對中國礦難的法律經(jīng)濟分析》等,譯作有“2002年的美國最高法院”等,譯著有《法治與發(fā)展》等。
前言
第一章 黑格爾倫理體系的哲學背景
第一節(jié) 去倫理的理性
一 整體性倫理的幻滅
二 人的主體性的突進
第二節(jié) 自由的悖論
一 法國大革命前后的西方
二 法國革命
三 德意志民族國家
第三節(jié) 客觀精神的背景
一 在精神哲學中的地位
二 基本概念與概念體系
三 主要思想的聯(lián)系
第二章 抽象法:人格
第一節(jié) 人格的概念規(guī)定 前言
第一章 黑格爾倫理體系的哲學背景
第一節(jié) 去倫理的理性
一 整體性倫理的幻滅
二 人的主體性的突進
第二節(jié) 自由的悖論
一 法國大革命前后的西方
二 法國革命
三 德意志民族國家
第三節(jié) 客觀精神的背景
一 在精神哲學中的地位
二 基本概念與概念體系
三 主要思想的聯(lián)系
第二章 抽象法:人格
第一節(jié) 人格的概念規(guī)定
一 人格之法哲學基礎
二 人格的定在
第二節(jié) 人格與精神
一 抽象法的性質
二 人的存在與確證
第三節(jié) 抽象法與抽象人格
一 抽象法之“抽象”
二 抽象法與自由意志的自在
三 抽象法的主觀法性質
第三章 主觀意志的法:道德
第一節(jié) 道德與主觀意志的法
一 故意——責任:道德的個體主觀性
二 意圖——福利:個體主觀性的揚棄
三 善與良心:主觀意志的法
四 主觀意志法的辯證定在
第二節(jié) 自由的善
一 善、自由與道德
二 義務
三 良心
第三節(jié) 主觀的自由
一 道德的主觀性與自由
二 自由意志的自為
三 向客觀自由的過渡
第四章 客觀意志的法:倫理
第一節(jié) 倫理與倫理實體
一倫理的本性
二倫理實體
三倫理實體與自由
第二節(jié) 自然的倫理實體:家庭
一 愛與婚姻的倫理意義
二倫理感的起源
三 倫理人格及其解體
第三節(jié) 異化的倫理實體:市民社會
一 市民社會:一個需要的體系
二 市民社會的倫理意義
三 市民社會的異化
第四節(jié) 復歸的倫理實體:國家
一倫理精神的定在
二 內部法與作為內在倫理實體的國家
三 國際法與作為外在倫理實體的國家
四 世界歷史與普遍精神的實現(xiàn)
第五節(jié) 倫理與客觀的自由
一 自由與倫理的客觀性
二 作為解放的義務與個體的美德
三 權利與義務的統(tǒng)一
第五章 法哲學體系中倫理精神的辯證本性
第一節(jié) 倫理精神的辯證運動
一 倫理精神的意志形態(tài)及其自我運動
二 倫理精神的定在
三 客觀精神的圓圈
第二節(jié) 倫理精神的概念辯證法
一 普遍和個別
二 自在與自為
三 概念與定在
第三節(jié) 作為精神發(fā)展的客觀環(huán)節(jié)的倫理精神
一 理念的真實
二 歷史的必然
三 善與幸福的現(xiàn)實性
四 道德、倫理與法
第四節(jié) “從實體出發(fā)”
一 實體的自由
二 “從實體出發(fā)”的倫理觀
結語黑格爾倫理法哲學的再詮釋
參考文獻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