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詳細論述了英國法治發(fā)展的歷史進程以及不同時期促使其不斷發(fā)展變化的原因,深入分析了英國法治的內在結構及其成功經驗,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英國法治發(fā)展道路對中國當下法治建設可能具有的啟示。
李棟,男,苗族,1982年5月出生于陜西省西安市,F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院院長助理,法學博士,法學博士后。曾在《中國法學》、《世界歷史》、《環(huán)球法律評論》等刊物發(fā)表論文二十余篇,出版《通過司法限制權力——英格蘭司法的成長與憲政的生成》(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鴉片戰(zhàn)爭前后英美法知識在中國的輸入與影響》(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兩部。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中國法學會科研項目等若干。研究方向為英國普通法史、中國近代法律史以及信訪與維穩(wěn)法制。
導論第一章 英國法治道路的確立(11世紀以前至1689年) 一 孕生于原始民主遺風的大量保留 (一)“王在法下”傳統(tǒng)的保留 (二)原始政治協(xié)商傳統(tǒng)的留存 (三 導論第一章 英國法治道路的確立(11世紀以前至1689年) 一 孕生于原始民主遺風的大量保留 (一)“王在法下”傳統(tǒng)的保留 (二)原始政治協(xié)商傳統(tǒng)的留存 (三)珍視個人自由與權利傳統(tǒng)的延續(xù) (四)原始民主遺風大量保留的原因 二 發(fā)育于封建制度下王權與教俗貴族的均勢架構 (一)封建制度及其對歐陸的影響 (二)英國對歐陸封建制度的繼受與改造 (三)封建制度下英國王權與教俗均勢架構形成的原因 三 成形于普通法與議會制度的確立 (一)“法治含量”較高的英國普通法 (二)教俗貴族與國王“討價還價”的議會 四 誕生于法律職業(yè)共同體與議會的頑強斗爭 (一)17世紀初柯克與專制王權的斗爭 (二)1603年至1689年“輝格黨”律師同專制王權的斗爭 (三)“光榮革命”與英國法治的確立第二章 英國法治道路的發(fā)展(1689年至1832年) 一 英國混合政體理論下模糊的分權制 (一)英國混合政體理論 (二)英國混合政體理論的近代轉型 (三)英國模糊的分權制 二 英國“議會主權”原則在實踐中的確立 三 英國“議會主權”下的立法權與行政權 (一)議會主權下的立法權 (二)議會主權下的行政權 四 與英國“議會主權”相伴而生的兩黨制第三章 英國法治道路的完善(19世紀) 一 19世紀前英國法治存在的問題 (一)1832年以前英國議會制度存在的問題 (二)19世紀初英國司法的弊端 二 19世紀英國議會的三次法治改革 (一)1832年英國議會改革運動的背景 (二)1832年英國議會改革法案 (三)1867年與1884年英國議會改革法案 (四)三次議會改革對英國法治結構的影響 三 19世紀英國司法制度的法治變革 (一)1875年之前的改革 (二)1875年的《司法法》及其之后的改革第四章 英國法治道路的革新(20世紀以后) 一 20世紀以后英國議會制度的變化 (一)英國議會下院的新發(fā)展 (二)英國議會上院的新發(fā)展 (三)加入歐洲對英國“議會主權”原則的挑戰(zhàn) 二 20世紀以后英國司法制度的變化 (一)20世紀90年代前英國司法制度的發(fā)展 (二)20世紀90年代以后英國司法制度的變化 三 2009年10月1日成立的英國最高法院 (一)英國最高法院的設立 (二)英國最高法院的職能與運作機制 (三)英國最高法院的特點 (四)英國最高法院的政治角色:延續(xù)與革新 四 20世紀以后英國政黨與內閣制度的新發(fā)展 (一)英國政黨政治的新發(fā)展 (二)英國內閣制度的新發(fā)展第五章 英國法治道路的成功經驗及其啟示 一 議會主權與司法獨立相結合的英國法治結構 (一)英國法治結構的內在要素 (二)“議會主權”潛在危險 (三)司法權對議會主權的限制與規(guī)范 二 實踐經驗與理性思考的有機結合 (一)憲法的吊詭性 (二)實踐經驗下的具有私法意義的正當行為規(guī)則 (三)理性思考下的具有公法意義的組織規(guī)則 (四)私法的公法之治——實踐經驗與理性思考的有機結合 三 英國法治道路的成功經驗對中國的啟示 (一)建立適度強大的政治權威是中國法治實現的必要前提 (二)通過司法帶動改革是中國實現法治的切入點 (三)對既有政制進行“創(chuàng)造性轉化”是中國法治實現的應有態(tài)度 (四)法治在當下中國應先行于民主,成為民主實現的基石參考文獻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