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制史》將中國法制史的五千年歷程分為起源時期、爭鳴時期、整合時期、定型時期、變革時期等五個時期,注重總結中國法律傳統(tǒng)作為一個整體的宏觀變遷規(guī)律。
突出強調每個朝代(時代)中國法制發(fā)展的主要特色或成就,并于章節(jié)標題中宣明。
注重歷代的政治體制及行政、監(jiān)察制度與中國傳統(tǒng)司法制度之間的整體性聯(lián)系,避免用西方“司法”眼光曲解古代中國體制。
增加“關于中國法律起源的傳說與事實”、“春秋戰(zhàn)國時期各國法制的主要內容”、“遼夏金法制與北方少數民族法制的特色”、“中華人民共和國初期的法制歷程”等章,初步彌補過去教科書在敘述夏以前法制、春秋戰(zhàn)國時期法制、北方少數民族政權法制、新中國法制等方面內容上的缺陷。
法學教育的目標和任務在于培養(yǎng)法律人才。提高培養(yǎng)質量,造就社會需要的高素質法律職業(yè)人才是法學教育的生命線。根據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精品課程建設的精神和要求,結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精品課程建設的總體規(guī)劃,在全面總結我國法學教育經驗和分析法律人才社會需求的基礎上,我校確立了以培養(yǎng)高素質法律人才為目的,以教材建設為核心,強化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的融會,穩(wěn)步推進法學精品課程建設的方案。兩。年來,我校法學精品課程建設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已有民法、知識產權法等十余門課程被確定為國家、省、校三級精品課程,并在此基礎上推出了《法學精品課程系列教材》。
《法學精品課程系列教材》是一套法學專業(yè)本科教材及其配套用書,涵蓋了我校法學本科全程培養(yǎng)方案所列全部課程,由教材、案(事)例演習和教學參考資料三個層次的教材和教學用書構成,分為法理學、法律史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環(huán)境與資源法學、國際法學和法律職業(yè)實訓等十個系列。
《法學精品課程系列教材》由我校一批具有良好學術素養(yǎng)和豐富教學經驗的教授、副教授擔綱撰寫,同時根據需要約請法學界和實務部門的知名學者和專家加盟,主要以獨著、合著的形式合力完成。《法學精品課程系列教材》遵循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原則,以法學理論的前沿性、法律知識的系統(tǒng)性、法律制度的針對性、法律運作的可操作性為編撰宗旨,以先進的教學內容和科學的課程體系的統(tǒng)一為追求,融法學教育的新理論、新方法和新手段于一體,力圖打造成一套優(yōu)秀的法學精品課程系列化教材。
《法學精品課程系列教材》是我校在推進法學教育創(chuàng)新,深化法學教學改 革,加強教材建設方面的一次嘗試,也是對以“一流教師隊伍、一流教學內容、 一流教學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學管理’’等為特點的法學精品課程在教材建 設方面的探索。
導論
第一編 起源時期的中國法制(遠古至夏商西周時期的法制)
第一章 關于中國法律起源的傳說與事實
第一節(jié) 關于上古無法制時代的追憶
第二節(jié) 關于中國法制起源的猜度和觀念
第三節(jié) 關于中國法制起源的事實追憶
第四節(jié) 中國法制起源的主要特征
第二章 夏商法制與天法、天罰、神判
第一節(jié) 夏商政治體制與司法
第二節(jié) 關于夏商法制的歷史記述
第三節(jié) 天法與神判天罰
第三章 西周法制與中國法律傳統(tǒng)的肇端
第一節(jié) 天命、革命、民主:西周政治觀念
第二節(jié) 西周的法律原則和刑事政策
第三節(jié) 周禮及禮與法、刑的關系
第四節(jié) 宗法制度與周代政治體制
第五節(jié) 法律形式和主要民刑法律制度
第六節(jié) 周代的司法體制與訴訟制度
第二編 爭鳴時期的中國法制(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法制)
第四章 諸子百家的政治法律主張及其實踐
第一節(jié) 諸子百家的主要政治法律主張
第二節(jié) 諸子百家主張在各國的實踐
第五章 春秋時期的成文法公布運動
第一節(jié) 成文法公布運動的歷史背景
第二節(jié) 鄭國鑄刑書
第三節(jié) 晉國鑄刑鼎
第四節(jié) 成文法公布運動的歷史意義
第六章 戰(zhàn)國時期諸侯各國的變法改革運動
第一節(jié) 諸國變革與立法
第二節(jié) 戰(zhàn)國時期三大著名變法運動
第三節(jié) 戰(zhàn)國變法運動的歷史意義
第七章 春秋戰(zhàn)國時期各國法制的主要內容
第一節(jié) 各國政治體制和行政制度
第二節(jié) 主要刑事法制
第三節(jié) 主要民事法制
第四節(jié) 主要經濟法制
第五節(jié) 主要軍事法制
第六節(jié) 列國關系法制
第七節(jié) 司法和訴訟制度
第三編 整合時期的中國法制(秦漢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法制)
第八章 秦朝法制與中央集權君主專制法律制度的確立
第一節(jié) 秦朝的基本政治制度
第二節(jié) 秦朝立法概況與云夢、里耶秦簡
第三節(jié) 秦朝的刑事法制
第四節(jié) 秦朝的行政法律制度
第五節(jié) 秦朝的民事和經濟法制
第六節(jié) 秦朝的司法與訴訟制度
第七節(jié) 秦制與中國法律傳統(tǒng)主要特質的形成
第九章 漢代法制對秦制的因襲及中國法律儒家化的開始
第一節(jié) 治國思想、立法概況與法律形式
第二節(jié) 漢承秦制與漢基本政治制度
第三節(jié) 文景刑罰改革與漢刑事法制
第四節(jié) 漢代的民事和經濟法制
第五節(jié) 漢代的司法訴訟制度
第六節(jié) 春秋決獄、法律章句與法律的儒家化
第十章 魏晉南北朝法制與法律儒家化的加深
第一節(jié) 三國法制及“八議”制度的形成
第二節(jié) 兩晉法制及“準五服以制罪”原則的形成
第三節(jié) 南北朝法制與法律儒家化的深入
第四節(jié) 司法制度的發(fā)展變化
第四編 定型時期的中國法制(隋唐至明清時期的法制)
第十一章 隋朝法制因襲北朝及其啟后意義
第一節(jié) 立法概況及主要法律形式
第二節(jié) 對北朝法制的因襲及其啟后意義
第三節(jié) 隋律的地位及隋代法制的教訓
第十二章 唐代法制與中華法系的形成
第一節(jié) 唐初治國理念與立法指導思想
第二節(jié) 立法概況、法律形式和體例
第三節(jié) 唐代主要刑事法律制度
第四節(jié) 唐代的主要民事法制
第五節(jié) 唐代政府體制和司法訴訟制度
第六節(jié) 唐律的地位影響與中華法系
第十三章 宋代法制與傳統(tǒng)人文精神的發(fā)展
第一節(jié) 社會轉型與宋代法制
第二節(jié) 宋代刑事法制
第三節(jié) 宋代民商法制
第四節(jié) 宋代行政法制
第五節(jié) 宋代司法制度
第十四章 遼夏金法制與北方少數民族法制的特色
第一節(jié) 遼夏金的政治與行政制度
第二節(jié) 遼夏金的刑事法制
第三節(jié) 遼夏金的司法訴訟制度
第四節(jié) 遼夏金法制的民族特色與漢化追求
第十五章 元朝法制與民族歧視和法制漢化
第一節(jié) 立法思想與立法概況
第二節(jié) 元代刑事法制
第三節(jié) 元代民商法制
第四節(jié) 元代行政法制
第五節(jié) 元代司法制度
第十六章 明代法制與君主專制集權政體的加強
第一節(jié) 立法思想與法律形式
第二節(jié) 明代的刑事法制
第三節(jié) 明代的民事法制
第四節(jié) 明代的經濟法制
第五節(jié) 明代行政法制
第六節(jié) 明代司法制度
第十七章 清代法制與中華法系的衰微
第一節(jié) 清代的立法概況
第二節(jié) 清律的內容及其特點
第三節(jié) 清代司法制度及其特點
第四節(jié) 太平天國的法律制度
第五編 變革時期的中國法制(清末、民國與新中國法制)
第十八章 清末法制變革運動
第一節(jié) 清末新政前的法制變化
第二節(jié) 清末預備立憲運動
第三節(jié) 清末修律與相關法律制度的變化(上)
第四節(jié) 清末修律與相關法律制度的變化(下)
第十九章 民國時期的法制建設運動
第一節(jié) 南京臨時政府的法律制度
第二節(jié) 北京政府時期的法律制度
第三節(jié) 廣州、武漢國民政府的法制
第四節(jié) 南京國民政府的法制建設
第二十章 中共革命根據地的法制建設運動
第一節(jié) 蘇區(qū)工農民主政權的法制(1927-1937年)
第二節(jié) 抗日根據地人民民主政權的法制(1937-1945年)
第三節(jié) 解放區(qū)人民民主政權的法制(1946-1949年)
第二十一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初期的法制歷程(1949-1957年)
第一節(jié) 憲法和行政法
第二節(jié) 刑事法制
第三節(jié) 民事和經濟法制
第四節(jié) 司法制度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