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雪作為英國憲法的編篡者,是我們透視英國政制的一扇窗口,通過戴雪可以體悟英國人特有的“法律習性”和政治天賦!洞餮⿷椃ɡ碚撗芯俊吩诩毷帷队椌x》文義的同時,著重探究戴雪所處時代的憲政變遷、法律教育改革和由此產生的深刻影響以及戴雪學說與普通法傳統(tǒng)之間的內在關聯,力圖把《英憲精義》解釋成一種既反映立憲政府的政治理想,又與英國政制實際發(fā)展相稱的公法學說。
《戴雪憲法理論研究》在細梳《英憲精義》文義的同時,著重探究了戴雪所在時代的憲政變遷和法律教育改革,以及由此產生的深刻影響,并充分揭示了其學說與普通法傳統(tǒng)之間的內在關聯。另外,《戴雪憲法理論研究》還挖掘了戴雪憲法學說背后所蘊含的復雜的政治話語,力圖把它解釋成一種既反映了立憲政府的政治理想,又與英國政制的實際發(fā)展相稱的公法學說。
《戴雪憲法理論研究》的主要內容由七個部分組成,具體如下。
導言部分主要介紹選題緣起、戴雪的研究概況以及本文的寫作路徑。
第一章考察戴雪所處的時代背景,意在闡明時代問題與戴雪憲法學說的內在關聯。
第二章重在揭示戴雪法治論的普通法語境。戴雪的法治觀既不同于亞里士多德的理性之治,也不同于孟德斯鳩的現代法治,而是根植于以柯克為代表的英國古憲法傳統(tǒng)之中的普通法之治,他的憲法學說所要追尋并守護的正是飽含在英國普通法傳統(tǒng)之中的古憲法精神。
第三章主要研究緊急狀態(tài)下的憲法守護問題。通過對戴雪有關戒嚴法的梳理和其合法性模型的重構來證明普通法體系內部足以發(fā)展出一套控制國家權力(哪怕是緊急狀態(tài)下的獨裁權力)的機制,從而最終達到捍衛(wèi)法治秩序的統(tǒng)一性和完整性的目的。
第四章的主要內容是戴雪通過成功地熔接普通法傳統(tǒng)與自由主義哲學,使得普通法的神話在19世紀晚期得以復興,并使得自由主義的價值得以擁有堅固的制度防線。
第五章論述了戴雪經典理論在當代英國的發(fā)展。這部分抓住英國憲法的三個原則,并逐一考察它們在所界定期間內的變化,尤其是通過憲法解釋發(fā)生的變化。
何永紅,1981年生,湖北建始人,法學博士,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講師,主要研究領域為公法理論和英國憲法。曾在《政法論壇》《清華法學》《現代法學》等刊物上發(fā)表論文10余篇。
《戴雪憲法理論研究》
導言 戴雪及其《英憲精義》
一、 戴雪的個人主義思想習性
二、 英國憲法的危機
三、 戴雪的問題意識及其探尋
四、 本書研究內容
第一章 公共性與憲法研究
——戴雪《英憲精義》意圖考
引言
一、 憲法學的研究范圍
二、 憲法研究的學術化與專業(yè)化
三、 憲法研究中的歷史
四、 如何介入公共問題
五、 小結:重建公共性
第二章 法治、議會主權與憲法慣例
——戴雪憲法原則釋義
引言
一、 戴雪法治論的普通法之維
二、 議會主權為什么不會走向專制
三、 憲法慣例發(fā)展的土壤和機制
四、 小結:“消極的”自由觀念
第三章 “主權者決斷”的法治困境
——戴雪論緊急權力
引言
一、“主權者決斷”的法治困境
二、“主權者決斷”的出路:憲政獨裁
三、普通法法治論中的“主權者決斷”
四、軍事管制法與法治秩序
五、小結:法秩序與國家的同一性
第四章 普通法中的公法問題
——戴雪論行政法
引言
一、“英國沒有行政法”
二、政治主權與代議民主
三、司法審查的正當化
四、法治的的整體性闡釋
五、小結:政治道德的力量
第五章 “新”與“舊”之間的英國憲法
——戴雪憲法原則的演變
引言
一、 英國憲法是什么
二、 憲法慣例的作用
三、 議會主權
四、 法治
五、 小結:新憲法的生成
結語 戴雪的思想遺產
附錄一 政治憲法論的英國淵源及其誤讀
一、 英國政治憲法論反對什么
二、 英國政治憲法論的規(guī)范性
三、 法律—政治憲法論的互釋
四、 對中國政治憲法論的批判
五、 小結
附錄二 戴雪傳略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