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史編年(1960年卷)》是以編年體形式全面反映中華人民共和國各個領域重大史事的資料書,為研究國史提供了翔實可靠的資料。條目均采自原始、權威的資料,以時間先后為序,逐日排列。并配有近百幅珍貴的歷史圖片。是國史研究者必備的工具書。
當代中國研究所,1990年經(jīng)中共中央批準成立專事編纂、研究和出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史的機構,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行政代管。組織出版了《當代中國》和《當代中國人物傳記》、《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簡史》等系列叢書。
凡例
本卷編輯說明
正文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附錄
一 1960年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及中央各部委負責人名錄
二 196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大、國家主席、國務院、國防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負責人名錄
三 1960年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負責人名錄
四 1960年中共中央軍委及所屬解放軍各總部、軍區(qū)、軍兵種、院校負責人名錄
五 1960年各民主黨派負責人名錄
六 1960年全國各人民團體負責人名錄
七 1960年各省、市、自治區(qū)中共黨委和人民委員會負責人名錄
八 196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qū)劃變動一覽表
九 1960年國民經(jīng)濟與社會統(tǒng)計資料
十 196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各國建交、派使一覽表
十一 196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條約或協(xié)定一覽表
十二 1960年各項體育運動全國最高紀錄
十三 1960年獲獎影片、獲獎導演與演員名錄
十四 1960年全國自然災害情況
檔案文獻索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史編年(1960年卷)》:
12月20日
[綱文] 中共中央發(fā)出《中央關于冬季農業(yè)生產和備耕工作的指示》。
[目文] 中共中央在這項發(fā)至公社黨委的《指示》中指出:為了力爭實現(xiàn)1961年的農業(yè)豐收,首先是多打糧食,必須在本年冬季,把端正政策和改變作風、整頓隊伍、安排人民生活和抓緊冬季農業(yè)生產四件大事因地制宜地一齊搞好。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央的十二條緊急指示,克服以“共產風”為中心的“五風”不正,整風整社,反對壞人壞事,抓緊糧食、棉花和其他秋收作物的復收復打,大搞小秋收,大搞代食品,安排好糧食,辦好食堂,安排好人民生活,等等,中央已經(jīng)有了多次指示。在執(zhí)行上述中央各項指示的同時,對于冬季農業(yè)生產工作和備耕工作,切實采取以下各項措施:
。ㄒ唬┘訌姸、油菜和夏收雜糧等越冬作物的田間管理。(二)抓緊積肥、造肥、拾糞,經(jīng)營好綠肥作物,充分利用城市糞便和其他一切肥源,為越冬作物準備充足的追肥,為明年春耕播種準備充足的基肥。(三)修渠整地,使已修的水利工程配套成龍,真正發(fā)揮灌溉效益。(四)秋耕冬耕,犁冬曬白,有利于改良土壤,增加地溫,提高地力,防治病蟲,消滅雜草,好處很大。(五)種子一定要選好,備足,儲藏保管好,還要有一定的備荒種子。(六)小農具和舊式農具十分缺乏,是各地普遍存在的一個嚴重問題。(七)春耕所需要的農業(yè)機械,必須按計劃在春耕以前生產出來,供應到農村中去。(八)化肥、農藥、農業(yè)機械(包括拖拉機、排灌機械等等)及其所需要的零配件和燃料,以及其他農業(yè)生產資料,都應該由有關的生產部門、商業(yè)部門、物質供應部門和運輸部門共同負責按計劃、按農事季節(jié)的需要保證供應。(九)無論農區(qū)和牧區(qū),都必須準備好飼草飼料,采集野生的飼草飼料,加強飼養(yǎng)管理,整修防寒的棚圈,保護大小家畜安全過冬,特別注意保護母畜、孕畜和仔畜。(十)發(fā)展冬季副業(yè)生產。(十一)遭災歉收地區(qū),必須抓緊時機,采集野生淀粉和野生油料,狩獵捕魚,千方百計地增加主副食品,大搞代食品,生產救災,節(jié)約度荒。少數(shù)災情特別嚴重、生產力受到很大破壞的地區(qū),除了抓緊眼前的生產救災工作以外,還必須在一個較長的時間內,把“保人保畜,休養(yǎng)生息,恢復生產,重建家園”作為自己的中心任務。(十二)各個地方、各個人民公社,在本年冬季的整風整社運動中,必須堅決貫徹執(zhí)行中央十二條緊急指示,把土地、勞力、耕畜、農具固定到包產的生產小隊,包產、包工、包成本,三包落實,首先是把越冬作物和明年春播作物的包產指標落實,并且在包產指標的基礎上,制定明年的農業(yè)生產計劃,首先是春耕播種計劃。
12月20日
[綱文]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fā)布《關于凍結、清理機關團體在銀行的存款和企業(yè)專項存款的指示》。
[目文] 《指示》中說,1960年全國各機關、團體、部隊和事業(yè)單位在銀行的存款約100億元,比上年底增加近30億元;企業(yè)單位的企業(yè)留成、工資附加等專項存款,數(shù)額很大。上述存款中,有一部分是不合理的。為了嚴格財政紀律,合理使用資金,進一步壓縮社會集團購買力,緩和市場的緊張情況,(一)決定從1960年12月25日起,對下列各項存款予以凍結:1.各機關、團體、學校、事業(yè)單位在銀行的存款(不包工資、伙食費、助學金、救災費、外事費、對人民公社的清理退賠款等)。2.國營企業(yè)在銀行的專項存款,包括企業(yè)利潤留成、工資附加、固定資產變價收入等(不包括流動資金)。3.基本建設單位的已完工程包干結余資金存款和自籌資金存款(不包括按照國家計劃正在施工的基本建設費用)。(二)經(jīng)過審查清理,凡是資金來源合乎國家規(guī)定的,應當承認存款單位的所有權,但在1961年6月30日以前原則上不要動用;凡是資金來源不合乎國家規(guī)定的,應當一律交回中央財政或地方財政,或歸還銀行。
12月20日
[綱文]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致電盧森堡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祝賀盧森堡共產黨成立40周年和盧森堡共產黨第十六次代表大會召開。
[目文]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致電祝賀盧森堡共產黨成立40周年(1961年1月2日)和召開第十六次代表大會(1960年12月24日)。賀電中說,盧森堡共產黨是盧森堡工人階級的先鋒隊,40年來一貫為維護盧森堡的工人階級和勞動人民的切身利益和民主權利,為保衛(wèi)民族獨立,為爭取社會主義而斗爭。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始終以兄弟般的心情關懷著你們的斗爭,并為你們的成就而高興。經(jīng)過你們努力,在盧森堡也像在其他地區(qū)一樣,為維護世界和平和爭取社會主義前途的斗爭必將獲得最后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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