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描繪對象,有社會名流、風云人物、業(yè)界翹楚、平民百姓和法網(wǎng)中人,堪稱一幅世間眾生相。他們的人生,軌跡各異,姿態(tài)獨具,或絢爛輝煌,或神秘奇特,或曲折坎坷,或灰暗悲涼,或荒誕不經(jīng)……且往往一念之間注定,偶然之中鑄就,令人深感造化弄人、命運無常!探尋其足跡,感知其內(nèi)心,品咂其人生,也許能給迷惘者以啟迪、給感傷者以慰藉、給郁悶者以愉悅,甚或可助前行者少走彎路、少留遺憾。這組人物群像,也生動折射廣東一段歷史時期的風云激蕩,形象詮釋廣東敢為人先的基因傳承,真實記錄個別逆時代潮流者濺起的些許浪花。
今天重溫這些寫于二十世紀八九十年代到本世紀初的人物通訊,會有許多新發(fā)現(xiàn),它們具有新聞的典型性、文學的故事性、社會學的文獻性,記錄了時代變遷中一張張鮮活而獨特的面孔。試問讀者:假如有一天,您成了新聞人物,希望記者的生花妙筆如何刻畫您?展示~佳形象、留下精彩記錄,大概人同此心吧。可如今是自媒體時代,“業(yè)余記者”無處不在、無孔不入,任何人稍有閃失,就可能“自投羅網(wǎng)”,觸發(fā)負面輿情,損害自身形象,乃至毀了一世名節(jié)。有人說:勇者,腳下都是路;智者,知道走哪條路。但踏雪留痕、走石有印,無論您走哪條路,做勇者還是智者,都會留下您不同于他人的人生足跡。
人生如白駒過隙,轉(zhuǎn)瞬已及知天命之年。惜別二十年記者生涯,亦已匆匆十載;仨l(fā)表于報刊的拙作,大多為信息碎片和應(yīng)景文字,僅存于恍惚之間,如云煙過眼,難再憶起;唯當年游走于筆端的一個個鮮活人物,仿似驚鴻一瞥,不時穿越時空,回蕩腦海,驅(qū)使筆者匯編成書。
本書所記眾生,有社會名流、俊杰奇才,也有平民百姓、法網(wǎng)中人。他們的人生,軌跡各異,姿態(tài)萬千,或輝煌絢爛,或神秘奇特,或曲折坎坷,或灰暗悲涼,或荒誕不經(jīng)……且往往一念之間誘發(fā),偶然之中鑄就,令人深感造化弄人、命運無常!探尋其足跡,感知其內(nèi)心,品咂其人生,也許能給迷惘者以啟迪、給感傷者以慰藉、給郁悶者以愉悅,甚或可助前行者少走彎路、少留遺憾。
有人說:勇者,腳下都是路;智者,知道走哪條路。但踏雪留痕、走石有印,無論你走哪條路,做勇者還是智者,都會留下你不同于他人的人生足跡。
這足跡,就無聲地印在你的腳底板下。愿或不愿,它就在那里;留或不留,它也在那里;美或不美,它還在那里。正如拙作《腳底板》所言:“它是你年華的見證,它在公正地書寫你的人生。”年華易逝,人生苦短;情懷可以不老,思考當伴終生。有些感悟,需要閱歷來積淀;有些體驗,需要細節(jié)來延續(xù)。編此小書,既梳理體悟,亦警策余生,若還能給讀者些許笑談,當浮一大白矣!
曾勝泉,男,1965年3月生于廣東興寧,1986年7月畢業(yè)于暨南大學新聞系。現(xiàn)任廣東省互聯(lián)網(wǎng)信息辦公室副主任、廣東省委宣傳部辦公室主任、廣東外語外貿(mào)大學客座教授,曾任羊城晚報主任記者、廣東省互聯(lián)網(wǎng)新聞信息中心主任。有13篇作品獲省級以上新聞獎,被知名報人、羊城晚報原總編輯微音稱為“批評專家”。率先在國內(nèi)提出突發(fā)事件新聞發(fā)布“黃金兩小時法則”,執(zhí)筆起草廣東省《突發(fā)事件新聞處理辦法》《黨委建立新聞發(fā)言入制度實施辦法》等重要文件。經(jīng)常應(yīng)邀到黨政部門、黨校高校、新聞媒體、國有企業(yè)授課,獲贊“生動實用”。
第一輯 理想光譜
殘疾農(nóng)民克頑癥 山村建起大醫(yī)院
不育丈夫自脫帽 送子觀音美名揚
農(nóng)家學子勤為徑 越過碩士讀博士
身處逆境不失志 智慧擎起最高樓
發(fā)明世界計時鐘 一鐘能知天下時
陰差陽錯改行當 搶救國寶樂陶陶
嘔心瀝血辦實事 為官百曰功德存
為民謀利敢擔當 心底無私天地寬
山寨菇王知恩報 點草成金益山民
老年心態(tài)不服老 晚霞風采亦迷人
第二輯 商海浮沉
讓利生財創(chuàng)火業(yè) 功成突遭殺手锏
沉香大王蒙冤屈 無罪判決成空文
樂善好施卻賴債 全憑空手套白狼
廣州卣富年二八 一個點子幾千萬
與蛇結(jié)緣財廣進 興建蛇園斥九億
無悔曰險居羊城 經(jīng)商成了大陸通
為了祖國計算機 闖入德國電腦城
第三輯 文苑擷英
靈感飛來文泉涌 化作名著垂青史
兩耳不聞窗外事 一心只圓文學夢
武俠臣著出少年 文弱書生不沾邊
求師交友多幸遇 一門三杰耀畫壇
汲古拓今采眾長 卓爾不群成~家
白云出處從無例 點彩蔬果自飄香
毛筆肖像驚四座 微雕油畫震環(huán)球
面壁十年書長卷 熬成珍品金不換
年少奇遇系命運 兩次偶然定一生
若非一番寒徹骨 哪得秋菊撲鼻香
坐擁寶藏神閑靜 腹有詩書氣自華
打工收藏古錢幣 被盜才知與眾賞
第四輯 奇聞趣事
情郎一腳踏兩船 姐妹抓閹定終身
一妻六妾風流漢 三進宮后吐真言
守寡苦曰何時盡 為何相愛不相合
撿養(yǎng)棄嬰九浪子 愛心感召成正果
五代同堂老壽星 猴年必遇特別事
孤獨死神何所懼 幽居山洞似閑云
三次詐降終繳械 獄中打趣戲溥儀
后語
腳底板
沉香大王蒙冤屈無罪判決成空文
他歷經(jīng)18年艱難申訴,終獲無罪判決,但被非法沒收的2921公斤名貴沉香卻返還無期……
在含冤18載后,“廣東省最大投機倒把案”主角汪慶終于在1999年1月11日盼來“發(fā)還沒收財物”的無罪判決。
然而,1年過去了,汪慶還未討回被非法沒收的2921公斤名貴沉香等財物,手中攥著的無罪判決書仍然是一紙空文!但他表示絕不放棄,“啃”了18年法律的他要為自己討說法……
成了萬元戶坐了七年牢
1981年4月19日下午,23歲的汪慶帶著身懷六甲的妻子到電白縣人民醫(yī)院做產(chǎn)檢。這時,他得知自己為公社推銷積壓沉香所需的一筆貨款被縣工商局凍結(jié),便匆忙前去打聽,并叮囑妻子在車站門口等他回家。
汪慶萬萬沒有想到,這一去竟是自投羅網(wǎng)!他被指“腐蝕干部”,讓守株待兔的公安人員逮個正著。
單純的汪慶百思不解,頓時懵了:“我沒有硫酸,怎么能腐蝕干部!”
辦案人員解釋:“傻瓜,腐蝕干部就是用金錢或物質(zhì)收買拉攏哩!
汪慶發(fā)誓自己從未干過這種丑事,懇求放他出去,將返程車票送給妻子,一同回家,但沒人理睬。
直到被關(guān)押1年3個月后,憔悴的汪慶被人按著頭示眾于公開宣判大會時,妻子才愕然知道被抓的丈夫平白無故地成了“投機倒把犯”!
汪慶這才得知,那天分手后,身無分文的妻子挺著大肚子,跋山涉水3天3夜,才回到離縣城50多公里、位于大山深處的家中。一進門,妻子驚呆了:家中貴重財物已被抄一空,連不到兩角錢一瓶的雪花膏也不放過!已3天粒米未進的公公向她哭訴:“執(zhí)法隊抄家后,還逼我將財物挑到山外的公路上!崩先瞬恢幌蛘笔胤ǖ膬鹤拥降鬃鲥e了什么,含淚目送全家血汗財產(chǎn)被警車拉走,當場氣暈過去。
而禍端,居然是幫助集體推銷積壓沉香!
沉香自古以來即被列為“香中之冠”,是一種珍稀名貴的藥材和藏品,它與茶、書、畫、花一樣,均為文人雅士日常把玩之物,可收藏欣賞、焚香怡情、研粉煮茶、泡酒煲湯,亦能治療氣逆喘息、嘔吐呃逆、脘腹脹痛、腰膝虛冷、大腸虛秘等病。它并不是一種原生含香的木材,而是沉香樹在特定條件下“結(jié)”出的含油樹脂的心材,質(zhì)堅硬而重,能沉水或半沉水,氣味濃,燃之發(fā)濃煙,香氣強烈,有油滲出,以質(zhì)堅沉重、香濃油足、色紫黑者為佳,可銼末或磨粉用。明朝醫(yī)學家李時珍所著藥典《本草綱目》記載:“其積年老木,長年其外皮俱朽,木心與枝節(jié)不壞,堅黑沉水者,即沉香也。”按市價,特級沉香比黃金貴200倍!
汪慶出生于電白縣觀珠鎮(zhèn)貧苦農(nóng)家,13歲起跟隨父親采集沉香。高中畢業(yè)后,頗有經(jīng)濟頭腦的他專事沉香經(jīng)營,不到20歲便成了遠近聞名的藥材商,其包銷藥材的成功經(jīng)驗獲得當時廣東湛江地區(qū)的肯定推廣。
這時,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揭開了改革開放特別是農(nóng)村改革的序幕。被家庭聯(lián)產(chǎn)承包責任制激活的廣大農(nóng)村,正釋放出前所未有的生機與活力。電白縣采集沉香的積極性空前高漲,干部、工人、農(nóng)民齊齊參與。但由于銷售渠道不暢,造成大量積壓,挫傷了大家的積極性。為擺脫困境,當?shù)卣疇款^,聯(lián)合藥材部門,找到了“能人”汪慶。
汪慶不負眾望,在獲得國營藥品公司出具的有關(guān)證件后,與全國10多個省的藥材經(jīng)營單位簽訂了購銷合同,很快為電白縣霞洞、馬踏兩個公社推銷積壓沉香7296公斤,凈賺3。9萬多元。他按承包協(xié)議,領(lǐng)取工資、差旅費、退貨損失費等共計1。5萬多元。
在推銷沉香過程中,汪慶曾將公社黨委同意支出的3000元獎金送給北京藥品公司業(yè)務(wù)員張某。此外,他還借了1000元給霞洞公社主管藥材的干部林某買耕牛。
因推銷有功,汪慶這個神奇的“二道販子”被譽為“搞活流通和市場的先進典型”,受到兩個公社的隆重表彰。
汪慶的生意越做越大,在帶給公社可觀收入的同時,自己也回報頗豐!白疃嗟臅r候,我手里的流動資金有20多萬元。每年純收入都在兩萬元以上。而當時,一個處級干部的月工資才百元左右!
正當汪慶經(jīng)商如魚得水、深受干部群眾稱贊的時候,滅頂之災(zāi)突然從天而降:他的銷售貨款被無端凍結(jié),請求解凍卻被莫名其妙地抓捕!
1982年7月20日,在萬人目睹的電白縣公開宣判大會上,汪慶不顧警告昂起頭顱,因為他相信那位正直律師無懈可擊的公正辯護,最終能給他帶來“無罪釋放”的好運。但電白縣人民法院的判決卻令他如五雷轟頂:以投機倒把等3項罪名判處汪慶有期徒刑10年;沒收從其家中搜獲的贓款贓物和退貨沉香2921公斤,上繳國庫。
在宣判現(xiàn)場,檢察院的公訴人還特意羅列了汪慶的其他“罪證”,包括從日本進口的摩托車、梅花牌手表以及上海產(chǎn)的金星牌電視機。更讓公訴人氣憤的是,汪慶這一介農(nóng)夫竟然“沾上資產(chǎn)階級的享樂思想”,偕妻坐飛機四處游玩,甚至跑到北京天安門廣場照夫妻合影,“而我們的縣委書記,連省城廣州都還沒去過哩。”
汪慶不服,提起上訴。同年10月,湛江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對汪慶做出改判有期徒刑7年的終審判決。
申訴十八年冤案得昭雪
汪慶隨即被押送廣東陽春監(jiān)獄,強制勞動改造。
他一邊勞動賺工錢,一邊學法寫申訴。沒多久,他便將《刑事訴訟法》背得滾瓜爛熟,連標點符號也記得一清二楚。
晚上,勞累了一天的犯人們都呼呼入睡了,汪慶卻打起精神躲進燈光昏暗的廁所,筆蘸臭蟲之血,反復在紙片上寫申訴信。他每天都在心里質(zhì)問:“害我者到底是法盲,還是‘紅眼病’?!”他記不清用去了多少紙筆和郵票,但寄出的信都如石沉大海,杳無音信。
獄政科長見他積極勞動,并主動給犯人講文化課,便好心勸他:“你其他方面都改造好了,只要認罪服法,可減刑兩年!
汪慶當即謝絕對方的好意:“我為集體推銷沉香有功,按承包協(xié)議領(lǐng)取自己應(yīng)得的1萬多元獎金,符合改革開放政策,何罪之有?!既然無罪,減什么刑!”他深信清者自清,總有一天會云開見日,沉冤得雪。
勞改7年,汪慶從不認“罪”,把掙到的工錢幾乎都用于買紙筆寫申訴信。為此,他節(jié)衣縮食,穿犯人丟棄的爛衣,幾個月剃一次光頭,買不起牙刷就用鹽水漱口,瘦成一身皮包骨。
其間,汪慶曾寫信勸年輕的妻子改嫁,嚇得她馬上借錢坐車趕來安慰他;父親靠賣狗仔籌路費去看他,還從家里拎上兩只母雞,想讓瘦弱的兒子補補身體,結(jié)果一只悶死于途中,另一只汪慶不忍心要,懇求父親帶回家,讓它生蛋賣錢。
1988年4月23日,汪慶刑滿釋放。
翌日,他迫不及待地來到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茂名已從湛江劃分出來,成為地級市),鄭重地遞上一摞在獄中用心血寫就的申訴材料。
不久,茂名中院做出決定:“汪慶申訴無理,予以駁回!
但汪慶并不氣餒,決心打一場馬拉松式的申訴持久戰(zhàn)。
申訴需要路費,而此時,汪慶早已傾家蕩產(chǎn)。為了擺脫困境,他借錢在電白縣城租了幾間月租10元的破平房,將受其連累飽嘗白眼、吃盡苦頭的老婆孩子從鄉(xiāng)下接來,一邊舉債重操舊業(yè),一邊鍥而不舍逐級申冤。
蒼天不負苦心人。幾年后,一度連復印申訴材料都要借錢的汪慶,又成了當?shù)睾蘸沼忻摹俺料愦笸酢。他收藏了不少品質(zhì)超群、體大密實的堅黑沉香,將部分香材制成首飾、工藝、藥材、香料,把家中打造成書畫裝點、幽香彌漫的沉香文化園地,吸引了大批沉香名家玩家到此賞寶品香。沉香成了他交友結(jié)緣以及安神、治病的寶物。
更令他驚喜的是,全國人大、國務(wù)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廣東省人大、高級人民法院及茂名市人大對他的申訴高度重視,指示有關(guān)部門認真復查處理。
1998年7月,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對此案立案再審。經(jīng)過半年深入細致的調(diào)查取證,法院認為:“申訴人汪慶依法取得了茂名市藥品公司等單位的證件,并以這些單位的名義進行經(jīng)營活動,沒有違反當時國家對中藥材統(tǒng)一計劃、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經(jīng)營的規(guī)定,也未從中摻雜摻假,其行為不構(gòu)成投機倒把罪;汪慶給張某3000元,是經(jīng)公社黨委同意支付的,該行為屬不正之風,但不構(gòu)成犯罪;汪慶給林某1000元,經(jīng)查屬債務(wù)關(guān)系,也不構(gòu)成犯罪。原審認定事實、適用法律錯誤,應(yīng)予糾正!
同年12月30日,茂名市中院做出終審判決:撤銷原判,宣告汪慶無罪,將原判沒收的“贓款贓物”發(fā)還給汪慶。
1999年1月11日,汪慶從茂名中院法官手中接過無罪判決書時,即刻定睛細看數(shù)遍,激動得淚流滿面,連一句感謝話也說不出來。他雙手攥著判決書跑回家,一家人喜極而泣。
為了這一天,汪慶苦苦煎熬了整整18年!
發(fā)還財產(chǎn)判決淪為一紙空文
平反后好長一段時間,汪慶每天都在家里捧讀判決書,盼望電白縣法院登門向他道歉,退還被錯誤沒收的財物。
他手中有一份清單,詳細記錄了當年被抄走沒收的財物,包括現(xiàn)金4萬多元,1981年價值20多萬元的2921公斤沉香,以及摩托車、手表等大量物品。而那2921公斤沉香,市價早已超億元。
望著這份財物清單,已不差錢的汪慶喃喃自語:“這可是我辛辛苦苦掙來的血汗財產(chǎn),一定要討回來!”
在家等了20天,汪慶見無動靜,只好自己拿著《平反判決書》來到電白縣法院,要求返還自己的財物。但他碰了一鼻子灰。
此后,他又一次次前往法院催辦,又一次次無功而返,法院連一句安慰的話也沒有。
汪慶氣憤地說:“我23歲被捕入獄,41歲平反昭雪,蒙冤受累長達18年之久,給我和我的家庭帶來了極其沉重的打擊:我被抓后,家里的財物被沒收了,準備蓋房的宅基地被人強行占去,建筑材料也被搶光;外公外婆相繼含恨去世,年老體弱的雙親帶著輟學的弟妹靠上山砍柴賣錢為生,妻子帶著兩個幼兒投靠娘家……枉法裁決毀了我最寶貴的青春和剛起步的生意,這方面沒法補償也就罷了,但被非法抄走的幾十萬元財物,怎能分文不退?難道僅僅給一紙空文的判決書就算了嗎?法律的尊嚴到底哪里去了?”
記者前往電白縣法院采訪。該院有關(guān)負責人表示:“此案執(zhí)行難度大,因為沒收的財物已上繳國庫,原來的經(jīng)手人也不在這里了,不可能一下子退回!彼f,法院剛剛向縣政府提交報告,要求縣財政局發(fā)還上繳財物;至于何時兌現(xiàn),則說不準。
當記者把法院的態(tài)度告訴汪慶時,經(jīng)過1年上訪、申訴和等待的他,對追討財物再也沒有當初那樣樂觀其成。但“啃”了18年法律、歷盡艱辛坎坷的他沒有絲毫放棄的念頭,“那么多年都熬過來了,我一定要為自己討回公道!我一定要告訴人們:法律不是兒戲!”
。ㄔd于2000年3月18日《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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