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一書匠心獨運,為讀者呈現(xiàn)了一個多元立體的朱熹。本書在肯定朱熹理學(xué)宗師這一歷史定位的基礎(chǔ)上,濃墨重彩地介紹了他的經(jīng)濟思想、教育思想、科技思想,以及朱熹思想在海外的傳播情況。內(nèi)容詳贍,為了解和重新認識朱熹提供了第一手資料。
何謂“格物”?
關(guān)于“格物”,朱熹認為“格”有兩層意思。一層意思是“至”或“到”!案瘛本褪且爸疗錁O”,“到那般所在”。譬如南劍人到建寧縣去,到了縣境,不能叫“至”,只有到了“郡廳上”,才是“至”。
“格”的另一層意思是“盡”或“窮”,即窮盡。朱熹講,“理”有十分,窮得兩三分不行,八九分也不行;花有十瓣,已知五瓣,尚有五瓣未知,就是不盡,只有“格盡物理則知盡”。因此,“要見盡十分方是格物,既見盡十分便是知止”。
“物”在朱熹哲學(xué)中指一切事物,凡天地之間,眼前所見之事,皆是物。他說:
圣人只說格物二字,便是要人就事物上理會。且自一念之微,以至事事物物,若靜若動,凡居處飲食言語,無不是事。
這表明:“物”不僅指客觀的物質(zhì)實體,如天地日月、草木山川,亦指人類的活動事為,還包括人的某些思維念慮在內(nèi)。朱熹認為,當(dāng)人檢省內(nèi)心的念慮時,被反省的念慮也是人的思維對象,也屬于格物的范圍。這就是說,一切可以被人們當(dāng)作思維對象的都屬于被格的“物”的范圍。
雖然朱熹把人心之念慮也算作被格之“物”的范圍,但這絕不占主要地位。為此,他堅決反對以“格物”為“格心”的思想。一次,他的學(xué)生問他:有人說“格物”,“物”是“心”,必須“格住此心”。這樣說對嗎?朱熹回答道:“這種人都是不曾認真讀圣賢之書,只把自家的心先頓放在這里,卻捉圣賢說話壓在里面。”所以,他堅決反對把“格物”歸結(jié)為反省內(nèi)求。他說:
格物須是到處求,博學(xué)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皆格物之謂也。若只求諸己,亦恐有見錯處,不可執(zhí)一。
這表明朱熹的“格物”說強調(diào)對外在對象的考察了解,正是作為“只求諸己”的對立主張而提出來的。
實際上,朱熹特別強調(diào)“格物”就是“即事窮理”。他對學(xué)生講:作為經(jīng)典的《大學(xué)》不說窮理,只說格物,就是要人們就事就物來理會。因為理是懸空無處可捉摸的,但在那形而下之器(物、事)中便可尋到那形而上之理,這就是“即物窮理”。他又把“格物”生動地比喻為“吃果子”。他說:人們吃果子,要先去其皮殼,然后食其肉,進而,再將那中間的果核咬破。若不咬破,唯恐里面別有一番滋味。若是不去其皮殼,固不可。若只去其皮殼了,不管里面的核子,亦不可。所以,格物就是由表到里、由淺入深地接觸事物,格至其極,窮到盡頭,就把握住了果子的理。
這表明,朱熹認為“格物”的基本精神是“窮理”!案裎锔F理”就是要求人們通過對外在對象的考究以把握其中的義理。因為“理”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天下事物無論精粗大小高下貴賤莫不有理。朱熹說:“上而無極太極,下而至于一草一木昆蟲之微,亦各有理。一書不讀則闕了一書道理,一事不窮則闕了一事道理,一物不格則闕了一物道理。須著逐一件與他理會過!
這表明,朱熹認為格物的對象是極其廣泛的。天下事物莫不有理,理之所在皆所當(dāng)格。
具體講,朱熹的“窮理”思想包括兩大類:一類是“窮所當(dāng)然之則”,另一類是“窮所以然之故”!八(dāng)然之則”指人的行為規(guī)范,“所以然之故”指事物的所以道理。這里的所以然之故,一般說來常指事物的本質(zhì)、屬性、規(guī)律以及各種過程的機制。所以,朱熹“格物窮理”的思想,確實具有以當(dāng)時的科學(xué)知識和理論對自然現(xiàn)象進行客觀的解釋,力圖了解事物的本質(zhì)和規(guī)律的積極因素。
當(dāng)然,上面所講的所當(dāng)然之則,主要是指道德準則和禮節(jié)規(guī)范。從這一角度來看,“格物窮理”就是要把握道德的準則和一般原理,并努力將這一道德準則付諸實踐,如朱熹說:
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皆人所不能無者,但學(xué)者須要窮格得盡。事父母,則當(dāng)盡其孝;處兄弟,則當(dāng)盡其友;如此之類。須是要見得盡,若有一毫不盡,便是窮格不至也。
這重意義的格物窮理符合于格物致知的本來意義,即格物窮理的目的是正心誠意,明明德,止至善。朱熹格物窮理的落腳處便是“使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的道德境界。這也正是朱子學(xué)之所以能夠成為中國后期封建社會官方哲學(xué)的一個重要原因。即是說,朱熹的格物窮理學(xué)說首先是為士大夫和官僚階級提供一種旨在最終提高人的道德境界的修養(yǎng)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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