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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法律-(科斯四大定律猜想 民商法建議 900條(上下冊))
作者認為:在當今人類社會邁向資本生產工具時代的宏大跨越時期。設立法律整體降低資本價格水準,盈余專用于租買生產工具,普及大眾化是社會經濟發(fā)展的重要保障,并且,資本價格水準,決定引誘投資總量和轉化為技術裝備的效率,決定就業(yè)總量、收入增長和經濟水準,法制作用力成為生產的第四要素。這一進步,十分簡易,而困難在于大眾依法協(xié)力整體抬升社會生產力。
原始資本有野性,必須通過法律管護資本成為大眾租買得起的工具。
以西方“資本生產工具”為參照,1984年“撥改貸”為起點,中國邁入生產共同體市場,“租買”成為企業(yè)獲得生產工具的基本方式。因此,“撥改貸”生產方式,應是經濟轉型和法制改革的綱領。
該書是《法制經濟學》的修訂本,增加了經濟與法律“科斯四大定律猜想”,和“撥改貸”之民商法建議900條。在區(qū)間內,抽象出“正義經濟的數學公式”,邏輯清晰簡潔,建設性強、便于操作。
本書揭示,西方工業(yè)革命的秘密武器,是公平量化自然法的三大箴規(guī),盈余得專用于做成生產工具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創(chuàng)造。自然法,是各民族共有的,可以學習互動。中華民族正在復興文化自信,西方“主奴好戰(zhàn)沖突”文化,將世界走向和諧自由文明。
正義經濟學系列研究,填補了我國法制經濟學領域的空白。
正義經濟學系列研究,《經濟與法律》試圖找尋當今經濟發(fā)展問題的癥結所在,并希望通過建立法治經濟秩序,預防問題、解決問題。填補了我國法制經濟學領域學術理論建設的空白。
蔣愛群,1966年畢業(yè)于北京理工大學光學精密儀器系。正義經濟學獨立學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理事,國家國防科學技術工業(yè)委員會成員。
曾在國防工業(yè)經濟管理部門和軍工企業(yè)工作30年。從事過光學精密儀器設計、經濟長遠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計劃、技術改造、科技開發(fā)、勞動工資等工作,文革期間當過五年裝配工人。對企業(yè)財務、基本建設預決算比較熟悉,對國家相關政策和運作有一定了解。結合本職工作和國家經濟改革實踐,自學社會科學知識,堅持研究和寫作28年,終于取得成果。曾對“物權法草案”提出67條意見,并接受中央電視臺采訪,在國際臺播出。
主要著作:
《公平價格與持久效率.就業(yè)利息工資稅賦與持久經濟》
《法制經濟學?經濟轉型與法制改革》
上
第一卷法制資本論(修訂本)(Capital)
第一篇法律馴化資本成為生產工具3
導論生產的第四要素——法制作用力3
第一節(jié)社會生產力整體上臺階的原因,勞動剩余率,租買
資本生產工具3
第二節(jié)法制作用力,馴化資本成為生產工具5
一、資本生產工具法律創(chuàng)新5
二、就業(yè)觀:資本價格水準,最終決定就業(yè)總量、經濟水準7
三、收入觀:爭取收入隨資本工具生產力同步提高7
四、法律觀,法制是追求幸福的事業(yè)8
第三節(jié)“法制作用力”生產要素,與科斯四大定律猜想9
一、市場、政治、組織、法律的一般尺度“交易成本”9
二、經濟與法律公正,科斯四大定律猜想11
三、科斯寄希望于中國 12
第一章共同體市場的興起15
第一節(jié) 歐洲教堂地緣“避難港”文化偶然,與共同體市場15
一、歐洲逃亡農奴和光蛋貴族尋找新生活15
二、歐洲三大法制變革運動,價值規(guī)律法制化,有形的手16
第二節(jié)英國土地保有分占制,與共同市場在英國率先興起18
一、關于英國的那種共同市場18
二、英國土地保有分占制,共同體市場的法律文化土壤19
三、英國第三階級以貸款和納稅交換法定分配率的權利20
第三節(jié)“Rely Right Law”,宣示中國選擇共同市場22
第四節(jié)“撥改貸”,中國邁入共同市場時代24
一、中國租買資本生產工具沿革25
二、“撥改貸”,租買資本生產工具普遍化25
第二章國民財富的性質:勞動創(chuàng)造的財富。
商品價值的度量衡27
第一節(jié)勞動創(chuàng)造價值,法定果實原始歸創(chuàng)造者所有27
第二節(jié)勞動所創(chuàng)造商品之價值的度量29
第三節(jié)勞動作為價值尺度的根源性、大眾性、穩(wěn)定性30
第三章生產力上臺階的原因:資本生產工具大眾普遍化(Capital)34
第一節(jié)馴化資本生產工具的七個法律籬笆,生產力成倍提高34
一、資本生產工具是經濟與法律過程34
二、資本生產工具的標準樣態(tài):博爾頓——瓦特模式36
三、禁止資本價格高利貸的7個籬笆,租買工具大眾化37
第二節(jié)資本工具,法制對效率的二次加速度(科斯第一
定律猜想)39
第三節(jié)法律馴化資本成為載體,法制對科技轉化的二次加速度41
一、知識轉化為生產力,法制變革是要件41
二、資本生產工具法律創(chuàng)新,保護和限制知識產權42
第四節(jié)資本生產工具,契約循環(huán)積累、擴大再生產機制44
一、租買資本生產工具,20年期循環(huán)積累44
二、資本超越時空集結46
第五節(jié)無限債務資本主義四宗罪47
一、資本性本惡,自由放任資本是洪水猛獸吸血鬼47
二、無限債務資本主義和殖民主義是孿生兄弟47
第四章市場價值法則之一:正義、權界、順位50
第一節(jié)資本生產工具之契約預分配:正義、分配率、權界、
順位50
一、公平分配法之一,道德階梯法50
二、生產預分配的四環(huán)節(jié)52
第二節(jié)勞動與資本工具,權界53
一、創(chuàng)造財富,治產勞動是充分必要條件53
二、資本是生產工具,產權是隨附變量55
三、勞動與資本生產工具之間,存在合作空間56
四、勞動與資本工具之間的債“權界”56
第三節(jié)治產人實際占有利用物,法律特加保護58
一、占有是勞動的前提條件58
二、對治產占有行為特加保護59
第四節(jié)共同市場,負有工具義務的財產權61
第五節(jié)資本生產工具,契約預分配,順位64
一、延時之債,法律強制預分配65
二、租買資本工具,契約強制生產的預分配65
三、貸款治產,分配的排序66
四、生產的分配之歷史沿革67
第五章市場價值法則之二:公平分配率69
第一節(jié)等價交換自然規(guī)律,趨利自然規(guī)律,鄰里(共同體)
自然規(guī)律69
一、市場交換,關于人的行為的一般自然規(guī)律69
二、鄰里一般自然規(guī)律,是債法的源泉70
三、就業(yè)治產為本,價值法則管護趨利自然規(guī)律73
四、趨利自然規(guī)律不確定性,無形的手自由濫用是殺手74
第二節(jié)商品生產的等價交換自然規(guī)律76
一、等價有償76
二、價格在價值上下波動允許的區(qū)間,禁止高利得78
三、勞動所創(chuàng)造價值的分配:用途分配法和隨附比率法79
第三節(jié)勞動力價格=工資+延時償付+不直接償付-剝削81
第四節(jié)社會生產力整體上臺階的原因:全體勞動之普通
剩余率租買資本生產工具 83
一、漢穆拉比佃農定律,普通勞動剩余價值率邊際為1比183
二、普通剩余率租買資本工具,普通勞動出力出錢、拘束自由85
第五節(jié)勞動報酬總額,與制度成本之間均衡分配86
第六節(jié)資本生產工具,制度五要素禁止高利得四階梯普適90
一、英國市場共同體禁止高利貸四階梯成為一般尺度 90
二、租買資本生產工具,訴求禁止高利貸普適90
第六章貨幣、貨幣價格、貨幣總量管制92
第一節(jié)貨幣,商品價值的普遍中介物92
一、信用中介,金融中介機構92
二、貨幣的六大職能93
三、信用紙幣,信用票據94
四、貨幣名義價格和貨幣實際價值95
第二節(jié)貨幣管制96
一、貨幣管制是憲法的內容96
二、流動性,貨幣發(fā)行總量控制96
三、社會融資總量100
第三節(jié)國際貨幣101
一、國際貨幣兌換率101
二、大金融合作102
三、外匯儲備控制在GDP的25%103
四、貨幣戰(zhàn)爭;金融危機周期104
第七章公平價格與成本構成106
第一節(jié)資本生產工具:公平價格預算法106
一、正常價值的計算方法106
二、價格公平,允許波動區(qū)間的控制107
第二節(jié)生產商供給價格構成公式108
一、生產商供給價格構成公式,是歷史范疇108
二、價格構成之添附法112
三、法定要素分配率,財務簿記法之價格構成公式112
第三節(jié)生產使用者價格法,購買者價格法114
第四節(jié)供給價格規(guī)律122
一、資本生產工具:供給創(chuàng)造它的需求122
二、資本生產工具,貨幣與經濟123
三、后發(fā)展國家三元勞務市場,跳水價格現象125
第五節(jié)短期價格供求波動與控制126
一、欲望與替代126
二、命脈商品的供給與價格控制128
三、引起物價短期波動的因素128
第二篇租買資本生產工具(利息、利潤、還本積累;地租)130
第八章節(jié)制資本價格,禁止高利貸四個階梯130
第一節(jié)貨幣用益租賃:借方有利潤,貸方分享利息130
一、貨幣用益租賃,借方預期有利潤130
二、產權法定孳息是分享,不勞而獲131
第二節(jié)世界性禁止高利貸比率的歷史沿革134
一、法定孳息率的倫理基礎:鄰里、兄弟、伙伴關系134
二、中華什一中正,世界性禁止高利貸尺度135
三、禁止高利貸是文化自覺法制,不是自然進化138
第三節(jié)法定資本價格利息率的四個階梯:法律禁止、
法律中庸、法定基準、約定139
一、法定孳息139
二、法定孳息四階梯各自的法律尺度141
第四節(jié)資本價格利息率成為一般尺度144
一、資本利息率成為分配的一般尺度144
二、最困難企業(yè)決定最后貸款之最低利息率,資本價格
——就業(yè)率——經濟水準146
三、富國資本價格自然低148
第五節(jié)資本名義價格、實際價格,資本市場149
第六節(jié)政府依法禁止高利貸154
一、禁止高利貸邊際,是政府依法行為,而非自然回歸所謂
第三世界實質是高利得世界154
二、高利貸隨財主所欲,與貨幣供求無關155
三、利息率適度市場化≠放縱高利貸156
第九章資本生產工具,契約積累之一:普通利潤率=付息
+還本積累161
第一節(jié)普通利潤率,租買資本生產工具的預算161
第二節(jié)利潤率的衰減與限度164
第三節(jié)借用資本利潤、自有資本利息現象165
一、固定資本所有權分享利潤,與法定比率的邊際165
二、借用資本利潤,自有資本利息或利潤166
第十章資本生產工具,契約積累之二:債務人權收入=利潤
-利息169
第一節(jié)債務人權平等的權利責任169
一、債權,債務人權169
二、債權與債務人權雙方之權利責任均衡170
三、保護債務人權收入的相關法律171
四、資本是生產工具,對債務人權的特別救助172
五、債務人權的歷史沿革172
第二節(jié)企業(yè)主債務人權積累=普通利潤-利息174
一、區(qū)別單純企業(yè)主、企業(yè)家、資本家174
二、單純企業(yè)主無作為收入,債務人權176
第三節(jié)永久產權,保值增值的法律制度安排178
第十一章土地生產工具與資本生產工具180
第一節(jié)保有土地生產工具,持有、流轉和管護180
第二節(jié)租買資本生產工具債務優(yōu)先,地租在超額利潤中收取182
第三節(jié)級差地租是自然賜予之物,法定剩余社會化184
第三篇公平價格區(qū)分財稅法186
第十二章財稅制度,以發(fā)展經濟為要務186
第一節(jié)“井田制”稅道,與“避難港”資本生產工具稅法接軌186
一、中華民族“稅”道德倫理186
二、稅捐的“井田制”分配四環(huán)節(jié)188
第二節(jié)資本生產工具債務價格法,優(yōu)先大于稅務價格法191
一、資本生產工具,財稅成為價格要素191
二、“租買工具還本付息”債務,優(yōu)先大于稅捐192
第三節(jié)公共財政,與社會契約194
一、憲法制約公共財政194
二、財稅必須以發(fā)展生產為大前提197
三、公共財政量能原則198
四、公共選擇,防止官僚主義濫用納稅人的錢198
第十三章公共財稅,“市場+計劃”置換關系200
第一節(jié)財政三大收入和三大用途200
第二節(jié)總財政之社會保險責任,占GDP的15%左右203
第三節(jié)財政最終消費控制在占GDP的8%~15%204
第四節(jié)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流轉稅均衡搭配205
第五節(jié)公共財政之“市場+計劃”置換207
一、公共財政與價格要素之間的置換207
二、“利息率+稅率”置換,與“市場+計劃”208
三、資本生產工具,財稅的經濟指標209
第六節(jié)稅率階梯與貸款治產經濟、自給經濟、失業(yè)率210
第十四章凈剩余所得稅212
第一節(jié)個人剩余所得稅,是每個公民(赤貧除外)的義務稅212
第二節(jié)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計算213
第三節(jié)企業(yè)利潤所得稅215
第十五章流轉稅216
第一節(jié)資本生產工具,對流轉稅的限制216
一、流轉稅之轉移不出去,落在弱勢群體身上216
二、資本生產工具為尺度,測評營業(yè)稅率217
三、消費稅217
第二節(jié)消費型營業(yè)增值稅219
一、普通商品增值稅率與營業(yè)稅率同率,為5%;普通奢侈品
增值稅率與普通奢侈品營業(yè)稅同率,為17%219
二、消費型增值稅與營業(yè)稅的置換關系220
三、保護民生治產,歐盟消費型增值稅的6項配套政策222
四、消費增值稅專用于保險補貼和公共事業(yè)223
五、增值稅的缺點224
第三節(jié)中國增值稅由生產型改為消費型,受阻20年225
一、高稅率生產型增值稅:饅頭與巧克力同稅率,殺貧濟富;
生產設備與玩具同稅率,稅食創(chuàng)業(yè)225
二、高稅率生產型增值稅六項包袱227
三、饅頭與巧克力同稅率17%;2010年弱勢從業(yè)人員平均
間接納稅率為17%228
四、設備與玩具同稅率,停滯在手工密集型產業(yè)228
五、“增值稅包袱財務制度”,工具價值名實相差一倍229
六、高額稅率生產型增值稅是對債務征稅,資本債務空轉,
財政赤字轉嫁到企業(yè)賬目上231
第十六章當期資本保全:折舊成本233
第一節(jié)提取折舊費的法理依據和計算233
第二節(jié)購買者價格法包袱,與重置折舊率計算235
第三節(jié)物價膨脹,與實際利息、折舊、所得稅率236
第四篇就業(yè),收入與資本工具生產力238
第十七章委托合伙法勞務關系238
第一節(jié)委托合伙法之雇傭勞動238
一、法律關于委托合伙法勞動關系238
二、委托合伙,與勞務的三種租賃形式239
三、使用勞務契約,用益勞務契約240
四、按勞分配,是以勞動創(chuàng)造財富為正義的效率優(yōu)先241
第二節(jié)對勞動者特加保護,避免奴隸制之嫌243
第三節(jié)雇主以財產連帶責任。勞動保險法244
第十八章勞動者報酬四個階梯247
第一節(jié)公定勞動者報酬247
一、階梯工資制的自然依據:人類有差別,差別不大247
二、公定勞動者報酬,相關法律249
三、原始工資、商品工資、稅后工資、實際工資250
第二節(jié)最低工資率的計算253
第三節(jié)宏觀收入分布255
第十九章資本生產工具,就業(yè)、工資、經濟258
第一節(jié)投資——就業(yè)——工資率258
一、機械自動化崗位數量與工資率的關系較小258
二、手工密集產業(yè):支墊工資總量、低工資率,決定就業(yè)崗位數量260
第二節(jié)適度提高工資,家庭勞動置換為市場勞動260
第三節(jié)合伙區(qū)間內:勞動階級地位與工資率261
一、集體議價261
二、勞動爭議的尺度263
三、剛性貨幣工資規(guī)律,與適度通貨彈性264
第四節(jié)“勞動—休閑”,自愿失業(yè),非自愿失業(yè)265
一、就業(yè)與休閑265
二、生產共同體,存在失業(yè)常態(tài)267
第五篇宏觀經濟結構269
第二十章租買工具經濟、自給工具經濟、服務經濟、失業(yè)
-再就業(yè)經濟269
第一節(jié)“資本生產工具”劃分經濟類型269
第二節(jié)資本生產工具循環(huán)經濟,自我修復之法律安排270
一、資本生產工具領頭羊,高技術產業(yè)布局270
二、產業(yè)均衡結構,與就業(yè)271
三、租買工具與經濟周期272
四、資本生產工具投資—工資率—就業(yè)率—經濟水準273
五、法律控制,與可持久自我修復循環(huán)274
第三節(jié)實質經濟與消費服務對半分規(guī)律275
第四節(jié)政府、社區(qū)和個人的再就業(yè)工程277
第五節(jié)國際自由霸道貿易,生產國不參與利潤分配,工具
自給經濟281
第六篇資本生產工具,與組織(科斯第二定律猜想)283
第二十一章經濟組織,委托合伙準則283
第一節(jié)委托合伙法,經濟組織的共同行為準則283
第二節(jié)生產商企業(yè)是經濟的主體286
一、工商管理法,企業(yè)共同而辦286
二、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企業(yè)人是經濟的主體286
三、生產商銷售網制度,商業(yè)環(huán)節(jié)為實質經濟服務289
第三節(jié)合伙委托之銀行、金融機構289
一、中央銀行,金融職能289
二、企業(yè)合伙設立銀行為實質經濟服務的歷史292
第四節(jié)票據市場,虛擬經濟為實質經濟服務294
第二十二章政府控制,國有經濟,私有經濟296
第一節(jié)憲法賦予政府發(fā)展經濟的責任296
一、政府依憲法干預經濟296
二、政府干預經濟的合法性:降低交易費用替代市場298
第二節(jié)政府之“貨幣與經濟”299
一、政府經濟指標:就業(yè)、物價、收支均衡、經濟增長率299
二、貨幣與經濟,是政府特有的經濟行為301
三、政府之財政經濟302
第三節(jié)面對“他殺、勸自殺”,第三世界適度國有經濟必要性303
一、國有經濟,與政府和社會目標一致303
二、適度國有經濟,對第三世界的特殊意義305
三、第三世界,私有經濟處于幼稚階段307
第七篇資本生產工具,經濟分水嶺309
第二十三章資本價格水準與經濟歷史階段309
第一節(jié)地緣文化偶然,與人類歷史走向309
一、人類文化的傳承性與偶然性309
二、劃分歷史階段的各種參照310
第二節(jié)生產方式,與市場、法律312
一、禁止高利貸階梯,與歐洲歷史階段(科斯第四定律猜想)312
二、歷史橫向:產權價格,與經濟水準(科斯第三定律猜想)314
三、縱、橫生產方式,市場及其法律形式315
第三節(jié)社會主義,選擇共同市場方式317
一、社會主義的共同市場經濟317
二、社會資本生產工具:社會主義的生產力表征318
第二十四章中國經濟文化的多樣性320
第一節(jié)中華民族地緣偶然,井田制分配率及文明320
一、季風—黃河—黃土高原自然循環(huán)地緣320
二、“井”文化偶然321
三、農商文明:天地人,和為本;2200項頂級科學發(fā)明322
第二節(jié)什一中正:自由自耕農工商市場325
一、什一中正,中國自由自耕農325
二、資本利息率、商稅歷史沿革327
三、什一中正,市場素養(yǎng)329
第三節(jié)“井田”家國觀,良政的合法性330
一、良政,中央集權的合法性331
二、內圣外王擔當責任,中央集權的合法性333
三、集體領導,自我矯正機制335
第四節(jié)“井田”親和自由平等,文明開放型國家。國家
與民族認同的統(tǒng)一合法性338
一、井田制“請野”,社會自主流動性338
二、“井田制”文化,創(chuàng)造出它特有的平等價值觀339
三、中國文明開放型國家,國家與民族認同的統(tǒng)一合法性340
第五節(jié)中國經濟的非均衡、多樣性特征343
一、順應民意,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計劃與市場相結合343
二、四面八方非均衡經濟結構,緩沖了貨幣陷阱346
三、經濟轉型,中國不缺少增長因素348
四、農業(yè)多樣性自給自足,城鄉(xiāng)人口對半分比率自然準則349
五、法制改革與經濟轉型同步351
第二卷經濟與法制
第一篇法制:對生產方式的條件反射355
第一章商品生產的普通法355
第一節(jié)中華民族商道自然355
一、自然適度法,公平正義355
二、商法、道法、禮法356
第二節(jié)正義與法律358
一、自然正義358
二、法,社會、大眾、寬容性特征359
三、法,與理性、習慣、道德、政治361
第三節(jié)自然比率,實在正義363
一、關系,比率法363
二、哲學之正義、量、比率363
三、憲政比率原則364
四、市場交易,量化的公平分配率365
第四節(jié)“法”的多個區(qū)間范圍367
一、律法階梯367
二、公法財產368
三、公權與私權不能絕對分離368
第二章法律是規(guī)范化的道德階梯370
第一節(jié)成為真正的人,哈耶克“個人”是社會園丁370
一、合伙自力更生之生態(tài)位,成為真正的人370
二、家庭倫理,成為真正的人371
第二節(jié)自由是社會范疇,平等的自由372
第三節(jié)合法私(self),不法私(ego)375
第四節(jié)哈耶克關于個人自由與法律376
第三章商品生產價值規(guī)律凌駕于階級之上,強制調整階級關系379
第一節(jié)法律行為是經濟基礎379
第二節(jié)法律是對商品生產方式的條件反射381
一、條件反射邊際:存在決定意識,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381
二、商品生產形式產生出它所特有的法律形式382
三、法律上層建筑必須遵循價值規(guī)律383
第三節(jié)商品生產價值法則,凌駕于兩大階級之上385
第四章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法制和政治改革389
第一節(jié)順應共同體市場的法律和政治變革389
第二節(jié)法制在民間393
第三節(jié)關于民商法的建議396
一、民商法建設值得商榷的問題396
二、民商法建議各章的要點398
第二篇經濟與法律之科斯定律猜想定義、公式或定律403
論證:科斯第一定律法制作用力定律403
定義一,市場403
定義二,共同體市場403
定義三,分配404
定義四,法制404
定義五,工具是生產力的綜合標志405
定義六,無形體(可變形體)生產工具——資本生產工具405
定義七,法制作用力406
定義八,制度成本與要素構成407
科斯第一定律法制作用力定律408
表述一,法制,馴化資本成為生產工具409
表述二,資本與技術轉化,法制變革是充分必要條件410
表述三,法制的經濟指標,可持久發(fā)展410
論證:科斯第二定律市場費用替代定律411
定義一,組織411
定義二,替代411
定義三,邊際411
定義四,產權412
定義五、產權交易413
定義六,價格機制413
科斯第二定律市場費用替代定律414
表述一:完全市場交易費用零至最大,組織有利可圖415
表述二,組織替代市場及其邊際415
表述三,廣義政府干預市場及其邊際416
表述四,權利責任;作用與反作用417
表述五:多樣性,動態(tài)均衡418
論證:科斯第三定律廣義產權定律419
定義一,假設“完全市場”419
定義二,假設“完全競爭市場”交易費用為零419
科斯第三定律廣義產權定律419
表述一,廣義產權定律收益率階梯,與生產方式跳水421
表述二,假設完全競爭市場421
論證:科斯第四定律生產方式、市場與法律定律423
定義,生產方式423
科斯第四定律生產方式、市場與法制定律423
表述一,古代經濟和現代經濟424
表述二,歷史沿革:生產方式與市場形式424
表述三,生產方式多樣性,彈性、可循環(huán)經濟425
第三篇科斯、哈耶克關于“經濟與法律”426
第一章市場與法律426
第一節(jié)降低市場成本的方法:組織與法律426
一、市場配置資源費用從零到最大,法制的必要性426
二、商品生產的世界性法律427
第二節(jié)競爭與法律429
第三節(jié)分配與法律431
一、契約預分配431
二、公平價格,與法律432
三、產權,與法律434
第四節(jié)企業(yè)與法律436
一、組織的預測與經營管理職能436
二、企業(yè)組織與法律436
第五節(jié)廣義政府發(fā)展經濟權,與法律438
一、哈耶克廣義政府9項任務,補充或替代市場438
二、廣義政府的法治責任439
三、法治政府,權力邊際440
第二章哈耶克個人自由主義修為,如耶穌442
第一節(jié)哈耶克個人自由主義4類23項修行442
一、哈耶克上帝觀個人自由主義442
二、哈耶克承認個人自由主義迄今是少眾文化445
第二節(jié)哈耶克悖論:自發(fā)自由,通往奴役之路446
一、哈耶克“自發(fā)”,與自然選擇“適度”相悖446
二、癡迷完全自由競爭,到癡迷濫用自由奪權448
第三節(jié)哈耶克“避難港”文化背景449
第三章假設與現實,不存在完全市場452
第一節(jié)人各不同,完全市場交易費用從零至最大452
第二節(jié)不存在費用為零市場453
第三節(jié)帕累托最優(yōu),與帕累托修改454
一、帕累托最優(yōu)假設,無費用交易拐點454
二、帕累托修改:產權最大化,生產者不參與利潤分配自給經濟455
第四節(jié)迷信自由濫用市場——知識分子的自負,和脫離實踐456
第五節(jié)法制市場,與法制經濟學457
一、宏觀正義,管護效用機制457
三、效用派失落了共同正義459
三、機械論、自由論,不能避免自由濫用464
四、政治經濟學教科書有待從“你死我活”論,向“價值法則”
改革464
概念或術語簡編467
下
第三卷民商法建議900條
提案:民商法建議900條
第一編主體、客體、時間、空間
第一章總則(第1~16條)
第二章自然人(第17~81條)
第一節(jié)人身登記(第17~26條)
第二節(jié)權利能力(第27~42條)
第一款一般規(guī)定(第27~30條)
第二款人身權(第31~42條)
第三節(jié)民事行為能力,治產人(第43~46條)
第四節(jié)民事行為的四個人格階梯(第47~61條)
第五節(jié)法律自助行為(第62~65條)
第六節(jié)監(jiān)護(第66~81條)
第一款監(jiān)護人(第66~68條)
第二款監(jiān)護代理(第69~76條)
第三款對監(jiān)護的監(jiān)督(第77~81條)
第三章團伙人(第82~119條)
第一節(jié)團伙人的類型(第82~83條)
第二節(jié)法人(第84~103條)
第三節(jié)社團(第104~109條)
第四節(jié)基金會(第110~116條)
第五節(jié)民事公權(第117~119條)
第四章訴訟時效(第120~133條)
第一節(jié)時效(第120~130條)
第二節(jié)日期及期間(第131~133條)
第五章物(客體)(第134~157條)
第一節(jié)物的分類(第134~136條)
第二節(jié)治產物(第137~150條)
第一款自然物,治產物(第137~144條)
第二款使用物、替代物(第145~150條)
第三節(jié)權利作為無形體物(第151~157條)
第一款無形體物(第151~153條)
第二款知識財產(第154~157條)
第二編債關系
第一章債的類型(第158~161條)
第二章合同的一般規(guī)定(第162~289條)
第一節(jié)同意(第162~189條)
第一款意思(第162~168條)
第二款要約(第169~173條)
第三款承諾(第174~178條)
第四款無效意思,無效有過錯賠償(第179~189條)
第二節(jié)合同的訂立(第190~209條)
第一款合同成立(第190~199條)
第二款無效有過錯合同(第200~206條)
第三款定金、違約金(第207~209條)
第三節(jié)履約的一般規(guī)定(第210~227條)
第一款債權、債務人權之成立(第210~219條)
第二款債務人給付,與公平尺度(第220~223條)
第三款債權、債務人權的利益保全(第224~227條)
第四節(jié)損害責任與賠償(第228~247條)
第一款個人責任與連帶責任賠償(第228~236條)
第二款債務人遲延、損害賠付酌定(第237~243條)
第三款債權人領受遲延與賠付(第244~247條)
第五節(jié)債之消滅(第248~287條)
第一款合同中止、解除(第248~256條)
第二款合同終止(第257~259條)
第三款清償(第260~276條)
第四款債務人提存(第277~281條)
第五款抵消(第282~287條)
第六節(jié)其他規(guī)定(第288~289條)
第三章公平價格法(第290~337條)
第一節(jié)一般規(guī)則(第290~298條)
第二節(jié)價格公式(第299~306條)
第三節(jié)民事價格行為(第307~312條)
第四節(jié)政府價格行為(第313~317條)
第五節(jié)行會價格行為(第318~319條)
第六節(jié)財務會計簿記(第320~337條)
第四章買賣(第338~369條)
第一節(jié)買賣的一般規(guī)則(第338~355條)
第一款一般規(guī)則(第338~348條)
第二款瑕疵擔保(第349~355條)
第二節(jié)特種買賣(第356~363條)
第一款樣貨、試驗品(第356~358條)
第二款拍賣,招投標(第359~363條)
第三節(jié)買回(第364~367條)
第四節(jié)互易,交互計算(第368~369條)
第五章贈與(第370~380條)
第六章借用(第381~396條)
第七章租賃(第397~471條)
第一節(jié)租賃的一般規(guī)則(第397~426條)
第一款租賃合同設立(第397~407條)
第二款租金法(第408~413條)
第三款不動產租賃之留置權(第414~417條)
第四款租賃的消滅(第418~426條)
第二節(jié)使用(住房)租賃(第427~438條)
第三節(jié)用益租賃(第439~447條)
第四節(jié)耕地用益租賃(第448~458條)
第五節(jié)融資租買合同(第459~471條)
第八章治產人借貸法(第472~520條)
第一節(jié)貨幣租賃的一般規(guī)則(第472~498條)
第一款借貸(第472~484條)
第二款資本價格的四個階梯(第485~494條)
第三款借款擔保(第495~498條)
第二節(jié)治產人借貸(第499~505條)
第三節(jié)自然人借貸(第506~509條)
第四節(jié)消費借貸(第510~512條)
第五節(jié)金融機構居間(第513~518條)
第六節(jié)法律責任(第519~520條)
第九章委托合伙法勞務關系(第521~541條)
第一節(jié)勞務關系的一般規(guī)則(第521~529條)
第一款委托合伙勞務(第521~526條)
第二款勞動者報酬(第527~529條)
第二節(jié)使用勞務合同(第530~532條)
第三節(jié)用益勞務合同(第533~536條)
第四節(jié)責任酌定(第537~541條)
第十章承攬(第542~606條)
第一節(jié)承攬合同(第542~566條)
第一款合同內容(第542~554條)
第二款過失與賠付(第555~563條)
第三款合同終止(第564~566條)
第二節(jié)國家專項建筑工程招投標工程建設監(jiān)督管理
(第567~602條)
第三節(jié)技術合同(第603~606條)
第十一章委任(第607~684條)
第一節(jié)委托(第607~629條)
第一款一般規(guī)則(第607~614條)
第二款委托雙方權利義務(第615~625條)
第三款委托終止(第626~629條)
第二節(jié)企業(yè)經理人(第630~635條)
第三節(jié)居間(第636~644條)
第四節(jié)行紀合同(第645~651條)
第五節(jié)寄存(第652~673條)
第一款寄存合同(第652~662條)
第二款過失與賠償(第663~667條)
第三款寄托物的返還(第668~673條)
第六節(jié)無因管理(第674~678條)
第七節(jié)無因公平責任(第679~684條)
第十二章合伙(第685~732條)
第一節(jié)合伙的一般規(guī)則(第685~703條)
第一款共同所有,共同分享(第685~692條)
第二款合同、退伙、解散、清算(第693~703條)
第二節(jié)無限合伙(第704~716條)
第三節(jié)有限責任合伙(第717~725條)
第四節(jié)兩合合伙(第726~732條)
第十三章博弈(第733~736條)
第十四章保證(第737~745條)
第一節(jié)和解(第737~738條)
第二節(jié)人事保證(第739~745條)
第十五章無因侵權之債(第746~767條)
第一節(jié)不當得利(第746~747條)
第二節(jié)無因侵權(第748~767條)
第三編物權法
第一章通則(第768~810條)
第一節(jié)物權法的一般規(guī)則(第768~775條)
第二節(jié)公法物的歸類分屬(第776~795條)
第三節(jié)不動產登記(第796~810條)
第二章占有(第811~842條)
第一節(jié)占有的一般規(guī)則(第811~822條)
第一款占有,占有權(第811~817條)
第二款占有行為(第818~822條)
第二節(jié)使用權和居住權(第823~828條)
第三節(jié)用益權(第829~833條)
第四節(jié)無因占有(第834~842條)
第一款善意占有(第834~838條)
第二款惡意占有損害賠償(第839~842條)
第三章所有權(第843~907條)
第一節(jié)所有權的一般規(guī)則(第843~850條)
第二節(jié)所有權的分離(第851~864條)
第三節(jié)財產所有權的取得(第865~866條)
第一款取得所有權的一般規(guī)則(第865~866條)
第二款附合、混合、加工取得(第867~871條)
第三款占有取得時效(第872~879條)
第四款先占、拾得、善意受讓(第880~886條)
第四節(jié)共有(第887~895條)
第五節(jié)業(yè)主的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第896~908條)
第四章役權(第909~927條)
第一節(jié)不動產之役權的一般規(guī)則(第909~910條)
第二節(jié)相鄰權(第911~918條)
第三節(jié)地役權(第919~927條)
第五章國家所有權(第928~984條)
第一節(jié)多種所有制的一般規(guī)則(第928~938條)
第二節(jié)政府代表國家所有權(第939~944條)
第三節(jié)國家土地是生產工具(第945~949條)
第四節(jié)供給國家機關使用物權(第950~952條)
第五節(jié)國家供給事業(yè)單位用益物權(第953~955條)
第六節(jié)國有企業(yè)之有限責任經營國有資產(第956~963條)
第一款國有資產民商法經營(第956~960條)
第二款國有企業(yè)專項建筑用地使用權(第961~963條)
第七節(jié)國家專項建筑用地使用權的租金售賣
(第964~984條)
第六章農村集體土地所有制,農民承包經營制
(第985~1014條)
第一節(jié)土地資本生產工具,持有、流轉和管護
(第985~990條)
第二節(jié)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第991~994條)
第三節(jié)農村土地家庭聯(lián)產承包經營權(第995~1006條)
第四節(jié)承包地的轉租賃(第1007~1010條)
第五節(jié)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第1011~1014條)
第七章公法居住權(第1015~1031條)
第一節(jié)公法住房(第1015~1022條)
第二節(jié)住房的最低公平價格計算公式(第1023~1026條)
第三節(jié)國民住房的財稅、金融配套制度(第1027~1031條)
第八章?lián)?第1032~1073條)
第一節(jié)擔保的一般規(guī)則(第1032~1044條)
第二節(jié)抵押擔保(第1045~1059條)
第三節(jié)質權,留置權(第1060~1066條)
第四節(jié)第三人擔保(第1067~1073條)
第四編公平價格區(qū)分財稅法
第一章財稅法的基本準則(第1074~1106條)
第一節(jié)稅捐的一般規(guī)則(第1074~1086條)
第二節(jié)專稅專用(第1087~1096條)
第三節(jié)公平價格法節(jié)制財稅(第1097~1106條)
第二章綜合個人所得稅(第1107~1135條)
第三章企業(yè)盈利所得稅(第1136~1187條)
第一節(jié)一般規(guī)則(第1136~1141條)
第二節(jié)企業(yè)應稅利潤計算(第1142~1163條)
第三節(jié)應納稅額(第1164~1166條)
第四節(jié)稅捐優(yōu)惠(第1167~1176條)
第五節(jié)源泉扣繳(第1177~1180條)
第六節(jié)特別納稅調整(第1181~1187條)
第四章流轉稅(第1188~1239條)
第一節(jié)流轉稅的隨附規(guī)則(第1188~1194條)
第二節(jié)營業(yè)稅(第1195~1204條)
第三節(jié)消費型營業(yè)增值稅(第1205~1224條)
第四節(jié)消費稅(第1225~1239條)
第五章財產稅(第1240~1274條)
第一節(jié)房產稅,房產營業(yè)稅(第1240~1259條)
第二節(jié)大型動產稅(第1260條)
第三節(jié)遺產贈與稅(第1261~1274條)
第六章民商法之政治改革配合法(第1275~1286條)
第一節(jié)政治改革的經濟指標(第1275~1277條)
第二節(jié)法制是三方以上的事情,三權協(xié)商民主合法性
(第1278~1286條)
法條
目錄主要參考文獻
后記
第一卷
法制資本論(修訂本)
(Capital)
導論生產的第四要素——法制作用力
普通勞動剩余率,租買資本生產工具當今,繼石器、青銅器、鐵器之后,人類正在從鐵器時代邁向資本生產工具的宏偉時代。資本生產工具,是現代經濟與古代經濟的分水嶺。
也許,亞當?斯密自己也沒有料到,需要從歷史的最大跨度、云集大數字,宏觀大略,才能清楚明白回答他的經濟學問題。
亞當?斯密在《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中,提出了3+1個課題:
第1問:“國民財富的性質”?
第2問:“勞動生產力增進的原因”?
。1問:當資本是生產工具,充分就業(yè)的決定?
第3問,“并勞動產物自然而然地分配給各階級人民的順序!
對上述課題,正義經濟學簡約回答如下:
1.國民財富的性質,是勞動創(chuàng)造的那種財富,包括收入和資本生產工具。
2.資本工具生產力,是社會勞動生產力整體上臺階的原因。
3.資本價格水準,最終決定充分就業(yè)和經濟水準。
就業(yè)是社會國家[臺灣]陳清秀:《稅法總論》,臺灣元照出版公司2008年第5版,第49頁“社會國家原則”。穩(wěn)定發(fā)展的第一要務。而資本價格利息率水準,決定引誘投資總量、制度成本水準、資本與技術轉化為生產裝備的效率,決定鑄成鋼鐵的生產崗位總量,從而決定宏觀就業(yè)總量、收入水準、經濟水準。
4.收入觀變革,爭取收入與資本工具生產力同步提高。
租買資本生產工具的契約合同,實際就是對預期創(chuàng)造價值的預分配,合同已經預先安排下了“遵循自然準則的、各階級的收入分配和順位”。
1.古巴比倫佃農之普通剩余率,為普通邊際
我們用克拉克的“效用邊際”理論,可以得出完全不同的結論。
《漢穆拉比法典》第四十六條“倘彼非收取佃金,而系按收成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出租田地,則田中之谷物由農人與田主按約定比例分之!眰鬟f了一個生產力信息:早在3800年前,農業(yè)的生產力水準,一個佃農家庭勞動生產率,起碼可以養(yǎng)活兩家人,佃農的一般剩余率為1∶1。這一大數分配率,通過宗教輾轉傳到歐洲,在勞動與制度成本之間的分配中,迄今適用,詳見本書封底。
同時,佃農地里的麥子可以肯定是佃農生產的,沒有勞動,再好的土地也只能長草。并且地主也承認麥子原始歸佃農所有,并沒有派狗腿子直接到地里割麥子。
以佃農為最困難、最普通勞動的替代邊際,則有:
普通剩余價值率是普通勞動創(chuàng)造的;
普通利潤率是普通剩余價值支付的;
資本價格利息率,來源于普通利潤;
由以上,租買資本生產工具還本付息的普通利潤率,是普通勞動所創(chuàng)造的普通剩余率支付的。
再看市民法,后面將介紹,自然箴規(guī),一半是動物都能做到的本能,例如“眾生”、趨利;一半是“鄰里”規(guī)則。民商法,只要稍加自律、拘束、敬畏法律權威,是99%的市民都能夠做到的行為規(guī)則;是95%的企業(yè)都租買得起資本生產工具的法律規(guī)范。95%~99%,可以肯定屬于“普通、一般”范疇,包括企業(yè)家、技術人員的普通勞動。而超額利潤才是創(chuàng)新勞動創(chuàng)造的,包括企業(yè)家、科技專家的創(chuàng)新勞動。
毋庸置疑,普通勞動是資本生產工具之社會生產力整體上臺階的原因。
簡而言之,社會整體上臺階,除了大眾自己,還有什么力量抬升得起全社會那樣宏大的事業(yè)?
效用派的問題,其一,生命遵循“物競天擇,適度者生存”規(guī)則,以適度為正義,是生物的一般自然規(guī)律,而區(qū)別于無生命物質。而“效用、效率”純屬物質概念,失落了正義準則,具有不確定之破壞性。其二,“效用派”鼻祖薩伊承認“唯有當作生產工具使用的財產,才叫做資本”。[法]薩伊:《政治經濟學概論》,商務印書館1963年版,第71頁:“金銀如不用在勞動上面,就沒有生產力!蔽鞣叫в门桑窃谫Y本生產工具高效用平臺的基礎上,卻不愿意區(qū)別普通效用與“超額”效用。只不過他們是在西方法律健全的肌體上做一些小手術。其三,對于法律不健全的后發(fā)展國家,還沒有越上“資本生產工具”平臺,沒有解決對誰有利的效用?什么方法的效用?權力、權利最大化,停滯在手工密集工具自給古代經濟。
2.國民財富的性質,勞動創(chuàng)造的那種財富
獲得財富的方法有兩種,生產它或掠奪它。亞當?斯密定義,經濟學研究的課題是“勞動產物”,國民財富的性質,是勞動創(chuàng)造的那種財富。
關于國民財富的具體內容,他指出,“收入和資本(Capital租買資本生產工具)的增加,就是國民財富的增加!眮啴?斯密:《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商務印書館1972年出版,上卷第63頁。在羅馬法文化圈,Capital一般指資本生產工具。[英]H?卡特、I?巴丁頓:《實用銀行財政學》,中國金融出版社1984年版。資本是生產工具,見第447頁。租買資本生產工具,見第2、466頁,例如分期付款購買設備。
而當下投機經濟學問題之一,不能區(qū)別財富的性質,將掠奪財富也算在內,例如高利貸“資本下金蛋”,是零和交易,不能增加一國財富總量。
第二節(jié)法制作用力,馴化資本成為生產工具一、資本生產工具法律創(chuàng)新
當承認是普通勞動之普通剩余價值率租買了資本生產工具,這一正義原則,大眾整體抬升社會生產力的方法就很簡明,實現大眾齊心協(xié)力實施租買活動,這屬于道德和法律的范疇。
市場規(guī)律的實質,是市民的一般行為規(guī)律。
共同體市場,是市民唯一的謀生場所,借貸租賃成為獲得工具的主要方式,逼迫兩大階級合伙法律馴化資本成為生產工具,周文《為野性資本尋找良性出口》,環(huán)球時報2014年1月22日!百Y本并非天生就是良駒,而是‘烈馬’,有內在的野性”,需要“給資本套上法律與道德的韁繩”!叭斡少Y本的邏輯無限制發(fā)揮作用,將是贏家通吃的反社會結局!眲趧由a力成10倍地提高(與工具自給手工密集相比較),價值法則作用力,成為生產的第四要素。
例如,亞當?斯密舉例,當資本價格利息率下降到4%~5%,租地農場主只要預期有8%~10%的利潤率,就有還本付息能力,就借得起錢改良沼澤地。這樣低的門檻,95%的企業(yè)都做得到,英國租地農場主資本生產工具主義萌芽。
亞當?斯密的這個例子嚴格地遵守著一款著名的基督教會法,1545年亨利八世欽定,資本價格利息率絕對地不得超過10%(未包括貨幣通脹因素),中立適度的利息率為5%,約定利息率,還有政府債券法定利息率。這成為資本生產工具法的分配率一般尺度。
英國法律之壩,內含的自然一般規(guī)律:
正義原則;浇、第三階級、社會主義運動均認同并捍衛(wèi)勞動創(chuàng)造價值觀念,“勞動被視為唯一(人類的)財富的原因,又被視為對占有財富的唯一正當要求!盵英]威廉?詹姆斯?亞斯萊著作:《英國經濟史及學說》,中國臺北幼獅文化事業(yè)公司1974年翻譯出版,第574頁。在英國財產法中迄今適用。
市民行為的三大自然規(guī)律:
其一,眾生平等一般自然規(guī)律,包容等價交換;
其二,趨利一般自然規(guī)律,有不確定性,依蜘蛛網的三種走向,最大、最小、均衡,包容等價交換規(guī)律;
其三,鄰里最大幸福一般規(guī)律。資本(借貸)的最大幸福是,財產被當作生產工具使用,鄰里之間可以分享財富增長和幸福。鄰里規(guī)律是價值規(guī)律與趨利規(guī)律共同適用的區(qū)間。
英國共同體市場的變革,形象一點,就是設立法律大壩管護資本價格利息率不得超過10%,利潤適度流向治產人,用于租買資本生產工具。反之,利息率超過10%,當權力、權利之利潤最大化,生產者不參與利潤分配,就買不起先進工具、借不起錢租買資本生產工具,就停滯在手工密集工具自給古代經濟。
資本有野性,趨利規(guī)律有三種可能走向。
普及資本生產工具,最直觀的方法,立法降低資本價格水準。例如,英國16世紀以來的變革的核心,是設立禁止高利貸四階梯,適度降低資本的價格利息率水準,直至達到95%的企業(yè)都有還本付息能力來租買資本生產工具。
就好比,古代采用食物引誘和限制,條件反射方法,馴化野獸馬牛羊成為工具,是一個道理。
二、就業(yè)觀:資本價格水準,最終決定就業(yè)總量、經濟水準
社會國家,市場、政府都是手段,必須隨附于資本生產工具的普及工作。
共同體市場,是市民唯一的謀生場所,只有征得他人同意才能勞動、才能生存,就業(yè)是首要問題。當今政府最關心的是就業(yè)、物價、國際收支、經濟增長率,如果處理不好,將導致這種經濟社會的崩潰。
在1776年以前,就業(yè)問題尚不突出,亞當?斯密是在資本價格利息率為4%~5%,資本利潤率在8%~10%的范圍內討論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盡管已經注意到固定資本總量決定就業(yè)總量。50年后,從李嘉圖,至凱恩斯的100余年間,發(fā)現資本價格利息率是變量,有一個資本價格水準,就有一個投資引誘總量,對應著一個鋼鐵鑄就的生產崗位總量,就有一個就業(yè)總量,尚沒有充分就業(yè),經濟已經均衡,是存在失業(yè)大軍主要原因。為了實現充分就業(yè),實現資本生產工具普遍化,價值法則超越并管護趨利配置資源自然規(guī)律。
效用派炒作稀缺對抗正義。實際情況是,需求與稀缺是作用與反作用關系,如果產權價格太高,治產人買不起,就不存在稀缺。而效用派以“稀缺”作為經濟的出發(fā)點,薩繆爾森:《經濟學》商務印書館1978年版,上冊第4~5頁。又承認稀缺源于欲望無窮,經濟學成了無解的游戲。
市場邏輯、資本邏輯、效用邏輯、稀缺邏輯的實質,都是趨利邏輯,有三種不確定性,正如科斯所指出,產權最大化也可能導致資源浪費。趨利資源配置代理人薩繆爾森:《經濟學》商務印書館1978年版,上冊第65頁。產權利益最大化,引誘投資脫離生產領域,制度成本上升,資本與技術的轉化效率下降,后果是還沒有充分就業(yè),經濟已經均衡,總體經濟水準下降。機會主義盛行,引誘發(fā)達國家實質經濟空殼化衰退。
三、收入觀:爭取收入隨資本工具生產力同步提高
工業(yè)革命以來,資本成為生產工具,生產力大幅度提高,薩伊指出,“供給創(chuàng)造它的需求”,生產的預分配決定收入的分配。
當資本是生產工具,盡管“收入”是目標,“工具”是手段,但是在“過程”中,生產準備的契約預先分配比率和分配順位決定收入的預分配和順位,例如,租買資本生產工具的契約強制預分配,和購買勞動力(收入)的預分配,優(yōu)先順位。并且,治產勞動者運用資本生產工具所創(chuàng)造的財富,將供給收入的分配,并制約收入的分配?傊,價值法則為核心,決定各階級人民收入分配比率和順序。
按照鄰里效應,資本的最大幸福在于被當作生產工具使用,創(chuàng)造出更多財富,鄰里共享。因此,資本的合理分配,比資本的分配抽血機收益更重要。而資本收益最大化必將毀掉資本生產工具,資本將回歸野獸抽血機吸血鬼。
機會經濟學問題之三,脫離生產工具的變革、生產力提高,討論收入分配,不能避免分光吃光陷阱,退回古代經濟。
四、法律觀,法制是追求幸福的事業(yè)
資本生產工具法制,是生產方式的條件反射、映像、形式,法律是規(guī)范化的道德階梯。法律早已經華麗轉身,公平正義的目的就是共同幸福,《阿奎那政治著作選》,商務印書館1963年版,參見第101頁。正如哈耶克所介紹的,“英國人道德觀念中的重要箴銘:公正‘可使人事事如意,并能延年益壽!备ダ锏吕锵?奧古斯特?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62頁。由于該書引用較多,后面引用采用括號形式。關乎我們每個人賺錢與心身快樂共贏,是大眾都應當關注的事業(yè)。法律早已經遠離了古代原始暴力之“嚴刑峻法”。
中文“市”字像天平,形象地演示“平準交易”。為了和平,市場至少由三個要素組成,交易主體雙方,主持正義的第三方。如果缺失正義,就不是“市”場,而是披著市場外皮的掠奪場所。放松管控的方法釋放市場力量注定過于危險。
200年來,無論西方哪個經濟學派,盡管給市場取了各種各樣的名稱,例如,自由市場、自律市場、完全市場、法治市場、公開市場,但是榜樣只有一個,都是特指200年來創(chuàng)造并養(yǎng)育著工業(yè)革命的那個英國“共同體市場”,市場向廣度和深度拓展,這只是昨天的事情。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解放思想、改革開放、平等交換、市場資源配置核心一般規(guī)律、市場價格機制、利率市場化等,這一切,都必須通過遵守價值法則來實現和管護。而自由放任和無所作為,是國際霸權主義勸自殺陰謀和陷阱。
價值法則是市場的核心機制
(1)∵共同體市場是市民唯一謀生的場所
∴就業(yè)治產是核心,價值法則管護趨利配置資源自然規(guī)律;
法律保護用于租買資本生產工具的普通利潤率;
法制作用力成為生產的第四要素。
(2)∵市場存在大數字價值規(guī)律現象
∴是否遵守價值法則決定市場的廣度和深度≠一市場就靈
(3)∵產權趨利資源配置最大化=生產者無利潤、工具自給市場、帕累托修改
∴市場趨利配置資源是有限范圍一般規(guī)律≠一市場就靈
(4)∵所有制=生產方式及其分配率是核心,管護所有權要素
∴產權≠所有制核心
(5)∵市場規(guī)律的實質,是市民行為一般自然規(guī)律
∴政府下放權力的承接者,實際是法律、組織、市民。
關系大眾的事情確實需要和可以這樣簡單,凱恩斯認為:持久資產經濟“實在是異常簡單,應為人所共知”。陳云同志用“鳥籠”來簡單比喻市場需要籬笆。但是表述起來卻很復雜,這是由于,需要觀念或“常識”的更新或正名。
第三節(jié)“法制作用力”生產要素,與科斯四大定律猜想一、市場、政治、組織、法律的一般尺度“交易成本”
工具是生產力的綜合標志。前面介紹,亞當?斯密已經發(fā)現資本生產工具與法制比率的關系,從亞當?斯密到克拉克、馬歇爾,只認識到組織是生產的第四要素,然而這并不到位,因為“組織”必須包括團體人、財產、依法規(guī)章制度三個部分,才能為工商管理部門批準。在相當長的時間里,一方面熱衷于實踐科學主義機械論、自由輪,引起工人階級生存狀況急速惡化;另一方面,將注意力放在階級斗爭較量上。關于經濟與法律、特別是資本生產工具與法律公正的關系的研究,在150年后才逐漸開始,例如,康芒斯制度經濟學派、凱恩斯供給學派。
在20世紀30年代,羅納德?哈里?科斯向前邁進了一步,他在關于經濟與法律的研究中,抽象出了“交易成本”理論。年輕時學習興趣跨學科弱點,反而在日后成為在學術上跨學科的長項。初任經濟學助教時,為了講解“企業(yè)”,于27歲時寫作了一篇1萬多字的文章:《企業(yè)的性質》,而最著名的是1960年發(fā)表的《社會成本問題》。他抓住市場的基本環(huán)節(jié)“交易”,解釋了企業(yè)能夠在市場中存在的唯一理由:組織有降低交易費用的作用?扑沟淖畲筘暙I在于,抽象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準則,他指出,“企業(yè)實質上是一個小統(tǒng)制經濟……競爭性體制的優(yōu)勢并不是它消除了諸如此類統(tǒng)制經濟,而是它保證了它們只能在比其他類似的統(tǒng)制經濟或比市場運行的結果更有效率時才能生存下去!绷_納德?哈里?科斯:《企業(yè)、市場與法律》,三聯(lián)書店上海分店,1990出版,序言第2頁。由于該書引用較多,后面引用多數采用括號形式。從而進一步推定政府、法律存在的理由也是能夠降低交易費用。市場經濟領域,交易成本率決定優(yōu)勝劣汰,政治為經濟服務。
科斯在研究過程中借鑒了牛頓“自然哲學的數學公式”方法,他開辟了宏觀經濟的力學數學的研究方法:例如“制度成本”、“法制作用力”、替代與邊際。
上世紀60年代,首先由斯蒂格勒在他的《價格理論》中提出“科斯定理”概念,蘇爾茨、布坎南等著名經濟學家也都有研究。當今在網上流行的“科斯定理”大致可以歸納為兩條:
(一)在交易費用為零的情況下,不管權利如何進行初始配置,最終結果(產值最大化)是不受法律狀況影響的。
(二)(1)在交易費用不為零的情況下,不同的權利配置界定會帶來不同的資源配置;(2)產權制度的科學合理的設置或變革,是優(yōu)化資源配置的基礎(達到帕累托最優(yōu))。
本書在《正義經濟學系列》之系列一、系列二的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將科斯的理論表述為“科斯四大定律猜想”,其中:第一定律表述了科斯“法制作用力”加速生產力提高的意思,并有英國工業(yè)革命之蒸汽機“博爾頓——瓦特”運作模式為實證,迄今在守成國家適用;第二、第三定律包容當下流行的兩個定理;設立第四定律,是因為隨生產方式演變,經濟運動有歷史縱向性。
而自由放任派所謂“產權利益最大化”,則利潤被權力、權利瓜分完畢,生產者不參與利潤分配,就沒有財力改良生產工具,停滯在手工密集工具自給古代經濟階段,這顯然不是科斯的目的。
二、經濟與法律公正,科斯四大定律猜想
科斯第一定律法制作用力定律
科斯第一定律適用范圍:共同體市場生產方式,及其法制。
第一定律:當資本是生產工具,法制作用力加速生產力的提高,成為生產的第四要素。公式表示:
勞動者報酬總額相當于所創(chuàng)造價值的30%~67%區(qū)間,制度成本適度下降:
資本與技術轉化為生產力的效率∞(1-投資的當前制度成本所占份額)2
例如,蒸汽機工業(yè)革命“博爾頓——瓦特”模式,資本價格禁止高利貸允許的區(qū)間內、資本與技術轉化期間安排制度成本為5%,資本與技術轉化為生產裝備的效率從0上升到95%;成為大眾租買得起的生產工具;社會生產力10倍地提高(相比工具自給手工業(yè)),立竿見影。
科斯理論:
適用范圍,“公開市場”見《企業(yè)、市場與法律》第7頁,即給英國帶來工業(yè)革命的那種共同體市場!胺审w系”,見《企業(yè)、市場與法律》中譯本序第1頁。
法制作用力,“我們正在開始理解那些形成經濟制度的各種作用力,并開始對這些力量的作用進行評價!(《企業(yè)、市場與法律》,第253頁)
科斯第二定律市場費用替代與邊際定律
使用市場會帶來費用,則合法權利的初始界定以及經濟組織形式的選擇將會對資源配置效率產生影響。公式表示:
∵完全市場交易費用=零~無限大
∴共同市場交易費用均衡=組織、制度、法律費用替代與邊際
∴在市場領域,組織、制度、法律、政府、政治得服從“費用比率”競爭與替代原則,在經濟領域,政治為經濟服務。
科斯理論:
科斯指出:“低于完全市場體系下帶來的交易費用時,組成企業(yè)就是有利可圖的。”(《企業(yè)、市場與法律》第222頁)
科斯第三定律廣義產權定律
(一)產權隨附于交換原則。市場交換原則,由平等正義、財產權界、契約分配率、分配順位四要素組成。
(二)廣義產權定律
財產權收益的比率,至少出現過四種狀況:
(1)當產權是對他人的干擾,得補償他人的損失,產權收益為負;
(2)原始市場、自由濫用市場、或完全市場,產權收益可能從負數到最大。
(3)高利得市場,產權利益最大化,生產者不參與利潤分配,是手工密集工具自給古代經濟;
(4)共同體市場,為了共同生存,法定產權收益禁止高利貸(得)四個階梯,生產者有利潤可以租買資本生產工具,生產力10倍地提高(比工具自給手工業(yè)),為資本生產工具主義現代經濟。
(三)狹義產權定律:
假設市場交易的費用為零,產權對資源配置沒有任何長期影響。公式表示:
假設市場交易費用為零=產權無意義≠產權最大化
理論依據:
科斯指出:“如果定價制度的運行毫無成本,最終結果(產值最大化)是不受法律狀況影響的!(《企業(yè)、市場與法律》第83頁)
科斯第四定律生產方式、市場與法制定律
不同生產方式,經濟對市場的依賴程度不同,相應地,法律對市場的介入程度不同,市場的發(fā)育程度不同,決定資本與技術是否成為生產工具。
理論依據:
科斯引用的一個例子:“如俄國的例子,反過來也一樣。價格機制不能運行是農奴制的本質!盵《企業(yè)、市場與法律》第22頁注(32)]
三、科斯寄希望于中國
科斯或許只完成了狹義產權定律、替代與邊際定律,他承認欠缺對“資本”的研究,關于生產方式與市場,也只是引用了他人的研究的例子。小時候受到馬可波羅游記的熏陶,他特別寄希望于中國。他寫道,“我已經到過中國”,在他79歲之際,表示要放下手頭工作繼續(xù)遠航:“我打算再度揚帆遠航探尋通往中國之路,即使我此刻所做一切可能是發(fā)現美洲,我也不會感到失望”。這是智者才會有的先知先覺。
當今,西方開始將中國放在世界的背景下進行研究。以世界為背景,中國這100多年經歷了三次“被扔進開水”的鳳凰涅槃生死躍進,可以說是歷史的極度濃縮,精華、精彩版。
中國確實值得西方“發(fā)現”。也許,由于中國地緣“黃河—黃土高原”自然可持久循環(huán)構造,也許是“井田制”什一中正文化偶然,造就中國成為世界上唯一的一處可持久文明中心。世界其他古文明都隕落了,唯有中華文明綿延了5000年從未間斷。特別是近代,中國三次“被扔進開水”的鳳凰浴火涅槃的生死躍進,值得研究:
第一次,1840年以來鴉片戰(zhàn)爭歷次失敗至20世紀上半葉,因文化差異而對“自由”的混沌,從古代自由自耕農工商業(yè)資本主義經濟及其中央集權制,被扔進自由民主濫用的開水中,經歷了百年屈辱和戰(zhàn)亂,終于找到了自己的路,多民族人民共和以共產黨為領導的多黨協(xié)商立憲制度,實現了國家從戰(zhàn)亂到統(tǒng)一。
第二次,建國前30年,經歷被國際熱戰(zhàn)和冷戰(zhàn)擠壓,從自由自耕農小農經濟,被扔進國家計劃和集體化的開水中,終于找到自己的路:獨立自主,和平共處,留有余地。30年來,打下工業(yè)、科學、國防現代化基礎,具備了兩彈一星一艦之大國戰(zhàn)略利器;抗美援朝、抗美援越,是全世界唯一打敗美帝國的兩大戰(zhàn)役,爭取到了60余年的和平建設時期。
第三次,改革開放30余年,從計劃經濟,被扔進國際自由霸道市場中,終于找到自己的路,繼承以“民為重,社稷次之,君為輕”高遠博大的“統(tǒng)制”文化傳統(tǒng)積淀,堅持自己的路,摸著石頭過河,和平崛起,計劃與共同體市場相結合,互利共贏,良政合法性中國共產黨集體領導并擔當歷史責任(有別于把責任推給某個人),不斷粉碎國際霸權各色顛覆與陷害。
三級跳,中國已經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增強了民族復興的自信心。
唯有中國,實現了這種置于死地而求生存的激烈跳躍式前進。而其他國家,例如日、韓,依附于國際霸權;東歐,依附資本主義;俄羅斯,25年過去迄今沒有完全恢復元氣;南美,幾乎被國際霸權收購;非洲、中東,掉入鐵血“自由、人權、民主”自殺陷阱,動蕩已經50多年;臺灣地區(qū)“寧靜革命”依附美國、去中國化、族群撕裂。
中國人剛剛邁入共同市場租買信貸“資本生產工具”階段,正面臨第四次躍進:“建設法治國家”,科斯的“經濟與法律、法制作用力、制度成本”理論,哈耶克的“多樣性”理論,很是適用于對中國經濟爬坡加速度的解釋和指導。中國的實踐,也必將推動科斯經濟與法律之四大定律猜想的研究。
歐美國家“在價值理性層面,是以宗教文化為基礎,有教堂的市場經濟”王直板:《‘中國制造’須向‘德國制造’學什么?》,中國經營報,2013年6月3日。,歐洲“避難港”共同市場文化偶然,盡管帶來了工業(yè)革命和200年繁榮,但是這種“避難港”政治經濟文化建立在奴隸制廢墟的基礎上,無限債務資本主義與殖民主義無限制擴張是孿生兄弟,不可能持久。
科斯寄希望于中國。我們的眼光一定要超越西方眼下全面走下坡路的情況,要學習他們美好的東西,哪怕是曾經的。中國必將在“井田制”文化偶然傳統(tǒng)“相友、相助、相扶持、親睦”之和平不同文明的基礎上和平崛起,創(chuàng)造出一條新路,超越西方好戰(zhàn)文化、奴隸主自由價值觀黑格爾:《法哲學原理》,商務印書館,1963年版,第64頁“一切主奴權利的歷史上觀點”。,為世界自然和諧發(fā)展有所建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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