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清朝設置“總統(tǒng)伊犁等處將軍”簡稱“伊犁將軍”,至1912年止。伊犁將軍節(jié)制塔爾巴哈臺參贊大臣、烏魯木齊都統(tǒng)、喀什噶爾參贊大臣,是新疆最高軍政首腦,有統(tǒng)率駐軍、考察官吏、屯田置牧、組織生產、核征賦稅、巡邊守土等職能。光緒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后,巡撫執(zhí)掌伊犁將軍的軍政大權,成為軍政一把手,伊犁將軍只負責伊犁和塔爾巴哈臺的防務和軍政。部分伊犁將軍、新疆巡撫奏議保留至今,所條陳新疆事務,是研究當時政治、經濟、軍事、行政管理的第一手資料。清朝根據奏議,形成了治理新疆政策措施;而貫徹執(zhí)行中央治疆政策,也主要靠這些官員。本選編收錄了諸如伊犁將軍薩迎阿、松筠、奕山、布彥泰、榮全、馬亮、廣福、長齡、長庚、那彥成以及新疆巡撫劉錦棠、陶模、聯(lián)魁等軍政大員的奏疏,起自乾隆、嘉慶、道光、咸豐、同治、光緒,止于宣統(tǒng)朝,適當補充了欽差大臣、陜甘總督等名臣的奏疏。全編內容具有兩個主要特點:一是奏議維護新疆統(tǒng)一和穩(wěn)定等措施,設官建制,鞏固統(tǒng)治;二是,伊犁將軍、大臣、巡撫對新疆行政、經濟、屯田、邊防事務等看法和對策,不涉及民族宗教爭議問題,具有歷史借鑒意義。
新疆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重要組成部分。生活在這片富饒美麗土地上的各族人民,自古就與生活在中原等地區(qū)的漢族、其他各兄弟民族,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有著廣泛而緊密的聯(lián)繫,共同創(chuàng)造了輝煌燦爛的中華文明,形成了血肉相連、生死與共的命運共同體。在歷史上,這裏的一些少數民族(和生活在其他邊疆地區(qū)的少數民族一樣)曾經建立過地方性政權,與中原王朝保持著時疏時密的關係。清朝於順治元年(一六四四年)奪取中央政權以後,加強了對邊疆民族地區(qū)的統(tǒng)一和治理。經過百餘年的努力,到乾隆二十四年(一七五九年)徹底統(tǒng)一了天山南北,新疆正式納入中央政權的統(tǒng)一管理。其時,正當西方殖民勢力大規(guī)模入侵中國的前夜,新疆在我國統(tǒng)一多民族國家鞏固和發(fā)展中的地位空前提高,凸顯出其國家藩籬、西北國門的特殊歷史地位:“新疆東捍長城,北蔽蒙古,南連衛(wèi)藏,西倚蔥嶺,居神州大陸之脊,勢若高屋之建瓴,得之則足以屏衛(wèi)中國,鞏固藩離;不得則晉隴、蒙古之地均失其險,一舉足而中原爲之動搖!保ā缎陆畧D志》卷一)因而新疆被視爲國家西北屏障、鎖鑰,“乃國家根本”(何秋濤《朔方備乘》卷一)。
清朝統(tǒng)一新疆後,設治建政,建立各級政權,著力整頓、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強化社會管理。根據新疆地處邊陲、民族眾多、社會歷史情況複雜等特點,清朝 “因時制宜”“因地制宜”,鑒前代得失“而損益之”,“設官公職,隨地異宜”,“酌損益之宜,視繁減之數,因時施行,未嘗以成例拘也”,因俗因地設置了一些其他地方所沒有的職官。因俗因地制宜設官分治地方民族事務,天山北麓厄魯特蒙古各部和吐魯番、哈密實行札薩克制,將各部編旗,委任旗內貴族一人爲札薩克,並設輔佐各官管理本旗事務;在天山南麓維吾爾族地區(qū),實行伯克制,各級伯克封授品級,明確其職權;在烏魯木齊及其以東地方,實行內地府縣制,其民政曾一度隸屬於甘肅布政使。
乾隆二十七年(一七六二年),清朝設置“總統(tǒng)伊犁等處將軍”簡稱“伊犁將軍”,至一九一二年止。伊犁將軍節(jié)制塔爾巴哈臺參贊大臣、烏魯木齊都統(tǒng)、喀什噶爾參贊大臣,是新疆最高軍政首腦,有統(tǒng)率駐軍、考察官吏、屯田置牧、組織生産、核徵賦稅、巡邊守土等職能。光緒十年(一八八四年)新疆建省後,巡撫執(zhí)掌伊犁將軍的軍政大權,成爲軍政一把手,伊犁將軍衹負責伊犁和塔爾巴哈臺的防務和軍政。
由於新疆地區(qū)的特殊重要的歷史地位,伊犁將軍都由皇帝親信重臣擔任,其他文武官員也都受到重用,升遷較快,研究西北邊疆的學者何秋濤就特別指出:“乾隆、嘉慶年間,滿洲大臣多自西北軍營入襄樞庭之治,若兆惠、阿桂、舒赫德等皆起自新疆軍營,松筠任庫倫辦事大臣、伊犁將軍前後十餘年之久,慶桂以科布多參贊入輔政。誠以西北塞防乃國家根本,故久其任而竣其遷擢也。”這道出了清朝設官的良苦心。伊犁將軍、辦事大臣奏報,與乾隆敕命,形成了軍政條款、行政措施,內容包括官銜、戶口差徭、朝貢、會盟、行軍、邊境哨卡、盜賊、人命、首告、捕亡、雜記、喇嘛、斷獄等,在治理過程中行之有效,使之制度化,運用國家權力貫徹執(zhí)行。在中央統(tǒng)一政令之下,充分整合,利用各地各民族的社會歷史資源,維護社會穩(wěn)定,加強各民族政治勢力對中央政權的向心力,又調動其積極性。這對新疆社會的歷史進程都産生過重大影響。
部分伊犁將軍、新疆巡撫奏議保留至今,所條陳新疆事務,是研究當時政治、經濟、軍事、行政管理的第一手資料。清朝根據奏議,形成了治理新疆政策措施;而貫徹執(zhí)行中央治疆政策,也主要靠這些官員。本選編收録了伊犁將軍薩迎阿、松筠、奕山、布彥泰、榮全、馬亮、廣福、長齡、長庚、那彥成以及新疆巡撫劉錦棠、陶模、聯(lián)魁等軍政大員的奏疏,起自乾隆、嘉慶、道光、咸豐、同治、光緒,止於宣統(tǒng)朝,適當補充了欽差大臣、陝甘總督等名臣的奏疏。全編內容具有兩個主要特點:一是,奏議維護新疆統(tǒng)一和穩(wěn)定等措施,設官建制,鞏固統(tǒng)治;二是,伊犁將軍、大臣、巡撫對新疆行政、經濟、屯田、邊防事務等看法和對策,不涉及民族宗教爭議問題,具有歷史借鑒意義。
北京聯(lián)合出版有限責任公司的編輯們爲這套書的出版花費了大量心血,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謝!由於編者水準有限,存在的錯漏之處,還請專家學者批評指正!
張雙智,中國人民大學清史所博士研究生,北京師范大學歷史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國邊疆民族史,在《清史研究》、《中國藏學等》中文核心期刊發(fā)表論文40篇,出版《清代朝覲制度研究》專著,編輯整理《民國藏事史料匯編》等大型史料匯編。杜常順,1983 年畢業(yè)于青海師大歷史系,獲學士學位;1988 年在四川大學獲歷史學碩士學位;2005 年在暨南大學獲歷史學博士學位。現為青海師大人文學院院長兼歷史系主任,碩士生導師。主要研究領域為西北少數民族歷史與宗教文化。學術兼職為青海省史志研究會常務理事、副會長。先后在《民族研究》、《世界宗教研究》、《佛學研究》、《中國藏學》等學術期刊發(fā)表論文30余篇,多次獲得省級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勵
1 松筠新疆奏稿 長文襄公辦理善后奏議、布彥泰葉爾羌奏稿 、布彥泰陜甘奏稿
2. 那文毅公喀什噶爾參贊大臣奏議、奕山新疆奏稿、薩迎阿新疆奏稿、長庚奏稿、伊犁將軍咨送原卷、
3.伊犁將軍馬亮、廣福奏議(上)
4. 伊犁將軍馬亮、廣福奏議(下)
5. 劉襄勤公奏稿(一)
6. 劉襄勤公奏稿(二)
7. 劉襄勤公奏稿(三)
8.劉襄勤公奏稿(四)
9. 戶部陜西司奏稿(上)
10. 戶部陜西司奏稿(下)
11.散木居奏稿(上)
12.散木居奏稿(下)
13. 勘定新疆記
14.陶勤肅公奏議遺稿
15.聯(lián)魁新疆奏稿(上)
16.聯(lián)魁新疆奏稿(下)
17.新疆圖志之奏議志(上)
18.新疆圖志之奏議志(下)
新疆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重要組成部分。生活在這片富饒美麗土地上的各族人民,自古就與生活在中原等地區(qū)的漢族、其他各兄弟民族,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有著廣泛而緊密的聯(lián)繫,共同創(chuàng)造了輝煌燦爛的中華文明,形成了血肉相連、生死與共的命運共同體。在歷史上,這裏的一些少數民族(和生活在其他邊疆地區(qū)的少數民族一樣)曾經建立過地方性政權,與中原王朝保持著時疏時密的關係。清朝於順治元年(一六四四年)奪取中央政權以後,加強了對邊疆民族地區(qū)的統(tǒng)一和治理。經過百餘年的努力,到乾隆二十四年(一七五九年)徹底統(tǒng)一了天山南北,新疆正式納入中央政權的統(tǒng)一管理。其時,正當西方殖民勢力大規(guī)模入侵中國的前夜,新疆在我國統(tǒng)一多民族國家鞏固和發(fā)展中的地位空前提高,凸顯出其國家藩籬、西北國門的特殊歷史地位:“新疆東捍長城,北蔽蒙古,南連衛(wèi)藏,西倚蔥嶺,居神州大陸之脊,勢若高屋之建瓴,得之則足以屏衛(wèi)中國,鞏固藩離;不得則晉隴、蒙古之地均失其險,一舉足而中原爲之動搖!保ā缎陆畧D志》卷一)因而新疆被視爲國家西北屏障、鎖鑰,“乃國家根本”(何秋濤《朔方備乘》卷一)。
清朝統(tǒng)一新疆後,設治建政,建立各級政權,著力整頓、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強化社會管理。根據新疆地處邊陲、民族眾多、社會歷史情況複雜等特點,清朝 “因時制宜”“因地制宜”,鑒前代得失“而損益之”,“設官公職,隨地異宜”,“酌損益之宜,視繁減之數,因時施行,未嘗以成例拘也”,因俗因地設置了一些其他地方所沒有的職官。因俗因地制宜設官分治地方民族事務,天山北麓厄魯特蒙古各部和吐魯番、哈密實行札薩克制,將各部編旗,委任旗內貴族一人爲札薩克,並設輔佐各官管理本旗事務;在天山南麓維吾爾族地區(qū),實行伯克制,各級伯克封授品級,明確其職權;在烏魯木齊及其以東地方,實行內地府縣制,其民政曾一度隸屬於甘肅布政使。
乾隆二十七年(一七六二年),清朝設置“總統(tǒng)伊犁等處將軍”簡稱“伊犁將軍”,至一九一二年止。伊犁將軍節(jié)制塔爾巴哈臺參贊大臣、烏魯木齊都統(tǒng)、喀什噶爾參贊大臣,是新疆最高軍政首腦,有統(tǒng)率駐軍、考察官吏、屯田置牧、組織生産、核徵賦稅、巡邊守土等職能。光緒十年(一八八四年)新疆建省後,巡撫執(zhí)掌伊犁將軍的軍政大權,成爲軍政一把手,伊犁將軍衹負責伊犁和塔爾巴哈臺的防務和軍政。
由於新疆地區(qū)的特殊重要的歷史地位,伊犁將軍都由皇帝親信重臣擔任,其他文武官員也都受到重用,升遷較快,研究西北邊疆的學者何秋濤就特別指出:“乾隆、嘉慶年間,滿洲大臣多自西北軍營入襄樞庭之治,若兆惠、阿桂、舒赫德等皆起自新疆軍營,松筠任庫倫辦事大臣、伊犁將軍前後十餘年之久,慶桂以科布多參贊入輔政。誠以西北塞防乃國家根本,故久其任而竣其遷擢也!边@道出了清朝設官的良苦心。伊犁將軍、辦事大臣奏報,與乾隆敕命,形成了軍政條款、行政措施,內容包括官銜、戶口差徭、朝貢、會盟、行軍、邊境哨卡、盜賊、人命、首告、捕亡、雜記、喇嘛、斷獄等,在治理過程中行之有效,使之制度化,運用國家權力貫徹執(zhí)行。在中央統(tǒng)一政令之下,充分整合,利用各地各民族的社會歷史資源,維護社會穩(wěn)定,加強各民族政治勢力對中央政權的向心力,又調動其積極性。這對新疆社會的歷史進程都産生過重大影響。
部分伊犁將軍、新疆巡撫奏議保留至今,所條陳新疆事務,是研究當時政治、經濟、軍事、行政管理的第一手資料。清朝根據奏議,形成了治理新疆政策措施;而貫徹執(zhí)行中央治疆政策,也主要靠這些官員。本選編收録了伊犁將軍薩迎阿、松筠、奕山、布彥泰、榮全、馬亮、廣福、長齡、長庚、那彥成以及新疆巡撫劉錦棠、陶模、聯(lián)魁等軍政大員的奏疏,起自乾隆、嘉慶、道光、咸豐、同治、光緒,止於宣統(tǒng)朝,適當補充了欽差大臣、陝甘總督等名臣的奏疏。全編內容具有兩個主要特點:一是,奏議維護新疆統(tǒng)一和穩(wěn)定等措施,設官建制,鞏固統(tǒng)治;二是,伊犁將軍、大臣、巡撫對新疆行政、經濟、屯田、邊防事務等看法和對策,不涉及民族宗教爭議問題,具有歷史借鑒意義。
北京聯(lián)合出版有限責任公司的編輯們爲這套書的出版花費了大量心血,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謝!由於編者水準有限,存在的錯漏之處,還請專家學者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