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遷勝訴案例經典解析 精選案例,14年實戰(zhàn)經驗匯總,維權寶典
定 價:69 元
-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師事務所 著
- 出版時間:2020/12/1
- ISBN:9787513660532
- 出 版 社:中國經濟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D922.305
- 頁碼:264
- 紙張:膠版紙
- 版次:1
- 開本:16開
本書共分為四篇十六章 ,分別對集體土地征收糾紛、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糾紛、違法建設用地查處糾紛、特殊程序糾紛四個方面予以專題解析,既涉及程序正義,也涉及實體正義,對拆遷實務與理論進行了系統(tǒng)的梳理和總結。第一篇包含五章共25個案例,分別是集體土地征收必須經省政府或者國務院批準;作出安置補償方案要依據法定程序和法定期限;征收方作出補償決定的依據;在集體土地征收過程中,征收人與被征收人依法簽訂補償協議;集體土地征收過程中,強拆主體及強拆責任的認定。第二篇包含五章共21個案例,分別為征收決定適用于國有土地且必須依程序作出;因未依法評估導致征收補償決定不合法;對被征收應全面補償并給予補償選擇權;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如何確定征收人與被征收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過程中,強拆主體及強拆責任的認定。第三篇包含三章共15個案例,分別為違法建筑的認定主體;行政機關作出違法建筑拆除決定需遵循法定程序;行政機關拆除違法建筑需遵循行政強制法的規(guī)定。第四篇包含三章共11個案例,分別是制作或保存政府信息公開的機關具有公開相關信息的義務;行政機關在信息公開中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違法造成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損害的,行政相對人有權提起國家賠償。
適讀人群 :本書可作為法官、律師及其他司法實務工作者的工作參考資料,為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提供參考指引。亦可用于高等學校相關專業(yè)的課堂教學或相關研究人員的培訓授課。也可為在校法學專業(yè)學生提供一個實務視角,以彌補他們缺乏相關實踐經驗的不足,期待本書為他們的論文寫作和學業(yè)思考提供實用的方法和思路。
圖書所講解案例均為盛廷律師承辦的真實案例,每個案例解析后都附有案例索引號,可根據該索引號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判決書原文。數百件勝訴案例精選,涉及征收拆遷各環(huán)節(jié),全方面裁判觀點解析,14年實戰(zhàn)經驗匯總,被征收人的維權寶典。
畢文強,律師,北京市盛廷律師事務所創(chuàng)始人、主任律師。北京市物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研究生兼職導師, “大愛清塵”公益基金監(jiān)事,CCTV《律師來了》人氣律師,是中國第一例以公民名義提交的立法議案撰稿人。曾先后接受中央電視臺“新聞30分”“經濟信息聯播”等欄目及《中國新聞周刊》《南方人物周刊》等報刊雜志的專題采訪。 張合剛,現執(zhí)業(yè)于北京市盛廷律師事務所,征地拆遷業(yè)務部首席主辦律師。
對征地、拆遷理論及狀況均有深切關注和深入研究,并善于運用法理創(chuàng)造性地解決實際問題。在全國各地接辦了大量群體性疑難案件,通過與當地政府協商談判、行政復議、訴訟等方式,成功地解決了征地、拆遷等糾紛,化解了多起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群體事件。
馬娜,女,法律碩士,北京市盛廷律師事務所首席主辦律師,團隊帶頭人;北京市盛廷律師事務所聯合黨支部副書記,北京市海淀區(qū)律師協會征收和產權保護研究會秘書長。曾榮獲“優(yōu)秀公益律師”,海淀區(qū)司法局“服務之星” “優(yōu)秀共產黨員”等稱號。
專注于行政訴訟,主要執(zhí)業(yè)領域為征地拆遷、房地產業(yè)務。自執(zhí)業(yè)以來,辦理案件數百起。注重行政法學的理論學習與實務研究、案例研究,擅長訴訟可視化和訴訟大數據分析。編訂北京市盛廷律師事務所“征地拆遷案件流程模板”,成為辦案指引。
執(zhí)業(yè)以來承辦各類糾紛案件數百起,在公司法務、土地糾紛及行政法律事務方面具備豐富的法學理論儲備及訴訟、仲裁等實務操作經驗。
潘金忠,法律碩士,2007年取得律師執(zhí)業(yè)證,執(zhí)業(yè)證號:11101200710176245。現為北京市盛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執(zhí)行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征收拆遷法律服務研究會副秘書長,北京市法學會農村法治研究會理事,北京市法學會物權法研究會理事,北京市海淀區(qū)律師協會征收與產權保護研究會副會長,海淀區(qū)優(yōu)秀律師,入選北京市法學會“百名法學英才”。
致力于不動產征收、集體資產保護、行政爭議解決等法律實務和研究,代理不動產征收補償、土地使用權爭議、礦產資源侵權、建設工程糾紛等民事、行政案件數百起。在房屋、土地、礦產資源、建設工程以及行政訴訟領域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和系統(tǒng)的理論知識。
目錄
第一篇集體土地征收糾紛
一、集體土地征收必須經省政府或者國務院批準
1以“村民自治、社區(qū)改造”為名,實施集體土地征收被依法撤銷
2征地批準后才辦理相關林地審批手續(xù),征地批復違法
3行政復議機關對征地批復的行政復議行為不履行法定職責,屬于
行政訴訟受案范圍
4集體土地的征收必須取得省政府或國務院的征地批復
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無權發(fā)布拆遷公告
6市政府無權批準征收農村集體土地
二、作出安置補償方案要依據法定程序和法定期限
7政府批準的安置補償方案應符合法定程序
8無征地手續(xù)作出安置補償方案批復違法
9超過法定期限發(fā)布安置補償方案實施公告違法
三、征收方作出補償決定的依據
10直接依據核量表作出的補償數額違法
11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在存在地上附著物時才能使用
四、在集體土地征收過程中,征收人與被征收人依法簽訂補償協議
12簽訂安置補償協議應嚴格審查被征收人的主體資格
13違背真實意愿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應撤銷
14征收補償協議中補償對象錯誤,補償協議應撤銷
15征用土地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計算表,不等于補償協議
16行政機關應及時履行對被征收人的安置補償職責
五、集體土地征收過程中,強拆主體及強拆責任的認定
17有證據證明強拆主體的,由該主體承擔強拆的法律后果
18村委會實施的強制拆除,應視為政府委托實施的行為
19不能證明房屋由其他主體強制拆除的,由受益主體擔責
20多個部門參與強拆,推定實施單位為適格被告
21街道辦實施強拆屬于超越法定職權
22鎮(zhèn)政府不具備強制拆除集體土地上房屋的資格和職權
23村委會沒有實施征地拆遷的職責
24未達成補償協議,行政機關強制拆除被確認違法
25行政機關實施強拆行為,必須按照法定程序進行
第二篇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糾紛
一、征收決定適用于國有土地且必須依程序作出
26征收決定內容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的應撤銷
27以征收決定的方式征收集體土地違法
28征收決定通告存在程序違法時應確認違法
29沒有依法進行社會穩(wěn)定性風險評估的征收決定應撤銷
30征收決定及安置補償方案內容應符合法律規(guī)定
31《房屋征收決定公告》未張貼于醒目之處屬違法
二、因未依法評估導致征收補償決定不合法
32評估機構選定不合法,依據該評估報告作出的補償決定應撤銷
33評估報告未依法定程序作出,依據該評估報告作出的補償決定
應撤銷
34評估報告未依法送達,依據該評估報告作出的補償決定應撤銷
35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應保障被征收人對評估報告申請復核和
鑒定的權利
36評估報告送達前作出的征收補償決定應撤銷
37行政機關要在法定期限內提交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的
證據
三、對被征收應全面補償并給予補償選擇權
38征收補償決定未對被拆遷人進行全面補償應撤銷
39未保障被拆遷人補償選擇權的補償決定應撤銷
四、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如何確定征收人與被征收人
40有獨立的機關法人主體資格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qū)域的房屋征收與
補償工作的征收辦應當對與他人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的行政
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五、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過程中,強拆主體及強拆責任的認定
41未經拆遷安置補償直接收回原土地使用權的行為違法
42多機關參與強拆,組織者為適格被告
43行政機關要證明強拆行為合法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交證據
44由于強拆使得拆遷工作得以完成的受益主體推定為強拆主體
45強拆行為的受益主體不能證明其未實施強拆行為的,應對強拆
行為承擔責任
46已經做出補償決定后強拆需要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三篇違法用地違法建設查處糾紛
一、違法建筑的認定主體
47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不具有認定違法建筑的職權
二、行政機關作出違法建筑拆除決定需遵循法定程序
48行政機關應當適用行為發(fā)生時的法律對相對人作出處理
49限期拆除決定書錯誤適用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應撤銷
50拆除決定未告知拆除的事實、理由及依據應撤銷
51未對被拆除建筑物進行調查和認定,拆除行為違法
52強制拆除違法建筑決定未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應撤銷
53行政機關未經催告程序直接作出拆除通知書應撤銷
54行政機關在催告履行期內作出強制拆除決定的行為違法
55拆除違法建設的處罰決定書未按照法定程序送達應撤銷
三、行政機關拆除違法建筑需遵循行政強制法的規(guī)定
56行政機關未發(fā)布強制拆除公告即拆除當事人房屋的行為違法
57在強制拆除決定的復議或者訴訟期內強制拆除當事人房屋的
行為違法
58行政機關未提供證據證明強拆行為合法的,認定該強拆
行為違法
59行政主體應對其組織實施的行政行為合法性承擔責任
60未告知訴權的行政行為的起訴期限
第四篇特殊程序糾紛
一、制作或保存政府信息公開的機關具有公開相關信息的義務
61已被撤銷的主體,作出的信息公開答復無效
62國土部門和財政部門均有公開國有土地使用出讓收支情況的職責
63市、縣級政府具有公開征收補償信息的法定職責
二、行政機關在信息公開中的法定職責
64行政機關應在法定期限內履行公開信息的法定職責
65對申請人的信息公開申請,行政機關無法公開的應當說明理由
66行政機關責令村務公開,應該對公開結果全面跟進
67超過法定期限作出復議決定屬于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
三、行政機關違法造成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損害的,行政相對人有權
提起國家賠償
68違法強拆后行政機關未及時賠償,可基于價值最大化原則確定
評估時點
69因行政機關強拆行為造成損失無法舉證的,行政機關應承擔
舉證責任
70賠償請求人有權獲得與其他居民同等標準的安置面積補償,
或等面積的市價補償款
71非法強拆房屋的,應給予行政相對人相應的房屋租賃費損失
附錄一訴訟費交納標準
附錄二盛廷大事記
附錄三盛家軍來了
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