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合同原理與實務》以英國法為基礎,總結了FIDIC合同的歷史沿革,概括了FIDIC合同體系中各種標準合同格式的主要特征,并以使用最為廣泛的FIDIC合同1987年第4版舊紅皮書和1999年第1版新紅皮書為主線,闡述了國際承包工程項目的主要當事人--業(yè)主、工程師、承包商、分包商的權利和義務,全面論證了施工合同的性質(zhì)、合同的成立、投標程序、設計、分包、變更、付款、違約救濟、索賠以及爭議的解決等內(nèi)容!禙IDIC合同原理與實務》采用了大量的英國和美國的著名判例,并在每一章之后以附錄的方式提供了與國際承包工程相關的信息,有助于讀者直接引用這些判例,深入了解和研究FIDIC合同。
《FIDIC合同原理與實務》適用于從事國際承包工程業(yè)務的各級項目管理人員使用,也適用于從事國際承包工程項目的設計咨詢工程業(yè)務人員和監(jiān)理工程師使用,還可供參與國際承包工程項目爭議案件的律師、仲裁員參考借鑒,并可作為大專院校工程管理相關專業(yè)的FIDIC合同教材。
崔軍,北京大學法學學士,法學碩士,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專家委員,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英國皇家特許建造師,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關聯(lián)會員,英國建筑法學會會員。
在中東、非洲、亞洲、歐洲工作長期從事國際工程承包項目管理工作。在國外工作期間,主要從事項目索賠、合同管理,駐在國公司的管理和運營,BOT/PPP項目開發(fā)等工作,熟諳國際工程承包市場的歷史、現(xiàn)狀及其運作模式。
主要著作:
專著《FIDIC合同原理與實務》
專著《FIDIC分包合同原理與實務》
合著《國際承包工程實用手冊》
譯著《FIDIC用戶指南》
譯著《施工合同索賠》
譯著《工期索賠》
合著《國際工程承包總論》(第2版)
專著《國際工程承包市場開發(fā)實務》(即將出版)
專著《國際工程設計一施工和EPC合同應用實務》(即將出版)
專著《國際工程分包合同應用實務》(即將出版)
譯著《工期延誤分析》
主要論文和文章:
在《國際經(jīng)濟合作》、《國際工程與勞務》、《項目管理技術》上發(fā)表論文和文章40多篇。
FIDIC分包的一般原則和特殊規(guī)則系列文章
FIDIC工期索賠的計算系列文章
工期延誤分析技術--計劃影響分析法
工期延誤分析技術--時間影響分析法
工期延誤分析技術--實際與計劃工期對比法
工期延誤分析技術--影響事件剔除法
論FIDIC合同的設計責任
FIDIC合同中滿足使用功能的義務
FIDIC合同中按勞付酬原則及其應用
FIDIC合同中的警告義務
論國際工程項目中的意向書
CPM網(wǎng)絡進度計劃中時差的歸屬
主要講座和課程:
海外BOT/PPP實踐
BOT/PPP項目的風險、識別和分擔
海外BOT/PPP項目開發(fā)策略
FIDIC合同索賠和案例分析
國際工程承包市場開發(fā)策略
國際EPC項目管理實務
國際工程分包合同實戰(zhàn)解析
國際EPC分包合同管理最佳實踐
序
前言
縮略語表
第1章 FIDIC合同體系
1.1 FIDIC合同的歷史演變
1.1.1 ICE合同和ACE合同
1.1.2 第1版FIDIC合同
1.1.3 第2版和第3版FIDIC合同
1.2 FIDIC彩虹族合同
1.2.1 彩虹族合同
1.2.2 1987年第4版紅皮書
1.2.3 FIDIC桔皮書
1.2.4 FIDIC分包合同格式
1.3 1999年版FIDIC合同體系
1.3.1 1999年版FIDIC合同
1.3.2 FIDIC新紅皮書
1.3.3 FIDIC新黃皮書
1.3.4 FIDIC銀皮書
1.3.5 FIDIC綠皮書
1.3.6 FIDIC藍皮書
1.4 FIDIC合同協(xié)調(diào)版
1.5 2008年設計一建造和運營合同
1.5.1 DBO合同的適用范圍
1.5.2 DBO合同的體例和條款安排
1.5.3 DBO合同條款的主要內(nèi)容
1.5.4 DBO合同與BOT合同
1.5.5 施工合同、DB合同和DBO合同
1.6 FIDIC合同評述
1.6.1 FIDIC合同體系一覽表
1.6.2 FIDIC合同述評
附錄1.1 國際咨詢工程師聯(lián)合會
附錄1.2 FIDIC其他出版物
第2章 施工合同的性質(zhì)
2.1 施工合同的定義
2.2 施工合同的當事人
2.2.1 業(yè)主
2.2.2 承包商
2.2.3 建筑師
2.2.4 工程師
2.2.5 驗工計量師
2.2.6 分包商
2.2.7 供應商
2.3 施工合同類型
2.3.1 施工合同分類
2.3.2 單價、總價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2.3.3 設計一施工合同
2.4 施工合同文件
2.4.1 施工合同文件的構成
2.4.2 施工合同文件的優(yōu)先次序
2.5 合同的法律適用
附錄2.1 施工合同中的聯(lián)合體
附錄2.2 文本之爭(1)
附錄2.3 文本之爭(2)
第3章 合同的成立
3.1 合同成立的條件
3.1.1 要約
3.1.2 承諾
3.1.3 對價
3.1.4 合同成立的要件
3.2 合同的相互關系
3.3 從擔保
3.3.1 從擔保的定義
3.3.2 從擔保的法律意義和后果
3.3.3 建筑工程業(yè)常見的從擔保類型
3.3.4 英國JCT合同體系下的從擔保
……
第4章 招標和投標
第5章 業(yè)主的主要義務
第6章 工程師的主要義務和責任
第7章 承包商的主要義務
第8章 設計責任
第9章 設計一施工、EPC和交鑰匙合同
第10章 工程分包合同
第11章 工期
第12章 施工延誤和干擾
第13章 工程變更
第14章 支付
第15章 風險的識別、分擔和管理
第16章 索賠
第17章 合同違約、損害賠償、暫停和終止
第18章 爭議的解決
在主包商選擇的分包商和業(yè)主或工程師指定分包商的管理上,由于合同關系和責任義務不盡相同,主包商應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由于自雇分包商相應承擔了主合同項下的義務,主包商應對其進行全面的進度、質(zhì)量、安全和合同等管理工作。對于指定分包商,除非分包合同中明確承包商的全面管理責任,否則,他只能根據(jù)分包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進行相應的管理工作。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規(guī)定,主包商對指定分包商應像自雇分包商一樣進行工程管理。
在對指定分包商的管理過程中,應注意如下事項:
(1)延誤。如果由于主合同規(guī)定的事項造成的工程延期,如惡劣的氣候條件等,主包商可以有權給予工程延期。但如果由于指定分包商違約、疏忽造成了工期的延誤,主包商不應延長指定分包商的工期。
(2)設計。主包商應特別注意指定分包商的設計與其他工程的銜接、指定分包商設計的延誤等相關問題。在設計溝通方面,特別是在規(guī)范和設計的細節(jié)有關技術問題上,主包商可以同意分包商與工程師直接聯(lián)系,但分包商應事先通知主包商,以便主包商在適當時候參加有關會議。
(3)解除指定分包合同。如果指定分包商違約、破產(chǎn)或其錯誤行為導致主包商根據(jù)分包合同中的終止條款、或者一般法律原則解除與指定分包商的合同關系,主包商可以要求業(yè)主或工程師指定另一分包商,變更工程或者安排主包商完成有關的工程。
(4)指定分包商的清算和破產(chǎn)。由于是業(yè)主選擇和指定的分包商,因此,業(yè)主應承擔指定分包商的破產(chǎn)風險,主包商對此不承擔責任。從已有的判例和實踐看,對指定分包商破產(chǎn)的處理,主要措施是業(yè)主或工程師重新指定,變更工程或由主包商完成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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