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邊文學》收魯迅1934年1月至11月間所作雜文六十一篇,1936年6月由上海聯(lián)華書局初版。包括《“京派”與“海派”》《罵殺與捧殺》等。
讀死書是害己,一開口就害人;但不讀書也并不見得好。
——《讀幾本書》
序言
我的常常寫些短評,確是從投稿于《申報》的《自由談》上開頭的;集一九三三年之所作,就有了《偽自由書》和《準風月談》兩本。后來編輯者黎烈文先生真被擠軋得苦,到第二年,終于被擠出了,我本也可以就此擱筆,但為了賭氣,卻還是改些作法,換些筆名,托人抄寫了去投稿,新任者不能細辨,依然常常登了出來。一面又擴大了范圍,給《中華日報》的副刊《動向》,小品文半月刊《太白》之類,也間或寫幾篇同樣的文字。聚起一九三四年所寫的這些東西來,就是這一本《花邊文學》。
這一個名稱,是和我在同一營壘里的青年戰(zhàn)友,換掉姓名掛在暗箭上射給我的。那立意非常巧妙:一,因為這類短評,在報上登出來的時候往往圍繞一圈花邊以示重要,使我的戰(zhàn)友看得頭疼;二,因為“花邊”也是銀元的別名,以見我的這些文章是為了稿費,其實并無足取。至于我們的意見不同之處,是我以為我們無須希望外國人待我們比雞鴨優(yōu),他卻以為應該待我們比雞鴨優(yōu),我在替西洋人辯護,所以是“買辦”。那文章就附在《倒提》之下,這里不必多說。此外,倒也并無什么可記之事。只為了一篇《玩笑只當它玩笑》,又曾引出過一封文公直先生的來信,筆伐的更嚴重了,說我是“漢奸”,現(xiàn)在和我的復信都附在本文的下面。其余的一些鬼鬼祟祟,躲躲閃閃的攻擊,離上舉的兩位還差得很遠,這里都不轉載了。
“花邊文學”可也真不行。一九三四年不同一九三五年,今年是為了《閑話皇帝》事件,官家的書報檢查處忽然不知所往,還革掉七位檢查官,日報上被刪之處,也好像可以留著空白(術語謂之“開天窗”)了。但那時可真厲害,這么說不可以,那么說又不成功,而且刪掉的地方,還不許留下空隙,要接起來,使作者自己來負吞吞吐吐,不知所云的責任。在這種明誅暗殺之下,能夠茍延殘喘,和讀者相見的,那么,非奴隸文章是什么呢?
我曾經(jīng)和幾個朋友閑談。一個朋友說:現(xiàn)在的文章,是不會有骨氣的了,譬如向一種日報上的副刊去投稿罷,副刊編輯先抽去幾根骨頭,總編輯又抽去幾根骨頭,檢查官又抽去幾根骨頭,剩下來還有什么呢?我說:我是自己先抽去了幾根骨頭的,否則,連“剩下來”的也不剩。所以,那時發(fā)表出來的文字,有被抽四次的可能,——現(xiàn)在有些人不在拚命表彰文天祥方孝孺么,幸而他們是宋明人,如果活在現(xiàn)在,他們的言行是誰也無從知道的。
因此除了官準的有骨氣的文章之外,讀者也只能看看沒有骨氣的文章。我生于清朝,原是奴隸出身,不同二十五歲以內(nèi)的青年,一生下來就是中華民國的主子,然而他們不經(jīng)世故,偶爾“忘其所以”也就大碰其釘子。我的投稿,目的是在發(fā)表的,當然不給它見得有骨氣,所以被“花邊”所裝飾者,大約也確比青年作家的作品多,而且奇怪,被刪掉的地方倒很少。一年之中,只有三篇,現(xiàn)在補全,仍用黑點為記。我看《論秦理齋夫人事》的末尾,是申報館的總編輯刪的,別的兩篇,卻是檢查官刪的:這里都顯著他們不同的心思。
今年一年中,我所投稿的《自由談》和《動向》,都?耍弧短住芬膊怀隽。我曾經(jīng)想過:凡是我寄文稿的,只寄開初的一兩期還不妨,假使接連不斷,它就總歸活不久。于是從今年起,我就不大做這樣的短文,因為對于同人,是回避他背后的悶棍,對于自己,是不愿做開路的呆子,對于刊物,是希望它盡可能的長生。所以有人要我投稿,我特別敷延推宕,非“擺架子”也,是帶些好意——然而有時也是惡意——的“世故”:這是要請索稿者原諒的。
一直到了今年下半年,這才看見了新聞記者的“保護正當輿論”的請愿和智識階級的言論自由的要求。要過年了,我不知道結果怎么樣。然而,即使從此文章都成了民眾的喉舌,那代價也可謂大極了:是北五省的自治。這恰如先前的不敢懇請“保護正當輿論”和要求言論自由的代價之大一樣:是東三省的淪亡。不過這一次,換來的東西是光明的。然而,倘使萬一不幸,后來又復換回了我做“花邊文學”一樣的時代,大家試來猜一猜那代價該是什么罷……
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二十九之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