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世紀開始,我們相繼出版了弗朗茨·李斯特(1811-1886)的音樂作品、文章、書信,以及根據(jù)主題劃分編纂而成的音樂作品集,目前這項工作仍在進行之中。1907年,由薩克森-魏瑪-艾森納赫大公卡爾·亞歷山大建立,并得到瑪麗·馮·霍恩洛厄公主資助的弗朗茨·李斯特基金會發(fā)起了《李斯特音樂作品全集》的出版工作。這個33卷本的舊版作品集于1936年完成,但也僅包含了李斯特畢生作品的三分之一。1970年,在更新和完善舊版本的基礎(chǔ)上,布達佩斯音樂出版社(EMB)推出了全新的學術(shù)評注版。
“新李斯特作品全集”(New Liszt Edition,簡稱NLE)包含十個系列,按體裁和樂譜的體量進行分類。首輯(鋼琴獨奏作品)于1985年由EMB和德國卡塞爾的騎熊士出版社(Barenreiter-Verlag)聯(lián)合出版。自1986年起,EMB開始單獨出版發(fā)行新李斯特作品全集,并于2005年完成了第二輯(鋼琴獨奏作品的改編版本)。在出版首輯和第二輯時,我們優(yōu)先參考的是作品的最終版,只有那些與最終版有較大差異的早期版本才會以附錄的形式收入其中。2005年,我們推出了一套15卷的鋼琴獨奏作品補充版本,目的是出版一系列與最終版差別不大的早期版本。這些作品主要是李斯特生前自己出版的作品,也有一些以手稿形式保留下來的樂譜。比較特殊的是,一些未完成的作品也收錄在補充版中。
本樂譜是NLE中的鋼琴獨奏作品單行本,其中不僅有基于學術(shù)研究和評注的摹真本,也有完整的早期版本,還有包含重要背景信息的前言。
從20世紀開始,我們相繼出版了弗朗茨·李斯特(1811-1886)的音樂作品、文章、書信,以及根據(jù)主題劃分編纂而成的音樂作品集,目前這項工作仍在進行之中。1907年,由薩克森-魏瑪-艾森納赫大公卡爾·亞歷山大建立,并得到瑪麗·馮·霍恩洛厄公主資助的弗朗茨·李斯特基金會發(fā)起了《李斯特音樂作品全集》的出版工作。這個33卷本的舊版作品集于1936年完成,但也僅包含了李斯特畢生作品的三分之一。1970年,在更新和完善舊版本的基礎(chǔ)上,布達佩斯音樂出版社(EMB)推出了全新的學術(shù)評注版。
“新李斯特作品全集”(New Liszt Edition,簡稱NLE)包含十個系列,按體裁和樂譜的體量進行分類。第一輯(鋼琴獨奏作品)于1985年由EMB和德國卡塞爾的騎熊士出版社(Barenreiter-Verlag)聯(lián)合出版。自1986年起,EMB開始單獨出版發(fā)行新李斯特作品全集,并于2005年完成了第二輯(鋼琴獨奏作品的改編版本)。在出版第一輯和第二輯時,我們優(yōu)先參考的是作品的最終版,只有那些與最終版有較大差異的早期版本才會以附錄的形式收入其中。2005年,我們推出了一套15卷的鋼琴獨奏作品補充版本,目的是出版一系列與最終版差別不大的早期版本。這些作品主要是李斯特生前自己出版的作品,也有一些以手稿形式保留下來的樂譜。比較特殊的是,一些未完成的作品也收錄在補充版中。
本樂譜是NLE中的鋼琴獨奏作品單行本,其中不僅有基于學術(shù)研究和評注的摹真本,也有完整的早期版本,還有包含重要背景信息的前言。
在編訂樂譜時,編訂者力圖最大限度地保留李斯特作曲和記譜的特點。因此,為了避免使譜面顯得過于擁擠,也為了適應現(xiàn)代記譜法,一些通用的簡化記譜方式被保留了下來。對于由橫向旋律分句所決定的音符演奏的時值,我們采用了不規(guī)則的記譜方式。另一方面,簡化記譜中不一致之處,都予以刪除處理。由于所謂的管弦樂式記譜法貫穿始終,沒有按照原有的朝向繪制符頭。單手演奏的二聲部或多聲部段落中的休止符,只有當其缺失會導致時值(也就是其后音符開始演奏的時刻)不確定情況下,才會添加在樂譜中。符頭的大小——正常(大),較小和極小——完全遵循原版標記。由同一音符構(gòu)成的不同時值的倚音,統(tǒng)一記為符尾相連的八分音符。僅當很小的音符可構(gòu)成一個在節(jié)奏上具有獨立完整性的段落時,本版樂譜才會修正其音符時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