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治中的議程與不穩(wěn)定性》革命性地揭示了政策議題在美國全國性議程當中興起與衰退的本質,開拓性地對涉及長期跨度的多個議題進行了翔實的研究。作者們認為,公共政策當中的短期單議題分析short-term.single-issue analyses)。對于理解由政治家、利益集團和媒體之間的緊密關系而形成的公共政策,只是提供了一個狹隘而歪曲了的視角!睹绹沃械淖h程與不穩(wěn)定性》通過集中分析多個議題(包括民用核電、城市事務、吸煙和汽車安全)的長期演變過程,顛覆了上述觀念,展示了政策穩(wěn)定性隨著爆發(fā)式的、快速的、不可預期的變動而改變的宏大畫卷。
《美國政治中的議程與不穩(wěn)定性》是對傳統政治智慧的修正,它修正了人們對議程設置動力學的理解,闡明了這一美國政治學研究中真正核心的主題,并且提出了著名的“間斷一均衡理論”!睹绹沃械淖h程與不穩(wěn)定性》英文原版在美國剛出版之時,被《政治學雜志》(Journal ofPolitics)譽為“公共政策和美國政治研究的里程碑”,兩位作者也因此書而獲得了美國政治學會2001年度的“艾倫·威爾達夫斯基獎”。其所開發(fā)的概念工具、研究方法和理論成果也有可能成為我國公共政策和政治學研究的“新范式”,值得廣大政治學和公共政策研究者參考借鑒。
弗蘭克·鮑姆加特納(Frank R.Baumgartner)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政治科學系主任、教授。
布賴恩·瓊斯(Bryan D,Jones)美國華盛頓大學政治學教授。
前言/1
第一部分 理論起點
第一章 政治中的間斷均衡/3
治理與議程/4
政策壟斷/6
議程設置和均衡/9
本書的研究方法/22
第二章 政策形象與制度性議定場所/24
政策形象/24
政策議定場所/29
互動/33
形象一議定場所之間的互動和間斷均衡/35
第三章 議程變遷的研究/37
研究設計問題/38
開發(fā)新的研究方法/46
結論/52
第二部分 追蹤美國的政策變遷
第四章 政策壟斷的建立和崩潰/55
核電的形象/56
管制環(huán)境的改變/64
國會監(jiān)督性質的改變/67
州與地方政府日增的激進主義/69
金融市場回應的變化/70
核電公眾形象的改變/73
關注核電問題的系列議定場所/74
第五章 議題擴張的兩種模式/77
唐斯和沙特施奈德的兩種動員理論/80
兩種動員理論的檢驗/83
結論/92
第六章 媒體注意力的動力學/95
在多維度的辯論中選擇單一的聚焦點/96
非抵觸性的辯論/99
對媒體中殺蟲劑和吸煙問題的再審視/101
媒體沉迷于風險或沖突? /109
不穩(wěn)定的注意力和非均衡政治/1 1 5
第七章 城市--作為全國性政治問題/117
城市失序和系統性政治議程/1 18
正式議程/121.
政策產出和正式議程/123
城市政策制定的浪潮/125
全國性的城市動議/131
城市動議的結束/133
機會之窗/134
結語/138
第八章 解決方案和問題的連接:三個單向性議題/140
毒品濫用/142
酒精飲料濫用/151
兒童虐待/153
結論/158
……
第三部分 政治中的結構和背景變化
一個集團的人比兩個不同集團的人一般更容易形成一致的政策形象。國會當中的農業(yè)委員會更可能將殺蟲劑看作增加農民收益的手段,相反一個環(huán)境集團則更可能將注意力集中于殺蟲劑對健康的負面影響上。因此,形象被接受還是被拒絕取決于提出這一問題的機構所在的領域。如果作出決策時充分考慮到議題涉及多個機構,那么每一個機構對這個議題有不同理解也就不足為奇了。在農業(yè)政策領域,煙草業(yè)被看作是就業(yè)的重要途徑;在健康政策領域中,則會引起人們關于疾病的形象;在保險和商業(yè)成本保持(cost.containment)領域里,則被看作是增加健康保險費的因素;在對外貿易領域,會被看成是美國出口創(chuàng)匯的重要來源。不同的制度性議定場所是同一問題形成不同政策形象的根本原因。
沒有詳盡的規(guī)則清楚地規(guī)定社會中的哪個機構承擔何種決策。由于議題和 -有可能卷入議題的人理解議題的方式各異,這個議題既可能成為聯邦政府的議程,也可能交給私人市場機制加以解決,還可能交給州或地方當局加以解決,或由家庭,或由眾多機構中的某一機構加以解決。歷史、憲政安排、文化認知和眾機構的表現都會影響到對目前議題管轄機構的安排。在美國,一些決策在國會中制定,一些在行政機構中做出,一些在法庭上誕生,一些由地方政府做出,一些通過股票和債券市場由私人投資者做出,一些由商人做出,還有一些則出自消費者之手。諸如,醫(yī)療保健政策、航空運輸政策、鐵路和電信。在一個國家安排給市場解決的議題在另一個國家可能由國家來解決。議題分派的差異導致政策的差異,因為不同集團在不同的制度安排中處于不同的優(yōu)勢或劣勢。
政策議定場所是針對特定問題做出權威性決策的制度性場所。制定政策的權力并不是自動分配給特定的政策議定場所。相反,一個議題如何被安排進入一個具體的議定場所中,就像一個議題如何與一個特定的形象聯系起來一樣,都像謎一樣無法解釋。正如形象可能會隨著時間發(fā)生改變一樣,議定場所也可能會隨著時間發(fā)生改變。而且,正如議題在某一時段中可能有多種形象一樣,議題也可能歸屬不同的議定場所管轄。
某些類型的形象在某一個議定場所中會獲得廣泛認可;但是在另外一個機構管轄領域里卻會被認為是不合時宜的。例如在立法領域中常見的妥協規(guī)則、公平的參與和互惠在法庭上幾乎沒有合法性。類似地,對議題敘事方式的控制可以使議題遠離執(zhí)行機構和技術精英,因此選舉政治可以為積極行動者提供改變形象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