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為的撤銷是行政實踐中的常見現(xiàn)象,也是行政法學研究中的一個重大問題!缎姓袨榈某蜂N研究》運用價值分析與實證分析的方法,集中研究了行政機關應當如何撤銷行政行為的問題,研究的基本思路是:一是撤什么,探討的是行政行為撤銷的對象;二是為什么撤,探討的是行政行為撤銷的正當性;三是怎么撤,探討的是行政行為撤銷的要求;四是撤了怎么辦,探討的是行政行為撤銷的法律結果。
引言
一、問題的緣起
二、研究的視域
三、研究的對象
(一)被撤銷的具體行政行為
(二)作為具體行政行為的撤銷
四、研究的意義
五、研究的現(xiàn)狀
六、研究的思路與方法
第一章 行政行為撤銷的一般理論
一、行政行為撤銷的含義
(一)問題的提出
(二)作為行政制裁手段的撤銷
(三)作為行政救濟手段的撤銷
(四)兩種撤銷的區(qū)分
二、行政行為撤銷與吊銷、注銷的區(qū)分
(一)行政行為的撤銷與吊銷
(二)行政行為的撤銷與注銷
三、行政行為撤銷的對象
(一)行政行為瑕疵與效力的二元結構
(二)行政行為瑕疵與效力的觀念誤區(qū)
(三)來自普通法的批評
(四)大陸法系的變革
(五)“一元化”的結論:瑕疵行政行為皆可撤銷
第二章 行政行為撤銷的正當性
一、行政行為撤銷的功效
(一)依法行政的實現(xiàn)
(二)規(guī)則之治的形成
二、原行政行為機關撤銷的正當性
(一)域外法的考察
(二)立法現(xiàn)狀
(三)行政的態(tài)度
(四)司法的立場
(五)結論
三、上級行政機關撤銷的正當性
(一)域外法的考察
(二)上級行政機關撤銷權的來源
(三)行政領導關系下的撤銷權
第三章 行政行為撤銷的標準
一、主要證據不足
(一)證據與事實之分
(二)主要證據與次要證據之分
二、適用依據錯誤
(一)沒有依據
(二)依據解釋錯誤
(三)適用依據不完全
(四)適用了違法的依據
(五)適用了失效的依據
(六)適用了未生效的依據
(七)適用了不相關的依據
……
第四章 行政行為撤銷的限制
第五章 行政行為撤銷的效果
主要參考文獻
后記
從現(xiàn)行立法規(guī)定和制度實踐來看,我國對瑕疵行政行為的救濟采取的是原則撤銷的立場,撤銷作為對瑕疵行政行為進行矯正的方式在實踐中被大量使用。從撤銷的對象來看,也突破了大陸法系國家和地區(qū)通行的“可撤銷行政行為”的范圍而幾乎擴展至所有瑕疵行政行為。我們認為,行政行為的無效與撤銷應該是同義的、同值的,在具體理由闡述上完全可以并用。因此,應當拋棄無效與可撤銷的二元結構,堅持凡瑕疵行政行為皆可撤銷的“一元化”立場,從而否認行政相對人享有對行政行為效力的自行認定和抵抗權。這是我國行政行為的撤銷制度與其他國家的行政行為撤銷制度的最大區(qū)別。
之所以從根本上否定傳統(tǒng)的無效與撤銷二元結構,采用凡瑕疵行政行為皆可撤銷的立場,一方面固然與個人必須無條件服從于國家、政府權力不容置疑和挑戰(zhàn)的傳統(tǒng)觀念不無關系,但另一方面更多地是為了避免因無效的行政行為與可撤銷的行政行為之間界限不清導致行政秩序的不穩(wěn)定,進而避免行政相對人因錯誤判斷而產生新的法律責任;同時也是出于提高行政效率,樹立國民對行政行為的信賴,確立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服務與合作”的新型關系的考慮。從整體上說,我國現(xiàn)行立法所確定的這種撤銷制度基本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具有包容性強(既包括大陸法系國家和地區(qū)的可撤銷行政行為的撤銷,又包括無效行政行為的撤銷)、適用面廣(無論是一般的還是重大且明顯瑕疵的行政行為,都可以通過撤銷的方式予以解決)、適用靈活(視具體情況可以全部或者部分撤銷瑕疵行政行為)的特點,而且反映了現(xiàn)代行政發(fā)展的需要。因此,我們認為,我國沒有必要完全照搬大陸法系國家和地區(qū)的做法,建立獨立的、與撤銷分庭抗禮的無效制度,真正需要做的是對撤銷這一行為方式加以規(guī)范和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