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默生有一本著作叫《代表人物》,論述了柏拉圖、斯維登堡、蒙田、莎士比亞、拿破侖、歌德等六位世界偉人。若要選一名美國的“代表人物”,而且只選一人,我想,那就非富蘭克林莫屬了。我這么說有三點理由。
第一,富蘭克林的經(jīng)歷與美利堅民族的成長過程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1620年,英國的幾十名清教徒不堪忍受英國國教的迫害,便租乘“五月花”號帆船漂洋過海,歷盡艱險,經(jīng)過六十六天的航行,到達美洲,建立了一個以清教徒為核心的“普利茅斯殖民地”。從時間上講,它雖然不是英國在美洲建立的第一個殖民地,而是第二個,但無疑是影響最深遠的。此后移民便源源而來,有了以波士頓為中心的“馬薩諸塞海灣殖民地”,將普利茅斯合并了進去。再往后,不同教派、不同民族的移民便接踵而來,新的殖民地陸陸續(xù)續(xù)建立起來,如賓夕法尼亞的移民主要是貴格會教徒,而且有相當一部分是德國人。在1776年7月4日《獨立宣言》發(fā)表以前,已經(jīng)有十三個殖民地了。這十三個殖民地都在東海岸,合眾國成立后,移民便不斷地西進,疆域一直擴展到西海岸。這個新生的國家在不斷吸納外來移民,不斷發(fā)展壯大,到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已經(jīng)成了一個舉足輕重的強國了。此后一百年的發(fā)展當代人有目共睹,就沒有細說的必要了。
再看富蘭克林,他是清教移民的后代,出生在馬薩諸塞海灣殖民地的中心波士頓。就在“五月花號”到達美洲一百余年后,1723年,十七歲的少年富蘭克林不堪忍受哥哥的虐待,也忍受不了因?qū)懳恼氯瞧鸬闹趁竦卣颓褰躺颇行排畟兊臄骋暎簧硪蝗舜畲舷。一路上也是千辛萬苦,經(jīng)紐約,再到費城,先從學徒工做起,靠自己的勤奮、智慧自立門戶,成了成功的印刷商,于是又辦報紙,又當郵政局長,從事公益事業(yè),出任了殖民地議會議員,最后成了開國元勛之一。富蘭克林樂觀、寬容、積極進取的性格體現(xiàn)了整個民族的性格。富蘭克林處理問題的手法也給日后美國的國策提供了樣板,最典型的就是《自傳》中他寫的“告蘭開斯特、約克、坎伯蘭三縣居民書”,里面將利誘與威脅結(jié)合起來,這不就是美國一貫奉行的“胡蘿卜加大棒”的原始版嗎?
第二,從以上的簡要敘述可以發(fā)現(xiàn),富蘭克林正好就是窮小子積極上進最后定會取得成功的所謂“美國夢”的體現(xiàn)者。
第三,美國有一種土生土長的哲學——實用主義,富蘭克林雖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哲學家,也不是這種哲學的創(chuàng)立者,但他的思想行為莫不體現(xiàn)出這派哲學重視實驗、實效、實用的三大特點:思想產(chǎn)生行為,行為必有效果,要研究思想的正確與否,與其從思想本身來辯論,倒不如看它行為的效果如何。一個學說如果能夠解決問題和困難,就是真理,猶如醫(yī)生能夠把病人治好的方子就是良方一樣,效用就是檢驗真理的標準。這代表實驗室的精神,也代表美國人一直崇尚功利的態(tài)度。我從沒有見過哪本書對use這個詞的使用頻率有《自傳》這么高。
由此看來,富蘭克林無論從生活經(jīng)歷上,從人生理想上,甚至從哲學理念上都是個地地道道的美國的“代表人物”。無論是愛默生論述的六個代表人物,還是我在這里說的這位美國的代表人物,因為都是民眾的“代表”,就不可能是橫空出世、天馬行空、獨來獨往的天才。富蘭克林是一位順應(yīng)時勢,靠自己勤學苦干打造出來的通才。所以愛默生的《代表人物》的思想與我們說的“時勢造英雄”的觀點相當吻合。富蘭克林無疑是一位文化英雄,造就這位英雄的時勢又是怎樣的呢?
富蘭克林生于1706年,卒于1790年,他的一生幾乎貫穿了整個十八世紀。在思想史上,十八世紀被稱為“啟蒙時代”,又被稱為“理性時代”。主張理性,就要推崇科學,破除迷信。偉大的科學家牛頓在1687年出版了他的《數(shù)學原理》,揭示了一個按一定規(guī)律井然有序運轉(zhuǎn)著的宇宙,這是智力健全的男男女女可以認知的,它并不是一個無法探知的上帝隨心所欲地驅(qū)動著的神秘東西。到了十八世紀,研究科學蔚然成風,從王公貴族、宮廷仕女到廣大民眾,關(guān)心研究科學成了一種時尚。這從《自傳》中也可略見一斑。時不時地有人從英國來到北美巡游講學,富蘭克林正是聽了關(guān)于電的講座后才開始對這門學問感興趣的。一位經(jīng)營印刷所的老板,后來又有公務(wù)纏身,居然在電的實驗與觀察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可見當時人們對科學的興趣。我們從《自傳》中得知,參觀實驗的人絡(luò)繹不絕,富蘭克林只好另外找人協(xié)助他,而此人以后居然靠給人講授、演示這種實驗賺了一筆錢。我想這種局面可能與我們一度熱衷氣功的情況不相上下。
牛頓的宇宙論引起了宗教觀的重大轉(zhuǎn)變。牛頓的科學觀并非把上帝打翻在地,而是仍然承認上帝創(chuàng)造了宇宙,是“第一動力”。但他創(chuàng)造了宇宙后,就讓它按設(shè)計好的規(guī)律去運轉(zhuǎn)。這樣,宇宙就好像是一只鐘表,上帝就是這只宇宙鐘的制造者。他不像加爾文教所認為的那樣無處不在,無時不在,時時處處都在干預(yù)人間事務(wù),而是把自己的意志體現(xiàn)在日月星辰、風雨潮汐、山川草木、飛禽走獸以及作為萬物的靈長的人類身上。這就是所謂的“自然神論”。在宗教史上,十八世紀是自然神論風行的時代。《自傳》不止一處講到了作者的宗教觀。富蘭克林對宗教儀式的淡漠,對各宗各派教規(guī)、教義的不以為然,就是以這種自然神論為出發(fā)點的。
既然宇宙按一定規(guī)律運轉(zhuǎn),那么人類社會一定也有規(guī)律可循,于是十八世紀的有識之士力圖發(fā)現(xiàn)并運用這些規(guī)律來改良社會。由于對科學的尊重減弱了對神的尊崇,也減輕了人們對奇跡、對圣書、對國王教士的神圣不可侵犯的迷信,而更多地專注于人本身,于是慈善事業(yè)興盛起來。正是在這種風氣的影響下,富蘭克林重視公益事業(yè),從鋪馬路、清垃圾、設(shè)路燈、消防、巡夜等發(fā)展到辦公共圖書館、辦學校、辦醫(yī)院、建立民兵防御體系。富蘭克林是倡導(dǎo)者,帶頭捐款,但沒有眾人的響應(yīng)配合,他一個人是成不了氣候的。我個人覺得,有的人為了取得成功,可以養(yǎng)成富蘭克林的勤奮、節(jié)儉、節(jié)制、謙卑等美德;有的人當了官,除了作秀,也可以為大眾辦一些實事,留一些政績。而富蘭克林的許多公益事業(yè)都是他身為一介平民的時候提議、奔走、鼓吹、出資興辦的,而且總是小心謹慎不把功勞往自己一個人的賬上記,這一點對于我們固守“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的觀念的人來說實在可感可嘆!
要建立一個美好的社會,人人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固然很重要,但解決根本問題還要看政府,因為它掌握著百姓的命運。于是啟蒙時代的人把目光投到政府身上。英國哲學家洛克我覺得富蘭克林《自傳》的魅力主要在于用樸實親切的語言擺事實,用幽默風趣的口氣講道理。我們好像不是在讀一本文縐縐的書,而是在聽一位智慧長者講故事。他能把人與事講得活靈活現(xiàn),不妨聽聽他剛逃到費城時的狼狽相吧:“我折騰了一路,身上臟得不成樣子,口袋鼓鼓囊囊,塞滿了臟襯衣和臭襪子,我人生地不熟,不僅一個人都不認識,而且也不知道去哪兒找住處。我旅途勞頓,又是走路,又是劃船,又得不到充分的休息。我餓得前胸貼后背,身上的全部盤纏就是一元荷蘭幣和約合一先令的銅板。銅板我給了船家當路費,起初他們不肯收,因為我也出力劃過船了;但我執(zhí)意要他們收下,有時候一個人錢少時比錢多時出手更大方,也許是怕被人小瞧的緣故吧!捎诩葲]有考慮也不知道錢幣種類不同、這里的東西大大的便宜、他家的面包叫什么名堂,我就跟他說,什么都成,給我三便士的就行了。于是他一下子給了我三個又大又松的面包卷兒。數(shù)量之多,令人咋舌,不過我還是接了過來,由于口袋里裝不下,我便一條胳膊夾一個,嘴里吃著一個,二話沒說就走了,……我到碼頭上一口氣喝下了半肚子的河水,再加上一塊面包卷兒,已經(jīng)把肚子撐圓了,我便把剩下的兩個給了跟我們同船從河上游來的一個女人和她的孩子,他們正等著往前走呢!
富蘭克林講起道理,淺顯風趣,更讓人折服。如說到倫敦商店開門晚時,他評論道:“倫敦的居民寧愿在燭光下生活,在陽光下睡覺;又常常抱怨對蠟燭課稅,燭油價太高,這就未免有點荒唐了!痹俾犨@樣的評述:“人的幸福,因撞到千載難逢的大運而得者為數(shù)寥寥,由日積月累的小惠而生者比比皆是。如此說來,你若教會一個窮小伙如何刮臉,怎樣保養(yǎng)剃刀,也許你對他一生的快樂做出的貢獻勝于給他一千幾尼。錢你可以很快花光,剩下的只是胡花濫用的悔恨。但若教會他刮臉,他就免去了一連串的苦惱,不必對理發(fā)師苦苦等待,不用碰他們臟兮兮的手指,不用聞他們臭烘烘的氣息,不必挨他們老刀子硬刮的疼痛。他什么時候刮臉,全看自己的方便,工具順手,操作自如,天天享受著這方面的樂趣!弊g到這類議論,我不由得想起蘇東坡讀了王安石《桂枝香》一詞后的嘆語,“此老乃野狐精也!”翻譯《自傳》時,我每每想起從前翻譯過的培根的《隨筆》,感興趣的讀者不妨仔細比較,二者相通的地方太有意思了。
《自傳》部頭不大,但內(nèi)容極其豐富,涉及政治、經(jīng)濟、宗教、法律、新聞、出版、民族、移民、軍事、教育、讀書、寫作、醫(yī)療、衛(wèi)生、城建、公益、消防、航海、婚姻、習俗、文學、科學、邏輯、辯論、修辭、飲食、治安、交友、健體、修身、養(yǎng)性、信仰、外語學習等人類生活的各個方面。這些除了教育價值外,還極具史料價值。富蘭克林少年時代就刻意模仿《旁觀者》報上的文章,后來幫哥哥印報,在上面發(fā)表匿名文章。在費城又自己辦報,寫文章,因此知道如何用最經(jīng)濟的文字傳達盡可能多的信息,給人盡可能多的教益。自傳和回憶錄很容易跑野馬,枝蔓無邊,收束不住,給人主題不清、用意不明的印象,而富蘭克林的《自傳》則完全不是這樣。它就像一座精心修剪過的古典園林,布局周正,主題分明,設(shè)計者認為多余的東西無論多么好看,也一律刪除。
富蘭克林的《自傳》是美國的第一部杰作,至今仍然是美國著作中讀者最多、影響最大的。我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就見過中文譯本,不知道解放前還有沒有,近年來聽說新譯本不下二十種,可見它在中國讀者中受歡迎的程度。在這種局面下,譯林出版社又要我給他們再譯一種,我感到不可能做到什么獨到之處,一時沒有答應(yīng),后來我找到了兩個很好的版本,才決定接受這個任務(wù)。一個是Anthologyof American Literature 上的《自傳》全文,一個是The Norton Anthology of AmericanLiterature上的全文。這兩個版本一是有較詳細的注釋,因為《自傳》涉及的是真人真事,不像小說是虛構(gòu)的,所以對里面的人和事有確切的了解是很重要的。因此我把這些注釋基本上都譯了出來,這也許是其他譯本所欠缺的;二是它們嚴格遵從富蘭克林的手稿,編者不隨意分章,更沒有像我們有的譯本那樣,加很多標題。你想想誰給兒子寫封信,還分第一章、第二章,甚至每章還有標題?這兩個版本保留了富蘭克林不同于現(xiàn)代用法的標點,我也基本上采用了原來的標點,沒有做標準化處理,因為我覺得讀者知道一點英語標點的演變,也算是長點知識。還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這篇“導(dǎo)言”的一些關(guān)于時代背景的資料也來自Anthologyof American Literature。另外,有幾個詞這里需要解釋解釋。一個是naturalphilosophy,意思是“自然科學”。這在大型的英文詞典和英漢詞典上都有,我依據(jù)的兩個原本上都注為naturalscience,因此富蘭克林用的philosophy指的都是“科學”而不是現(xiàn)在意義上的“哲學”;一個是province,漢語的對應(yīng)詞是“省”。英國行政區(qū)劃沒有省,古羅馬把意大利以外由羅馬總督管轄的各個地區(qū)稱province,可以譯為“省”。在《自傳》中它指由英王派總督管轄的殖民地,譯成“省”也不算錯,譯成“殖民地”也可以。我用了一個含糊的詞“地區(qū)”,以便與colony有所區(qū)別,因為現(xiàn)在我們經(jīng)常有“國家和地區(qū)”的說法。但絕對不能譯為“州”,因為我們說的美國的“州”原文是state,它的本義是“國”,這是北美十三個殖民地獨立后才出現(xiàn)的詞,因為獨立了,就成了state(國),再不是大英帝國的colony(殖民地),或者province(。齻state聯(lián)合成一個統(tǒng)一的國家,就叫TheUnited States ofAmerica,我們譯為“美利堅合眾國”。雖然province變成了state,但領(lǐng)導(dǎo)人仍叫g(shù)overnor,我們翻譯時卻從“總督”換成了“州長”。富蘭克林的《自傳》中出現(xiàn)過兩次state,一次是neighboringstates,有人譯為“鄰國”,其實應(yīng)為“鄰州”,指與賓夕法尼亞相鄰的州,因為富蘭克林在世時,合眾國尚無“鄰國”可言,要么是法國和西班牙的殖民地,要么是散居著印第安人的地帶,它們都不能叫“國”。還有一處是statesand princes,這里的states既不是“州”,也不是“國”,而是貴族,查Webster大詞典,有一個定義是:obs(廢):aperson of high rank (as anoble),我譯培根的《隨筆》時遇到過不止一次,而且文中也將它與princes并列,注釋是noblemen。第三個是人們不知道Pennsylvania這個詞的由來,它是由Penn和Sylvania (woodedland,即林地)合成的。Penn即WilliamPenn,1681年英王查理二世把這片土地賞賜給他,以表示對其父海軍上將WilliamPenn征服牙買加的大功的獎勵。于是這塊土地便取名為Pennsylvania,我們按讀音譯為“賓夕法尼亞”。既然“賓夕法尼亞”意為“賓的林地”,那么Penn必須對應(yīng)為“賓”才對。由于很多人不知道Penn與Pennsylvania的關(guān)系,所以我見到的相關(guān)文字把Penn譯為“佩恩”或“潘恩”等,總之沒有一個譯為“賓”的,因為《英語姓名手冊》就譯為“佩恩”,如果這樣,“賓夕法尼亞”就應(yīng)當順應(yīng)人名譯為“佩恩夕法尼亞”了,可是這個地名的翻譯已經(jīng)固定,我們只能倒過來讓人名順應(yīng)地名,否則就互不搭界了。2006年我應(yīng)約翻譯JohnUpdike的Rabbit at Rest,該書寫的是賓夕法尼亞的事,里面有PennPark,我譯為“賓園”。我特意給編輯寫信說了上面的道理,請他不要改為“佩恩”,因為這是四部曲,我譯的是第四部,編輯采納了我的建議,算是挽救過來了。
本書收入《致富之路》一文,這是二十年前我為《美國的歷史文獻》一書翻譯的。此文雖短,但在富蘭克林的作品中,重要性不亞于《自傳》,尤其在一些文選嫌《自傳》篇幅太長時,《致富之路》就是首選。此文在《自傳》中專門有記述。我相信從題目到內(nèi)容讀者一定會感興趣的。
富蘭克林未能把《自傳》寫完就與世長辭了。當然,誰寫自傳也不可能把自己死亡的情況都寫進去,這就是“自傳”與他人寫的“傳記”的一大差別,因為傳記可以把傳主的死亡,甚至身后的一些事情都寫進去。富蘭克林的《自傳》由于缺少了作者最重要的一個階段,所以我特意從“美國文庫”的Franklin一書中翻譯出十分詳盡的“富蘭克林年表”,以彌補《自傳》的缺欠,而且讀者還可以把作者寫過的幾十年的事情與“年表”加以對比,也是件很有意思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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