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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協的精神:為何治理需要它而競選破壞它
如果政治是可能性的藝術,那么妥協就是民主的藝術。除非政府的所有機構都由一黨意識形態(tài)支配,對全體公民的利益來說,妥協是一種必要的執(zhí)政手段。即使拒絕妥協會冒風險,也會使政治偏向于維持現狀,但在很多情況下人們還是會拒絕妥協。那么,為何妥協在當今美國政治中難以實現?
《妥協的精神》中將拒絕妥協和執(zhí)政競選——這一當今美國民主的永久性活動聯系起來。競選公職需要對抗妥協的思維,要堅持動員選民、猜疑對手的原則,以贏得競選。而良好的政府卻需要相反的態(tài)度和做法,妥協的思維使政客們偏向于調整自己的原則并尊重對手,有助于他們欣賞并利用可欲的妥協帶來的機會。歷史上的妥協事件,如1986年里根總統(tǒng)時期的稅制改革和2010年奧巴馬總統(tǒng)的醫(yī)療改革,均來之不易。但只有稅制改革的妥協發(fā)生在兩黨之間。這些美國政治中重要的妥協及失敗的妥協能為人們提供不少借鑒,改變和調整現有的政治體制、程序及思維方式,從而在競選和治理之間取得更好的平衡。當代政治中,應多一些更加廣泛的合作。
妥協是個有趣而重要的話題。妥協即有商量、有退讓。英美作為現代政治文明的先鋒,深知妥協的智慧。妥協是困難的,然而如果沒有妥協,就無法治理一個民主國家。民主政治的成功,最終取決于我們選出的領導人如何進行管理,因而也就必然取決于他們對妥協的態(tài)度! ⊥讌f是一種協議,為了從自己的視角出發(fā)改善現狀,每個人都在協議中犧牲一些東西,而這些犧牲至少部分地取決于其他人的意愿。基于共同點的共識是崇高的目標,它比較適合產生最好的法律和政策。政治家應該在共同點的基礎上立法,不僅在對立的黨派之間,而且在沒有高度發(fā)達的政治觀念意識的大多數公民之間尋找共同點! ⊥讌f理念的表現是我們所謂的有原則的謹慎和互相尊重。與之相反,不容妥協的理念則顯露出固執(zhí)和彼此不信任! ≡谕七M政治文明的進程中,需要給可欲的妥協留下更多余地,如果妥協的精神消退,法律的精神就會隨之衰落——《妥協的精神》傳達的正是這樣的思想和政治智慧,相信這不論在西方或東方,對政府還是民眾,都很有價值。 《妥協的精神》由兩位杰出的政治學者合著,采用政治科學的視角,以美國的民主政治為考察對象,從更側重實踐和操作的國家治理層面來看待、分析妥協的思維和精神,更具借鑒性、現實性和可操作性。
艾米·戈特曼(Amy Gutmann,1949—)
曾于1976—2004年擔任普林斯頓大學校長,現任賓夕法尼亞大學校長,是一位杰出的政治科學教授和優(yōu)秀的政治理論家。 丹尼斯?湯普森(Dennis Thompson,1940—) 哈佛政治哲學教授,在政治倫理和民主理論領域以擁有開創(chuàng)性研究而聞名。政治學界稱他“貢獻了比羅爾斯更加具體的政治思想和對真實政治世界的獨到理解,從而影響了整個政治學界”。湯普森與戈特曼的合著有《為何要協商民主?》(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民主與分歧》。
導論
兩種妥協 妥協的特征 妥協的思維 第一章 重視妥協 不妥協的代價 妥協的脆弱性 妥協的限制 歷史的限制 第二章 抵制妥協 理念的構成 有原則的固執(zhí) 彼此不信任 不妥協的滋長 第三章 尋求妥協 導論 兩種妥協 妥協的特征 妥協的思維 第一章 重視妥協 不妥協的代價 妥協的脆弱性 妥協的限制 歷史的限制 第二章 抵制妥協 理念的構成 有原則的固執(zhí) 彼此不信任 不妥協的滋長 第三章 尋求妥協 有原則的審慎 互相尊重 有效利用爭議 妥協的時機 在一個不妥協的時代的妥協 第四章 競選vs. 治理 競選之必需 民主的兩個觀念 無止境的競選 第五章 治理與競選 治理的空間 任期 時間即金錢 初選壓力 更多參與? 留意媒體 加強公民教育 結論 理念的用途 對妥協的懷疑 改革的困境 公民的支持 注釋 致謝 索引
導論
妥協是困難的,然而如果沒有妥協,就無法治理一個民主國家。如果有人懷疑妥協的困難或者必要性,不妨回想一下,2011年夏天發(fā)生在華盛頓的那場政治爭議是如何激烈,當而臨提高美國主權債務限額的需求時,國會分成了針錚相對的兩派。為了避免財政危機進一步惡化,也為了避免前所未有的政府債務違約風險,妥協似乎是唯一的出路。隨著最后期限8月3日(一旦過了這個日期政府就不可能償還所有債務了)的迫近,許多觀察者擔心議會無法及時達成妥協。 可是議員們缺乏妥協精神。直到最后關頭,7月31日晚上,巴拉克?奧巴馬(BarackObama)總統(tǒng)終于宜布,眾議院和參議院的領袖們達成了一致的協議。國會和白宮現在可以妥協了。然而妥協的條件遭到了來自雙方的大量批評。支持者能夠提出的最好理由是:這樣至少避免了無所作為造成的更壞后果。這段插曲是一個戲劇性的例證,它提醒我們,妥協是最艱難的治理方式—除了其余方式之外。 當人們無疑需要妥協的時候,為何在民主制度下實行妥協卻是如此艱難?抗拒妥協的阻力,在很大程度上來自于民主程序的另一個必要部分:政府官職的競選活動。競選活動本身是有價值的,但是它正在越來越多地侵人治理過程,而它對治理并無多少助益。贏得一個官職的手段,正在顛覆執(zhí)政的本來目標。即使說“在水恒的競選活動中”,美國的“每天都是選舉日”,也只是稍微有點夸張而已。接連不斷的競選活動,加上隨之而來的金錢和媒體的扭曲效應,助長了政治家們的不妥協心態(tài),使妥協變得愈加困難。在任何民主國家,系統(tǒng)性地排斥妥協都是個問題,因為它使政治進程偏向于現狀(statusquo),阻礙著可取的變化。 優(yōu)先考慮現狀,并非什么都不改變。它只是意味著政治家們任憑別的力量去控制變化。所謂現狀不僅包括事情的當前狀況,而且包括政治上不作為的后果。在2011年那場深刻分歧的政治論爭中,即使拒絕在國會中妥協,不提高債務限額,經濟狀況也不會毫無變化。政治上偏向現狀所導致的結果可能是停滯,但也可能招致意料之外和不希望發(fā)生的變化。 對民主式妥協的拒斥,根植于我們所說的不容妥協的理念中,那一套態(tài)度和觀點促使人們堅持原則、不信任反對者。這種理念有助于競選,卻不利于治理。借助相反的一套態(tài)度和觀點,即妥協的理念,可以克制對民主式妥協的拒斥,它傾向于適應時勢調整原則,并尊市個人的意見。妥協的理念更適用于治理,因為它能讓政治家更容易認識到做出合意的妥協的時機。當有足夠的政治家采納這種理念,又有足夠的時間,妥協精神就會占上風。 政治家們抱怨妥協梢神的衰退,卻不愿抑制喧鬧的競選活動。政治學家們揭示了錯置的競選活動的有害后果,卻未曾將這個問題與上述理念及其對民主式妥協的可能影響聯系起來。理解這種理念,有助于揭示治理與競選活動之間的緊張狀態(tài)是如何妨礙妥協的,以及治理與競選活動之間的良好平衡如何給妥協提供更多可能性。 在干涉妥協的各種因素中,競選活動的影響力未必是最大的。許多原因造成了妥協的困難,其中包括與日俱增的政治對立,以及金錢在民主政治中的影響。但是不容妥協的理念與競選活動的聯系,理應獲得我們的更多關注。首先,它強化了其他一切因素。如果缺少競選的持續(xù)壓力,縱然是尖銳的意識形態(tài)分歧對妥協的阻力,也不如不容妥協的理念造成的阻礙那么大。第二,為了讓妥協在此過程中發(fā)揮恰當作用,政治家和公民不僅需要理解影響妥協的黨派立場和政治利益,而且需要理解反對或支持妥協的態(tài)度和觀點。第三,競選活動與其他一些因素(比如意識形態(tài)的對立)不同,它是民主程序的一個本質的、可取的部分。只有當競選活動干涉治理的時候,它才引起了問題,而治理同樣是民主程序的一個本質部分。 在一個以水恒的競選活動為特征的時代,民主治理的天平必須更多地傾向妥協的理念,以及它促進的政治妥協。在民主管理的國家,我們保衛(wèi)妥協的做法符合而且確實需要一個有活力的、經常發(fā)生爭論的政治環(huán)境,在這種環(huán)境里公民們堅決要求堅持原則,被鼓動起來支持政治家大膽宣布的目標。在這種政治中,社會運動、政治游行示威和積極分子的組織占據著顯著的地位。參與這些活動的公民在民主政治里發(fā)揮重要作用。然而如果政府管理的民主程序沒有產生公民們尋求的公共利益,無法保護他們重視的權利,他們的努力就是徒勞。民主政治的成功,最終取決于我們選出的領導人如何進行管理,因而也就必然取決于他們對妥協的態(tài)度。 兩種妥協 在分析判斷對民主式妥協的拒斥時,讓我們首先看一下立法史上的兩個片段:1986年的稅制改革法案,還有2010年的醫(yī)療保險制度改革法案。 在美國現代史上,稅制改革法案是最綜合全面的稅改法律,經過數年失敗的嘗試之后才得以實現。歷史上的努力最初并非大張旗鼓。1984年,羅納德?里根(RonaldReagan)總統(tǒng)在發(fā)表國情咨文演說時,僅僅號召研究這個問題,又在選舉結束后提交了一份報告。國會民主黨以為他不是認真想要改革。他的競選對手沃爾特?蒙代爾(WalterMondale)完全沒有興趣提出稅制改革的議題。蒙代爾在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上發(fā)表的演說贊成改革,其中關于稅收的評論沒有激起熱情的回應,于是他不想再談這個問題了:“里根先生會增稅,我也會。只不過他不會告訴你。而我說出來了! 這個議案的艱難工作悄悄開始了,專家們在財政部召開秘密會議。來自財政部的建議轉化成了代表兩黨的妥協,由里根總統(tǒng)和民主黨眾議院籌款委員會主席丹?羅斯滕科斯基(DanRostenkowski)支持推進,后來還得到了參議院財政委員會的共和黨人主席鮑勃?帕克伍德(BobPackwood)和民主黨參議員比爾?布拉德利(BillBradley)的幫助。 稅制改革法案的所有支持者都贏得了一些他們想要的東西,可是他們也都做了讓步,公然違背了他們最初支持全面稅制改革的原則上的理由。民主黨人很高興堵上有關特殊利益和富人的法律翻洞,可是他們也不得不同意降低最高稅率,違背了他們做出的累進稅制的有力承諾(從50%減少到28%)。共和黨人贏得了較低的邊際稅率,可是他們也不得不接受由于減稅而失去每年大約300億美元的稅金,因而使富人的貢獻在所得稅收人中占據比以前更高的比例。 即使在最成功的事例中——比如稅制改革法案,妥協也無法滿足純悴的原則。該法案通過以后,其支持者集合起來保衛(wèi)它,為它歡呼,視之為立法的里程碑。如果與以前的或者隨后的稅制改革相比,確實如此。然而即使根據其最可靠的支持者援引的道德原則來判斷——無論是累進稅制的原則還是自由市場的那些準則,這個法案都與之相去甚遠。一位有名望的稅法學者將稅制改革法案與一系列遵守原則的稅制改革計劃進行比較,發(fā)現了它的不足之處:“我們被告知說這是五十年來涵蓋最廣泛的立法,是公平公正的典范……這種宜傳完全無法令我信服!. 現在讓我們前進至2009至2010年,肴一下使醫(yī)療保險改革的議案通過的努力。,從民主黨的黨內初選到2008年的普選,醫(yī)療保健一直是競選活動中的貢要議題。大多數總統(tǒng)候選人都清楚地陳述了比往常更具體的建議。巴拉克?奧巴馬較晚加人到這場辯論中,在其他候選人之后介紹了自己的醫(yī)療保健計劃。不過一旦人主白宮,奧巴馬就優(yōu)先考慮改革。首先,他示意自己打算就計劃的細節(jié)達成妥協,將協商主要交給國會領導人。依靠國會領導人,在本質上正是里根總統(tǒng)在進行稅制改革時采取的策略。然而此后政治形勢改變了。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共和黨人經常以議會少數派的方式團結起來,這種策略使兩黨合作的可能性極度減少了。 2009年8月休會之前,國會中的兩黨未能就醫(yī)療保健制度改革達成協議,這時競選活動再次開始了,反對者得以利用間歇的優(yōu)勢,鼓動輿論反對待定的議案—常用的手段是在此過程中歪曲它們。結果徹底斷送了兩黨之間妥協的希望,盡管希望本來就很渺茫。然后改革者轉而尋求民主黨內的妥協,可是這項任務幾乎同樣難以完成。 2009年11月,第一個議案在眾議院僅以五票的微弱優(yōu)勢得到通過。在圣誕節(jié)前一天,參議院通過了自己的議案。2010年初.眾議院和參議院的領袖們試圖在兩份有市大差別的議案之間招合出一個妥協方案,正在這時,馬薩諸塞州舉行的一場特別選舉抹消了參議院民主黨得以阻撓議事的多數優(yōu)勢,也致使參眾兩院的許多溫和派民主黨人開始重新考慮他們的支持。競選活動的心態(tài)反過來導致了報復。為了讓議案最后通過,不得不采取很少使用的立法程序(“調和”),將改革的建議分割成單獨的議案,最終實行的措施不如原始提案那么全面綜合。 雖然醫(yī)療保險制度改革法案不是兩黨共同認可的,產生它的過程卻如稅制改革法案一樣是一種妥協。所有為醫(yī)療保健制度改革投票的人都放棄了自己市視的某些東西,他們認可在一些問題上保留分歧:更大的成本控制,全民覆蓋的選民授權的性質,墮胎服務保險的全面覆蓋,墮胎基金,還有包括(或是排除)“公共選擇”(一種由政府運營的保險代理,與其他私營公司競爭)。支持這種妥協的人都明顯地相信立法會比保持現狀更好,不過他們也相信,只要他們的對手不那么頑固不化,妥協產生的議案就會更好。 歷史上的這兩次努力生動地說明,在美國的政治體制下,就重大的問題進行全面改革時要實現妥協是多么困難。盡管幾乎每個人都同意,稅制改革是一個已經拖延太久的問題,醫(yī)療保險制度確實亟需改革,政治領袖們也致力于達成協議,結果這些協議仍然與改革者的預期大相徑庭。為了讓醫(yī)療保健的議案通過,總統(tǒng)進行了長期艱難的努力,并愿意把他在第一年任期內的成功賭在這個議案上.才在兩院享有多數支持。支持這次妥協的多數人都是來自一個黨,在220票中只有1票的例外。兩次改革都設法處理了主要問題,多年的事實證明它是抵制改革的因素,不過只有稅制改革法案被廣泛認為是勝過現狀的重大進步。醫(yī)療保險制度改革法案的很多批評者都認為,它比什么都不做更糟糕,而很多支持者認為,它只是聊勝于無而已。 甚至連一場危機也不能緩和妥協的困境。如果2011年未能就提高債務限額達成妥協,后果就是政府違約的高度風險和更嚴市的財政危機,可是那次妥協的過程仍然是一場艱難的苦斗,而且與稅制和醫(yī)療保健制度改革不同,達成的協議只提供了短期的應急措施。只要涉及民主議事日程上的任何復雜的議題,實現妥協總是一場挑戰(zhàn),不僅在處理稅收、醫(yī)療保健和債務問題的積極行動方面,而且在創(chuàng)造就業(yè)機會、教育、移民和其他眾多事務方而,公民與他們的代表總是存在深刻的分歧。 妥協的特征 在進一步探究這些片段所揭示的理念是如何幫助或者妨礙妥協之前,我們需要先清楚說明在典型的民主政治中面臨危機的妥協的特征。 總體而言,妥協是一種協議,為了從自己的視角上改善現狀,每個人都在協議中犧牲一些東西,而這些犧牲至少部分地取決于其他人的意愿。這種犧牲不僅意味著你得到的必定比你想要的更少,而且由于你的對手,你得到的必定比你認為自己應得的更少。在典型情況下,犧牲必然涉及削減或修改自己的原則。我們將妥協的這些界定特征,稱為雙方的犧牲和故意的反對。 雖然很多種妥協都具有這些特征,產生法律的協議,即立法妥協發(fā)揮作用的方式并非總是與更加常見的妥協相同——比如在國際政治中防止戰(zhàn)爭或締結和平條約的妥協,還有在商業(yè)貿易中決定交易的妥協。與主要的國際性妥協不同,就立法進行協商談判時并沒有武力的最終威脅的背景(盡管有時立法者談論起核心選擇時.,表現得仿佛選舉的失敗就是世界的毀滅)。與普通的商業(yè)文易不同,立法者們討價還價的主要內容不是財政問題。立法妥協通常既涉及原則又涉及物質利益。 立法妥協的性質,取決于民主的和制度的獨特環(huán)境。在發(fā)生妥協的不斷變化的機構中,其成員要對選民和他們的政治黨派負責任,并維持彼此之間的關系,同時處理具有多市部分和長期效應的各種各樣的問題。這種環(huán)境里的協商的動態(tài)變化型式,不同于在大多數討論中更常見的雙主體、一次性的相互作用。 我們得出的關于立法妥協的一些結論也牽涉到其他環(huán)境中的協商,尤其是在其他制定法律的機構中,不過我們的討論將具體關注美國的立法妥協,特別是國會的。關于妥協的結論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環(huán)境—甚至超過政治理論和實踐中的其他許多觀念。為了進一步地理解立法妥協,我們的關注焦點是它如何運作,以及它在我們這個時代的美國民主中遭遇的特定挑戰(zhàn)。美國國會是一個受批判的實例,部分原因在于它近年來的表現廣受譴責、機能失常。如果我們能夠在這個高難度的實例中找出更多妥協余地,那么就可以也在其他政治機構中合理地期待妥協。 在立法妥協的領域內,我們必須分清所謂的傳統(tǒng)的妥協與其他一致同意的協議之間的區(qū)別。傳統(tǒng)的妥協表示一種連續(xù)的、內在的根本價值觀的沖突:妥協本身象征或包含著黨派之間的分歧。其他一致同意的協議的基礎,在于內在的根本價值觀的集合,或者經常被稱作“共同點”的東西。這些協議取消原來的分歧,最終達成完全的共識。 基于共同點的共識是崇高的目標,政治家們也從不厭倦地聲稱那是他們的目標。2011年的共和黨內初選期間,馬薩諸塞州的前州長米特?羅姆尼(MittRomney)宣布:“領袖們不是通過攻擊反對者(贏得勝利),而是從共有的原則中尋求共同點! 共識的一些倡導者認為它是提升大眾價值的一個途徑。還有人相信,它更加適合產生最好的法律和政策。他們實際上都是極力主張政治家在共同點的基礎上立法,不僅在意識形態(tài)方面對立的黨派之間,而且在沒有高度發(fā)達的政治觀念意識的大多數公民之間尋找共同點。每個公民都希望自己和孩子們過上較好的生活;每個人都需要安全保障、體面的醫(yī)療保健、良好的教育等等?磥碛邢M谶@些共同點上達成共識。 只要發(fā)現了共識的可能性,很少有人會懷疑是否能夠實現,大多數人都同意,共識通常更適合作為妥協的基準,盡管它令所有的黨派都不滿意。宜揚共同點的辭令所暗示的前景鼓舞人心,然而實際的情況是更缺乏成果,在其基礎上立法的可能性更加有限。誠然,議員與公民之間存在共識:稅收制度必須修訂,醫(yī)療保健制度必須改革。每個人都同意,稅收制度應該更加公平,醫(yī)療保健的費用應該讓更多的人負擔得起。但是盡管在改革的必要性方而存在普遍共識,涉及稅制或者醫(yī)療保健制度改革議案的特定條款,共識卻沒有轉化成協議。為了制訂改革法案,必須就特定的條款進行協商,于是和往常一樣,在這個層面上,共識變得支離破碎難以立足了。 在對立的政治環(huán)境中,在考慮基本共識的協議時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尋找通常很小的中間交集的嘗試,事實上可能不如聯合來自黨派伙伴的好主意那么有效。聯合主席艾倫?辛普森(AlanSimpson)和厄斯金?鮑爾斯(ErskineBowles)描述了他們如何在政治多元化的財政責任委員會中設法湊出多數,并強調了來自“勇敢而市大的共同犧牲”的價值觀。“(我們的提案)越是全面綜合,我們的工作就越容易。我們的提案越嚴格,就有更多的人加盟。委員會成員愿意讓自己不容置疑的信念接受挑戰(zhàn),為特定的利益作斗爭—條件是他們看到其他人在做同樣的事,他們的投票是為了解決國家的問題! 傳統(tǒng)的妥協有時也區(qū)別于我們所謂的“整合性協議”,其名稱還有“解決問題”、“價值創(chuàng)造”和“雙贏”的解決方案。長期以來很多討論談判的作家都喜歡這種方式,他們提供一種前景,達成的協議可以讓各方都勝過現狀,誰都不必犧牲。(因為缺少犧牲,它不算是傳統(tǒng)的妥協。)開創(chuàng)這個領域的學者瑪麗?帕克?芙麗特(MaryParkerFollett)設計的例子被引用的次數最多:兩姐妹想要同一只橙子。傳統(tǒng)式妥協的解決方案是剖開橙子。可是其中一個女孩只需要橙子汁,會扔掉果皮;而另一個女孩只需要橙子皮做蛋糕,不要果肉。如果她們認識到她們對橙子的興趣不同,就能找到整合性的解決方法:一個人取走全部果肉,一個人取走全部果皮。那么兩人各有收獲,誰都不用犧牲什么。談判專家所建議的達成整合性協議的策略,包括將餡餅做大、互投贊成票、創(chuàng)造象征性的補償,還有發(fā)現新的選項。 類似于共識基礎上的協議,實現整合性協議的時機在立法的政治活動中比較罕見,不如它的一些熱心擁護者所暗示的那么多。.整合性協議取得成功的大多數例子,都涉及嘗試解決特定財政爭端的個人或團體,而不是在立法機構發(fā)生的不斷變化的談判中經常遇到的那種情況。當議員們尋求整合性解決方案時,他們常常使用的策略是互投贊成票或者做大餡餅。典型的互投贊成票的做法要求政府花費更多金錢,以便滿足議員們所希望的目標。然后特殊的利益凌駕于公共利益之上。通過做大預算餡餅,典型的情況是年紀較老的世代將更多債務轉嫁到年輕的或者未來的世代身上。 醫(yī)療保健制度改革的特征與這個問題相同。它通過醫(yī)療保險全面化,做大了預算餡餅,可是對于飛速上漲的醫(yī)療保健費用,它無法澄清某些條款。改革的眾多支持者與批評者都認為,在這些成本飛速增加的同時做大預算餡餅,卻完全沒有直接面對逐步上漲的醫(yī)療保健費用,是不斷升級的問題的一部分成因。只有傳統(tǒng)式妥協,即采取更充分地控制成本、各方面的人都作出某些犧牲等措施,才能夠開始處理這些問題。 當整合性的方法卓有成效時,才能實現雙贏的解決,而這種讓公眾不必作出任何犧牲的立法契機是很少見的。議員們很可能發(fā)現,他們面對的沖突不可能無需任何犧牲就順利解決。如果他們想改變現狀而獲益,就必須放棄某些有價值的東西。一些談判理論家承諾存在純悴的雙贏解決方案,然而在現實中那只是奢望。人們只能選擇妥協。 幸運的是,鼓勵傳統(tǒng)的妥協的理念和實踐往往也提供尋找共識和整合性協議的最好機會。當政治家探尋共識時,我們可以為他們喝彩,但是即使他們失敗了,我們也不應該為此質疑較少受到稱贊的傳統(tǒng)式妥協。 妥協的理念 妥協的理念的表現是我們所謂的有原則的審慎(適應形勢調整原則)以及互相尊貢(重視對手)。與之相反,不容妥協的理念則顯露出有原則的固執(zhí)(堅持自己的原則)和彼此不信任(懷疑對手),F在讓我們回顧稅制改革法案和醫(yī)療保險制度改革法案,關注妥協的界定特征——雙方的犧牲和故意的反對——是如何反映這些理念的。 為了完成稅制和醫(yī)療保健制度改革,雙方都不得不放棄一些有價值的東西。雙方做出犧牲的需求使得妥協天生困難重重。公民和他們的代表具有不同的利益和價值觀,他們自然會反對放棄自己在乎的東西,尤其是他們認為自己的核心原則面臨風險的時候。稅制和醫(yī)療保健制度改革的支持者相信妥協可以改善現狀,可是起初他們固執(zhí)地堅持自己的原則。轉向妥協的唯一原因是在最后產生法律的混亂過程中,改革者所擁護的原則立場——例如簡單透明的稅收法規(guī)或者全民覆蓋的醫(yī)療保健制度——不可能完整無損。故意的反對很容易引起彼此不信任,而為了實現妥協,必須至少部分地停止這種不信任。有足夠多的立法者尊市其對手,因而可以做出所需的讓步。但是在那兩個改革案例中,不容妥協的理念助長了不信任,使某一方的對手延遲了立法進程及其后果。無論是改革的支持者還是反對者都繼續(xù)相信,如果對方能夠靈活變通一些,最后制定的法律可以更好。甚至在稅制改革過程中,抗拒也是毫不留情的,到處都有不滿情緒。在不容妥協的理念影響下,反對者幾乎占據上風。而支持者只是動搖不定地接受妥協的理念,差點就屈服了。 醫(yī)療保健制度改革的進展更糟糕。與稅制改革的任何方面相比,醫(yī)改的過程和成果都遭到了更廣泛、更嚴厲的批評。民主黨內部也彌漫著不容妥協的心態(tài),表現出懷疑和彼此不信任的特征。進步的派別責難他們的領導者和總統(tǒng)背叛了競選承諾。溫和派的民主黨人抱怨說,他們的同僚沒有體會到輿論已經轉而反對改革了,在2010年的中期選舉中,他們將是多么不堪一擊。 若問妥協為何如此艱難,政治對立無疑是一個策要原因。它加劇了故意反對的做法,從而給稅制和醫(yī)療保健制度改革造成了困擾。兩黨之間的妥協在改革稅制時可行而在改革醫(yī)療保險制度時卻不可行,一部分原因或許是在20世紀80年代,黨派對立的情況不如現在嚴貢。然而黨派之間的對立無法闡明,為何在改革醫(yī)療保險制度時要在民主黨內部達成妥協,至少與改革稅制時在兩黨之間達成妥協一樣困難。它同樣無法充分說明,一個普遍的猜想,即假如曾經多次合作的參議員奧林?哈奇(OrrinHatch)和特德?肯尼迪(TedKennedy)能夠再次聯手,關于醫(yī)療保健制度改革的妥協就會更加順利地實現。對立分化的大致狀況未必會阻止政治對手們達成協議。即使政治對手們的意識形態(tài)立場是對立的,只要有妥協的理念,結果也會不同。 關于美國的政治對立的源頭,政治學家們的意見不一致。對立分化的人只有精英,抑或全體選民,如果兩者都是,精英又在什么程度上是對立分化的原因戶更精確地識別出對立分化的源頭,有助于鎖定改革目標,減少妥協的障礙。(本書將在第五章討論一系列的改革。)不過我們分析的價值不在于解決政治學家們的分歧,即對立分化的不斷變動的源頭究竟是公眾、精英還是所有人。無論其源頭是什么,妥協的理念都是大有助益的,可以緩和對立分化對政治領袖和選舉人的關于妥協的性格意向造成的負面影響,而不容妥協的理念會使那些影響進一步惡化。這些理念的特征以及它們與選舉活動和治理的關系,既適用于政治領袖又適用于選舉人。 對立分化的影響給一些觀察者留下了深刻印象,以致他們放棄了任何妥協的希望,將兩黨統(tǒng)治看成唯一的選擇。按照他們的描述,不僅在政治梢英中,而且在黨派的強硬支持者中間存在越來越嚴秉的對立分化,后者與具有類似意向的同齡人一起度過一生的大部分時間。這些黨派的強硬支持者的不容妥協的觀點,加上美國政治中的“消失的中間派”現象,形成了反對妥協的強烈誘因:“黨派領袖的所有認真的妥協嘗試,幾乎必定會在政治上最積極和消息最靈通的支持者中間激起對抗性反應。”這些質疑妥協的人得出的結論是:“兩黨之間的合作和妥協是不太可能成功的。因而黨派的支配力量就是克服華盛頓的政治僵局的唯一切實可行的手段。 強大的黨人或許還可以追逐那可望不可及的美夢,期盼在下次選舉時一勞水逸地解決問題。自己的黨派將贏得控制權,不打折扣地推行議案。然而在當代的美國政壇中,一個黨派不太可能連續(xù)或者有規(guī)律地完全贏得國家的控制權(即獲得總統(tǒng)職位,掌控眾議院,在參議院必須確保60張選票才能戰(zhàn)勝阻撓議事的人)。即使一個黨派贏得了控制權,它仍然要面對在黨派內部爭取妥協這個令人氣餒的任務。有些人極力主張尋找一位強有力的領袖,可惜總統(tǒng)也無法援救我們脫離困境。只要國會繼續(xù)頑固對抗,總統(tǒng)就不可能占上風。 我們無法逃避妥協。在尖銳對立的黨派環(huán)境里,政治家依舊可能繼續(xù)工作,如果他們期望治理好國家,就需要尋找達成協議的途徑。更仔細地探究稅制改革與醫(yī)療保險制度改革法案之間的差別,有助于澄清在分化對立的黨派環(huán)境中是什么影響了妥協的可能性。 稅制與醫(yī)療保健制度改革的妥協過程之間存在很多差別,其中有突出的一點對于理解盛行的理念最重要。在妥協之前和之后,稅制改革都不是競選活動中的議題。醫(yī)療保健改革是2008年和2010年選舉的議題,而且肯定會成為下次競選活動的議題。部分由于這個因素,制定稅制改革法案的過程更加傾向于妥協的理念,而產生醫(yī)療保險制度改革法案的過程更加容易受到不容妥協的理念的影響。在稅制改革談判期間,競選活動中固有的不容妥協的理念所引起的阻力較少,因此對后來的立法過程的影響也較小。而且在稅制改革談判的20世紀80年代中期,強化這種理念的永恒的競選活動效應還不那么明顯,直到近年來它才變得更加顯著。 做出無條件的承諾、敗壞政敵的名聲,這種不妥協作風的競選活動,在民主政治中既扮演道德角色又扮演實用角色。這種作風讓候選人能夠充滿激情地表達自己在策要議題上的立場,并且與自己的政敵劃清界線。在差額選舉的競選制度中它是必需的要素,因而也是民主程序的一個合法的部分。但是轉到治理方面,選舉出來的領導人如果想辦成任何事情,都不得不采納妥協的理念。他們必須讓步,而不是固執(zhí)地堅持原則;他們必須尊重對手以便在立法時合作,而不是不信任別人、動輒試圖擊敗對手。 政治妥協的內部存在著緊張關系:民主程序要求政治家既拒斥、又接受妥協。我們不可能也不應該從民主政治中排除以不容妥協的理念為特征的競選活動。然而如果它開始支配國家的治理,它就會妨礙我們尋求可取的妥協。當不容妥協的理念從競選領域擴散到政府中,好比傳染力強的物種到了自然棲息地之外,就會造成危害。 民主程序本身以這種方式引出了妥協的問題。一些理論家強調說,妥協對于民主程序是必需的,另一些人發(fā)現民主程序本身有制約妥協的機制。還有人主張說,對待妥協的消極態(tài)度“植根于政治生活的本性中”。我們則更進一步表明,由于治理與競選活動的心態(tài)之間顯露出緊張關系,民主程序本身就對妥協產生障礙。我們將考察支配治理的競選活動是如何提供不容妥協的理念,并使立法過程中的妥協的難度變得超出必要。 我們無意解釋稅制改革、醫(yī)療保險制度改革法案或者其他妥協過程中的因果關系。緣由是多重的,結果通常也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這里的重點是理念在政治妥協過程中所起的作用。任何人如果想設法處理民主中的妥協問題,必不可少的步驟就是意識到構成理念的態(tài)度和觀點,以及它們與治理和競選活動的關系。 當前在美國政壇中彌漫著不容妥協的精神,許多觀察者為此譴責共和黨人,指出他們近年來變得更加極端、更不愿意讓步了。然而此刻如果一味計較誰最應該受指責,那就錯了。只要競選活動支配著國家治理,民主進程中就存在持續(xù)不斷的不容妥協的壓力。即使在某段特定時期,一個黨派應該對分化對立的狀況負更多的責任,我們也應該把注意力集中到更廣泛的問題上,即必須為盡職盡責的治理留出空間。 美國民主中的妥協問題總是具有挑戰(zhàn)性。隨著永恒的競選活動的興起,它變得愈加艱難。競選活動帶來無休止的壓力,要求不容妥協的理念,超過了治理的需求,而治理要依靠妥協的理念。因為符合公眾利益的立法離開妥協就寸步難行,競選活動支配治理已經成了美國民主的一個關鍵性難題,并且日益困擾其他民主國家。通過認識到水恒的競選活動的壓力,以及理念的動態(tài)變化形式在民主政治中所起的作用,政治家和媒體——最主要的是選民們——也許更容易發(fā)現處理這個問題的方法。 在隨后的章節(jié)中,我們將首先揭示妥協為何是貢要的,以及它的價位和限制(第一章)。接著我們將分析不容妥協的理念(第二章),妥協的理念(第三章),并探究這兩種理念與競選和治理的聯系。然后我們將在第四章解釋,民主進程對于競選活動和治理有雙重需求,以及它是怎樣依靠那兩種理念的。最后我們將在第五章討論一些改革,它們的作用是在競選活動與治理之間形成較好的平衡,正如其所代表的理念一樣。為了在民主進程中給可取的妥協留下更多余地,這種平衡是不可或缺的。如果妥協精神消退,法律精神就會隨之衰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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